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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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张廷玉等

傅好礼姜志礼包见捷田大益冯应京"何栋如王之翰卞孔时"吴宗尧吴宝秀华钰"王正志"

傅好礼,字伯恭,固安人。

万历二年进士。

知泾县,治最,入为御史。

尝陈时政,请节游宴,停内操,罢外戚世封,止山陵行幸,又上崇实、杜渐诸疏。

语皆剀直。

巡按浙江。

岁大侵,条上荒政。

行部湖州,用便宜发漕折银万两,易粟振饥民。

改按山东。

泰安州同知张寿朋当贬秩,文选郎谢廷寀用为永平推官,谓州同知六品,而推官七品也。

好礼驰疏劾其非制,廷寀坐停俸,寿朋改调。

好礼寻谢病归。

召进光禄少卿,改太常。

时税使四出,海内骚然。

二十六年冬,奸民张礼等伪为官吏,群小百十人分据近京要地,税民间杂物,弗予,捶至死。

好礼极论其害,因言:"自朝鲜用兵,畿民富者贫,贫者死,思乱已久,奈何又虐征。 国家纵贫,亦不当头会箕敛,括细民续命之脂膏;况奸徒所得千万,输朝廷者什一耳,陛下何利为之。"

奏入,四日未报,复具疏请。

帝大怒,传旨镌三级,出之外。

大理卿吴定疏救。

帝益怒,谪好礼大同广昌典史,定镌三级,调边方。

言官复交章论救,斥定为民。

既而帝思好礼言,下其疏,命厂卫严缉,逮礼等二十八人诏狱,其害乃除。

好礼之官,未几,请急归。

家居十五年卒。

天启中,赠太常卿。

姜志礼,字立之,丹阳人。

万历十七年进士。

历建昌、衢州推官,入为大理评事。

三十三年,以囚多瘐死,疏言:"犴狴之间,一日毙十五人。 积日而计,亦何纪极!又况海内小民,罹灾寝而转死沟壑,及为矿税所罗织、貂珰所攫噬、含冤毕命者,又复何限!乞亟为矜宥,勿久淹系,且尽除矿税,毋使宵人窃弄魁柄,贼虐丞黎。"

不报。

历刑部员外,出为泉州知府,迁广东副使,并有声。

进山东右参政,分守登、莱。

福王封国河南,诏赐田二百万亩,跨山东、湖广境。

既之国,遣中贵徐进督山东赋,势甚张。

志礼抗疏曰:"臣所辖二郡,民不聊生,且与倭邻,不宜有籓府庄田以扰兹土也明甚。 且自高皇帝迄今累十余世,封王子弟多矣,有赐田二万顷,延连数十郡者乎?继此而封,尚有瑞、惠、桂三王也。 倘比例以请,将予之乎,不予之乎?况国祚灵长,久且未艾。 嗣是天家子姓,各援今日故事以请,臣恐方内土田,不足共诸籓分裂也。"

帝大怒,贬三秩为广西佥事。

久之,迁江西参议。

天启三年,由浙江副使入为尚宝少卿,寻进卿。

河南进玉玺,魏忠贤欲志礼疏献之。

志礼不可。

忠贤怒,令私人劾其衰老,遂乞休。

诏加太常少卿致仕,已而削夺。

崇祯初,复官。

志礼性淳朴,所居多政绩,亦以行谊称于乡。

包见捷,云南临安卫人。

万历十七年进士。

改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屡迁都给事中。

奸人李本立请采珠广东,帝命中官李敬偕往。

见捷极言其害,不听。

时小人蜂起言利。

千户李仁请税湖口商舟,命中官李道往。

主簿田应璧请卖两淮没官余盐,令税使鲁保兼理。

见捷等并力争。

顷之,令道、保节制有司。

见捷又陈不便者数事。

皆不报。

益都知县吴宗尧劾税使陈增不法,见捷因请尽罢矿税。

无已,先撤增还。

未几,天津税使王朝死,见捷请勿遣代。

忤旨,切责。

以马堂代朝。

见捷又劾堂、保及浙江刘忠。

帝不纳,益遣高寀、暨禄、李凤榷税于京口、仪真、广东,并专敕行事。

又以奸人阎大经言,命高淮征税辽东。

见捷等累请停罢,至是言:"辽左神京肩臂,视他镇尤重。 奸徒敢为祸首,陛下不惩以三尺,急罢开采,则辽事必不可为,而国步且随之矣。"

辽东抚按及山海主事吴钟英相继争。

皆不纳。

时中外争矿税者无虑百十疏,见捷言尤数,帝心衔之。

居数日,又率司官极论,乃谪见捷贵州布政司都事,余停俸一年。

大学士沈一贯、给事中赵完璧等先后论救,完璧等亦坐停俸。

见捷寻引疾去。

三十四年,起兴业知县。

累迁太仆少卿。

久之,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

光宗即位,召拜吏部右侍郎。

明年卒官。

田大益,字博真,四川定远人。

万历十四年进士。

授钟祥知县。

擢兵科给事中,疏论日本封贡可虞。

又言:"东征之役,在将士,则当据今日之斩馘以论功;在主帅,则当视后日之成败以定议。"

时韪其言。

母丧除,起补户科。

二十八年十月,疏言:"陛下受命日久,骄泰乘之,布列豺狼,殄灭善类,民无所措,靡不蓄怨含愤,觊一旦有事。 愿陛下惕然警觉,敬天地,严祖宗,毋轻臣工,毋戕民命,毋任阉人,毋纵群小,毋务暴刻,毋甘怠荒,急改败辙,遵治规,用保祖宗无疆之业。"

未几,极陈矿税六害,言:

内臣务为劫夺,以应上求。

矿不必穴,而税不必商;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官吏农工,皆入税之人也。

公私骚然,脂膏殚竭。

向所谓军国正供,反致缺损。

即令有司威以刀锯,只足驱民而速之乱耳。

此所谓敛巧必蹶也。

陛下尝以矿税之役为裕国爱民。

然内库日进不已,未尝少佐军国之需。

四海之人,方反脣切齿,而冀以计智甘言,掩天下耳目,其可得乎!此所谓名伪必败也。

财积而不用,祟将随之。

脱巾不已,至于揭竿,适为奸雄睥睨之资。

此时虽家给人予,亦且蹴之覆之而不可及矣。

此所谓贿聚必散也。

夫众心不可伤也。

今天下上自簪缨,下至耕夫贩妇,茹苦含辛、搤諲侧目、而无所控诉者,盖已久矣。

一旦土崩势成,家为仇,人为敌,众心齐倡,而海内因以大溃。

此所谓怨极必乱也。

国家全盛二百三十余年,已属阳九,而东征西讨以求快意。

上之荡主心,下之耗国脉。

二竖固而良医走,死气索而大命倾。

此所谓祸迟必大也。

陛下矜奋自贤,沈迷不返。

以豪珰奸弁为腹心,以金钱珠玉为命脉。

药石之言,褎如充耳。

即令逢、干剖心,皋夔进谏,亦安能解其惑哉!此所谓意迷难救也。

此六者,今之大患。

臣畏死不言,则负陛下,陛下拒谏不纳,则危宗社。

愿深察而力反之。

皆不报。

明年,疏论湖广税监陈奉,救佥事冯应京。

忤旨,切责。

时武昌民以应京被逮,群聚鼓噪,欲杀奉,奉逃匿楚府以免。

大益因上言:"陛下驱率狼虎,飞而食人,使天下之人,剥肤而吸髓,重足而累息,以致天灾地坼,山崩川竭。 衅自上开,愤由怨积,奈何欲涂民耳目,以自解释,谩曰权宜哉!今楚人以奉故,沈使者不返矣,且欲甘心巡抚大臣矣。 中朝使臣不敢入境侦缓急,逾两月矣。 四方观听,惟在楚人。 臣意陛下必且旷然易虑,立罢矿税,以靖四方,奈何犹恋恋不能自割也!夫天下至贵,而金玉珠宝至贱也。 积金玉珠宝若泰山,不可市天下尺寸地;而失天下,又何用金玉珠宝为哉!今四方万姓,见陛下遇楚事而无变志,知祸必不解,必且群起为变。 此时即尽戮诸珰以谢天下,宁有济耶?"帝怒,留中。

又明年迁兵科都给事中。

时两京缺尚书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抚三、布按监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

大益力请简补,亦不听。

三十一年,江西税监潘相请勘合符牒勿经邮传。

巡按御史吴达可驳之,不听。

大益复守故事力争,竟如相请。

内使王朝尝言,近京采煤岁可获银五千,乃率京营兵劫掠西山诸处。

煤户汹汹,朝以沮挠闻。

有旨逮治,皆入都城诉失业状。

沈一贯等急请罢朝,且拟敕谕抚按,未得命。

大益言:"国家大柄,莫重于兵。 朝擅役禁军,请急诛,为无将之戒。"

御史沈正隆、给事中杨应文、白瑜亦疏谏。

帝俱不纳。

俄用中官陈永寿奏,乃召朝还。

辽东税监高淮拥精骑数百至都城。

大益言:"祖制,人臣不得弄兵。 淮本扫除之役,敢盗兵权,包祸心,罪当诛。"

帝亦不问。

明年八月,极陈君德缺失,言:"陛下专志财利,自私藏外,绝不措意。 中外群工,因而泄泄。 君臣上下,曾无一念及民。 空言相蒙,人怨天怒,妖祲变异,罔不毕集。 乃至皇陵为发祥之祖而灾,孝陵为创业之祖而灾,长陵为奠鼎之祖而亦灾。 天欲蹶我国家,章章明矣。 臣观十余年来,乱政亟行,不可枚举,而病源止在货利一念。 今圣谕补缺官矣,释系囚矣,然矿税不撤,而群小犹恣横,闾阎犹朘削,则百工之展布实难,而罪罟之罗织必众。 缺官虽补,系囚虽释,曾何益哉!陛下中岁以来,所以掩聪明之质,而甘蹈贪愚暴乱之行者,止为家计耳。 不知家之盈者国必丧。 如夏桀陨于瑶台,商纣焚于宝玉,幽、厉启戎于荣夷,桓、灵绝统于私鬻,德宗召难于琼林,道君兆祸于花石。 覆辙相仍,昭然可鉴。 陛下迩来乱政,不减六代之季。 一旦变生,其何以托身于天下哉!"居月余,复以星变乞固根本,设防御,罢矿税。

帝皆不省。

又明年,以久次添注太常少卿,卒官。

大益性骨鲠,守官无他营。

数进危言,卒获免祸。

盖时帝倦勤,上章者虽千万言,大率屏置勿阅故也。

冯应京,字可大,盱眙人。

万历二十年进士。

为户部主事。

督蓟镇军储,以廉干闻。

寻改兵部,进员外郎。

二十八年,擢湖广佥事,分巡武昌、汉阳、黄州三府。

绳贪墨,摧奸豪,风采大著。

税监陈奉恣横,巡抚支可大以下唯诺惟谨,应京独以法裁之。

奉掊克万端,至伐冢毁屋,刳孕妇,溺婴儿。

其年十二月,有诸生妻被辱,诉上官。

市民从者万余,哭声动地,蜂涌入奉廨,诸司驰救乃免。

应京捕治其爪牙,奉怒,阳饷食而置金其中。

应京复暴之,益惭恨。

明年正月,置酒邀诸司,以甲士千人自卫,遂举火箭焚民居。

民群拥奉门。

奉遣人击之,多死,碎其尸,掷诸途。

可大噤不敢出声,应京独抗疏列其十大罪。

奉亦诬奏应京挠命,陵敕使。

帝怒,命贬杂职,调边方。

给事中田大益、御史李以唐等交章劾奉,乞宥应京。

帝益怒,除应京名。

是时,襄阳通判邸宅、推官何栋如、枣阳县知县王之翰亦忤奉被劾。

诏宅、之翰为民,栋如遣逮。

俄以都给事中杨应文论救,遂并逮应京、宅、之翰三人。

顷之,奉又诬劾武昌同知卞孔时抗拒,孔时亦被逮。

缇骑抵武昌,民知应京获重谴,相率痛哭。

奉乃大书应京名,列其罪,榜之通衢。

士民益愤,聚数万人围奉廨,奉窘,逃匿楚王府,遂执其斥牙六人,投之江,并伤缇骑;詈可大助虐,焚其府门,可大不敢出。

奉潜遣参随三百人,引兵追逐,射杀数人,伤者不可胜计。

日已晡,犹纷拏。

应京囚服坐槛车,晓以大义,乃稍稍解散。

奉匿楚府,逾月不敢出,亟请还京。

大学士沈一贯因极言奉罪,请立代还。

言官亦争以为请。

帝未许。

俄江西税监李道亦奏奉侵匿状,乃召还,隶其事于承天守备杜茂。

顷之,东厂奏缇骑有死者。

帝愠甚,手诏内阁,欲究主谋。

一贯言民心宜静,请亟遣重臣代可大拊循,因以侍郎赵可怀荐。

帝乃褫可大官,令可怀驰往。

未至,可大已遣兵护奉行。

舟车相衔,数里不绝。

可怀入境,亦遣使护之。

奉得迄逦去。

应京之就逮也,士民拥槛车号哭,车不得行。

既去,则家为位祀之。

三郡父老相率诣阙诉冤,帝不省。

吏科都给事中郭如星、刑科给事中陈维春更连章劾奉。

帝怒,谪两人边方杂职,系应京等诏狱,拷讯久之不释。

应京乃于狱中著书,昕夕无倦。

三十二年九月,星变修省。

廷臣多请释系囚,于是应京及宅、栋如获释。

之翰先瘐死,而孔时系狱如故。

应京志操卓荦,学求有用,不事空言,为淮西士人之冠。

出狱三年卒。

天启初,赠太常少卿,谥恭节。

何栋如,无锡人。

居官守正。

既为奉所陷,襄阳人赴阙诉冤,不听。

及出狱,削籍归,家居十七年。

天启初,始起南京兵部主事。

会辽阳陷,时议募兵,栋如自请行。

遂赍帑金赴浙江,得六千七百人。

甫至而广宁复陷,又自请出关视形势。

乃进太仆少卿,充军前赞画。

栋如志锐而才疏。

初在浙,不能无浮费。

所募兵畏出关,多逃亡。

及两疏论熊廷弼、王化贞功罪,给事中蔡思充、硃童蒙,御史陈保泰遂交章劾之。

栋如疏辨,因请非时考察京官,用清朋党。

朝贵大恨,遂下诏狱,榜掠备至。

五年秋,坐赃戍滁阳。

崇祯初,复官。

致仕卒。

王之翰,绛州人。

官枣阳。

力阻开矿,遂被逮拷死。

天启初,赠光禄少卿。

孔时既长系,廷臣救者数十上。

帝皆不省。

四十一年,万寿节,叶向高复以为言,乃削籍放还。

熹宗立,起南京刑部员外郎。

吴宗尧,字仁叔,歙县人。

万历二十三年进士。

授益都知县。

性强项。

中官陈增以开矿至,诬奏福山知县韦国贤阻挠,被逮削籍。

守令多屈节如属吏,宗尧独具宾主礼。

增党程守训,宗尧邑子也。

宗尧恶其奸,不与通。

驿丞金子登说增开孟丘山矿,宗尧叱其欺罔。

子登惧,构于增。

日征千人凿山,多捶死;又诬富民盗矿,三日捕系五百人。

二十六年九月,宗尧尽发增不法事。

帝得疏意动,持不下。

会给事中包见捷极论增罪,请撤还。

帝责增,令检下。

见捷同官郝敬复请治增罪,帝乃不悦,责宗尧狂逞要名。

已而山东巡抚尹应元劾增背旨虐民二十罪。

帝遂发怒,切责应元,削宗尧籍。

敬复抗疏谏,帝益怒,夺俸一年,并夺应元俸。

增遂劾宗尧阻挠矿务,且令守训诬讦之。

帝既遣逮治,御史刘景辰、给事中侯庆远争之,不听。

使者至,民大哗,欲杀增。

宗尧行,民哭声震地。

既至,下诏狱拷讯,系经年。

礼部郎鲍应鰲等言于沈一贯曰:"南康守吴宝秀已得安居牖下,宗尧何独不然?"一贯揭入,即释为民,未几卒。

天启时,赠光禄少卿,赐祭,录一子。

吴宝秀,字汝珍,平阳人。

万历十七年进士。

授大理评事。

历寺正,出为南康知府。

湖口税监李道横甚,宝秀不与通。

漕舟南还,乘风扬帆入湖口。

道欲榷其货,遣卒急追之,舟覆,有死者。

道遣吏捕漕卒,宝秀拒不发。

道怒,劾宝秀及星子知县吴一元、青山巡检程资阻挠税务,诏俱逮治。

给事中杨应文等请下抚按公勘。

大学士沈一贯、吏部尚书李戴、国子祭酒方从哲等交章为言,俱不报。

宝秀妻陈氏恸哭,请偕行,宝秀不可。

乃括余赀及簪珥付其妾曰:"夫子行,以为路费。"

夜自经死。

宝秀至京,下诏狱。

大学士赵志皋上言:"顷臣卧病,闻中外人情汹汹,皆为矿税一事。 南康守吴宝秀逮系时,其妻至投缳自尽,阖郡号呼,几成变乱。 事关民生向背,宗社安危,臣不敢以将去之身,隐默而不言。"

星子民陈英者,方庐墓,约儒士熊应凤等走京师,伏阙讼冤,乞以身代。

于是抚按及南北诸臣论救者疏十余上,帝皆不省。

一日,司礼田义汇诸疏进御前,帝怒掷地。

义从容拾起,复进之,叩首曰:"阁臣跪候朝门外,不奉处分不敢退。"

帝怒稍平,取阅阁臣疏,命移狱刑部。

皇太后亦闻陈氏之死,从容为帝言。

至九月,与一元等并释为民。

归家,逾年卒。

初,南康士民建祠,特祀陈氏,后合宝秀祀之。

天启中,赠太仆少卿,赐祭,录其一子。

华钰,字德夫,丹徒人。

万历二十三年进士。

授荆州推官。

税监陈奉仆直驰府署中,钰笞之。

奉佯谢,衔之刺骨。

奉所受敕止江税,乃故移之市,又倍蓰征之。

稍与辨,辄殴击破面。

商贾怖匿,负担者不敢出其途。

钰白御史严戢,奉益恨。

奉欲榷沙市税,沙市人群起逐之,奉疑钰所使。

已,欲榷黄州团风镇税,复为镇民所逐,奉又疑经历车任重教之。

遂上疏极论钰、任重阻挠罪,并及巡按御史曹楷、襄阳知府李商耕、黄州知府赵文焕、荆门知州高则巽等数十人。

帝切责楷,贬商耕等三人官,钰、任重皆被逮。

时二十七年八月也。

既至,下镇抚狱讯治,俾引御史楷。

钰坚不承,系狱中。

初,吴宗尧、吴宝秀皆不久即释。

帝欲痛折辱以惧之,于是钰与冯应京、王正志等先后十余人悉长系。

廷臣论救章数上,皆不报。

狱中有鸟,形类鹤而小,怪鸣,则逮者至。

一夕,鸟鸣甚哀。

钰起坐俟之,则应京至。

居久之,语钰以主静穷理之学,日相与研究。

三十二年六月,长陵灾,肆赦,钰与任并释为民。

家居四年卒。

天启中,赠尚宝少卿,赐祭,录一子。

王正志,祥符人。

万历二十六年进士。

除富平知县。

二十八年,税使梁永、赵钦肆虐,正志捕其党李英,杖杀之,因极论二人不法罪。

钦亦以李英事讦奏,帝怒,命逮之。

给事中陈惟春言正志劾钦罪多,宜提讯;钦所劾正志事宜下抚按核实,免其逮系。

御史李时华亦言近日所逮吴应鸿、劳养魁、蔡如川、甘学书及正志等,俱宜敕下抚按勘虚实,不得以一人单词枉害良善。

皆不报。

未几,梁永亦讦正志。

帝命诸抗违欺隐者悉指名劾奏,重治之。

宦官盆张,长吏皆丧气。

正志系诏狱四年,三十一年夏,瘐死。

天启时,赠祭,廕子,皆视钰。

自矿税兴,中使四出,跆藉有司。

谤书一闻,驾帖立下。

二十四年,则辽东参将梁心;二十五年,则山东福山知县韦国贤;二十六年,则山东益都知县吴宗尧;二十七年,则江西南康知府吴宝秀、星子知县吴一元、山东临清守备王炀;二十八年,则广东新会在籍通判吴应鸿,举人劳养魁、钟声朝、梁斗辉,云南寻甸知府蔡如川,赵州知州甘学书及正志;二十九年,则湖广按察佥事冯应京、襄阳通判邸宅、推官何栋如、枣阳知县王之翰、武昌同知卞孔时、江西饶州通判陈奇可;三十年,则凤阳临淮知县林錝;三十四年,则陕西咸阳知县宋时际;三十五年,则陕西咸宁知县满朝荐;三十六年,则辽东海防同知王邦才、参将李获阳;皆幽系诏狱,久者至十余年。

炀、应鸿、获阳毙狱中,其他削籍、贬官有差。

至士民幽系死亡者,尤不可胜纪也。

赞曰:神宗二十四年,军府千户仲春请开矿助大工,遂命户部锦衣官各一人同仲春开采。

给事中程绍言嘉靖中采矿,费帑金三万余,得矿银二万八千五百,得不偿失,因罢其役。

给事中杨应文继言之。

皆不纳。

由是卑秩冗僚,下至市井黠桀,奋起言利。

而珰使四出,毒流海内,民不聊生,至三十三年乃罢。

嗣是军兴征发,加派再三。

府库未充,膏脂已竭,明室之亡,于是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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