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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刘准 杨敬 石鼐任镗 史五常 周敖 郑荣瑄叶文荣 傅檝 杨成章 谢用 何竞 王原 黄玺 归钺族子绣何麟孙清宋显章 李豫 刘宪罗璋等 容师偃刘静 温钺俞孜张震孙文 崔鉴 唐俨 丘绪 张钧张承相等 王在复王抃\等夏子孝 阿寄 赵重华谢广 王世名 李文咏王应元等孔金子良 杨通照弟通杰浦邵等 张清雅白精忠等
王俊,城武人。
父为顺天府知事。
母卒于官舍,俊扶榇还葬,刈草莱为茇舍,寝处茔侧。
野火延巘将及,俊叩首恸哭,火及茔树而止。
正统三年被旌。
刘准者,唐山诸生。
父丧,庐墓。
冬月野火将及冢树,准悲号告天,火遂息。
正统六年旌表。
杨敬者,归德人。
父殁于阵,为木主招魂以葬。
每读书至战阵之事,辄陨涕不止。
母殁,柩在堂。
邻家失火,烈焰甚迫,敬抚柩哀号,风止火灭。
正统十三年旌表。
石鼐,浑源诸生。
父殁,庐墓。
墓初成,天大雨,山水骤涨。
鼐仰天号哭,水将及墓,忽分两道去,墓获全。
弘治五年旌表。
任镗,夏邑人。
嫡母卒,庐于墓。
黄河冲溢,将啮茔域。
镗伏地号哭,河即南徙。
嘉靖二十五年旌表。
史五常,内黄人。
父萱,官广东佥事。
卒,葬南海和光寺侧。
五常方七岁,母携以归。
比长,奉母至孝,常恨父不得归葬。
母语之曰:"尔父杉木榇内,置大钱十,尔谨志之。"
母殁,庐墓致毁,既终丧,往迎父榇。
时相去已五十年,寺没于水久矣。
五常泣祷,有老人以杖指示寺址。
发地,果得父榇,内置钱如母言,乃扶归,与母合葬,复庐墓侧。
正统六年旌表。
周敖,河州卫军家子也。
正统末,闻英宗北狩,大哭,不食七日而死。
其子诸生路方读书别墅,闻父死,恸哭奔归,以头触庭槐亦死。
乡人异之,闻于州。
知州躬临其丧,赙麦四十斛、白金一斤。
路妻方氏,厉志守节,抚子堂成立,后为知县。
郑韺,石康人。
父赐,举人,兄頀,进士。
天顺中,母为瑶贼所掠。
韺年十六,挺身入贼垒,绐之曰:"吾欲丐吾母,岂惜金,第金皆母所瘗,愿代母归取之。"
贼遂拘韺而释母,然其家实无金也,韺遂被杀。
廉州知府张岳建祠祀之。
荣瑄,琼州人。
三岁而孤,与兄琇并以孝闻。
天顺四年,土贼据琼城,瑄兄弟扶母走避。
遇贼,琇谓瑄曰:"我以死卫母,汝急去。"
瑄从之,琇与母遂陷贼中。
官军至,琇被执。
主将将杀琇,瑄趋至,叩头流血, 泣请曰:"兄以母故陷贼,母老家贫,恃兄为命,愿杀瑄存兄养母。"
主将不察,竟杀瑄。
后有叶文荣,海宁人。
弟杀人论死,母日悲泣不食。
文荣谓母曰:"儿年已长,有子,请代弟死。"
遂诣官服杀人罪,弟得释,而文荣坐死。
傅檝,字定济,泉州南安人。
祖凯,父浚,并进士。
为部郎。
檝年十六举乡试,二十成进士。
弘治中,授行人,出行襄府。
半道闻母病,请入京省视再往竣事。
礼部尚书刘春曰:"无害于若,而可教孝。"
奏许之。
浚后迁山东盐运司同知。
娶继妻,私其二奴。
浚闻将治之,遂暴卒。
檝心疑未发,奴遽亡去。
久之,侦一奴逃德化县,佣巨姓家。
檝微行往伺奴出,袖铁椎击杀之,而其一不可迹矣。
檝不欲见继母,葬父毕,号恸曰:"父仇尚在,何以为人!"乃裂衣冠,屏妻子,出宿郊墟间,蓬首垢面,饥寒风雨,不知就避。
亲戚故人率目之为狂,檝终不自明也。
子焘卒,不哭。
或诘之,则垂涕曰:"我不能为子,敢为父乎!"继母卒,乃归。
盖自废自罚者三十五年,又十五年而卒。
杨成章,道州人。
父泰,为浙江长亭巡检。
妻何氏无出,纳丁氏女为妾,生成章。
甫四岁,泰卒。
何将扶榇归,丁氏父予之子,而夺其母。
母乃剪银钱与何别,约各藏其半,俟成章长授之。
越六年,何临殁,授成章半钱,告之故。
成章呜咽受命。
既冠,娶妇月余,即执半钱之浙中寻母。
母先已适东阳郭氏,生子曰珉,而成章不知也。
遍访之,无所遇而还。
弘治十一年,东阳典史李绍裔以事宿珉家。
珉母知为道州人,遣珉问成章存否,知成章已为诸生,乃令珉执半钱觅其兄。
会有会稽人官训导者,尝设教东阳,为珉师,与成章述珉母忆子状。
成章亦往寻母,遇珉于江西舟次。
兄弟悲且喜,各出半钱合之,益信,遂俱至东阳,母子始相聚。
自是成章三往迎母不遂,弃月廪,赴东阳侍养。
及母卒,庐墓三载始返。
至嘉靖十年,成章以岁贡入都,珉亦以事至,乃述成章寻亲事,上之吏部,请进一官。
部臣言:"成章孝行,两地已勘实,登之朝觐宪纲,珉言非谬。 昔硃寿昌弃官寻母,宋神宗诏令就官。 今所司知而不能荐,臣等又拘例而不请旌,真有愧于古谊。 请量授成章国子学录,赐珉花红羊酒。"
制曰:"可。"
谢用,字希中,祁门人。
父永贞。
生母马氏方妊,永贞客外,嫡母汪氏妒而嫁之,遂生用。
永贞还,大恨,抱用归,寄乳邻媪。
汪氏收而自鞠之,逾年亦生子,均爱无厚薄。
用既冠,始知所生。
密访之,则又改适,不知其所矣。
用遍觅几一载。
一夕宿休宁农家,有寡妪出问曰:"若为谁?"用告以姓名,及寻母之故。
曰:"若母为谁?"曰:"马氏。"
曰:"若非永贞之子乎?"曰:"然。"
媪遂抱用曰:"我即汝母也。"
于是母子相持而哭,时弘治十五年四月也。
用归告父,并其同母弟迎归,居别室。
孝养二母,曲尽其诚。
后汪感悔,令迎马同居,讫无间言。
永贞卒,用居丧以孝闻。
邻人失火,延数十家,将至用舍,风反火息。
用时为诸生,督学御史廉其孝,列之德行优等,月廪之。
何竞,字邦植,萧山人。
父舜宾,为御史,谪戍广西庆远卫,遇赦还。
好持吏短长。
有邹鲁者,当涂人。
亦以御史谪官,稍迁萧山知县,贪暴狡悍。
舜宾求鲁阴事讦之,两人互相猜。
县中湘湖为富人私据,舜宾发其事于官,奏核之。
富人因奏舜宾以戍卒潜逃,擅自冠带。
章并下所司核治。
鲁隐其文牒,诡言舜宾遇赦无验,宜行原卫查核。
上官不可,驳之。
会舜宾门人训导童显章为鲁所陷论死,下府覆验,道经舜宾家,入与谋。
鲁闻之,大诟曰:"舜宾乃敢窜重囚。"
发卒围其门,辄捕舜宾,径解庆远。
又令爪牙吏屏其衣服。
至余干,宿昌国寺,夜以湿衣闭其口,压杀之。
鲁复捕舜宾妻子。
竞与母逃常熟,匿父友王鼎家。
—已而鲁迁山西佥事,将行。
竞乃潜归与族人谋,召亲党数十人饮之酒,为舜宾称冤。
中坐,竞出叩首哭以请,皆踊跃愿效命。
乃各持器伏道旁,伺鲁过,竞袖铁捶奋击,驺从骇散。
仆其舆,裸之,杖齐下,矐两目,须发尽拔。
竞拔佩刀砍其左股,必欲杀之,为众所止。
乃与鲁连锁赴按察司,而预令族父泽走阙下诉冤。
佥事萧翀故党鲁,严刑讯竞。
竞大言曰:"必欲杀我,我非畏死者。 顾人孰无父母,且我已讼于朝,非公辈所得擅杀。"
噬臂肉掷案上,含血噀翀面,一堂皆惊。
会竞疏已上,遣刑部郎中李时、给事中李举,会巡按御史邓璋杂治。
诸人持两端,拟鲁故屏人衣食至死,竞部民殴本属知县笃疾,律俱绞,余所逮数百人,拟罪有差。
竞母硃氏复挝登闻鼓诉冤,鲁亦使人驰诉,乃命大理寺正曹廉会巡按御史陈铨覆治。
廉曰:"尔等何殴县官?"竞曰:"竞知父仇,不知县官,但恨未杀之耳。"
廉以致死无据,遣县令揭棺验之。
验者报伤,而解役任宽慷慨首实,且出舜宾临命所付血书。
于是众皆辞伏,改拟鲁斩,竞徒三年。
法司议竞遣戍,且曰:"鲁已成笃疾,竞为父报仇,律意有在,均俟上裁。"
帝从其议,戍竞福宁卫,时弘治十四年二月也。
后武宗登极肆赦,鲁免死,竞赦归,又九年卒。
竞自父殁至死,凡十六年,服衰终其身。
王原,文安人。
正德中,父珣以家贫役重逃去。
原稍长,问父所在。
母告以故,原大悲恸。
乃设肆于邑治之衢,治酒食舍诸行旅。
遇远方客至,则告以父姓名、年貌,冀得父踪迹。
久之无所得。
既娶妇月余,跪告母曰:"儿将寻父。"
母泣曰:"汝父去二十余载,存亡不可知。 且若父氓耳,流落何所,谁知名者?无为父子相继作羁鬼,使我无依。"
原痛哭曰:"幸有妇陪母,母无以儿为念,儿不得父不归也。"
号泣辞母去,遍历山东南北,去来者数年。
一日,渡海至田横岛,假寐神祠中,梦至一寺,当午,炊莎和肉羹食之。
一老父至,惊觉。
原告之梦,请占之。
老父曰:"若何为者?"曰:"寻父。"
老父曰:"午者,正南位也。 莎根附子,肉和之,附子脍也。 求诸南方,父子其会乎?"原喜,谢去,而南俞洺、漳,至辉县带山,有寺曰梦觉,原心动。
天雨雪,寒甚,卧寺门外。
及曙,一僧启门出,骇曰:"汝何人?"曰:"文安人,寻父而来。"
曰:"识之乎?"曰:"不识也。"
引入禅堂,怜而予之粥。
珣方执爨灶下,僧素知为文安人,谓之曰:"若同里有少年来寻父者,若倘识其人。"
珣出见原,皆不相识,问其父姓名,则王珣也。
珣亦呼原乳名。
相抱持恸哭,寺僧莫不感动。
珣曰:"归告汝母,我无颜复归故乡矣。"
原曰:"父不归,儿有死耳。"
牵衣哭不止。
寺僧力劝之,父子相持归,夫妻子母复聚。
后原子孙多仕宦者。
黄玺,字廷玺,余姚人。
兄伯震,商十年不归。
玺出求之,经行万里,不得踪迹。
最后至衡州,祷南岳庙,梦神人授以"缠绵盗贼际,狼狈江汉行"二句。
一书生告之曰:"此杜甫《舂陵行》诗也,舂陵今道州,曷往寻之。"
玺从其言,既至,无所过。
一日入厕,置伞道旁。
伯震适过之曰:此吾乡之伞也。”
循其柄而观,见有"余姚黄廷玺记"六字。
方疑骇,玺出问讯,则其兄也,遂奉以归。
归钺,字汝威,嘉定县人。
早丧母。
父娶继妻,有子,钺遂失爱。
父偶挞钺,继母辄索大杖与之,曰:"毋伤乃翁力也。"
家贫,食不足,每炊将熟,即諓諓数钺过,父怒而逐之,其母子得饱食。
钺饥困,匍匐道中。
比归,父母相与言曰:"有子不居家,在外作贼耳。"
辄复杖之,屡濒于死。
及父卒,母益摈不纳,因贩盐市中,时私其弟,问母饮食,致甘鲜焉。
正德三年,大饥,母不能自活。
钺涕泣奉迎,母内自惭不欲往,然以无所资,迄从之。
钺得食,先母弟,而己有饥色。
弟寻卒,钺养母终其身,嘉靖中卒。
族子绣,亦贩盐,与二弟纹、纬友爱。
纬数犯法,绣辄罄赀护之,终无愠色。
绣妻硃,制衣必三袭,曰:"二叔无室,岂可使郎君独暖耶?"里人称为归氏二孝子。
何麟,沁水人,为布政司吏。
武宗微行,由大同抵太原,城门闭,不得入。
怒而还京,遣中官逮守臣不启门者,巡抚以下皆大惧。
麟曰:"朝廷未知主名。 请厚贿中官,麟与俱往。 即圣怒不测,麟一身独当之。"
及抵京,上疏曰:"陛下巡幸晋阳,司城门者实臣麟一人,他官无预也。 臣不能启门迎驾,罪当万死。 但陛下轻宗庙社稷而事巡游,且易服微行,无清道警跸之诏,白龙鱼服,臣下何由辨焉。 昔汉光武夜猎,至上东门,守臣郅恽拒弗纳,光武以恽能守法而赏之。 今小臣欲守郅恽之节,而陛下乃有不敬之诛。 臣恐天下后世以为臣之不幸不若郅恽,陛下宽仁之量亦远逊光武也。"
疏入,帝怒稍解,廷杖六十,释还,余不问。
巡抚以下郊迎,礼敬之。
孙清,睢阳诸生也。
幼孤,事母孝。
母殁未葬,流贼入其境,居民尽逃,清独守柩不去。
贼两经其门,皆不入,里人多赖以全。
正德九年四月,河南巡按御史江良贵奏闻,并言:"清同邑徐仪女雪梅、严清女锐儿皆不受贼污,愤骂见杀。 沭阳诸生沈麟以知府刘祥、县丞程俭为贼所执,挺身诣贼,开陈利害,愿以身代。 贼义之,二人获释。 凡此义烈,有关风化,宜如制旌表。"
章下礼官。
先是,八年二月,山东巡按御史张璿奏,贼所过州县,有子救父,妇卫夫,罹贼兵刃者,凡百十九人,皆宜旌表。
时傅珪代费宏为礼部,言:"所奏人多费广。 宜准山西近例,于所在旌善亭侧,建二石碑,分书男妇姓名、邑里及其孝义、贞烈大略,以示旌扬,有司量给殡殓费。 厥后地方有奏,悉以此令从事。"
帝可之。
至是,良贵奏下,刘春代珪为礼部,竟不请旌,但用珪前议,并给银建坊之令亦不复行,而旌善之意微矣。
当是时,濮州诸生宋显章、淅川诸生李豫,皆以孝行著闻,流贼过其门不敢犯,里人亦多赖以全。
而显章之死也,其妻辛氏自缢以殉。
知州李缉为建孝节坊,并祠祀。
嘉靖七年,豫独被旌。
刘宪,灵石诸生也。
父先亡。
母年七十余,两目俱瞽,宪奉事惟谨。
正德六年,流贼入城,宪负母避之城外。
贼追至,欲杀母,宪哀告曰:"宁杀我,毋害我母。"
贼乃释之,行至岭后,宪竟为他贼所杀。
贼纵火焚民居,独宪宅随爇随灭。
同时罗璋,遂宁诸生。
大盗乱蜀中,母为贼所获,璋手挺长枪,连毙三贼,贼舍母去。
后贼追至,璋力捍贼,久之力疲,竟被执。
贼愤甚,剜心剖肝,裂其尸。
并正德中旌表。
有李壮丁者,安定县人。
嘉靖中,北寇入犯,从父母奔避山谷。
遇贼缚母去,壮丁取石奋击,母得脱。
前行复遇五贼,一贼缚其母,母大呼曰:"儿速去,毋顾我!"壮丁愤,手提铁器击仆贼,母得逃,而壮丁竟为贼所杀。
正德中,贼掠巨鹿,执赵智、赵慧之母,将杀之。
智追至,跪告曰:"母年老,愿杀我。"
慧亦至,泣曰:"兄年长,愿留养母而杀我。"
智方与争死,而母复请曰:"吾老当死,乞留二子。"
群贼笑曰:"皆好人也。"
并释之。
容师偃,香山人。
父患瘫疾,扶持不离侧。
正德十二年,寇掠其乡,师偃负父而逃。
追者急,父麾使遁,泣曰:"父子相为命,去将安之。"
俄被执,贼灼其父,师偃号泣请代。
贼从之,父得释,而师偃焚死。
后有刘静者,万安诸生。
嘉靖间,流贼陷其县,负母出奔。
遇贼,将杀母,静以身翼蔽求代死。
贼怒,攒刃杀之,犹抱母不解,尸阅七日不变。
万历元年旌表。
又有温钺者,大同人。
父景清有胆力。
嘉靖三年,镇兵叛,杀巡抚张文锦。
其后,巡抚蔡天佑令景清密捕首恶,戮数人,其党恨之。
十二年复叛,杀总兵李瑾,因遍索昔年为军府效命者。
景清深匿不出,遂执钺及其母王氏以去,令言景清所在。
钺曰:"尔欲杀我父,而使我言其处,是我杀父也。 如仇不可解,则杀我舒愤足矣。"
贼不听,逼母使言,母大骂不辍。
贼怒,支解以怵钺。
钺大哭且骂,并被杀。
事平,母子并获旌。
俞孜,字景修,浙江山阴人。
为诸生,敦行谊。
嘉靖初,父华充里役,解流人徐鐸至口外。
鐸毒杀华,亡走。
孜扶榇归,誓必报仇,纵迹数十郡不可得。
后闻已还乡,匿其甥杨氏家。
乃结力士十数人,佯为卖鱼,往来侦伺,且谒知府南大吉乞助。
大吉义之,遣数健卒与俱,夜半骤率卒入杨氏家,呼鐸出见,缚送于官,置诸法。
孜自是不复应举,养继母以终。
有张震者,余姚农家子也。
生周岁,父为人所陷将死,啮震指语曰:"某,吾仇也,汝勿忘。"
震长而指疮不愈,母告以故,震誓必报。
其友谓曰:"汝力弱,吾为汝杀之。"
未几,仇乘马出,友以田器击之,即死。
震喜,走告父墓。
已而事发,有司伤其志,减死论戍,遇赦归。
孙文,亦余姚人也。
幼时,父为族人时行箠死。
长欲报之,而力不敌,乃伪与和好,共武断乡曲。
时行坦然不复疑。
一日,值时行于田间,即以田器击杀之。
坐戍,未几,遇赦获释。
崔鉴,京师人。
父嗜酒狎娼,召与居。
娼恃宠,时时陵鉴母,父又被酒,数侵辱之。
一日,娼恶言詈母,母复之,娼遂击败母面。
母不胜愤,入室伏床而泣,将自尽。
鉴时年十三,自学舍归,问之,母告以故。
鉴曰:"母无死。"
即走至学舍,挟刃还。
娼适扫地,且扫且詈。
鉴拔刃刺其左胁,立毙,乃匿刃牖下,亡走数里,忽自念曰:"父不知我杀娼,必累我母。"
急趋归,父果诉于官,将絷其母矣。
鉴至,告捕者曰:"此我所为,非母也。"
众见其幼,不信。
鉴曰:"汝等不信,请问凶器安在?"自出刃示之,众乃释母,絷鉴置狱。
事闻,下刑部谳。
尚书闻渊等议,鉴志在救母,且年少可矜,难拘常律。
帝亦贷其罪。
唐俨,全州诸生也。
父廕,郴州知州,归老得危疾。
俨年十二,潜割臂肉进之,疾良已。
及父殁,哀毁如成人。
其后游学于外,嫡母寝疾。
俨妻邓氏年十八,奋曰:"吾妇人,安知汤药。 昔夫子以臂肉疗吾舅,吾独不能疗吾姑哉?"于是割胁肉以进,姑疾亦愈。
俨闻母疾,驰归,则无恙久矣,拜其妻曰:"此吾分也,当急召我,何自苦如此!"妻曰:"子事父,妇事姑,一也。 方危急时,召子何及。 且事必待子,安用妇为。"
俨益叹异。
嫡母殁二十年,而生母殁,俨庐墓三年。
嘉靖四年贡至京,有司奏旌其门。
丘绪,字继先,鄞县诸生他。
生母黄,为嫡余所逐,适江东包氏。
未几转适他所,遂不复相闻。
绪年十五,父殁,事余至孝。
余疾,谨奉汤药,不解衣带者数月。
余重感其孝,病革,与诀曰:"我即死,汝无忘若母。"
时母被逐已二十年矣。
一夕,梦人告曰:"若母在台州金鰲寺前。"
觉而识之。
次日,与一人憩于途,诘之,则包氏故养马厮也。
叩以母所向,曰:"有周平者曾悉其事,今已戍京卫矣。"
绪姊婿谒选在京,遗书嘱访平,久之未得。
一日,有避雨于邸门者,其声类鄞人,叩之,即周平也,言黄已适台州李副使子。
绪得报,即之台,而李已殁,其嗣子漫不知前事。
绪彷徨掩泣于道,有伤之者,导谒老媒妁王四,曰已再适仙居吴义官。
吴,仙居巨族也。
绪至,历瞷数十家,无所遇。
已而抵一儒生吴秉朗家,语之故。
生感其意,留止焉。
有叔母闻所留者异乡人也,恚而咻之。
生告以绪意。
叔母者,黄故主母也,颇忆前事,然不详所往。
呼旧苍头问之,云金鰲寺前,去岁经之,棺已殡寺旁矣。
绪以其言与梦合,信之,行且泣,牛触之坠于沟,则舆夫马长之门也。
骇而出,问所从来。
绪以情告。
长曰:"吾前舆一妇至缙云苍岭下,殆是也。"
舆绪至其处。
绪遍物色,无所遇,伥伥行委巷中。
一媪立门外,探之,知为鄞人,告以所从来。
妪亦转询丘氏耗,则绪母也。
抱持而哭,闾里皆感动。
寺旁棺者,盖其姒氏云。
所适陈翁,贫而无子,且多负。
绪还取金偿之,并迎翁以归,备极孝养。
嘉靖十四年,知县赵民顺入觐,疏闻于朝,获旌表。
张钧,石州人。
父赦,国子生。
以二亲早亡,矢志不仕,隐居城北村。
钧,正德末举于乡。
以亲老亦不仕,读书养亲,远近皆称其孝。
嘉靖二十年,俺答犯石州。
钧虑父遭难,自城中驰一骑号泣赴救。
寇射中其肩,裹疮疾驰,至则父已被杀。
钧陨绝,尽餂父血,水浆不入口三日,不胜悲痛而卒。
越二年,有司上其状,获旌。
是时杀掠甚惨,石州为亲死者十一人,而张承相、于博、张永安尤著。
承相少孤,及长为诸生,养母二十余年,以孝闻。
寇至,负母出逃,为所得,叩头号泣,乞免其母。
寇怒,并杀之,抱母首死。
博二岁而孤,奉母尽孝。
寇抵城下,博方读书城中。
母居村舍,亟下城号泣求母。
母已被执,遇诸途,博取石奋击寇。
寇就剖其心,母得逸去,年止十有八。
永安,石州吏也。
父为寇所逐,永安持梃追击之,伤二贼,趣父逸去,而身自后卫之,被数十创死。
与钧同被旌。
有温继宗者,沁州诸生。
父卒,不能葬,日守柩哀泣。
嘉靖二十一年,寇入犯,或劝出城避难,以父殡不肯去。
寇至,与叔父渊等力御,击伤一贼,中矢死柩旁,渊等皆死。
亦与钧同被旌。
王在复,太仓人。
年二十一,从父读书城外。
倭寇入犯,父子亟奔入城。
父体肥不能速行,中道遇贼,遂相失。
在复走二里许,展转寻父。
闻父被执,急趋贼所,叩头求免。
贼不听,拔刃拟其父,在复以身蔽之,痛哭哀求。
贼怒,并杀之,两首坠地,而手犹抱父不释。
时嘉靖三十三年五月也。
当是时,倭乱东南,孝子以卫父母见杀者甚众,其得旌于朝者,在复及黄岩王蒐、慈谿向叙、无锡蔡元锐、丹徒殷士望。
蒐随父显避贼。
显被执,将杀之。
蒐亟趋前请代,贼遂杀蒐而释显。
叙为慈谿诸生。
倭入寇,以县无城,掖母出避。
遇贼,踣叙而斫其母,叙急起抱母颈,大呼曰:"宁杀我,毋杀我母!"贼如其言,母获全。
俱嘉靖三十五年旌表。
元锐,无锡人,与弟元鐸并孝友。
倭犯无锡,入元锐家,兄弟急扶父升屋避匿。
而元锐为贼执,令言父所在,坚不从,遂见杀。
元鐸不知兄死,明日持重赀往赎,并见杀。
嘉靖三十八年旌表。
士望,丹徒人,事亲孝。
倭犯京口,父被掠,士望请代死。
贼笑而试之,火炙刀刺,受之怡然,贼两释之。
嘉靖四十三年旌表。
其他未及旌表者,又有陈经孚、龚可正、伍民宪。
经孚,平阳人。
倭至,负母出逃,遇贼索母珥环,欲杀之。
经孚以身翼蔽,贼怒,挥刃截耳及肩而死,手犹抱母颈不解。
可正,嘉定诸生。
负祖母避贼,天雨泥泞,猝遇贼。
贼恶见妇人,欲杀其祖母,叱可正去。
可正跪泣请代,贼不从。
可正以身覆祖母,贼并杀之。
民宪,晋江人。
扶父避难,遇贼,长跪哀告曰:"勿惊我父,他物任取之。"
贼不听,竟杀其父。
民宪愤,挺身杀二贼,伤数贼。
贼至益多,断民宪右手。
卧草中,犹一手执戈,呼其父三日而绝。
夏子孝,字以忠,桐城人。
六岁失母,哀哭如成人。
九岁父得危疾,祷天地,刲股六寸许,调羹以进,父食之顿愈。
翌日,子孝痛创,父诘其故,始知之。
里老以闻于官,知府胡麟先梦王祥来谒,诘旦而县牒至,诧曰:"孺子其祥后身耶?"召见,易其旧名"恩"曰"子孝"。
督学御史胡植即令入学为诸生,月廪之。
麟复属贡士赵简授之经。
嘉靖末,父卒,庐墓,独居荒山,身无完衣,形容槁瘁。
后历事王畿、罗汝芳、史桂芳、耿定向,获闻圣贤之学。
定向为督学御史,将疏闻于朝,固辞曰:"不肖不忍以亡亲贾名。"
乃止。
将死,命其子曰:"葬我父墓侧。"
阿寄者,淳安徐氏仆也。
徐氏昆弟析产而居,伯得一马,仲得一牛,季寡妇得阿寄,时年五十余矣。
寡妇泣曰:"马则乘,牛则耕,老仆何益。"
寄叹曰:"主谓我不若牛马耶!"乃画策营生,示可用状。
寡妇尽脱簪珥,得白金十二两,畀寄。
寄入山贩漆,期年而三倍其息,谓寡妇曰:"主无忧,富可致矣。"
历二十年,积资巨万,为寡妇嫁三女,婚二子,赍聘皆千金。
又延师教二子,输粟为太学生。
自是,寡妇财雄一邑。
及寄病且死,谓寡妇曰:"老奴牛马之报尽矣。"
出枕中二籍,则家钜细悉均分之,曰:"以此遗两郎君,可世守也。"
既殁,或疑其有私,窃启其箧,无一金蓄。
所遗一妪一儿,仅敝缊掩体而已。
赵重华,云南太和人。
七岁时,父廷瑞游江湖间,久不返。
重华长,谒郡守请路引,榜其背曰:"万里寻亲。"
别书父年貌、邑里数千纸,所历都会州县遍张之。
西祷武当山,经太子岩,岩阴有字曰:"嘉靖四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赵廷瑞朝山至此。"
重华读之,恸曰:"吾父果过此,今吾之来月日正同,可卜相逢矣。"
遂书其后曰:"万历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赵廷瑞之子重华,寻父至此。"
久之竟无所遇。
过丹阳,盗攫其资,所遗独路引。
且行且乞,遇一老僧呼问其故,笑曰:"汝父客无锡南禅寺中。"
语讫忽不见。
重华急趋至寺,果其父,出路引示之,相与恸哭。
留数日,乃还云南。
是时,有谢广者,祁门人。
父求仙不返,广娶妇七日即别母求父,遇于开封逆旅中。
父乘间复脱去。
广跋涉四方者垂二十年,终不得父,闻者哀之。
王世名,字时望,武义人。
父良,与族子俊同居争屋,为俊殴死。
世名年十七,恐残父尸,不忍就理,乃佯听其输田议和。
凡田所入,辄易价封识。
俊有所馈,亦佯受之。
而潜绘父像悬密室,绘己像于旁,带刀侍,朝夕泣拜,且购一刃,铭"报仇"二字,母妻不知也。
服阕,为诸生。
及生子数月,谓母妻曰:"吾已有后,可以死矣。"
一日,俊自外醉归,世名挺刃迎击之,立毙。
出号于众,入白母,即取前封识者诣吏请死。
时万历九年二月,去父死六年矣。
知县陈某曰:"此孝子也,不可置狱。"
别馆之,而上其事于府。
府檄金华知县汪大受来讯。
世名请死,大受曰:"检尸有伤,尔可无死。"
曰:"吾惟不忍残父尸,以至今日。 不然,何待六年。 乞放归辞母乃就死。"
许之。
归,母迎而泣。
世名曰:"身者,父之遗也。 以父之遗为父死,虽离母,得从父矣,何憾。"
顷之,大受至,县人奔走直世名者以千计。
大受乃令人舁致父棺,将开视之。
世名大恸,以头触阶石,血流殷地。
大受及旁观者咸为陨涕,乃令舁柩去,将白上官免检尸,以全孝子。
世名曰:"此非法也,非法无君,何以生为。"
遂不食而死。
妻俞氏,抚孤三载,自缢以殉,旌其门曰孝烈。
李文咏,昆山诸生。
父大经,沂水知县。
万历二十七年,父寝室被火。
文咏突入,将父抱出,而榱栋尽覆,父子俱焚死。
火息,入视,尸犹覆其父,父存全体,文咏但余一股。
王应元,武隆人。
力农养父。
父醉卧,家失火。
应元自外趋烈焰中,竟不能出,抱父死。
唐治,黄冈人。
父柩在堂,邻居火,治尽出资财募人舁柩,人各自顾,无应者。
或挽之出,泣曰:"父柩在此,我死不出。"
火息,后堂岿然独存,柩亦无恙,而治竟熏灼伏柩死。
万历中旌表。
许恩,蕲水人。
夜半邻家失火,恩惊出,遍寻母不得,复突入,遂与母俱焚。
冯象临,慈谿诸生。
家被火,遍觅父母,烟焰弥空,迷失庭户。
象临大呼,初得母,即从火中负出。
再入负父,并挟一弟以出,半体已焦烂。
闻妹尚留卧内,母号呼,将自入,亟止之,触烈焰携妹出,竟灼烂而死。
事闻,赐旌。
后有龚作梅者,陈州人。
年十七,父母俱亡,殡于舍。
闯贼火民居,作梅跪柩前焚死。
孔金,山阳人。
父早亡,母谢氏,遗腹三月而生金。
母为大贾杜言逼娶,投河死。
金长,屡讼于官,不胜。
言行贿欲毙金,金乃乞食走阙下,击登闻鼓诉冤,不得达。
还墓所,昼夜号泣。
里人刘清等陈其事于府,知府张守约异之,召闾族媒氏质实,坐言大辟。
未几守约卒,言夤缘免。
金复号诉不已,被箠无完肤。
已而抚按理旧牍,仍坐言大辟,迄死狱中。
金子良亦有孝行,父病,刲股为羹以进,旋愈。
比卒,庐墓哀毁。
万历四十三年,父子并得旌。
杨通照、通杰,铜仁人。
母周氏有疾,兄弟争拜祷,求以身代。
阅三年,不入内室。
万历三十六年,群苗流劫,至其家,母被执去。
二人追斗数十里,被伤不顾。
至鬼空溪,见贼絷母,大骂,声震山谷,横击万众中,为贼所磔死。
通照年二十五,通杰年二十二。
泰昌元年,巡抚李枟、巡按史永安上其事,旌曰双孝之门。
时无锡民浦邵,贼缚其父虞,将杀之。
邵以首迎刃而死,父得免。
宁化民林上元,贼掠其继母李氏出城,上元从城上持枪一跃而下,直奔贼垒,刺死二人。
贼避其锋,立出李氏,因引去,城赖以全。
皆万历四十三年旌。
崇祯七年,流贼陷竹谿,执知县余霄将杀之。
子诸生伯麟请代,乃免。
张清雅,潜山人。
家贫,力学养亲。
崇祯十年,张献忠来犯。
清雅以父年老卧病,守之不去。
无何,父卒。
敛甫毕,贼入其家,疑棺内藏金银,欲剖视之。
清雅据棺哀泣,贼断其手,仆地。
幼子超艺年十六,号哭求代。
贼复砍之,父子俱死,而棺得不剖。
仆云满,具两棺敛之,亦不食死。
时有白精忠者,颍州人。
五岁而孤,母袁氏抚之。
家贫,母食糠核,而以精者哺儿。
精忠知之,每餐必先啖其恶者。
天启中,举于乡。
崇祯八年,流贼陷颍州,家人劝逃匿。
精忠以母年老,不忍独去,遂遇害。
州有檀之槐者,护母柩下去。
与贼格斗,杀数人,被磔死。
又有李心唯,素敦孝行。
贼至,泣守母丧。
贼掠其室,将缚之,不出,被杀。
子果,见父死,厉声骂贼,贼又杀之。
有余承德者,无为人。
崇祯十五年,流贼突至,掖其祖母刘氏、母魏氏及妻杨氏、妹玉女出避。
祖母、母行迟,为盗所获,欲刃之。
承德号呼救护,并遇害。
杨氏见之,急投河死。
贼将犯玉女,玉女大骂,坚不从,寸磔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