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志第六十五 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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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张廷玉等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

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泛神论否认有超自然的造物主的存在,把神融化在自然,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

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

盖得唐府兵遗意。

文皇北迁,一遵太祖之制,然内臣观兵,履霜伊始。

洪、宣以后,狃于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木之难。

于谦创立团营,简精锐,一号令,兵将相习,其法颇善。

宪、孝、武、世四朝,营制屡更,而威益不振。

卫所之兵疲于番上,京师之旅困于占役。

驯至末造,尺籍久虚,行伍衰耗,流盗蜂起,海内土崩。

宦竖降于关门,禁军溃于城下,而国遂以亡矣。

今取其一代规制之详,及有关于军政者,著于篇。

京营侍卫上直军皇城守卫京城巡捕四卫营京军三大营,一曰五军,一曰三千,一曰神机。

其制皆备于永乐时。

初,太祖建统军元帅府,统诸路武勇,寻改大都督府。

以兄子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

京城内外置大小二场,分教四十八卫卒。

已,又分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

洪武四年,士卒之数,二十万七千八百有奇。

成祖增京卫为七十二。

又分步骑军为中军,左、右掖,左、右哨,亦谓之五军。

岁调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兵番上京师隶之。

设提督内臣一,武臣二,掌号头官二,大营坐营官一,把总二,中营坐营官一,马步队把总各一。

左右掖、哨官如之。

又有十二营,掌随驾马队官军,设把总二。

又有围子手营,掌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设坐营官一,统四司,以一、二、三、四为号,把总各二。

又有幼官舍人营,掌操练京卫幼官及应袭舍人,坐营官一,四司把总各一。

此五军营之部分也。

已,得边外降丁三千,立营分五司。

一,掌执大驾龙旗、宝纛、勇字旗、负御宝及兵仗局什物上直官军。

一,掌执左右二十队勇字旗、大驾旗纛金鼓上直官军。

一,掌传令营旗牌,御用监盔甲、尚冠、尚衣、尚履什物上直官军。

一,掌执大驾勇字旗、五军红盔贴直军上直官军。

一,掌杀虎手、马轿及前哨马营上直明甲官军、随侍营随侍东宫官舍、辽东备御回还官军。

提督内臣二,武臣二,掌号头官二,坐司官五,见操把总三十四,上直把总十六,明甲把总四。

此三千营之部分也。

已,征交阯,得火器法,立营肄习。

提督内臣、武臣,掌号头官,皆视三千营,亦分为五军。

中军,坐营内臣一,武臣一。

其下四司,各监枪内臣一,把司官一,把总官二。

左右掖、哨皆如之。

又因得都督谭广马五千匹,置营名五千下,掌操演火器及随驾护卫马队官军。

坐营内臣、武臣各一,其下四司,各把司官二。

此神机营之部分也。

居常,五军肄营阵,三千肄巡哨,神机肄火器。

大驾征行,则大营居中,五军分驻,步内骑外,骑外为神机,神机外为长围,周二十里,樵采其中。

三大营之制如此。

洪熙时,始命武臣一人总理营政。

宣德五年,以成国公硃勇言,选京卫卒隶五军训练。

明年,命科道及锦衣官核诸卫军数。

帝之征高煦及破兀良哈,皆以京营取胜焉。

正统二年,复因勇言,令锦衣等卫、守陵卫卒存其半,其上直旗校隶锦衣督操,余悉归三大营。

土木之难,京军没几尽。

景帝用于谦为兵部尚书,谦以三大营各为教令,临期调拨,兵将不相习,乃请于诸营选胜兵十万,分十营团练。

每营都督一,号头官一,都指挥二,把总十,领队一百,管队二百。

于三营都督中推一人充总兵官,监以内臣,兵部尚书或都御史一人为提督。

其余军归本营,曰老家。

京军之制一变。

英宗复辟,谦死,团营罢。

宪宗立,复之,增为十二。

成化二年复罢。

命分一等、次等训练。

寻选得一等军十四万有奇。

帝以数多,令仍分十二营团练,而区其名,有奋、耀、练、显四武营,取、果、效、鼓四勇营,立、伸、扬、振四威营。

命侯十二人掌之,各佐以都指挥,监以内臣,提督以勋臣,名其军曰选锋。

不任者仍为老家以供役,而团营之法又稍变。

二十年,立殚忠、效义二营;练京卫舍人、余丁。

二营,永乐间设,后废,至是复设。

未几,以无益罢。

帝在位久,京营特注意,然缺伍至七万五千有奇,大率为权贵所隐占。

又用汪直总督团营,禁旅专掌于内臣,自帝始也。

孝宗即位,乃命都御史马文升为提督。

是时营军久苦工役。

成化末,余子俊尝言之,文升复力陈不可。

又请于每营选马步锐卒二千,遇警征调。

且遵洪、永故事,五日一操,以二日走阵下营,以三日演武。

从之。

时尚书刘大夏陈弊端十事,复奏减修干清宫卒。

内臣谓其不恤大工,大学士刘健曰:"爱惜军士,司马职也。"

帝纳之。

会户部主事李梦阳极论役军之害,并及内臣主兵者。

以语侵寿宁侯,下诏狱,遂格不行。

武宗即位,十二营锐卒仅六万五百余人,稍弱者二万五千而已。

给事中葛嵩请选五军、三千营精锐归团练,而存八万余人于营以供役。

惠安伯张伟谬引旧制以争,事遂已,隐占如故。

BH鐇反,太监张永将京军往讨,中官权益重。

及流寇起,边将江彬等得幸,请调边军入卫。

于是集九边突骑家丁数万人于京师。

名曰外四家。

立两官厅,选团营及勇士、四卫军于西官厅操练,正德元年所选官军操于东官厅。

自是两官厅军为选锋。

而十二团营且为老家矣。

武宗崩,大臣用遗命罢之。

当是时,工作浩繁,边将用事,京营戎政益大坏。

给事中王良佐奉敕选军,按籍三十八万有奇,而存者不及十四万,中选者仅二万余。

世宗立,久之,从廷臣言,设文臣知兵者一人领京营。

是时额兵十万七千余人,而存者仅半。

专理京营兵部尚书李承勋请足十二万之数。

部议遵弘治中例,老者补以壮丁,逃、故者清军官依期解补。

从之。

十五年,都御史王廷相提督团营,条上三弊:一,军士多杂派,工作终岁,不得入操。

虽名团营听征,实与田夫无异。

二,军士替代,吏胥需索重贿,贫军不能办,老羸苟且应役,而精壮子弟不得收练。

三,富军惮营操征调,率贿将弁置老家数中,贫者虽老疲,亦常操练。

语颇切中。

既而两郊九庙诸宫殿之工起,役军益多。

兵部请分番为二,半团操,半放归,而收其月廪雇役。

诏行一年。

自后边警急,团营见兵少,仅选骑卒三万,仍号东西官厅。

余者悉老弱,仍为营帅、中官私役。

二十九年,俺答入寇,兵部尚书丁汝夔核营伍不及五六万人。

驱出城门,皆流涕不敢前,诸将领亦相顾变色。

汝夔坐诛。

大学士严嵩乃请振刷以图善后。

吏部侍郎王邦瑞摄兵部,因言:"国初,京营劲旅不减七八十万,元戎宿将常不乏人。 自三大营变为十二团营,又变为两官厅,虽浸不如初,然额军尚三十八万有奇。 今武备积驰,见籍止十四万余,而操练者不过五六万,支粮则有,调遣则无。 比敌骑深入,战守俱称无军。 即见在兵,率老弱疲惫、市井游贩之徒,衣甲器械取给临时。 此其弊不在逃亡,而在占役;不在军士,而在将领。 盖提督、坐营、号头、把总诸官,多世胄纨袴,平时占役营军,以空名支饷,临操则肆集市人,呼舞博笑而已。 先年,尚书王琼、毛伯温、刘天和常有意振饬。 然将领恶其害己,阴谋阻挠,军士又习于骄惰,竞倡流言,事复中止,酿害至今。 乞大振干纲,遣官精核。"

帝是其言,命兵部议兴革。

于是悉罢团营、两官厅,复三大营旧制。

更三千曰神枢。

罢提督、监枪等内臣。

设武臣一,曰总督京营戎政,以咸宁侯仇鸾为之;文臣一,曰协理京营戎政,即以邦瑞充之。

其下设副参等官二十六员。

已,又从部议,以四武营归五军营中军,四勇营归左右哨,四威营归左右掖。

各设坐营官一员,为正兵,备城守;参将二员,备征讨。

帝以营制新定,告于太庙行之。

又遣四御史募兵畿辅、山东、山西、河南,得四万人,分隶神枢、神机。

各设副将一,而增能战将六员,分领操练。

大将所统三营之兵,居常名曰练勇,有事更定职名。

五军营:大将一员,统军一万,总主三营副、参、游击、佐击及坐营等官;副将二员,各统军七千;左右前后参将四员,各六千;游击四员,各三千。

外备兵六万六千六百六十人。

神枢营:副将二员,各统军六千;佐击六员,各三千。

外备兵四万人。

神机营亦如之。

已,又定三大营官数:五军营一百九十六员,神枢营二百八员,神机营一百八十二员,共五百八十六员。

在京各卫军,俱分隶三营。

分之为三十营,合之为三大营。

终帝世,其制屡更,最后中军哨掖之名亦罢,但称战守兵兼立车营。

故事,五军府皆开府给印,主兵籍而不与营操,营操官不给印,戎政之有府与印,自仇鸾始。

鸾方贵幸,言于帝,选各边兵六万八千人,分番入卫,与京军杂练,复令京营将领分练边兵,于是边军尽隶京师。

塞上有警,边将不得征集,边事益坏。

鸾死,乃罢其所置戎政厅首领官之属,而入卫军则惟罢甘肃者。

隆庆四年,大学士赵贞吉请收将权,更营制。

极言戎政之设府铸印,以数十万众统于一人,非太祖、成祖分府分营本意。

请以官军九万分五营,营择一将,分统训练。

诏下廷臣议。

尚书霍冀言:"营制,世宗熟虑而后定,不宜更。 惟大将不当专设,戎政不宜有印,请如贞吉言。"

制曰"可"。

于是三大营各设总兵一,副将二。

其参佐等官,互有增损,各均为十人。

而五军营兵,均配二营,营十枝,属二副将分统。

以侯伯充总兵,寻改曰提督。

又用三文臣,亦称提督。

自设六提督后,各持意见,遇事旬月不决。

给事中温纯言其弊,乃罢,仍设总督、协理二臣。

万历二年,从给事中欧阳柏请,复给戎政印,汰坐营官二员。

五年,巡视京营科臣林景旸请广召募,立选锋。

是时,张居正当国,综核名实,群臣多条上兵事,大旨在足兵、选将,营务颇饬。

久之,帝厌政,廷臣渐争门户,习于偷惰,遂日废弛。

三十六年,尚书李化龙理戎政,条上京营积弊。

敕下部议,卒无所振作。

及兵事起,总督京营赵世新请改设教场城内,便演习。

太常少卿胡来朝请调京军戍边,可变弱为强。

皆无济于用。

天启三年,协理侍郎硃光祚奏革老家军,补以少壮。

老家怨,以瓦砾投光祚,遂不果革。

是时,魏忠贤用事,立内操,又增内臣为监视及把牌诸小内监,益募健丁,诸营军多附之。

庄烈帝即位,撤内臣,已而复用。

戎政侍郎李邦华愤京营弊坏,请汰老弱虚冒,而择材力者为天子亲军。

营卒素骄,有疑其为变者。

勋戚中官亦恶邦华害己,蜚语日闻。

帝为罢邦华,代以陆完学,尽更其法。

京营自监督外,总理捕务者二员,提督禁门、巡视点军者三员,帝皆以御马监、司礼、文书房内臣为之,于是营务尽领于中官矣。

十年八月,车驾阅城,铠甲旌旗甚盛,群臣悉鸾带策马从。

六军望见乘舆,皆呼万岁。

帝大悦,召完学入御幄奖劳,酌以金卮,然徒为容观而已。

时兵事益亟。

帝命京军出防剿,皆监以中官。

廪给优渥,挟势而骄,多夺人俘获以为功,轻折辱诸将士,将士益解体。

周延儒再入阁,劝罢内操,撤诸监军。

京兵班师还。

时营将率内臣私人,不知兵。

兵惟注名支粮,买替纷纭,朝甲暮乙,虽有尺籍,莫得而识也。

帝屡旨训练,然日不过二三百人,未昏遂散。

营兵十万幸抽验不及,玩愒佚罚者无算。

帝尝问戎政侍郎王家彦,家彦曰:"今日惟严买替之禁,改操练之法,庶可救万一,然势已晚。"

帝不怿而罢。

十六年,襄城伯李国祯总戎政,内臣王承恩监督京营。

明年,流贼入居庸关,至沙河。

京军出御,闻砲声溃而归。

贼长驱犯阙,守陴者仅内操之三千人,京师遂陷。

大率京军积弱,由于占役买闲。

其弊实起于纨袴之营帅,监视之中官,竟以亡国云。

京营之在南者,永乐北迁,始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备南京,节制在南诸卫所。

洪熙初,以内臣司守备。

宣德末,设参赞机务官。

景泰间,增协同守备官。

成化末,命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视五部特重。

先是,京师立神机营,南京亦增设,与大小二教场同练。

军士常操不息,风雨方免。

有逃籍者,宪宗命南给事御史时至二场点阅。

成国公硃仪及太监安宁不便,诡言军机密务,御史诘问名数非宜。

帝为罪御史,仍令守备参赞官阅视,著为令。

嘉靖中,言者数奏南营耗亡之弊。

二十四年冬,诏立振武营,简诸营锐卒充之,益以淮扬趫〗捷者。

江北旧有池河营,专城守,护陵寝。

二营兵各三千,领以勋臣,别设场训练。

然振武营卒多无赖子。

督储侍郎黄懋官抑削之,遂哗,殴懋官至死。

诏诛首恶,以户部尚书江东为参赞。

东多所宽假,众益骄,无复法纪。

给事中魏元吉以为言,因举浙直副总兵刘显往提督。

未至,池河兵再变,殴千户吴钦。

诏显亟往,许以川兵五百自随,事始定。

隆庆改元,罢振武营,以其卒千余仍隶二场及神机营。

万历十一年,参赞尚书潘季驯言:"操军原额十有二万,今仅二万余。 祖军与选充参半,选充例不补,营伍由是虚。 请如祖军收补。"

已而王遴代季驯,言:"大小二场,新旧官军二万三千有余。 请如北京各边,三千一百二十人为一枝,每枝分中、左、右哨,得兵七枝。 余置旗鼓下,备各营缺。"

从之。

巡视科臣阮子孝极论南营耗弊,言颇切中,然卒无振饬之者。

已,从尚书吴文华请,增参赞旗牌,得以军法从事,兼听便宜调遣。

三十一年,添设南中军标营,选大教场卒千余,设中军参将统练。

规制虽具,而时狃苟安,阘茸一如北京。

及崇祯中,流寇陷庐、凤,踞上流,有窥留都意。

南中将士日夜惴惴,以护陵寝、守京城为名,幸贼不东下而已。

最后,史可法为参赞尚书,思振积弊,未久而失,盖无可言焉。

侍卫上直军之制。

太祖即吴王位,其年十二月设拱卫司,领校尉,隶都督府。

洪武二年,改亲军都尉府,统中、左、右、前、后五卫军,而仪銮司隶焉。

六年,造守卫金牌,铜涂金为之。

长一尺,阔三寸。

以仁、义、礼、智、信为号。

二面俱篆文:一曰"守卫",一曰"随驾"。

掌于尚宝司,卫士佩以上直,下直纳之。

十五年,罢府及司,置锦衣卫。

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所隶有将军、力士、校尉,掌直驾侍卫、巡察缉捕。

已又择公、侯、伯、都督、指挥之嫡次子,置勋卫散骑舍人,而府军前卫及旗手等十二卫,各有带刀官。

锦衣所隶将军,初名天武,后改称大汉将军,凡千五百人。

设千、百户,总旗七员。

其众自为一军,下直操练如制,缺至五十人方补。

月糈二石,积劳试补千、百户,亡者许以亲子弟魁梧材勇者代,无则选民户充之。

永乐中,置五军、三千营。

增红盔、明甲二将军及叉刀围子手之属,备宿卫。

校尉、力士佥民间丁壮无恶疾、过犯者。

力士先隶旗手卫,后改隶锦衣及腾骧四卫,专领随驾金鼓、旗帜及守卫四门。

校尉原隶仪銮司,司改锦衣卫,仍隶焉。

掌擎执卤簿仪仗,曰鉴舆,曰擎盖,曰扇手,曰旌节,曰旗幢,曰班剑,曰斧钺,曰戈戟,曰弓矢,曰驯马,凡十司,及驾前宣召差遣,三日一更直。

设总旗、小旗,而领以勋戚官。

官凡六:管大汉将军及散骑舍人、府军前卫带刀官者一,管五军营叉刀围子手者一,管神枢营红盔将军者四。

圣节、正旦、冬至及大祀、誓戒、册封、遣祭、传制用全直,直三千人,余则更番,器仗衣服位列亦稍殊焉。

凡郊祀、经筵、巡幸侍从各有定制,详《礼志》中。

居常,当直将军朝夕分候午门外,夜则司更,共百人。

而五军叉刀官军,悉于皇城直宿。

掌侍卫官输直,日一员。

惟掌锦衣卫将军及叉刀手者,每日侍。

尤严收捕之令,及诸脱更离直者。

共计锦衣卫大汉将军一千五百七人,府军前卫带刀官四十,神枢营红盔将军二千五百,把总指挥十六,明甲将军五百二,把总指挥二,大汉将军八,五军营叉刀围子手三千,把总指挥八,勋卫散骑舍人无定员,旗手等卫带刀官一百八十,此侍卫亲军大较也。

正统后,妃、主、公、侯、中贵子弟授官者,多寄禄锦衣中。

正德时,奏带传升冒衔者,又不下数百人。

武宗好养勇士,尝以千、把总四十七人,注锦衣卫带俸舍、余千一百人充御马监家将勇士,食粮骑操。

又令大汉将军试百户,五年实授,著为令。

幸窦开而恩泽滥,宿卫稍轻矣。

至万历间,卫士多占役、买闲,其弊亦与三大营等。

虽定离直者夺月糈之例,然不能革。

太祖之设锦衣也,专司卤簿。

是时方用重刑,有罪者往往下锦衣卫鞫实,本卫参刑狱自此始。

文皇入立,倚锦衣为心腹。

所属南北两镇抚司,南理本卫刑名及军匠,而北专治诏狱。

凡问刑、奏请皆自达,不关白卫帅。

用法深刻,为祸甚烈,详《刑法志》。

又锦衣缉民间情伪,以印官奉敕领官校。

东厂太监缉事,别领官校,亦从本卫拨给,因是恒与中官相表里。

皇城守卫,用二十二卫卒,不独锦衣军,而门禁亦上直中事。

京城巡捕有专官,然每令锦衣官协同。

地亲权要,遂终明之世云。

初,太祖取婺州,选富民子弟充宿卫,曰御中军。

已,置帐前总制亲兵都指挥使。

后复省,置都镇抚司,隶都督府,总牙兵巡徼。

而金吾前后、羽林左右、虎贲左右、府军左右前后十卫,以时番上,号亲军。

有请,得自行部,不关都督府。

及定天下,改都镇抚司为留守,设左右前后中五卫,关领内府铜符,日遣二人点阅,夜亦如之,所谓皇城守卫官军也。

二十七年,申定皇城门禁约。

凡朝参,门始启,直日都督、将军及带刀、指挥、千百户、镇抚、舍人入后,百官始以次入。

上直军三日一更番,内臣出入必合符严索,以金币出者验视勘合,以兵器杂药入门者擒治,失察者重罪之。

民有事陈奏,不许固遏。

帝念卫士劳苦,令家有婚丧、疾病、产子诸不得已事,得自言情,家无余丁,父母俱病者,许假侍养,愈乃复。

先是,新宫成,诏中书省曰:"军士战斗伤残,难备行伍,可于宫墙外造舍以居之,昼则治生,夜则巡警。"

其后,定十二卫随驾军上直者,人给钱三百。

二十八年,复于四门置舍,使恩军为卫士执爨。

恩军者,得罪免死及诸降卒也。

永乐中,定制,诸卫各有分地。

自午门达承天门左右,逮长安左右门,至皇城东西,属旗手、济阳、济川、府军及虎贲右、金吾前、燕山前、羽林前八卫。

东华门左右至东安门左右,属金吾、羽林、府军、燕山四左卫。

西华门左右至西安门左右,属四右卫。

玄武门左右至北安门左右,属金吾、府军后及通州、大兴四卫。

卫有铜符,颁自太祖。

曰承,曰东,曰西,曰北,各以其门名也。

巡者左半,守者右半。

守官遇巡官至,合契而从事。

各门守卫官,夜各领铜令申字牌巡警,自一至十六。

内皇城卫舍四十,外皇城卫舍七十二,俱设铜鐸,次第循环。

内皇城左右坐更将军百,每更二十人,四门走更官八,交互往来,钤印于籍以为验。

都督及带刀、千百户日各一人,领申字牌直宿,及点各门军士。

后更定都督府,改命侯、伯佥书焉。

洪熙初,更造卫士悬牌。

时亲军缺伍,卫士不获代。

帝命选他卫军守端、直诸门,尚书李庆谓不可。

帝曰:"人主在布德以属人心,苟心相属,虽非亲幸,何患焉。"

宣德三年,命御史点阅卫卒。

天顺中,复增给事中一人。

成化十年,尚书马文升言:"太祖置亲军指挥使司,不隶五府。 文皇帝复设亲军十二卫,又增勇士数千员,属御马监,上直,而以腹心臣领之。 比者日废弛,勇士与诸营无异,皇城之内,兵卫无几,诸监门卒尤疲羸,至不任受甲。 宜敕御马监官,即见军选练。 仍敕守卫官常严步伍,讥察出入,以防微销萌。"

帝然其言,亦未能有所整饬。

正德初,严皇城红铺巡徼,日令留守卫指挥五员,督内外夜巡军。

而兵部郎中、主事各一人,同御史、锦衣卫稽阅,毋摄他务。

嘉靖七年,增直宿官军衣粮,五年一给。

万历十一年,于皇城内外设把总二员,分东西管理。

时门禁益弛,卫军役于中官,每至空伍,赁市儿行丐应点阅。

叉刀、红盔日出始一入直,直庐虚无人。

坐更将军皆纳月镪于所辖。

凡提号、巡城、印簿、走更诸事悉废。

十五年,再申门禁。

久之,给事中吴文炜乞尽复旧制。

不报。

末年,有失金牌久之始觉者。

梃击之事,张差一妄男子,得阑入殿廷,其积弛可知。

是后中外多事,启、祯两朝虽屡申饬,竟莫能挽,侵寻以至于亡。

京城巡捕之职,洪武初,置兵马司,讥察奸伪。

夜发巡牌,旗士领之,核城门扃鐍及夜行者。

已改命卫所镇抚官,而掌于中军都督府。

永乐中,增置五城兵马司。

宣德初,京师多盗,增官军百人,协五城逐捕。

已,复增夜巡候卒五百。

成化中,始命锦衣官同御史督之。

末年,拨给团营军二百。

弘治元年,令三千营选指挥以下四员,领精骑巡京城外,又令锦衣官五、旗手等卫官各一,分地巡警,巡军给牌。

五年,设把总都指挥,专职巡捕。

正德中,添设把总,分画京城外地,南抵海子,北抵居庸关,西抵卢沟桥,东抵通州。

复增城内二员,而益以团营军,定官卒赏罚例。

末年,逻卒增至四千人,特置参将。

嘉靖元年,复增城外把总一员,并旧为五,分辖城内东西二路,城外西南、东南、东北三路,增营兵马五千。

又十选一,立尖哨五百骑,厚其月糈。

命参将督操,而监以兵部郎。

是时京军弊坏积久,捕营亦然。

三十四年,军士仅三百余。

以给事中丘岳等言,削指挥樊经职,而禁以军马私役骑乘。

万历十二年,从兵部议,京城内外盗发,自卯至申责兵马司,自酉至寅责巡捕官,贼众则协力捕剿。

是后,军额倍增,驾出及朝审、录囚皆结队驻巷口。

籍伍虽具,而士马实凋弊不足用。

捕营提督一,参将二,把总十八,巡军万一千,马五千匹。

盗贼纵横,至窃内中器物。

获其童索,竟不能得也。

庄烈帝时,又以兵部左侍郎专督。

然营军半虚廪,马多雇人骑,失盗严限止五日,玩法卒如故。

四卫营者,永乐时,以迤北逃回军卒供养马役,给粮授室,号曰勇士。

后多以进马者充,而听御马监官提调,名隶羽林,身不隶也。

军卒相冒,支粮不可稽。

宣德六年,乃专设羽林三千户所统之,凡三千一百余人。

寻改武骧、腾骧左右卫,称四卫军。

选本卫官四员为坐营指挥,督以太监,别营开操,称禁兵。

器械、衣甲异他军,横于辇下,往往为中官占匿。

弘治末,勇士万一千七百八十人,旗军三万一百七十人,岁支廪粟五十万。

孝宗纳廷臣言,核之。

又令内臣所进勇士,必由兵部验送乃给廪,五年籍其人数,著为令。

省度支金钱岁数十万。

武宗即位,中官宁瑾乞留所汰人数。

言官及尚书刘大夏持不可,不听。

后两官厅设,遂选四卫勇士隶西官厅,掌以边将江彬、太监张永等。

世宗入立,诏自弘治十八年存额外,悉裁之,替补必兵部查驳。

而御马监马牛羊,令巡视科道核数。

既而中旨免核,马多虚增。

后数年,御马太监闵洪复矫旨选四卫官。

给事中郑自璧劾其欺蔽,不报。

久之,兵部尚书李承勋请以选核仍隶本部,中官谓非便。

帝从承勋言。

十六年,又命收复登极诏书所裁者,凡四千人。

后五年,内臣言,勇士仅存五千余,请令子侄充选,以备边警。

部臣言:"故额定五千三百三十人。 八年清稽,已浮其数,且此营本非为备边设者。"

帝从部议。

然隐射、占役、冒粮诸弊率如故。

万历二年,减坐营官二员。

已,复定营官缺由兵部择用。

其后复为中官所挠,仍属御马监。

廷臣多以为言,不能从。

四十二年,给事中姚宗文点阅本营,言:"官勇三千六百四十七,仅及其半。 马一千四十三,则无至者。 官旗七千二百四十,止四千六百余。 马亦如之。 乞下法司究治。"

帝不能问。

天启末,巡视御史高弘图请视三大营例,分弓弩、短兵、火器,加以训练。

至庄烈帝时,提督内臣曹化淳奏改为勇卫营,以周遇吉、黄得功为帅,遂成劲旅,出击贼,辄有功。

得功军士画虎头于皁布以衣甲,贼望见黑虎头军,多走避,其得力出京营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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