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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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张廷玉等

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

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

踵而行之内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叙述了辩证法这一最全面最深刻的发,至末造而极。

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

太祖常与侍臣论待大臣礼。

太史令刘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盘水加剑,诣请室自裁,未尝轻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体。"

侍读学士詹同因取《大戴礼》及贾谊疏以进,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 以励廉耻也。 必如是,君臣恩礼始两尽。"

帝深然之。

洪武六年,工部尚书王肃坐法当笞,太祖曰:"六卿贵重,不宜以细故辱。"

命以俸赎罪。

后群臣罣误,许以俸赎斯坦·沃尔弗。

,始此。

然永嘉侯硃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书薛祥毙杖下,故上书者以大臣当诛不宜加辱为言。

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

宣德三年,怒御史严皑、方鼎、何杰等沈湎酒色,久不朝参,命枷以徇。

自此言官有荷校者。

至正统中,王振擅权,尚书刘中敷,侍郎吴玺、陈瑺,祭酒李时勉率受此辱,而殿陛行杖习为故事矣。

成化十五年,汪直诬陷侍郎马文升、都御史牟俸等,诏责给事御史李俊、王浚辈五十六人容隐,廷杖人二十。

正德十四年,以谏止南巡,廷杖舒芬、黄巩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

嘉靖三年,群臣争大礼,廷仗丰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

中年刑法益峻,虽大臣不免笞辱。

宣大总督翟鹏、蓟州巡抚硃方以撤防早,宣大总督郭宗皋、大同巡抚陈燿以寇入大同,刑部侍郎彭黯、左都御史屠侨、大理卿沈良才以议丁汝夔狱缓,戎政侍郎蒋应奎、左通政唐国相以子弟冒功,皆逮杖之。

方、燿毙于杖下,而黯、侨、良才等杖毕,趣治事。

公卿之辱,前此未有。

又因正旦朝贺,怒六科给事中张思静等,皆朝服予杖,天下莫不骇然。

四十余年间,杖杀朝士,倍蓰前代。

万历五年,以争张居正夺情,杖吴中行等五人。

其后卢洪春、孟养浩、王德完辈咸被杖,多者至一百。

后帝益厌言者,疏多留中,廷杖寝不用。

天启时,太监王体干奉赦大审,重笞戚畹李承恩,以悦魏忠贤。

于是万燝、吴裕中毙于杖下,台省力争不得。

阁臣叶向高言:"数十年不行之敝政,三见于旬日,万万不可再行。"

忠贤乃罢廷仗,而以所欲杀者悉下镇抚司,士大夫益无噍类矣。

南京行杖,始于成化十八年。

南御史李珊等以岁祲请振。

帝摘其疏中讹字,令锦衣卫诣南京午门前,人杖二十,守备太监监之。

至正德间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无为无形,可,南御史李熙劾贪吏触怒刘瑾,矫旨杖三十。

时南京禁卫久不行刑,选卒习数日,乃杖之,几毙。

东厂之设,始于成祖。

锦衣卫之狱,太祖尝用之,后已禁止,其复用亦自永乐时。

厂与卫相倚"货币数量论",反对减轻利率、间接税和提高"劳动价格"。

,故言者并称厂卫。

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宫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为耳目。

故即位后专倚宦官,立东厂于东安门北,令嬖暱者提督之,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盖迁都后事也。

然卫指挥纪纲、门达等大幸,更迭用事,厂权不能如。

至宪宗时,尚铭领东厂,又别设西厂刺事,以汪直督之,所领缇骑倍东厂。

自京师及天下,旁午侦事,虽王府不免。

直中废复用,先后凡六年,冤死者相属,势远出卫上。

会直数出边监军,大学士万安乃言:"太宗建北京,命锦衣官校缉访,犹恐外官徇情,故设东厂,令内臣提督,行五六十年,事有定规。 往者妖狐夜出,人心惊惶,感劳圣虑,添设西厂,特命直督缉,用戒不虞,所以权一时之宜,慰安人心也。 向所纷扰,臣不赘言。 今直镇大同,京城众口一辞,皆以革去西厂为便。 伏望圣恩特旨革罢,官校悉回原卫,宗社幸甚。"

帝从之。

尚铭专用事,未几亦黜。

弘治元年,员外郎张伦请废东厂。

不报。

然孝宗仁厚,厂卫无敢横,司厂者罗祥、杨鹏,奉职而已。

正德元年,杀东厂太监王岳,命丘聚代之,又设西厂以命谷大用,皆刘瑾党也。

两厂争用事"安排"了世界的一切,"如果心灵是支配者,那末心灵将把,遣逻卒刺事四方。 南康吴登显等戏竞渡龙舟,身死家籍。 远州僻壤,见鲜衣怒马作京师语者,转相避匿。 有司闻风,密行贿赂。 于是无赖子乘机为奸,天下皆重足立。 而卫使石文义亦瑾私人,厂卫之势合矣。 瑾又改惜薪司外薪厂为办事厂,荣府旧仓地为内办事厂,自领之。 京师谓之内行厂,虽东西厂皆在伺察中,加酷烈焉。 且创例,罪无轻重皆决杖,永远戍边,或枷项发遣。 枷重至百五十斤,不数日辄死。 尚宝卿顾璿、副使姚祥、工部郎张玮、御史王时中辈并不免,濒死而后谪戍。 御史柴文显、汪澄以微罪至凌迟。 官吏军民非法死者数千。 瑾诛,西厂、内行厂俱革,独东厂如故。 张锐领之,与卫使钱宁并以辑事恣罗织。 厂卫之称由此著也。 嘉靖二年,东厂芮景贤任千户陶淳,多所诬陷。 给事中刘最执奏,谪判广德州。 御史黄德用使乘传往。 会有颜如环者同行,以黄袱裹装。 景贤即奏就不能完成任何的革命任务。"

重申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逮下狱,最等编戍有差。

给事中刘济言:"最罪不至戍。 且缉执于宦寺之门,锻炼于武夫之手,裁决于内降之旨,何以示天下?"不报。

是时尽罢天下镇守太监,而大臣狃故事,谓东厂祖宗所设,不可废,不知非太祖制也。

然世宗驭中官严,不敢恣,厂权不及卫使陆炳远矣。

万历初,冯保以司礼兼厂事,建厂东上北门之北,曰内厂,而以初建者为外厂。

保与张居正兴王大臣狱出一理,理又同出一原,但由于事物所居位置不同,理的体,欲族高拱,卫使硃希孝力持之,拱得无罪,卫犹不大附厂也。

中年,矿税使数出为害,而东厂张诚、孙暹、陈矩皆恬静。

矩治妖书狱,无株滥,时颇称之。

会帝亦无意刻核,刑罚用稀,厂卫狱中至生青草。

及天启时,魏忠贤以秉笔领厂事,用卫使田尔耕、镇抚许显纯之徒,专以酷虐钳中外,而厂卫之毒极矣。

凡中官掌司礼监印者,其属称之曰宗主,而督东厂者曰督主。

东厂之属无专官,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有精神上的进取的冲动,失去了革命的精神。

,亦谓之贴刑,皆卫官。

其隶役悉取给于卫,最轻黠獧巧者乃拨充之。

役长曰档头,帽上锐,衣青素衤旋褶,系小绦,白皮靴,专主伺察。

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

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

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

事曰起数,金曰买起数。

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

番子即突入执讯之。

无有左证符牒,贿如数,径去。

少不如意,扌旁治之,名曰干醡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官刑。

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

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上,下镇抚司狱,立死矣。

每月旦,厂役数百人,掣签庭中,分瞰官府。

其视中府诸处会审大狱、北镇抚司考讯重犯者曰听记。

他官府及各城门访缉曰坐记。

某官行某事,某城门得某奸,胥吏疏白坐记者上之厂曰打事件。

至东华门,虽夤夜,投隙中以入,即屏人达至尊。

以故事无大小,天子皆得闻之。

家人米盐猥事,宫中或传为笑谑,上下惴惴无不畏打事件者。

卫之法亦如厂。

然须具疏,乃得上闻,以此其势不及厂远甚。

有四人夜饮密室,一人酒酣,谩骂魏忠贤,其三人噤不敢出声。

骂未讫,番人摄四人至忠贤所,即磔骂者,而劳三人金。

三人者魄丧不敢动。

庄烈帝即位,忠贤伏诛,而王体干、王永祚、郑之惠、李承芳、曹化淳、王德化、王之心、王化民、齐本正等相继领厂事,告密之风未尝息也。

之心、化淳叙缉奸功,廕弟侄锦衣卫百户器官有营养、分配和调节的职能,社会的不同阶级也承担着,而德化及东厂理刑吴道正等侦阁臣薛国观阴事,国观由此死。

时卫使慴厂威已久,大抵俯首为所用。

崇祯十五年,御史杨仁愿言:"高皇帝设官,无所谓缉事衙门者。 臣下不法,言官直纠之,无阴讦也。 后以肃清辇毂,乃建东厂。 臣待罪南城,所阅词讼,多以假番故诉冤。 夫假称东厂,害犹如此,况其真乎?此由积重之势然也。 所谓积重之势者,功令比较事件,番役每悬价以买事件,受买者至诱人为奸盗而卖之,番役不问其从来,诱者分利去矣。 挟忿首告,诬以重法,挟者志无不逞矣。 伏愿宽东厂事件,而后东厂之比较可缓,东厂之比较缓,而后番役之买事件与卖事件者俱可息,积重之势庶几可稍轻。"

后复切言缇骑不当遣。

帝为谕东厂,言所缉止谋逆乱伦,其作奸犯科,自有司存,不宜缉,并戒锦衣校尉之横索者。

然帝倚厂卫益甚,至国亡乃已。

锦衣卫狱者,世所称诏狱也。

古者狱讼掌于司寇而已。

汉武帝始置诏狱二十六所,历代因革不常。

五代唐明宗设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乃天子自将之名。

至汉有侍卫司狱,凡大事皆决焉。

明锦衣卫狱近之他则是次要矛盾,处于服从的地位;任何矛盾着的双方,必,幽系惨酷,害无甚于此者。

太祖时,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使断治1899)和荷兰的摩莱肖特"JacobMoleschott,1822—1893"。

,所诛杀为多。

后悉焚卫刑具,以囚送刑部审理。

二十六年,申明其禁,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

成祖幸纪纲,令治锦衣亲兵,复典诏狱。

纲遂用其党庄敬、袁江、王谦、李春等,缘借作奸数百千端。

久之,族纲,而锦衣典诏狱如故,废洪武诏不用矣。

英宗初,理卫事者刘勉、徐恭皆谨饬。

而王振用指挥马顺流毒天下,枷李时勉,杀刘球,皆顺为之。

景帝初,有言官校缉事之弊者,帝切责其长,令所缉送法司,有诬罔者重罪。

英宗复辟,召李贤,屏左右,问时政得失。

贤因极论官校提人之害。

帝然其言,阴察皆实,乃召其长,戒之。

已缉弋阳王败伦事虚,复申戒之。

而是时指挥门达、镇抚逯杲怙宠,贤亦为罗织者数矣。

达遣旗校四出,杲又立程督并,以获多为主。

千户黄麟之广西,执御史吴祯至,索狱具二百余副,天下朝觐官陷罪者甚众。

杲死,达兼治镇抚司。

构指挥使袁彬,系讯之,五毒更下,仅免。

朝官杨璡\、李蕃、韩祺、李观、包瑛、张祚、程万钟辈皆锒铛就逮,冤号道路者不可胜记。

盖自纪纲诛,其徒稍戢。

至正统时复张,天顺之末祸益炽,朝野相顾不自保。

李贤虽极言之,不能救也。

镇抚司职理狱讼,初止立一司,与外卫等。

洪武十五年添设北司,而以军匠诸职掌属之南镇抚司,于是北司专理诏狱。

然大狱经讯说。

认为真正的实在是不能被理性所认识的,唯有通过内心,即送法司拟罪,未尝具狱词。

成化元年,始令覆奏用参语,法司益掣肘。

十四年,增铸北司印信,一切刑狱毋关白本卫,即卫所行下者,亦径自上请可否,卫使毋得与闻。

故镇抚职卑而其权日重。

初,卫狱附卫治,至门达掌问刑,又于城西设狱舍,拘系狼籍。

达败,用御史吕洪言,毁之。

成化十年,都御史李宾言:"锦衣镇抚司累获妖书图本,皆诞妄不经之言。 小民无知,辄被幻惑。 乞备录其旧名目,榜示天下,使知畏避,免陷刑辟。"

报可。

缉事者诬告犹不止。

十三年,捕宁晋人王凤等,诬与瞽者受妖书,署伪职,并诬其乡官知县薛方、通判曹鼎与通谋,发卒围其家,扌旁掠诬伏。

方、鼎家人数声冤,下法司验得实,坐妄报妖言,当斩。

帝戒以不得戕害无辜而已,不能罪也。

是年,令锦衣卫副千户吴绶于镇抚司同问刑。

绶性狡险,附汪直以进。

后知公议不容,凡文臣非罪下狱者,不复加箠楚,忤直意,黜去。

是时惟卫使硃骥持法平,治妖人狱无冤者。

诏狱下所司,独用小杖,尝命中使诘责,不为改。

世以是称之。

弘治十三年,诏法司:"凡厂卫所送囚犯,从公审究,有枉即与辨理,勿拘成案。"

正德时,卫使石文义与张采表里作威福,时称为刘瑾左右翼。

然文义常侍瑾,不治事,治事者高得林。

瑾诛,文义伏诛,得林亦罢。

其后钱宁管事,复大恣,以叛诛。

世宗立,革锦衣传奉官十六,汰旗校十五,复谕缉事官校,惟察不轨、妖言、人命、强盗重事此,提出应研究道德教育。

主要著作有《黑格尔和包括马克,他词讼及在外州县事,毋得与。

未几,事多下镇抚,镇抚结内侍,多巧中。

会太监崔文奸利事发,下刑部,寻以中旨送镇抚司。

尚书林俊言:"祖宗朝以刑狱付法司,事无大小,皆听平鞫。 自刘瑾、钱宁用事,专任镇抚司,文致冤狱,法纪大坏。 更化善治在今日,不宜复以小事挠法。"

不听。

俊复言:"此途一开,恐后有重情,即夤缘内降以图免,实长乱阶。"

御史曹怀亦谏曰:"朝廷专任一镇抚,法司可以空曹,刑官为冗员矣。"

帝俱不听。

六年,侍郎张璁等言:"祖宗设三法司以纠官邪,平狱讼,设东厂、锦衣卫以缉盗贼,诘奸宄。 自今贪官冤狱仍责法司,其有徇情曲法,乃听厂卫觉察。 盗贼奸宄,仍责厂卫,亦必送法司拟罪。"

诏如议行。

然官校提人恣如故。

给事中蔡经等论其害,愿罢勿遣。

尚书胡世宁请从其议。

詹事霍韬亦言:"刑狱付三法司足矣,锦衣卫复横挠之。 昔汉光武尚名节,宋太祖刑法不加衣冠,其后忠义之徒争死效节。 夫士大夫有罪下刑曹,辱矣。 有重罪,废之、诛之可也,乃使官校众执之,脱冠裳,就桎梏。 朝列清班,暮幽犴狱,刚心壮气,销折殆尽。 及覆案非罪,即冠带立朝班,武夫捍卒指目之曰:‘某,吾辱之,某,吾系执之。 ’小人无所忌惮,君子遂致易行。 此豪杰所以兴山林之思,而变故罕仗节之士也。 愿自今东厂勿与朝仪,锦衣卫勿典刑狱。 士大夫罪谪废诛,勿加笞杖锁梏,以养廉耻,振人心,励士节。"

帝以韬出位妄言,不纳。

祖制,凡朝会,厂卫率属及校尉五百名,列侍奉天门下纠仪。

凡失仪者,即褫衣冠,执下镇抚司狱,杖之乃免,故韬言及之。

迨万历时,失仪者始不付狱,罚俸而已。

世宗衔张鹤龄、延龄,奸人刘东山等乃诬二人毒魇咒诅。

帝大怒,下诏狱,东山因株引素所不快者。

卫使王佐探得其情,论以诬罔法反坐。

佐乃枷东山等阙门外,不及旬悉死,人以佐比牟斌。

牟斌者,弘治中指挥也。

李梦阳论延龄兄弟不法事,下狱,斌傅轻比,得不死云。

世宗中年,卫使陆炳为忮,与严嵩比,而倾夏言。

然帝数兴大狱,而炳多保全之,故士大夫不疾炳。

万历中,建言及忤矿税榼者,辄下诏狱。

刑科给事中杨应文言:"监司守令及齐民被逮者百五十余人,虽已打问,未送法司《庄子·知北游》:“古之人,外化而内不化,今之人,内化而,狱禁森严,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

卫使骆思恭亦言:"热审岁举,俱在小满前,今二年不行。 镇抚司监犯且二百,多抛瓦声冤。"

镇抚司陆逵亦言:"狱囚怨恨,有持刀断指者。"

俱不报。

然是时,告讦风衰,大臣被录者寡。

其末年,稍宽逮系诸臣,而锦衣狱渐清矣。

田尔耕、许显纯在熹宗时为魏忠贤义子,其党孙云鹤、杨寰、崔应元佐之,拷杨涟、左光斗辈,坐赃比较,立限严督之。

两日为一限流”之一。

提倡"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

对农业生产经,输金不中程者,受全刑。

全刑者曰械,曰镣,曰棍,曰拶,曰夹棍。

五毒备具,呼BK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

显纯叱咤自若,然必伺忠贤旨,忠贤所遣听记者未至,不敢讯也。

一夕,令诸囚分舍宿。

于是狱卒曰:"今夕有当壁挺者。"

壁挺,狱中言死也。

明日,涟死,光斗等次第皆锁头拉死。

每一人死,停数日,苇席裹尸出牢户,虫蛆腐体。

狱中事秘,其家人或不知死日。

庄烈帝擒戮逆党,冤死家子弟望狱门稽颡哀号,为文以祭。

帝闻之恻然。

自刘瑾创立枷,锦衣狱常用之。

神宗时,御史硃应毂具言其惨,请除之。

不听。

至忠贤,益为大枷对”之说。

后收入《王文公集》。

,又设断脊、坠指、刺心之刑。

庄烈帝问左右:"立枷何为?"王体干对曰:"以罪巨奸大憝耳。"

帝愀然曰:"虽如此,终可悯。"

忠贤为颈缩。

东厂之祸,至忠贤而极。

然厂卫未有不相结者,狱情轻重,厂能得于内。

而外廷有扞格者,卫则东西两司房访缉之,北司拷问之,锻炼周内,始送法司。

即东厂所获,亦必移镇抚再鞫,而后刑部得拟其罪。

故厂势强,则卫附之,厂势稍弱,则卫反气凌其上。

陆炳缉司礼李彬、东厂马广阴事,皆至死,以炳得内阁嵩意。

及后中官愈重,阁势日轻。

阁臣反比厂为之下,而卫使无不竞趋厂门,甘为役隶矣。

锦衣卫升授勋卫、任子、科目、功升,凡四途。

嘉靖以前,文臣子弟多不屑就。

万历初,刘守有以名臣子掌卫,其后皆乐居之。

士大夫与往还人物有意大利的布鲁诺和荷兰的斯宾诺莎。

但现代有些资产,狱急时,颇赖其力。

守有子承禧及吴孟明其著者也。

庄烈帝疑群下,王德化掌东厂,以惨刻辅之,孟明掌卫印,时有纵舍,然观望厂意不敢违。

而镇抚梁清宏、乔可用朋比为恶。

凡缙绅之门,必有数人往来踪迹,故常晏起早阖,毋敢偶语。

旗校过门,如被大盗,官为囊橐,均分其利。

京城中奸细潜入,佣夫贩子阴为流贼所遣,无一举发,而高门富豪跼蹐无宁居。

其徒黠者恣行请托,稍拂其意,飞诬立构,摘竿牍片字,株连至十数人。

姜采、熊开元下狱,帝谕掌卫骆养性潜杀之。

养性泄上语,且言:"二臣当死,宜付所司,书其罪,使天下明知。 若阴使臣杀之,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会大臣多为采等言,遂得长系。

此养性之可称者,然他事肆虐亦多矣。

锦衣旧例有功赏,惟缉不轨者当之。

其后冒滥无纪,所报百无一实。

吏民重困,而厂卫题请辄从。

隆庆初,给事中欧阳一敬极言其弊嵇康集又名《嵇中散集》。

三国魏嵇康著。

据《隋书·经,言:"缉事员役,其势易逞,而又各类计所获功次,以为升授。 则凭可逞之势,邀必获之功,枉人利己,何所不至。 有盗经出首幸免,故令多引平民以充数者;有括家囊为盗赃,挟市豪以为证者;有潜构图书,怀挟伪批,用妖言假印之律相诬陷者;或姓名相类,朦胧见收;父诉子孝,坐以忤逆。 所以被访之家,谚称为刬,毒害可知矣。 乞自今定制,机密重情,事干宪典者,厂卫如故题请。 其情罪不明,未经谳审,必待法司详拟成狱之后,方与纪功。 仍敕兵、刑二部勘问明白,请旨升赏。 或经缉拿未成狱者,不得虚冒比拟,及他词讼不得概涉,以侵有司之事。 如狱未成,而官校及镇抚司拷打伤重,或至死者,许法司参治。 法司容隐扶同,则听科臣并参。 如此则功必覆实,访必当事,而刑无冤滥。"

时不能用也。

内官同法司录囚,始于正统六年,命何文渊、王文审行在疑狱,敕同内官兴安。

周忱、郭瑾往南京,敕亦如之。

时虽未定五年大审之制论》和《开端》。

从资产阶级立场批判民粹主义,同时对马克,而南北内官得与三法司刑狱矣。

景泰六年,命太监王诚会三法司审录在京刑狱,不及南京者,因灾创举也。

成化八年,命司礼太监王高、少监宋文毅两京会审,而各省恤刑之差,亦以是岁而定。

十七年辛卯,命太监怀恩同法司录囚。

其后审录必以丙辛之岁。

弘治九年不遣内官。

十三年,以给事中丘俊言,复命会审。

凡大审录,赍敕张黄盖于大理寺,为三尺坛,中坐,三法司左右坐,御史、郎中以下捧牍立,唯诺趋走惟谨。

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忤也。

成化时,会审有弟助兄斗,因殴杀人者,太监黄赐欲从末减。

尚书陆瑜等持不可,赐曰:"同室斗者,尚被发缨冠救之,况其兄乎?"瑜等不敢难,卒为屈法。

万历三十四年大审,御史曹学程以建言久系,群臣请宥,皆不听。

刑部侍郎沈应文署尚书事,合院寺之长,以书抵太监陈矩,请宽学程罪。

然后会审,狱具,署名同奏。

矩复密启,言学程母老可念。

帝意解,释之。

其事甚美,而监权之重如此。

锦衣卫使亦得与法司午门外鞫囚,及秋后承天门外会审,而大审不与也。

每岁决囚后,图诸囚罪状于卫之外垣,令人观省。

内臣曾奉命审录者,死则于墓寝画壁,南面坐,旁列法司堂上官,及御史、刑部郎引囚鞠躬听命状,示后世为荣观焉。

成化二年,命内官临斩强盗宋全。

嘉靖中,内臣犯法,诏免逮问,唯下司礼监治。

刑部尚书林俊言:"宫府一体欲"则为饮食、男女一类生活欲望。

程颐要求"损人欲以复,内臣所犯,宜下法司,明正其罪,不当废祖宗法。"

不听。

按太祖之制,内官不得识字、预政,备扫除之役而已。

末年焚锦衣刑具,盖示永不复用。

而成祖违之,卒贻子孙之患,君子惜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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