明太祖宝训 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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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宝训》 卷六 朱元璋

谕群臣

甲辰二月甲寅,太祖召诸将谕之曰:"诸公久从吾,劳苦者至矣。 然职其劳苦,图其安逸,若农之耕,勤苦于春夏,至秋乃获,由其用力于前而取获于后。 今日之事正犹是也。 所以必惩乎暇豫。 是故劳者逸之本,否者泰之机也。 吾与诸公先图其劳而后其逸,如农之望岁,于是乎可待。 至于有旱涝螫螣之不足者,此则系乎天时,有非勤怠之所致耳。"

三月丁丑,太祖谕中书省臣曰:"先王之世,不施赏而民劝于善,不施罚而民不为非。 若是何也?有仁义以为之本也。 夫圣人统驭四海而宰制万物者,仁以居之,义以行之,故贤者乐有仁义,而不肖者有所视效焉。 是故商变乎夏,周变乎商,而仁义未尝改也。 天之生民,治乱相继,亘万世而不易者,其惟此乎?故汤武用是而兴,桀纣忽是而亡。 今天下纷坛,靡有底定,彼恃夫智力之私而戕贼于民者,岂复知有仁义哉?卿等职居枢要,所以辅吾者,舍是则无以为治国之本也。 卿等勉之。"

乙巳六月乙卯,以儒士滕毅、杨训文为起居注。

太祖谕毅曰:"吾见元末大臣门下之士多不以正是处,惟务谄谀以图苟合。 见其人所为非是,不相与正救;及其败也,卒陷罪戾。 尔从徐相国幕下久而无过,故授尔是职。 宜尽心所事,勿为苟容。 苟事有差谬,皆足为己之累。 譬之良玉,一有暇疵,即为弃物,不能成器矣。"

谕训文曰:"起居之职,非专事纪录而已。 要在输忠纳诲,致主于无过之地,而后为尽职也。 吾平时于百官所言,有善者寻绎不已。 今尔在吾左右,可不尽言?且尔素称谨厚,当始终一致,苟易其所守,则患必生矣。 譬如驰马,能戒于险阻则不坠,肆意于平旷则颠蹶。 吾每以此自警,故以勖尔等也。"

他日复命训文、毅集古无道之君若夏桀、商纣、秦皇、隋炀帝所行之事以进,曰:"往古人君所为善恶,皆可以为龟鉴。 所以观此者,正欲知其丧乱之由,以为之戒耳。"

七月丁巳,命降将元佥院张德山归襄阳招徕未附山寨。

谕之曰:"自古豪杰识察于未形,故夏将亡而终古先奔于商,殷将亡而向义先归于周,不待其迹之著见。 待其迹之著见而后来归者,此常人,非豪杰也。 汝能审存亡之几,推诚归我,实有可嘉。 汝之才如美箭利鏃,必求善射者用之,庶不枉其才。 若付之于不善射者,岂不重可惜哉!今令归襄阳招徕未附,当晓以大义,告以成败之由。 若彼不审其几,而恃险以为固,终非自全之计。 尔往谕之,俾知所以图存。 能全众而来,功亦不细矣。"

因厚赐而遣之。

辛酉,以王天锡为湖广行省都事,谕之曰:"汝往襄阳赞助邓平章设施政治,当参酌事宜,修城池、练甲兵、樽节财用、抚绥人民。 处事贵于果断,御众必以镇静。 密以防奸,谨以待敌。 敌至,则坚壁清野,以乘其弊,切不可轻犯其锋。 方镇之寄,固在将帅,赞画之助,实资幕僚,恪尽厥心,毋负吾委任之意。"

丙午正月,是月,命接察司佥事周浈等定议按察司事宜,条其宪纲所当务者以进。

谕之曰:"风宪纪纲之司,惟在得人,则法清弊革。 人言神明能行威福,鬼魅能为妖祸。 尔等若能兴利除害,辅国裕民,此即神明。 若阴私诡诈,蠹国害民,此即鬼魅也。 凡事当存大体,有可言者,勿缄默不言,有不可言者,勿沽名卖直。 苟察察以为明,苛刻以为能,下必有不堪之患,非吾所望于风宪矣。"

三月丁未,太祖谕群臣曰:"尝闻昔者圣人不出户庭而天下治,盖由政成而化洽也。 治天下能使政成而化洽,故不令而民从,不施而民悦。 吾甚慕之。 今师旅未休,民未苏息,政化何以能若是也?"起居注王祎对曰:"政化修否,系乎在上之人。 主上此心拳拳,何忧政化之不成也!"六月癸亥,太祖谕群臣曰:"国家休戚,我与卿等同之。 曩者群雄并起,东西角立,孰不欲成大业?然不数年,徐氏以柔懦灭,陈氏以刚暴亡,今惟张氏存。 来者咸谓其政事纵弛,亲昵奸回,上下蒙蔽;民心离怨,而费用无经;士卒困败,而征调不息。 此将亡之时也。 夫察于亡者然后可以图存,审于危者然后可以求安。 彼昧乎存亡安危之机而能有成者,鲜矣。 若吾之君臣傲怠不戒,亦终蹈其覆辙,岂不可惧!卿等宜竭忠宣力,以匡予不逮。 钦哉毋忽。"

吴元年七月丙子,除郡县官二百三十四人。

语中书省臣曰:"新授郡县官多出布衣,到任之初,或假贷于人,或侵渔百姓,不有以养其廉,欲其奉公难矣。"

遂赐予道里费。

明日,各郡县官既受赐,入谢。

太祖谕之曰:"自古生民之众,必立之君长以统治之。 不然,则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纷纭吞噬,乱无宁日矣。 然天下之大,人君不能独治,必设置百官有司以分理之。 锄强扶弱,奖善去奸,使民得遂其所安。 民得其安,然后可以尽力田亩,足其衣食,输租赋以资国用。 予今命汝等为牧民之官,以民所出租赋为尔等俸禄,尔当勤于政事,尽心于民。 民有词讼,当为辩理曲直,毋惑尸位素餐,贪冒坏法,自触宪纲。 尔往,其慎之。"

八月戊申,有吏受赃,人发其事,吏赴井死。

上闻之,谕群臣曰:"彼知利之利,而不知利之害,徒知爱利,而不知爱身。 人之愚孰有甚于此者?君子闻义则善,见利则耻。 小人则舍生为利,所为相反。 然其人既死,有不足恤,其事可以为世之贪污者戒。"

九月己丑,张士诚既死,太祖谓群臣曰:"张士诚,吾本欲生全之。 但其为人刚悻无识,天命予夺之际,岂可以力争!吾初定建康,各守境土,未尝有意攻伐。 彼訹诱吾将士,自开兵衅,战斗连年,卒为我擒。 使其早能省觉,外睦邻国,内抚百姓,岂易破之!乃骄侈自娱,不念民艰。 其下又无忠良,卒以诡诈取败。 其死也,吾甚怜之。"

壬寅,太祖视朝戟门,召浙西来归诸将谕之曰:"汝等旧事张氏,为将领兵,计穷势屈,始降于我。 吾待以厚恩,列于将校。 吾所用诸将,皆濠、泗、汝颍、寿春、定远诸州之人,勤苦俭约,不知奢侈,非比浙江富庶,耽于逸乐。 汝等亦非素富贵之家,一旦为将握兵,多取子女玉帛,非礼纵横。 今既归于我,当革去旧习,如吾濠泗诸将,庶可以保爵位。 人莫不慕富贵,然致富贵易,保富贵难。 汝等诚能尽心效职,从大军除暴平乱,使大业早定,非独己受富贵,子孙亦得以世享其福。 若肆志一时,虑不顾后,虽暂得快乐,旋复丧败,何足为真富贵乎?此皆汝等所亲见者,不可不戒也。"

十月壬子,以汤和为左御史大夫,邓愈为右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文原吉、范显祖为治书侍御史,安庆为殿中侍御史,钱用壬为经历,何士弘、吴去疾等为监察御史,基仍兼太史院使。

太祖谕之曰:"国家新立,惟三大府总天下之政。 中书政之本,都督府掌军旅,御史台纠察百司,朝廷纪纲,尽系于此。 卿等当思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 盖己不正则不能正人,是故治人者必先自治。 能自治则人有所瞻仰,毋徒拥虚位而漫不可否,毋委靡因循以纵奸长恶,毋假公济私以伤人害物。 《诗》云:刚亦不吐,桑亦不茹。 此大臣之体也,卿等勉之。"

又谕御史大夫汤和曰:"聊以武臣而处文职,当求儒者讲论自古人臣立身行已、事君治人之道,尽心所事,以成功业,他日名书史册,垂耀千载,岂不美哉!"和顿首谢。

十一月乙未,冬至,文武官朝贺如常仪。

是日,太史院使刘基及其僚高翼进《戊申大统历》,太祖览之,谓基曰:"此众人之为乎?"基曰:"是臣一人详定。"

太祖曰:"历数者,国之大事,帝王敬天勤民之本也。 天象之行有迟速,古今历法有疏密,一不得其要,不能无差。 春秋之时,郑国为一词命必裨谌草创,世叔讨论,子羽修饰,子产润色,然后用之。 故少有阙失。 辞命尚如此,而况于造历乎?卿等推步,须各尽其心,必求至当,庶几副朕敬授民时之意。"

基等顿首而退。

乃复以所录再加详较,而后刊之。

十二月癸卯,太祖御白虎设,谕群臣曰:"自古忠贤之士,大概有三:辅国安邦,孜孜图治,从容委曲,劝君为善,君虽未听,言必再三。 人君感悟而听用之,则朝廷尊安,庶务咸理。 至于进用贤能,使野无遗逸,黜退邪佞,处置当法,而人不敢怨,此上等之贤也。 博习古人之言,深知已成之事,其心虽忠于辅国,而胸中无机变之才,是古非今,胶柱鼓瑟,而强人君以难行之事。 然观其本情忠鲠,亦可谓端人正士矣。 屡遭斥辱,其志不怠,此亦忠于为国,乃中等之贤也。 又有经史之学虽无不通,然泥于古人之陈迹,不识经济之权衡,胸中混然不能辩别,每扬言高论,以为进谏,竟不知何者宜先,何者宜后,何者可行,何者不可行。 凡其谋事,自以为当,而实不切于用。 人君听之则以之自高,不听则谓不能行其言,既无益于国家,徒使人君有拒谏之名。 然其心亦无他,不识时达变耳。 此下等之贤也。 予今论此三者,有识者自见耳。"

戊辰,太祖谕中书省臣曰:"自古圣贤之君,不以禄私亲,不以官私爱。 惟求贤才,以治其民,所以示天下至公也。 元朝出于沙漠,惟任一己之私,不明先王之道,所在官司辄以蒙古色目人为之长。 但欲私其族类,羁縻其民而已,非公天下爱民图治之心也。 况奸吏从而蒙蔽之,舞文弄法。 朝廷之上,贿赂公行。 苟且之政,因循岁月。 上下同风,不以为怪。 末年以来,其弊尤甚,以致社稷倾危,而卒莫之救。 卿等宜以为戒。 选官之际,慎择其人而用之,勿循其弊也。"

洪武元年正月癸未,太祖谕省府臣曰:"尔诸大臣,既受封爵,进职位,可谓尊显矣。 当同心辅国,以享禄位。 朕尝思古之君臣,居安不忘儆戒,盈满常惧骄纵,兢兢业业,一慎一日,故能始终相保,不失富贵。 大抵开基创业之主,待功臣非不欲始终尽善,如韩信、彭越,自不能保全其功,深可惜也。 至承平之后,旧臣多有获罪者,究其所以,盖其事主之心日骄,富贵之志日淫,以致于败。 古人置欹器于坐侧,正以戒其骄盈耳。 汝等宜戒慎之。"

又谓都督府臣康茂才等曰:"汝等今成大功,岂汝一人之能哉?非军士同心效力,曷能致此!切不可挟功骄恣,轻忽下人。 若此,则鲜有不败者。 朕故拳拳为尔等言之。 古之人主待其臣下,往往以权术驾驭,不以至诚相感,故易生猜疑。 今吾以直言告汝,常相警戒,非止在于汝身,汝又当以朕意训汝子孙,则可与国同其久长矣。"

时皇太子侍侧,太祖指谓之曰:"太子年幼,未历世故,朕尝以此意诲之。 使他日汝子成立,与吾儿共享太平,常如今日,则子子孙孙有无穷也。"

群臣皆拜谢而退。

八月戊寅,太祖将复幸北京,谕六部官曰:"自古帝王肇造之初,所用人材,率资于前代,如汉、唐、宋、元,皆用隋、五代、宋、金旧人。 朕始定中原,卿等多前代良材,悉归于朕。 既设六部,选用卿等,各任其事。 凡铨选、钱谷、典礼、军政、刑名、役作等事,须用心经理,勿使委人。 盖任人弗当,不能无失。 朕将北巡,卿等留守京师,宜体朕意,以供厥职,毋或废怠。"

十二月辛卯,以宋冕为开封府知府。

太祖谕之曰:"元以六事责守令,徒具虚文。 今丧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 所谓田野辟,户口增,此正中原今日之急务。 若江南,则无此旷土流民矣。 汝往治郡,务在安辑民人,劝课农桑,以求实效。 勿学迂儒,但能谈论而已。"

洪武二年二月丙寅朔,诏修《元史》,太祖谕廷臣曰:"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实录。 元虽亡国,事当纪载。 况史纪成败,示劝惩,不可废也。"

乃诏中书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为监修,前起居注宋濂、漳州府通判王祎为总裁,征山林遗逸之士汪克宽、胡翰、宋禧、陶凯、陈基、赵埙、曾鲁、高启、赵汸、张文海、徐尊生、黄箎、傅恕、王锜、傅著、谢徽十六人同为纂修,开局于天界寺。

复取元《经世大典》诸书,以资参考。

诸儒至,太祖谕之曰:"自古有天下国家者,行事见于当时,是非公于后世。 故一代之兴衰,必有一代之史以载之。 元主中国,殆将百年。 其初君臣朴厚,政事简略,与民休息,时号小康。 然昧于先王之道,酣溺胡虏之俗,制度疏阔,礼乐无闻。 至其季世,嗣君荒淫,权臣跋扈,兵戈四起,民命颠危。 其间虽有贤智之臣,言不见用,用不见信,天下遂至土崩。 然其间君臣行事,有善有否,贤人君子,或隐或显,其言行亦多可称者。 今命尔等修纂,以备一代之史。 务直述其事,毋溢美,毋隐恶,庶合公论,以垂鉴戒。"

甲午,太祖谕群臣曰:"昔元时不重名爵,或以私爱辄授以官职,名虽易得,实无益于事,徒拥虚名而巳。 朕今命官,必因其才官之,所治必尽其事。 所以然者,天禄不可虚费也。 又尝思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故令严法禁。 但遇官吏贪汙,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 卿等当体朕言。 若守己廉而奉法公,犹人行坦途,从容自适。 苟贪贿罹法,犹行荆棘中,寸步不可移。 纵得出,体无完肤矣。 可不戒哉!"

洪武三年正月癸巳,以驸马都尉王恭为福建行省参政。

太祖谕恭曰:"国家用人,惟才是与。 使苟贤,无间于疏远。 使不肖,何恤于亲昵。 福建从昔富庶,元末因于弊政,朘剥尤甚,民病未苏。 今命汝往抚绥之,汝无恃亲故,以生骄纵,贻患于民。 国家政令,一本至公,尔不能守法,失人臣之道,朕亦岂敢纵法违天下公议?汝其钦哉!"

甲午,各道按实司官来朝,太祖因召御史台臣并谕之曰:"风宪之任,本以折奸邪,理冤抑,纠正庶事,肃清纪纲,以正朝廷。 而元末台宪每假公法,挟私愤,以相倾排。 今日彼倾此之亲戚,明日此陷彼之故旧,譬犹蛇蝎,自相毒螫,卒致败亡而后已。 如此,则何以为台谏也?今卿等司风纪,当以大公至正为心,扬善遏恶,辨别邪正,不可循习故常,挟公以济私。 苟或如此,不惟负朕委任,亦失其职守矣。"

洪武四年闰三月庚辰,改兵部尚书刘贞为治书侍御史。

太祖谕之曰:"台宪之官,不专于纠察,朝廷政事或有遗阙,皆得言之。 人君日理万几,听断之际,岂能—一尽善?若臣下阿意顺旨,不肯匡正,则贻患无穷。 今擢卿为侍御史,居朝廷之上,当怀謇谔之风,以为百司表率。 至于激浊扬清,使奸邪屏迹,善人汇进,则御史之职兼尽矣。"

四月壬辰,太祖谕群臣曰:"凡事勤则成,怠则废,思则通,昏则窒。 故善持其志者不为昏怠所乘,是以业日广,德日进。 圣人初无异于常人,而常人不能如圣人者,以弗勤弗思耳。 思日孜孜,禹所以成大功;不遑暇食,文王所以开王业。 后人之未勤庶政,先为优逸,若元之季世,上下晏安,骄奢淫纵,政事不理,民穷不恤,卒以此失天下,可不戒哉!"

洪武五年二月己卯,太祖谕群臣曰:"凡居官者,任之大小虽不同,要皆尽其职而已。 昔范文正公居位,凡日之所为,必求与食相称,或有不及,明日必补之,其心始安。 贤人君子,于国家尽心如此,朝廷岂有废事?天下安得不治?元之将亡,内外诸官皆安于苟且,不修职事,惟日食肥甘,因循度日。 凡生民疾苦,政事得失,略不究心。 由是纪纲废弛,民心日离,进致土崩。 此皆近事,可为明鉴。 朕每夜不安寝,未明视朝,常恐天下之事或有废怠不举,民受其弊。 卿等当体朕怀,夙夜尽心,能修厥职,则无负国家。 异日全名青史,岂不美哉!"

壬午,太祖谕群臣曰:"朝廷设官,各有定分,上不凌下,下不谄上,恪守乃职,是为正人。 昔寇准在相位,丁谓为参政,尝会食,食汙准须,谓起拂之,准正色田:‘岂有身为执政,亲为宰相拂须耶?’谓惭而退。 是谓以谄事准,准以正待之。 君子、小人可见矣。 又闻前元国初,风宪体制甚严,尝有宪臣寝疾,掾史往候之,宪官力疾强起,扶杖而行。 因以仗授吏,拱手却立不受。 如是者再三。 宪官悟其意,乃止。 明日见吏,逊辞谢之。 吏曰:‘然某为吏属,非公家僮,不敢避劳,虑伤礼体尔。 ’以此观之,则宪吏亦正人也。 尔等宜鉴于此,邪者戒之,正者效之,可也。"

八月戊子,太祖召诸勋臣谕之曰:"难成者功,难得者爵。 卿等捐躯以从朕,百战以有功,岂非成之难乎?然因功以定爵,高出等伦,岂非得之难乎?知成之难,则思所以保之;知得之难,则思所以守之。 保守之道,惟敬谨而已,不以功大而有骄心,不以爵隆而有怠心,故能享其荣盛,延及后世。 大抵敬谨为受福之本,骄怠为招祸之原。 惟知道者可以语此。"

洪武六年正月乙巳,太祖谕来朝守令日:"朕设置百官,各司厥职,以分理庶务。 惟都守、县令为牧民之官,凡赋敛、徭役、诉讼,皆先由县,次方至府。 若县令贤明,则赋敛平,徭役均,诉讼简。 一县之事既治,则府可以无忧矣。 苟县官贪虐以毒民,或怠弛以废事,民间利病,尸坐不闻,不惟民受其殃,府亦受其弊矣。 为府官者知其弊,能绳其奸贪,去其闒茸,请更贤者而任之,则上下皆安矣。 若知而不举,上下蒙蔽,虽苟且一时,终必为其所累。 智人君子,必能察于此矣。 尔等勿谓身居远外,朕不能知。 异日政绩有闻,必有嘉赏,顾尔等为政何如耳。"

命赐以酒食。

明日陛辞,太祖复谕之曰:"慈祥恺悌,身之德也;刻薄残酷,德之贼也。 君子成其德而去其贼,故惠及于人;小人养其贼而悖其德,故殃流于众。 且人莫不有是德,君子守之不失,故天理恒存;小人舍而不为,故私欲恒蔽。 朕之任官,所用惟贤;举廉兴孝,惟欲厚俗;崇德劝善,惟欲成化。 若伪为慈祥,必无仁爱之实;伪为恺悌,必无乐易之诚。 尔等宜勉修厥职,广施惠政,以副朕怀。"

丙辰,太祖谕御史台臣曰:"为人不可太刚,亦不可太柔。 刚则伤物,柔则废事,二者相济,始克有成。 往见贪饕之徒,常执谦下,不拂人意,盖缘所守不正,恐举劾其奸,故为此取媚之态。 人喜其媚己以为贤,则堕其术中矣。 其不贪者,自谓操守广洁,无敢谁何,故与人言议稍有不合,辄起争端,此虽刚强,人恶其排己以为不肖,则失人矣。 夫以中而处刚,则必无矫激之情;以正而处柔,则必无畏佞之态。 修其在已,人亦岂得而是非之也。"

四月甲戌,以工部尚书黄肃、刑部尚书高万杰为广西行省参政,刑部郎中高晖、磨勘司令吕宗艺为福建行省参政。

太祖谕之曰:"方面之任,贵在廉明而戒于苛察,贵在刚果而戒于急暴,贵在有利而戒于谄谀,贵在有仁而戒于姑息。 凡行欲当理,事欲成功,上足以分朝廷之忧,下足以慰郡邑之望,为一道之福星,如古之君子,垂德声于不朽,岂不伟哉!卿等其勉之。"

戊子,太祖御谨身殿,谕省臣曰:"朕观唐太宗言,贾胡剖身以藏珠,惟知财利,不惜性命。 譬如贪官污吏,惟知好赂犯法,而不爱身命,其与贾胡剖身藏珠何异?若使官吏爱身守廉,安得有丧身之患!只为任情恣欲,重利轻身,以致祸败耳。"

七月丁卯,以户部侍郎陈则为大同府同知。

陛辞,太祖谕之曰:"大同居边塞之间,昔之有司不能自立,多为守将迫协,以坏法废事,而罹刑罪者比比有之。 尔往,毋蹈彼覆辙,当守法奉公,不为阿私。 如边将妄有所求,当告以朝廷法度,阻其非心,则汝可以远罪,而边将亦得以保全其功。"

洪武七年三月戊辰,以兵部尚书刘仁、刑部主事郑九成为广东行省参政。

陛辞,太祖谕之曰:"岭海在京师数千里之外,方面之寄,必得重臣以授之,庶可以辑宁其人。 兹特命卿等以往,凡政事之施,宜恩威兼济。 若为政一以恩而无威,则宽而无制,事不立矣。 若徒以威而不仁,则严而无恩,民不堪矣。 惟恩不流于姑息,威不伤于刻暴,则政事自举,民生自遂。 使下之为郡县吏者转相视效,虽海岭之遥,朝廷可无忧矣。"

五月壬辰,以兵部员外郎杨基为山西按察司副使,监察御史答禄与权为广西按察司佥事,吕本为北平按察司佥事。

太祖谕之曰:"风宪之设,本在整肃纪纲,澄清吏治,非专理刑名。 尔等往修厥职,务明大体,毋徒效俗吏拘拘于绳墨之末。 至于处事之际,毫忽须谨。 善虽小,为之不已,将为全德;过虽小,积之不已,将为大憝。 岂不见干云之台由寸土之积,燎原之火本一爝之微。 可不慎哉!"

洪武九年九月辛巳,太祖谕群臣曰:"水趋下则流,人法上则哲。 故希贤者不已,可以齐贤;希圣者有恒,可以齐圣。 古之人知成身之难,恒兢兢焉以自勉,惟恐善名之不立,故卒能显名于天下后世。 今之任官者多图苟安,不顾清议,而甘为碌碌之人,身没而名随以泯。 尔等宜勉之,毋自弃也。"

十月甲寅,太祖谕群臣曰:"《书》云:‘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 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 ’君臣之分,如天尊地卑,不可逾越,故《春秋》有谨始之义,《诗》有凌分之讥。 圣人著之于经,所以垂训天下后世者至矣。 尔在廷群臣,以道事朕,当有鉴于彼,毋擅作威福,逾越礼分,庶几上下相保,而身名垂于不朽也。"

洪武十年七月,是月,诏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

入辞,太祖谕之曰:"近日山东王基言事,不务正论,乃用财利之术以惑朕听,甚乖朕意。 今汝等出巡天下,事有当言者,须以实论列,勿事虚文。 凡为治,以安民为本,民安则国安。 汝等当询民疾苦,廉察风俗,申明教化。 处事之际须据法守正,务得民情。 惟专志以立功,勿要名以取进。 朕深居九重之中,所赖以宣布条章、申达民情者,皆在汝等。 汝其慎之。"

十一月,是月,新除有司官,太祖谕之曰:"近者天下有司奏缺官,朝廷以时选补。 比除未久,有司又复奏缺,是何犯罪罢黜者之众也?若移其作奸之心以为善,亦何不可?国家俸禄如井泉,汲而不竭,彼皆不思守法以保之,欺人欺天,兢为赃利,虽积钱充屋,一旦事觉,皆非己有。 夫丈夫立志为善,功业不难矣。 苟念虑一失,沦于不善,迷而不悟,遂不可救。 夫不知为善者,愚人也;能为善者,贤人也。 至于为恶者,乃下愚无顾忌之人也。 然为善为恶,特在人之存心何如耳。 圣贤之教,率性修道而已。 人能推行之,终身用之不尽。 夫人幼不识事,长则知孝友,此乃天赋善。 若以此道日日行之,即是率性之道。 我为善事,而他人有志者效之,是修道之教。 推广此意,则何善不立?何事不成?今汝等之官,宜鉴彼前非,勉于为善,则永安禄位矣。"

十二月,是月,各道按察司官来朝,太祖谕之曰:"朕以天下之大,民之奸宄者多,牧民之官不能悉知其贤否,故设凤宪之官为朕耳目,察其善恶,激浊扬清,绳愆纠缪,此其职也。 凡任凤宪者,宜体朕此意,以至公为心,廉洁自守。 国家法律,必务精详,用法有失,鬼神鉴焉。 至于奸民犯法,吾所甚恶,必务除之,不可贷也。 有司以抚治吾民为职,享民之奉而不思恤民,惟以贪饕掊克为务,此民之蠹也,宜纠治其罪,毋以姑息,纵其为害。 汝等安坐高堂,其视民相去远矣。 不思问民疾苦,公其听断,将安用汝乎?今官以九年为考,非一日积也。 汝当谨守法度,思称其职。 苟或不然,瘝厥官矣。"

洪武十三年十月,是月,吏部引选国子学生二十四人,命为府州县官。

太祖召至前,谕之曰:"诸生皆学古入官。 夫为臣之职,事君、抚民二者而已。 然能尽抚民之心,即所以尽事君之道。 故贤臣之事君也,视君如亲,视国如家,视民如子。 苟可以安国家、利民人者,知无不为。 若避难而惮劳,则事不立矣。 事不立则民失望,国何赖焉?尔等尚服朕言,必思尽其职也。"

洪武十四年正月乙巳,以国子监助教赵新等为布政使。

太祖谕之曰:"今布政司,视古之州牧,其任甚重。 所以重者何?重在承流宣化、通达民情者也。 若上德不下究,则郁而不彰;下情不上达,则郁塞而不通。 为政郁塞,则远迩乖隔,上下不亲,得失无所闻,美恶无所见。 如此,则弊政百出,民不可得而治矣。 卿等所学,常怀致君泽民之志,朕所以用卿等,冀儒术之有异于常人也。 尚宜勉之。"

洪武十五年二月己卯,吏部奏引除县官五十余人。

太祖悉召前,谕之曰:"县官之职,最亲于民。 古之称循吏者,多由此出。 苟有善政及民而民称之,美名即传于远迩。 若蠹政害民而民怨之,恶声亦不可掩也。 为善为恶,朝廷公论有在。 尔等其慎之。 苟治民而有成绩,他日不患不至崇要也。"

三月乙亥,太祖谕六部、察院诸臣曰:"朕观《书》以元首喻君,股肱喻臣。 自古君臣,本同一体,若君独用则臣职废,臣不任则君事劳。 君臣之间,贵在一德,以共济天下。 朕所以恳恳与卿等言者,以六部为朕总理庶务,察院为朕耳目,日与内外诸司事体相关,当思尽心赞辅,共成理道,以安生民。"

洪武十八年六月,是月,吏部引奏下第举人除授教官,太祖谕之曰:"教学之方,非求速成。 譬之为层台者必基于篑土,行千里者必始于跬步。 但当勉其勤力,循序渐进,自有其效耳。 若急遽苟且,未得于此而即求于彼,非但学者无益,尔亦徒劳矣。 且尔等年方壮盛,虽职在教人,尤当自修。 夫自修之道,又须常存谦抑,不可自满。 即如工人习技,常见己不若人,则所习益高;常见人不若己,则所习益下矣。 汝其勉之。"

洪武十九年四月,是月,吏部奏用国子监十四人皆为六品以下官,太祖谕之曰:"事君之道,惟尽忠不欺;治民之道,惟至公无蔽。 盖一郡一邑之民,必有饥寒不得其所者,有狱讼冤抑者,有贤才不举者,有豪猾蠹民者。 汝等到任,能不为私欲所蔽、人言所惑,则方寸自明而诸弊可息。 一牵于私欲,而惑于人言,则冥然如坐暗室,饥寒者无由获济,冤抑者无由伸理,贤才壅蔽而豪猾纵横,则为废职矣。 古人有言,人始入官,如入暗室,久而乃明,明乃治。 汝等切记之,毋为人蔽惑也。"

洪武二十年二月甲辰,御注《书洪范》成。

太祖尝命儒臣书《洪范》揭于御座之右,朝夕观览,乃自为注。

至是注成,召赞善刘三吾曰:"朕观《洪范》一篇,帝王为治之要道也,所以叙彝伦,立皇极,保万民,叙四时,成百谷,本于天道而验于人事。 箕子为武王陈之,武王犹自谦曰:五帝之道,吾未能焉。 朕每为惕然,遂疏其旨为注,朝夕省览。"

三吾对曰:"陛下留心是书,上明圣道,下福生民,为万世开太平者也。"

四月丙申,有国子生初任陕西知县,人告其尝受民财,刑部逮问之,以闻。

太祖谓之曰:"所难得者爵禄,所易得者货贿。 难得者守之则获福,易得者溺之则受祸。 尔以书生受民社之寄,古称郎官,出宰百里,上应列宿,诚难得也。 苟能思其所难得而保之,岂特为一身之福,施及父母、妻子,其福莫大焉。 乃不能谦洁以律己,受污辱之名,以为父母羞。 朕念尔年少,更事未多,特宥还职。 尔其改过自新,力行为善,庶有立于将来。"

洪武二十四年五月癸卯,太祖御华盖殿,谓六部臣曰:"天下事体,皆有至当之理,但人识见不同,决断之顷,各执一偏,故难尽善。 惟揆之于理,则无此弊。 自今凡有政令,必会官详谈,所论佥可,然后施行。 欲事皆善,必当如此。 卿等其各尽乃心,毋阿比以为同,毋矫讦以为异,允执厥中,以副朕所托。"

十月甲寅,太祖谓群臣曰:"为君为巨,烛理贵明,处事贵断。 前唐太宗与群臣论教化,封德彝以为三代之后,人渐浇诡,欲化而不能。 独魏征劝太宗行之,卒致贞观之治,可谓烛理明。 宪宗欲伐吴元济,举朝以为不可,独裴度劝伐之,卒成大功,此可谓能果断。 自古国家兴衰,皆系于此。 若为臣者优游度日,无所建明,上无刚明果断之主,则政日弊,国日衰,如汉元帝是已。 《书》曰: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惟克果断,乃罔后艰。 若等事朕左右,当立功立业,以希古人。"

洪武二十九年七月庚申,太祖谕侍臣曰:"人之常情,待己厚而待人薄。 己之所为有不善,虽大亦隐忍不露;他人所为或有过失,虽小必不能容忍。 亦有过在已而咎怨他人者。 若此皆不明之所致。 惟明者,责己厚而责人薄。 责己厚,故能成德;责人薄,故得寡怨。 昧者责己薄而责人厚。 责己薄,故德不修;责人厚,故人多怨。"

洪武三十年七月丙寅,太祖谕群臣曰:"凡人所为,不能无边举,但当平其心,则可以知其过矣。 其心本公,所为之事或谬,此则识见未至,致有过误。 若缘私意而所行有谬戾者,此特故为耳。 君子、小人之过,于此可见。 然君子之过,虽微必彰;小人之过,虽大弗形。 盖君子直道而行,固无所回互;小人巧于修饰,固多所隐蔽。 人君苟不察其微,则君子、小人莫能辩别。"

又曰:"朕观往昔议论于廷,有忤人主之意者,必君子也;其顺从人主之意者,必小人也。 以忤己而怒之,以顺己而悦之,故小人得幸,而君子见斥矣。 人主取人,权衡在己,当兼取众论,不可以一时之喜怒为进退尔。"

武备

戊戌十一月辛丑,立管领民兵万户府。

谕行中书省里曰:"古者寓兵于农,有事则战,无事则耕,暇则讲武。 今兵争之际,当因时制宜。 所定郡县,民间岂无武勇之材?宜精加简拔,编辑为伍,立民兵万户府领之,俾农时则耕,闲则练习,有事则用之。 事平,有功者一体升擢,无功者令还为民。 如此,则民无坐食之弊,国无不练之兵。 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庶几寓兵于农之意也。"

甲辰正月庚午,太祖坐白虎殿,与孔克仁论天下形势,因曰:"自元运既隳,连年争战,加以饥馑疾疫,十室九虚。 天厌于上,人困于下。 中原豪杰智均力齐,互相仇敌,必将有变,欲并而一之,势猝未能。 吾欲以两淮、江南诸郡归附之民,各于近城耕种,练则为兵,耕则为农,兵农兼资,进可以取,退可以守。 仍于两淮之间馈运可通之处,积粮以俟。 兵食既足,观时而动,以图中原。 卿以为何如?"克仁对曰:"积粮训兵,待时而动,此长策也。"

吴元年二月乙卯,太祖闻傅友德败元兵于陵子村,谓大都督府臣曰:"近陵子村之捷,盖扩廓帖木儿游兵,彼故以此饵我,使吾将骄兵情,掩吾不备。 古人之戒,正在于此,不可不知。 善战者知彼知己,察于未形,故不出庙堂,折冲千里。 可语安丰、六安、临濠、徐、邳守将严为之备,常如敌至,则无患矣。"

洪武三年正月甲辰,太祖谓将臣曰:"用兵之道,必先固其本。 本固而战,多胜少败。 何谓本?内是也。 内欲其实,实则难破。 何谓实?有备之谓也。 后世不知务此,至有战胜之余,遂亡武备,往往至于取败。 人孰不曰:天下平定之时,可以息兵偃武。 殊不知治兵然后可言息兵,讲武而后可言偃武。 若晋撤州郡之备,卒召五胡之扰;唐撤中国之备,终致安史之乱。 此无备之验也。 夫当天下无虞之时,正须常守不虞之戒。 然则武备其可一日而忘哉!"

洪武六年三月壬子,命魏国公徐达为征虏大将军,率诸将校往山西、北平等处备边。

太祖御奉天殿,谕达等曰:"创业之初,君臣同其艰难。 及事平之后,岂不欲少与休息?然居安虑危,古人所慎,故常命卿等在西北防边。 既行,朕复思边守既定,远备劳兵,乃召卿等还。 今闻胡人窥基,有入寇之意,事不可已,故再命卿等总率将士往镇边陲。 然夷狄豺狼,出没无常,但保障清野,使来无所得。 俟其惰归,则率锐击之,必掩群而获。 卿等老将,临机制胜之道熟矣,非朕所能遥度。 至边宜先图上方略,使朕览之。"

洪武九年正月,是月,命中山侯汤和、颍川侯傅友德等帅师往延安防边。

太祖谕和等曰:"自古重于边防,边境安则中国无事,四夷可以坐制。 今延安地控西北,与胡虏接境,虏人散聚无常,若边防不严,即入为寇。 待其入寇而后逐之,则塞上之民必然受害。 朕常敕边将严为之备,复恐久而懈情,为彼所乘,今特命卿等率众以往。 众至边上,常存戒心。 虽不见敌,常若临敌,则不至有失矣。"

洪武十七年正月庚戌,太祖与翰林侍讲学士李翀等论武事,翀曰:"用兵重在任将。"

太祖曰:"任将之道固重,然必任之专,信之笃,而后可以成功。 昔齐用司马穰苴,魏用乐羊,可谓任之专,信之笃,故能有功。 若唐肃宗用鱼朝恩、宪宗用吐突承璀为监军,使诸将掣肘,以致败事者,是任将不专,信之不笃故也。"

翀曰:"惟陛下圣明,深知此失。"

太祖曰:"将必择有识有谋、有仁有勇者。 有识能察几于未形,有谋能制胜于未动,有仁能得士心,有勇能摧坚破锐。 兼是四者,庶可成功。 然亦在人君任之何如耳。"

驭夷狄

洪武二年七月丁未,中书省臣言广西诸洞虽平,宜迁其人内地,可无边患。

太祖曰:"溪洞猺獠杂处,其人不知理义,顺之则服,逆之则变,未可轻动。 今惟以兵分守要害,以镇服之。 俾之日渐教化,则自不为非。 数年之后,皆为良民,何必迁也。"

洪武四年九月辛未,太祖御奉天门,谕省、府、台臣曰:"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 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 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焚其宫室,俘虏男女数千人。 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 载诸史册,为后世讥。 朕以海外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 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 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 卿等当记所言,知朕此意。"

洪武五年三月,是月,高丽国王王颛遣密直同知洪师范、郑梦周等奉表贺平夏,贡方物,且请遣子弟入太学。

其词曰:"秉彝好德,无古今愚智之殊;用夏变夷,在礼乐诗书之习。 故我东夷之人,自昔以来,皆遣子弟入太学。 不惟知君臣父子之伦,亦且仰声名文物之盛。 伏望皇仁察臣向化之诚,使互乡之童得齿虞庠之胄,不胜庆幸。"

太祖顾谓中书省臣曰:"高丽欲遣子弟人学,此亦美事。 但其涉海远来,离其父母,未免彼此怀思。 尔中书宜令其国王与群下熟议之,为父兄者果愿遣子弟人学,为子弟者果听父兄之命,无所勉强,即遣使护送至京,或居一年半年,听其归省也。"

洪武十七年十一月丙寅,江西布政司参议胡昱言:"纳哈出名虽元臣,其实跋扈。 然其麾下哈喇章、蛮子、阿纳失里诸将各相猜忌,又势孤援绝,若发兵击之,可一举而擒也。"

太祖曰:"利其弱而取之,非武也;因其衅而乘之,非仁也。 纳哈出之为人,朕素知之,不过假元世臣之名以威其众耳。 然人心外合内离,亦岂能久?今姑待之。 若其一旦觉悟,念昔释归之恩,幡然而来,不犹愈于用兵乎?不然,为恶不悛,将自取覆。 尔言虽善,然未可遽动。"

洪武十八年六月甲午,广西都司言:频年猺寇窃发,皆因居近溪洞之民与之相通,诱引为患。

请先捕戮此辈,弃绝其党。

太祖曰:"溪洞之民引诱猺獠为寇,此诚有之。 然其间岂无良善?若一概捕戮,恐及无辜。 大抵驭蛮夷之道,惟当安近以来远,不可因恶以累善。 非实有左验,不宜捕戮。"

洪武二十年六月己卯,广西浔州府知府沈信言:府境接连柳、象、梧、藤等州,山溪险峻,猺贼出没不常,实为民患。

臣愚以为桂平、平南二县旧附猺民,皆便习弓弩,惯历险阻。

若选其少壮千余人,免其差徭,给以军器衣袋,俾各团村寨置烽火,与巡检司民兵相为声援,协同捕逐,可以歼之。

太祖曰:"蛮夷梗化,彼习然也。 使守土之官能招徕之,何用杀戮?若无事,但当谨其防御,使不为患耳。 苟其为意不已,民有不堪,则发兵讨之,何必团寨?"

怀远人

洪武元年八月戊寅,湖广行省平章杨璟等还自广西。

入见,太祖问广西两江、黄岑二处边务,璟言:"蛮夷之人,性习顽犷,散则为民,聚则为盗,难以文治,当临之以兵,彼始畏服。"

太祖曰:"蛮夷之人性习虽殊,然其好生恶死之心未尝不同,若抚之以安静,待之以诚意,谕之以道理,彼岂有不从化者哉?此所谓以不治治之,何事于兵也!"

洪武三年十二月戊午,中书省臣言:"西北诸虏归附者,不宜处边。 盖夷狄之情无常,方其势穷力屈,则不得已而来归,及其安养闲暇,不无观望于其间。 恐一旦反侧,边镇不能制也。 宜迁之内地,庶无后患。"

太祖曰:"凡治胡虏,当顺其性。 胡人所居,习于苦寒。 今迁之内地,必驱而南,去寒凉而即炎热,失其本性,反易为乱。 若不顺而抚之,使其归就边地,择水草孽牧,彼得遂其生,自然安矣。"

洪武七年三月甲戌,户部奏:播州宜慰司土地既入版图,即同王民,当收其贡赋。

请令自洪武四年始,每岁纳粮二百七十三石,著为令。

兼其所有自实田赋,并请征之。

太祖曰:"播州,西南夷之地也,自昔皆入版图,供贡赋。 但当以静治之,苟或扰之,非其性矣。 朕君临天下,彼率先来归,所有田赋,随其所入,不必复为定额,以征其赋。"

七月,是月,有御史自广西还,进《平蛮六策》,内有曰立威。

太祖览毕,谕之曰:"汝策甚善,但立威之说亦有偏耳。 夫中国之于蛮夷,在制驭之何如。 盖蛮夷非威不畏,非惠不怀。 然一于威则不能感其心,一于惠不能慑其暴。 惟威惠并行,此驭蛮夷之道也。 古人有言:以怀德畏威为强。 政以此耳。"

洪武九年八月乙未,播州宣慰使杨铿率其属张坤、赵简来朝贡马,赐赍甚厚。

陛辞,太祖谕之曰:"尔先世世笃忠贞,故使子孙代有爵土。 然继世非难,保业为难。 知保业为难,则志不可骄,欲不可纵,志骄则失众,欲纵则灭身。 尔能益励忠勤,永坚臣节,则可保世禄于永久矣。"

庚戌,思南宣慰使田仁智入觐,贡马及方物。

太祖谕之曰:"汝在西南,远来朝贡,其意甚勤。 朕以天下守土之臣皆朝廷命吏,人民皆朝廷赤子,汝归善抚之,使得各安其生,则汝亦可以长享富贵矣。 夫礼莫大于敬上,德莫盛于爱下。 能敬能爱,人臣之道也。"

仁智辞归,至九江龙城驿,病卒,有司以闻。

太祖命礼部遣官致祭,敕有司送其柩于思南。

洪武十七年闰十月庚申,象州土吏覃仁用言:其父景安,故元时尝任本州巡检,有兵獞二百人,今皆为民,请收集为军。

太祖不许,因谕之曰:"兵獞既为民矣,国家之兵岂少此二百人?朕尝下令,凡故元时士卒隶民籍者,不许相告。 岂可以尔一人之言而格朝廷之令乎?"

洪武二十一年二月庚申,户部奏:贵州宣慰使霭翠、金筑安抚使密定所属租税,累累逋负,蛮人恃其顽险,不服输送,请遣使督之。

太祖曰:"蛮夷僻远,其知畏朝廷,纳赋税,是能遵声教矣。 其逋负,岂敢为耶?必其岁收有水旱之灾,故不能及时输纳耳。 所逋租悉行蠲免。 今宜定其常数,务从宽减。"

辩邪正

洪武元年八月丁丑,有风宪官二人各讦所短于廷,其一人言甚便捷,其一人言简而缓。

太祖曰:"理原于心,言发于口。 心无所亏,辞出而简;心有所蔽,辞胜于理。 彼二人者,其言寡者真,其言多者非。"

遂召廷臣诘之,言寡者果直。

太祖谓群臣曰:"彼二人者皆居风宪,当持公正以纠率群司,何致以私怨相加乎?所以贤人贵知言,能知言,则邪正了然自辩。 区区以便佞取给者,复何所庸哉?"

洪武六年二月壬寅,命御史台令监察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举天下有司官有无过犯,奏报黜陟。

太祖谕台臣曰:"古人言,礼义以待君子,刑戮加于小人。 盖君子有犯,或出于过误,可以情恕;小人之心,奸诡百端,无所不至,若有犯,当按法去之,不尔则遗民患。 君子过误,责之以礼义,则自知愧悚,必思改为。 彼小人者不识廉耻,终无忌惮,所以不得不去之也。 故朕以廉耻之官虽或有过,常加宥免。 若贪虐之徒,虽小罪,亦不赦也。"

十一月壬寅,太祖谕皇太子、诸王曰:"用人之道,当知奸良。 人之奸良固为难识,惟授之以职,试之以事,则情伪自见。 若知其良而不能用,知其奸而不能去,则误国自此始矣。 历代多因姑息,以致奸人惑侮。 当未知之初一概委用,既识其奸,退亦何难?《书》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 ’尔等其慎之。"

洪武十四年正月己丑,太祖与吏部臣论任官。

太祖曰:"树艺非其土则不蕃,授官非其才则不任。 任官当取方正之士,而邪佞者去之。"

吏部臣对曰:"人之邪正,实亦难辩。"

太祖曰:"众人恶之,一人悦之,未必正也。 众人悦之,一人恶之,未必邪也。 盖出于众人为公论,出于一人为私意。 然正人所为,治官事则不私其家,在公门则不私其利,当公法则不私其亲。 邪人反是。 此亦足辩。"

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癸未,太祖谓侍臣曰:"兴治之要,当进君子、退小人也。"

兵部尚书沈溍对曰:"君子、小人,猝未易识。"

太祖曰:"独行之士不随流俗,正直之节必异庸常。 譬如良玉委于汙泥,其色不变;君子杂于众人,德操自异。 何难识也?"溍又曰:"自古君子常少,小人常多,亦岂能悉去?"太祖曰:"善者进之,足以劝善,恶者去之,足以惩恶。 故太阳出而群阴消,贤者举而不仁者远,夫何难去哉?"

洪武二十四年三月甲午,太祖谓群臣曰:"朕常命寺人发库藏中古镜十余,以鉴容貌,多失真。 召冶工数人而问之,莫能答。 最后一人言曰:‘锻炼不至,范模不正,故镜体偏邪,照人失真。 ’朕闻之,惕然感悟。 夫镜,一物耳,略有偏邪,乃不可鉴形。 人君主宰天下,辨别邪正,一察是非,皆原于心。 心有不正,百度乖矣。 正心之功,其可忽乎!"

洪武二十五年正月丁亥,右都御史袁泰奏监察御史胡昌龄等四十一人缄口不育时政,王惟名等四人闒茸不称职,当罪之。

太祖曰:"言之非难,言而当理者为难。 昌龄辈安知其终不言乎?若闒茸不称职者,罢之。"

泰复执奏曰:"昌龄等非不能言,但心怀谲诈,不肯言耳。"

太祖曰:"人臣进言于君,必有关于国之利病,民之休戚,亦岂得轻易?若遽以心怀谲诈罪之,此何异张汤腹诽之法。"

于是泰不敢复言。

育人材

洪武二年六月丁卯,太祖谕国子学官曰:"治天下以人材为本,人材以教导为先。 今太学之教,本之以德行,文之以六艺者,遵古制也。 人材之兴,将有其效。 夫山,水之所生;川,水之所聚;太学,人材所出。 欲木之常茂者必培其根,欲水之常流者必浚其源,欲人材之成效,必养其德性。 苟无作养之功,而欲其成材,譬犹壅百川而欲水流,折方长而求大木,其得哉?"庚午,太祖召国子生问曰:"尔等读书之余,习骑射否?"对曰:"皆习。"

曰:"习熟否?"对曰:"未。"

乃谕之曰:"古之学者,文足以经邦,武足以戡乱。 故能出入将相,安定社稷。 今天下承平,尔等虽专务文学,亦岂可不知武事?《诗》曰:‘文武吉甫,万邦为宪。 ’惟其有文武之才,则万邦以之为法矣。"

洪武六年五月癸卯,太祖谕中书省臣曰:"马虽至驽,策励可以致远;木虽至朴,绳削可以致用;人虽至愚,勉教可使成材。 故圣人之教无弃人,君子之化无鄙俗。 朕观今之为吏者,寡于学术,惟弄文法,故犯罪者多。 若得贤官长以表率之,又日聚而教之,及告以古人为吏而致通显者,与夫守身保家之道,岂有不化而为善乎?自今省、台、六部官,遇有暇时,集属吏,或教以经史,或讲以时务,以变其气质。 年终考之,视其率教与否,则可以知其贤不肖矣。"

洪武十年八月癸丑,命大都督府官选武臣子弟入国子学读书。

太祖谕之曰:武臣从朕定天下,以功世禄。

其子弟长于富贵,又以父兄早殁,鲜知问学。

宜令读书,知古今,识道理。

俟有成立,然后命官,庶几得其实用也。

昔霍光功非不高,身死未久,而子孙横肆,卒致夷灭者,不学故也。

郭子仪中兴唐室,功盖天下,位极人臣,而心常谦退,保全令名,而福及后嗣者,识道理也。

今武臣子弟但知习武事,特患在不知学耳。”

洪武十四年四月丙辰朔,命国子生兼读刘向《说苑》及《律令》。

太祖谕祭酒李敬曰:"士之为学,贵于知古今,穷物理。 圣经贤传,学者所必习。 若《说苑》一书,刘向之所论次,多载前言往行,善善恶恶,昭然于方册之间。 朕尝于暇时观之,深有劝戒。 至于《律令》载国家法制,参酌古今之宜,观之者亦可以远刑辟。 卿以朕命导诸生读经史之暇,兼读《说苑》,讲《律令》,必有所益。"

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甲午,诏更定岁贡生员例:府学岁一人,州学二岁一人,县学三岁一人。

太祖谓礼部尚书李原名曰:"昔人有言,不素养士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 夫天下未尝无贤才,顾养之之道何如耳。 尝命天下学校,凡民间子弟愿遣入学者听,复其家。 今定岁贡之例,必资性淳厚、学问有成、年二十以上,方许充贡。 尔礼部其申明之。"

洪武二十三年三月戊子,通政使茹璫引奏:潮州府学生陈质言其父戍大宁,已死,今有司取其补伍。

自念从幼至今,荷蒙国恩教育,愿赐卒业,以图上报。

太祖谓兵部尚书沈溍曰:"国家得一卒易,得一材难。 此生有志于学,可削其兵籍,遣归进学。"

溍对曰:"此生学未见成效,若遽削其兵籍,则缺军伍。"

太祖曰:"国家于人材,必养之于未用之先,而用之于既成之后。 譬之稼,必预耕,则有获。 若刈不待熟,则无用。 且事有轻重,难拘一律。 苟军士缺伍,不过失一力士耳。 若奖成一贤材,以资任用,其系岂不重乎!"

务实

丙午九月己亥,夏主明升遣使来聘。

太祖因与语,使者辄自言其国东有瞿塘三峡之阻,北有剑阁栈道之险,古人谓一夫守之,百人莫过。

而西控成都,沃壤千里,财利富饶,实天府之国也。

太祖笑曰:"蜀人不以修德保民为本,而恃山川之险,夸其富饶,此岂为国长久之道耶?然自用兵以来,商贾路绝,民疲财匮,乃独称富饶,岂自天而降耶?"使者退。

太祖因语侍臣曰:"吾平日为事,只要务实,不尚浮伪。 此人不能称述其主之善,而但称其国险固,失奉使之职矣。 吾尝遣使四方,戒其谨于言语,勿为夸大,恐贻笑于人。 盖以诚示人,不事虚诞。 如蜀使者之谬妄,当以为戒也。"

吴元年正月辛丑,太祖谓中书省臣曰:"古人祝颂其君,皆寓警戒之意。 适观群下所进笺文,颂美之词过多,规戒之言未见,殊非古人君臣相告以诚之道。 今后笺文,只今文意平实,勿以虚词为美也。"

四月壬子,太祖谕起居注詹同等曰:"国史贵乎直笔,是非善恶皆当书之。 昔唐太宗观史,虽失大体,然命直书建成之事,是欲以公天下也。 予平日言行可纪之事,是非善恶,汝等当明白直书,勿宜隐讳,使后世观之,不失其实也。"

洪武二年三月戊申,太祖谓翰林侍读学士詹同曰:"古人为文章,或以明道德,或以通当世之务。 如典谟之言,皆明白易知,无深怪险僻之语。 至如诸葛孔明《出师表》,亦何尝雕刻为文?而诚意溢出,至今使人诵之,自然忠义感激。 近世文士,不究道德之本,不达当世之务,有词虽艰深,意实浅近,即使过于相如、杨雄,何裨实用?自今翰林为文,但取通道理明世务者,无事浮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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