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列传第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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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列传第八十二 张廷玉等

乔宇孙交"子元"林俊"子达""张黻"金献民秦金"孙柱"赵璜邹文盛梁材刘麟蒋瑶王廷相

乔宇,字希大,山西乐平人。

祖毅,工部左侍郎。

父凤,职方郎中。

皆以清节显。

宇登成化二十年进士,授礼部主事。

弘治初,王恕为吏部,调之文选,三迁至郎中。

门无私谒。

擢太常少卿。

武宗嗣位,遣祀中镇、西海。

还朝,条上道中所见军民困苦六事。

已,迁光禄卿,历户部左、右侍郎。

刘瑾败,大臣多以党附见劾,宇独无所染。

拜南京礼部尚书。

干清宫灾,率同列言视朝不勤,经筵久辍,国本未建,义子猥多,番僧处禁寺,优伶侍起居,立皇店,留边兵,习战斗,土木繁兴,织造不息,凡十事。

帝不省。

久之,改兵部,参赞机务。

以帝远游塞上,而监国无人,请早建储贰。

帝将自击寇,宇复率同列谏。

皆不报。

未几,宁王宸濠反,扬言旦夕下南京。

宇严为警备,而谈笑自如。

时携客燕城外,密察地险易,置戍守。

综理周密,内外宴然。

指挥杨锐有才略,署为安庆守备。

镇守中官刘郎与濠通,为预伏死士。

宇刺得其情,诘郎用事者,郎惧不敢动。

宇乃大索城中,斩所伏壮士三百人,悬首江上。

宸濠失内应,且知有备,不敢东。

攻安庆,锐固守不得下。

未几败。

帝至南京,诏百官戎服朝明年正旦。

宇不可,率诸臣朝服贺。

江彬索城门诸钥,都督府问宇。

宇曰:"守备者,所以谨非常。 禁门锁钥,孰敢索?亦孰敢予?虽天子诏不可得。"

都督府以宇言复,乃已。

彬矫旨有所求,日数十至,宇必廷白之,彬亦稍稍止。

彬欲谮去宇。

守备太监王伟者,初为帝伴读,帝信之,每从中调护,故彬谋不行。

帝驻南京九月,宇倡诸臣三请回銮,又自伏阙请。

驾旋,扈至扬州。

明年加太子太保。

论保障功,复加少保。

世宗即位,召为吏部尚书。

宇自为选郎,有人伦鉴,及是铨政一清。

帝求治锐甚。

宇与林俊、鼓泽、孙交,皆海内重望,帝亦委任之。

凡为权幸所黜者,皆起列庶位,天下欣欣望治。

帝性刚,好自用,宇所执渐不见听。

兴府需次官六十三人,乞迁叙。

宇言此辈虚隶名籍,与见供事者不同。

黜罚之有差,皆怨宇。

帝欲封驸马都尉崔元为侯,外戚蒋轮、邵喜为伯,宇不可。

无何,诏进寿宁侯张鹤龄为公,封后父陈万言为伯,授万言子绍祖尚宝丞。

宇言:"累朝太后戚属无生封公者,张峦亦殁后赠,今奈何以父赠为子封。 万言封伯视峦更骤,而子授尚宝非制。 愿陛下守典章,以垂万世。"

帝并不从。

史道讦杨廷和,宇言道挟私,遂下之诏狱。

曹嘉助道劾宇,宇求罢,帝命鸿胪趋视事。

宇遇事不可,无不力争,而争"大礼"尤切。

帝欲加兴献帝皇号,宇言加皇于本生之亲,则干正统,非所以重宗庙,正名分。

及礼官请称献帝为本生考,帝改称本生皇考,又诏建献帝庙于大内,宇等复连章谏。

特旨用席书为礼部尚书,宇又偕九卿言:"陛下罢汪俊,用席书;谪马明衡、季本、陈逅,召张璁、桂萼、霍韬。 举措乖违,人心骇愕。 夫以一二人邪说,废天下万世公议,内离骨肉,外间君臣,名为效忠,实累圣德。 且书不繇廷推,特出内降,此祖宗来所未有。 乞令俊与书各仍旧职,宥明衡等,止璁、萼毋召。"

寻复请罢璁、萼、书,而出争"大礼"者吕柟、邹守益于狱。

会璁、萼至京,诏皆用为学士。

宇等又言:"内降恩泽,先朝率施于佞幸小人。 若士大夫一预其间,即不为清议所齿。 况学士最清华,而俾萼等居之,谁复肯与同列哉?"帝怒,切责。

宇遂乞休,许之。

驰传给夫廪,犹如故事。

御史许中、刘隅等请留宇,帝曰:"朕非不用宇,宇自以疾求去耳。"

后《明伦大典》成,追论前议,夺官。

杨一清卒,宇渡江吊之。

南都父老皆出迎,举手加额曰:"活我者,公也。"

宇幼从父京师,学于杨一清。

成进士后,复从李东阳游。

诗文雄隽,兼通篆籀。

性好山水,尝陟太华绝顶。

遇虎,仆夫皆惊仆,宇端坐不动,虎徐帖尾去。

家居澹泊,服御若寒士。

身殁,二妾刘、许皆从死。

穆宗即位,复官,赠少傅,谥庄简。

孙交,字志同,陆安人。

成化十七年进士。

授南京兵部主事,为尚书王恕所知。

弘治初,怒入吏部,荐授稽勋员外郎,历文选郎中。

居吏部十四年,于善类多所推引。

迁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馆。

大同有警,命经略黄花镇诸边。

增垣堑,广树艺,制敌骑驰突。

永乐时,岁遣隆庆诸卫军采薪炭。

其后罢之,令岁输银二万两,军重困。

交奏免之。

正德初,擢光禄卿。

三年进户部右侍郎,提督仓场,改吏部。

尚书张彩附刘瑾,交数规切。

彩怒,调之南京。

瑾败,召拜户部尚书。

时征讨流寇,调度烦急,仍岁凶,正赋不足,交区画适宜。

四方告饥,辄请蠲租遣振,以故民不至甚敝,而小人用事者皆不便之。

帝欲以太平仓赐幸臣裴德,云南镇守中官张伦请采银矿,南京织造中官吴经奏费乏,交皆力争。

八年六月,中旨与礼部尚书傅珪并致仕。

言官多请留,不报。

世宗在潜邸知交名,甫即位,召复故官。

首请帝日读《祖训》,言动悉取准则,经筵日讲寒暑勿辍。

帝褒纳焉。

或议迁显陵天寿山,交言:"山陵事重,太祖欲迁仁祖于钟山,虑泄灵气而止,具载《皇陵碑》。"

事乃止。

武宗侈汰之后,库藏殚虚。

交裁冗食,定经制,宿弊为清。

然事涉中官者,帝亦不能尽从也。

尝会廷臣议发内帑给军廪官俸,已报可,为中官梁谏等所沮。

交言:"宫府异同,令出复反,非新政所宜。"

不听。

中官监督仓场者,初止数人,正德中增至五十五人。

以交言罢撤过半,其后复渐增。

帝已罢三十七人,交欲尽去之,并临清、徐、淮诸仓,一切勿遣。

帝令自今毋更加而已。

守珠池中官,诏毋得预守土事,而安川夤缘复故。

交劾川,命如前诏。

正德中,上林苑内臣至九十九人,侵夺公私地无算。

帝即位,命留十八人,如弘治时。

已复传奉至六十二人,交乞汰如初,且尽归侵夺地。

报许。

又论御马监内臣宜如祖制,毋监收刍豆,并令户部通知马数,杜其侵耗。

不从。

锦衣百户张瑾率校尉支俸通仓,横取狼藉,主事罗洪载欲按之。

瑾绐请受杖,奏洪载擅笞禁卫官。

帝怒,逮下诏狱谪外。

交与林俊、乔宇先后论救,不纳。

御马监阎洪乞外豹房地,交言:"先帝以豹房故,贻祸无穷。 洪等欲修复以开游猎之端,非臣等所敢闻。"

诏以地十顷给豹房,余令百户赵恺等佃如故。

奉诏上各宫庄田数,视旧籍不同,帝诘其故。

交言:"旧籍多以奏请投献,数多妄报也。 新籍少,以奉命清核,田多除豁也。"

帝意稍解,令考成、弘间籍以闻。

交年已七十,连章乞罢。

帝辄慰留,遣医视疗。

请益力,乃许之。

手诏加太子太保,驰驿。

令子编修元侍行,有司时存问,给食米舆隶,复赐道里费。

卒年八十,谥荣僖。

交言论恂恂,不以势位骄人。

清慎恬悫,终始一致。

初在南京,僚友以事简多暇,相率谈谐饮弈为乐,交默处一室,读书不辍。

或以为言,交曰:"对圣贤语,不愈于宾客、妻妾乎!"兴献王素爱重交,尝割阳春台东偏地益其宅。

后中官言孙尚书侵地,世宗曰:"此先皇所赐,吾敢夺耶?"

元,进士,终四川副使。

谨厚有父风。

林俊,字待用,莆田人。

成化十四年进士。

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

性侃直,不随俗浮湛。

事涉权贵,尚书林聪辄属俊治之。

上疏请斩妖僧继晓并罪中贵梁芳,帝大怒,下诏狱考讯。

后府经历张黻救之,并下狱。

太监怀恩力救,俊得谪姚州判官,黻师宗知州。

时言路久塞,两人直声震都下,为之语曰:"御史在刑曹,黄门出后府。"

寻以正月朔星变,帝感悟,复俊官,改南京。

弘治元年用荐擢云南副使。

鹤庆玄化寺称有活佛,岁时集士女万人,争以金涂其面。

俊命焚之,得金悉以偿民逋。

又毁淫祠三百六十区,皆撤其材修学宫。

干崖土舍刀怕愈欲夺从子宣抚官,劫其印数年。

俊檄谕之,遂归印。

进按察使。

五年调湖广。

以雨雪灾异上疏陈时政得失。

又言德安、安陆建王府及增修吉府,工役浩繁,财费巨万,民不堪命。

乞循宁、襄、德府故事,一切省俭,勿用琉璃及白石雕阑,请著为例。

不从。

九年引疾,不待报径归。

久之,荐起广东右布政使,不拜。

起南京右佥都御史,督操江。

十四年正月朔,陕西、山西地震水涌。

疏述古宫闱、外戚、内侍、柄臣之祸;乞罢斋醮,减织造,清役占,汰冗员,止工作,省供应,应赏赐,戒逸欲,远佞幸,亲贤人。

又请豫教皇储,恩荐侍郎谢鐸,少卿储瓘、杨廉,致仕副使曹时中,处士刘闵堪辅导。

报闻。

已,屡疏乞休,荐时中自代。

不许。

江西新昌民王武为盗,巡抚韩邦问不能靖,命俊巡视。

身入武巢,武请自效,悉擒贼党。

诏即以俊代邦问,俊引硃熹代唐仲友、包拯代宋祁事,力辞。

不允。

乃更定要约,庶务一新。

王府征岁禄,率倍取于民,以俊言大减省。

宁王宸濠贪暴,俊屡裁抑之。

王请易琉璃瓦,费二万。

俊言宜如旧,毋涉叔段京鄙之求,吴王几杖之赐。

王怒,伺其过,无所得。

会俊以圣节按部,遂劾奏之,停俸三月。

寻以母忧归。

武宗即位,言官交荐,江西人在朝者合疏乞还俊。

乃进右副都御史,再抚江西,遭父忧不果。

正德四年起抚四川。

眉州人刘烈倡乱,败而逃,诸不逞假其名剽掠。

俊绘形捕,莫能得。

会保宁贼蓝廷瑞、鄢本恕、廖惠等继起,势益张,转寇巴州。

猝遇之华垄,单舆抵其营,譬晓利害,贼罗拜约降。

淫雨失期,复叛去,攻陷通江。

俊击败之龙滩河,遣知府张敏等追败之门镇子,遂擒廖惠。

而廷瑞奔陕西西乡,越汉中三十六盘,至大巴山。

官军追及,复大破之。

遂移师击泸州贼曹甫,且遣人招谕。

甫佯听令,使弟琯劫如故。

指挥李廕斩琯首,贼遂移江津。

分七营,将攻重庆。

俊发酉阳、播州土兵助廕,以元日掩破其四营。

贼遁入民家,焚之尽毙。

乘胜捣老营,指挥汪洋等中伏死。

廕复进,去贼十五里。

甫以数十骑出,遇廕兵,败走。

官军乘胜进围之,俘及焚死者二千有奇。

已,本恕、廷瑞为永顺土舍彭世麟所擒。

俊论功进右都御史。

甫党方四亡命思南,复攻南川、綦江,以窥泸州。

俊益发士兵,令副使何珊、李钺等败之去。

捷闻,玺书奖励。

俊在军,与总督洪钟议多左。

中贵子弟欲冒从军功,辄禁止。

御史俞缁走避贼,而佥事吴景战殁。

缁惭,欲委罪俊,遂劾俊累报首功,贼终不灭;加凿井毁寺,逐僧徒,迫为贼。

于是俊前后被切责。

比方四败,贼且尽,俊辞加秩及赏,乞以旧职归田。

诏不许辞秩,听其致仕。

言官交请留,不报。

俊归,士民号哭追送。

时正德六年十一月也。

世宗即位,起工部尚书,改刑部。

在道数引疾,不许。

因请帝亲近儒臣,正其心以出号令,用浑朴为天下先。

初诏所革,无迁就以废公议。

既抵京师,会暑月经筵辍讲,举祖宗勤学故事以谏。

俊时年已七十,寓止朝房,示无久居意。

数为帝言亲大臣,勤圣学,辨异端,节财用。

朝有大政,必侃侃陈论,中外想望其风采。

中官葛景等奸利事觉,为言官所纠,诏下司礼监察讯。

俊言内臣犯法,法司不得讯,是宫府异体也。

乞下法司公讯,以诏平明之治。

都督刘晖下狱,俊当以交结朋党律,言与许泰同罪,请斩以谢天下。

廖鹏、廖铠、齐佐、王瓛论死,屡诏缓刑,俊乞亟行诛。

又劾谷大用占民田万余顷。

皆不听。

中官崔文家人李阳凤索匠师宋钰贿不获,嗾文杖之几死,下刑部治未决,而中旨移镇抚司。

俊留不遣,力争不纳。

明日又奏,帝怒责陈状。

俊言:"祖宗以刑狱付法司,以缉获奸盗付镇抚。 讯鞫既得,犹必付法司拟罪。 未有夺取未定之囚,反付推问者。 文先朝漏奸,罪不容诛,兹复干内降。 臣不忍朝廷百五十年纪纲,为此辈坏乱。"

帝惮其言直,乃不问。

俊以耆德起田间,持正不避嫌,既屡见格,遂乞致仕。

诏加太子太保,给驿赐隶廪如制。

俊数争"大礼",与杨廷和合。

尝上言推尊所生有不容已之情,有不可易之礼,因辑尧、舜至宋理宗事凡十条,以上。

及"大礼"议定,得罪者或杖死。

四年秋,俊从病中上书言:"古者鞭扑之刑,辱之而已,非欲糜烂其体肤而致之死也,又非所以加于士大夫也。 成化时,臣及见廷杖二三臣,率容厚棉底衣,重毡迭裹,然且沉卧,久乃得痊。 正德朝,逆瑾窃权,始令去衣,致末年多杖死。 臣又见成化、弘治时,惟叛逆、妖言、劫盗下诏狱,始命打问。 他犯但言送问而已。 今一概打问,亦非故事。 自去岁旧臣斥逐殆尽,朝署为空。 乞圣明留念,既去者礼致,未去者慰留。 硕德重望如罗钦顺、王守仁、吕柟、鲁鐸辈,宜列置左右。 臣衰病待尽,无复他望,敢效古人遗表之意,敬布犬马之心。"

帝但下所司而已。

又明年,疾革,复上书请懋学隆孝,任贤纳谏,保躬导和,且预辞身后恤典,遂卒。

年七十六。

后一年,《明伦大典》成,追论俊附和廷和,削其官,其子达以士礼葬之。

俊历事四朝,抗辞敢谏,以礼进退,始终一节。

隆庆初,复官,赠少保,谥贞肃。

达,正德九年进士。

官至南京吏部郎中。

工篆籀,能古文。

张黻,吉水人。

成化八年进士。

历知涪州、宿州,介特不避权贵。

弘治中,俊蒙显擢,而黻老不用。

王恕为之请,特予诰命。

金献民,字舜举,绵州人。

成化二十年进士。

除行人。

弘治初,选授御史,按云南、顺天,并著风裁。

出为天津副使,历湖广按察使。

正德初,刘瑾乱政,追坐献民勘天津地不实,与巡抚柳应辰等械系诏狱,斥为民。

未几,又坐湖广事,再下狱,罚赎归。

逾年,又以浏阳民刘道隆狱谳不实,罚米输塞下。

瑾诛,起贵州按察使。

擢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历南京刑部尚书。

世宗即位,召为左都御史。

李凤阳下刑部,程贵下都察院,皆改诏狱,献民力争。

已,迁刑部尚书。

执奏奸党王钦、王铨不宜贷死。

皆不纳。

寻代彭泽为兵部尚书。

五星聚营室,其占主兵。

献民因请敕天下镇巡官预守战之备,且请用贤纳谏,罢土木,屏玩好。

帝颇采纳。

献民性伉直,有执持,帝或不能从,卒无所徇。

帝初即位,尽斥先朝传奉官。

已,太监邱福、潘杰等死,诏官其弟侄锦衣。

及司礼太监张钦死,以家人李贤承廕,贤死复欲官其子儒。

献民先后执奏,帝皆不从。

土鲁番速檀满速儿寇肃州,命献民兼右都御史总制陕西四镇军务。

比至兰州,巡抚陈九畴已破敌,献民再以捷闻。

还京,仍理部事。

论功,廕锦衣世百户。

锦衣百户俞贤,中官泰养子也,以中旨管事,谏官争之。

献民言:"祖宗有旧制,孝庙有禁例,陛下登极有明诏。 贤无公家庸,又非泰子姓,猥以厮养窃名器,紊棨典章,不可之大者。 宜纳谏官言。"

弗听。

锦衣副千户李全、王邦奇等以冒滥汰去,至是奏辨不已,下部覆议。

献民言:"全等足不履行阵而坐论首功,身不隶公家而躐跻显秩。 陛下登极,汰去者三百余人,人心称快。 万一幸端再启,则前诏皆虚,将来奏扰,有何纪极。"

帝竟授全等试百户。

献民复奏曰:"令出惟行勿惟反。 今以小人奏辨,一旦复官九十余人,徇左右私,坏祖宗法,窃为陛下惜之。 明旨不许夤缘管事,而奔竞已成风矣;不许比例陈乞,而奏扰已踵至矣。 谁生厉阶,至今为梗。 望仍斥全等,以息人言,消天变。"

言官任洛等亦以为言,不听。

会宁夏总兵官种勋行赂京师,侦事者获其籍,献民名在焉。

给事蔡经、御史高世魁等交章劾之,献民因引疾归。

居二年,邦奇讦前尚书彭泽,词连献民,逮下刑部狱。

法司劾献民奉命专征,未至其地,掠功妄报。

失大臣体,宜夺职闲住,削其世廕。

诏可。

初,"大礼"议起,献民数偕廷臣疏争。

及左顺门哭谏,又与徐文华倡之。

帝由此不悦,卒得罪。

隆庆初,赠恤如制。

秦金,字国声,无锡人。

弘治六年进士。

授户部主事,历郎中。

正德初,迁河南提学副使,改右参政。

守开封,破赵鐩于陈桥。

历山东左、右布政使。

承寇躏后,与巡抚赵璜共拊循,疮痍始起。

九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

诸王府所据山场湖荡,皆奏还之官。

降盗贺璋、罗大洪复叛,讨平之。

郴州桂阳瑶龚福全称王,金先后破寨八十余,斩首二千级,擒福全及其党刘福兴等。

录功,增俸一级,廕锦衣世百户,力辞得请。

入为户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改吏部。

言官论金无人伦鉴,复改户部,转左,署部事。

外戚邵喜乞庄田,金述祖制,请按治。

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

中旨各宫仍置皇庄,遣官校分督。

金言:"西汉盛时以苑囿赋贫民,今奈何剥民以益上。 乞勘正德间额外侵占者,悉归其主,而尽撤管庄之人。"

帝称善,即从其议。

嘉靖二年擢南京礼部尚书,率诸臣上疏曰:"陛下继统以来,昭德塞违,励精图治,动无过举,宜召天和,而灾眚频告者,何也?《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陛下登极一诏,百度咸贞,天下拭目望至治。 比来多与诏违,百司罔遵,万民失仰,此诏令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旧。 比内阁拟旨辄中改,至疏请,徒答温语,此任贤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听言如流,朝请暮报。 比来事涉戚畹、宦寺,虽九卿执奏,科道交章,皆曰‘业经有旨’。 此听纳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凡先朝传升、乞升等官,一切厘革。 比来恩泽过滥,封拜频烦。 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凡奸党巨恶俱付三法司。 比来辄下镇抚。 此谨国法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首命户部减马房粮刍之半,且令科道官备核马数。 乃因太监阎洪等言,遂寝前诏。 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遣斥法王、佛子、国师、禅师。 比来于禁地设斋醮。 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 即位之初,精明充盛。 比来圣躬弗豫,天颜未复。 此啬精神不能如初也。 夫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预也;今政所以混溷者,政在左右,而外廷不知也。 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权不可一日移于左右。 所谓政在朝廷者,非必皆独运也。 股肱有托,耳目有寄,即主威重于九鼎,国势安于泰山。 自古帝王制御天下,操此术而已。 不则宫府之势隔而信任有所偏,妇寺之情亲而听受有所蔽。 名曰总揽,而太阿之鐏实移于下矣。"

章下礼部,尚书汪俊力劝帝采纳,报闻。

寻就改兵部。

孙交去,召为户部尚书。

帝欲考兴献帝,金偕廷臣伏阙争,又与何孟春等条张璁建议之非。

及上圣母册,金及赵璜等复不至,帝频诘让。

金为人乐易。

及居官,一以廉正自持。

在户部,尤孜孜为国。

永福长公主乞宝坻、武清地,以金言颇减。

抚宁、山海庄地赐魏国公徐达者,达卒仍归之官,定国公光祚请之,金执不可。

给事中黄重、御史张珩等先后争,金等复以为言,始报许。

内府诸监局军匠至数千人,中官梁谏请下部采金玉珠石,金皆执奏。

不听。

奸人逯俊等乞两淮盐引三十万,帝许之。

金力争不可,积失帝旨。

六年春以考察自陈致仕,驰驿给夫廪如制。

归五年,荐者不已,乃起南京户部,疏陈利民六事。

寻召为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帝与张孚敬、李时评诸大臣,以金为贤,颇嫌其老。

居数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

逾岁致仕归。

二十三年卒,年七十八。

赠少保,谥端敏。

孙柱,以诸生授中书舍人。

大学士高拱得罪,仓黄去京师,门生皆避匿,柱独追送百里外。

吴中行疏论张居正夺情,被杖下诏狱。

柱挟医视汤药,遂忤居正,迁鲁府审理。

寻假考察罢之。

赵璜,字廷实,安福人。

少从父之官,坠江中不死。

稍长,行道上,得遗金,悉还其主。

登弘治三年进士,授工部主事。

改兵部,历员外郎。

出为济南知府。

猾吏舞文,积岁为蠹。

璜择愿民教之律令,得通习者二十余人,逐吏而代之。

汉庶人牧场久籍于官,募民佃。

德王府奏乞之,璜勘还之民。

阅七年,政绩大著。

正德初,擢顺天府丞,未上,刘瑾恶璜,坐巡抚硃钦事,逮下诏狱,除名。

瑾诛,复职。

迁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

寻调山东。

河滩地数百里,赋流民垦而除其租。

番僧乞征以充斋粮,帝许之,璜力争得免。

曲阜为贼破,阙里林庙在旷野,璜请移县就阙里,从之。

擢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

以边警改理畿辅戎备。

事定,命振顺天诸府讥,还佐部事。

世宗即位,进左侍郎,掌部事。

裁宦官赐葬费及御用监料价,革内府酒醋面局岁征铁砖价银岁巨万。

嘉靖元年进尚书。

刘瑾创玄明宫,糜财数十万,瑾死,奸人献为皇庄。

帝即位,斥以予民,既而中旨令仍旧。

璜言,诏下数月而忽更,示天下不信。

帝即报许。

会方修仁寿、清宁宫,费不继。

璜因请与石景山诸房舍并斥卖以资用,可无累民,帝可之。

给事中徐景嵩等谓,诏书许还民,官不当自鬻,劾璜。

璜疏辨,并发景嵩他事。

御史张鹏翰言璜摭言官,无大臣谊。

帝责鹏翰党庇景嵩,竟斥。

其同官陈江亦以劾璜被责,求去。

给事中章侨言璜一举逐两谏官,甚损国体。

尚书彭泽复奏侨非是,侨再辨,帝两解之。

诏营后父陈万言第,估工值六十万,璜持之。

万言诉于帝,下郎中、员外二人诏狱。

璜言:"二臣无与,乞罪臣。"

帝不听。

其后论救踵至,万言不自安,再请贷。

二人获释,工价亦大减。

三年,显陵司香内官言陵制陕小,请改营,视天寿山诸陵。

璜言陵制与山水相称,难概同,帝纳其言。

已,帝欲迁显陵,璜不可,乃寝。

诏建玉德殿,景福、安喜二宫,璜请俟仁寿宫成,徐议其事,帝不许。

顷之,以灾异申前请,帝始从之,并罢仁寿役。

江西建真人府,陕西督织造,皆遣中使,璜皆疏争。

营建世庙,中官所派物料,户部多裁省。

帝以问璜,璜言曩造干清、坤宁两宫所积余资,足移用,帝遂报可。

璜为尚书六年,值帝初政,锐意厘剔,中官不敢挠,故得举其职。

后论执不已,诸权幸嫉者众,帝意亦浸疏。

璜素与秦金齐名。

考察自陈,与金俱致仕。

廷臣乞留,不许,驰驿给夫廪如故事。

璜有干局,多智虑。

事棼错,他人相顾愕眙,璜立办。

既去,人争荐之。

十一年召复故官,未上卒。

赠太子太保,谥庄靖。

邹文盛,字时鸣,公安人。

弘治六年进士。

除吏科给事中。

辽东巡抚韩重劾镇守中官廖,文盛偕郎中杨茂仁勘实其罪,谪长陵司香。

杂颜三卫屡扰边,文盛还奏制驭六策。

尚书刘大夏深善之,下之边吏。

寻出核两广粮储。

思恩土官岑濬与田州岑猛构兵,文盛言:"田州广西之籓蔽,李蛮田州之干城,参政武清受濬重赂,以计杀蛮酿成祸乱。 制敕房供事参议岑业,濬懿亲,为弥缝于中,漏我机事。 请先诛二人,而后行讨。"

业有内援,帝不听。

清寻以考察罢。

正德初,历户科都给事中,出为保定知府,累迁福建左布政使。

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

清平苗阿旁、阿阶、阿革称王,巡抚曹祥调永顺、保靖土兵讨之,寻被劾罢。

阿旁等据香炉山,兴隆、偏桥、平越、新添、龙里诸卫咸被其患。

文盛至,檄川、湖兵协剿,以贵州兵捣砲木寨,擒阿革。

川、湖兵至,抵山下。

山壁立,惟小径五,贼皆树栅。

仰攻不能克,乃制战楼与崖齐,乘夜雨附崖登,拔栅焚庐舍。

贼奔后山,据绝顶。

官军乘间梯滕木以上,遂擒阿旁,余贼尽平。

移师讨平龙头、都黎、都兰、都蓬、密西、大支、马罗诸寨黑苗,先后斩降无算。

录功,增俸一等,廕子锦衣世百户。

力辞免。

芒部陈聪等为乱,讨破之。

四川土舍重安冯纶与凯里杨弘有怨。

弘卒,纶纠诸苗相仇杀,侵轶贵州境。

文盛遣参议蔡潮诣播州,督宣慰杨斌抚定之。

请复设安宁宣抚司,以弘子袭,而录潮功。

尚书王琼以专擅为潮罪,不叙。

顷之,改莅南京都察院。

世宗即位,召为户部左、右侍郎,迁南京右都御史,就改户部尚书。

嘉靖六年,户部尚书秦金罢,召文盛代之。

首疏盐政、钱法十一事。

文盛为人廉谨,踆々若无能。

与孙交、秦金、赵璜咸称长者。

岁余,以年至,再疏乞归。

卒赠太子少保,谥庄简。

梁材,字大用,南京金吾右卫人。

弘治十二年进士。

授德清知县,勤敏有异政。

正德初,迁刑部主事,改御史。

出为嘉兴知府,调杭州。

田租例参差,材为酌轻重,立画一之法。

迁浙江右参政,进按察使。

镇守中官毕真与宸濠通,将举城应之。

材与巡按张缙劫持真,夺其兵卫。

寻以忧去。

嘉靖初,起补云南。

土官相仇杀累年,材召其酋曰:"汝罪当死。 今贳汝,以牛羊赎。"

御史讶其轻,材曰:"如是足矣,急之变生。"

诸酋衷甲待变,闻无他乃止。

历贵州、广东左、右布政使。

吏民输课,令自操权衡,吏不得预。

时天下布政使廉名最著者二人,材与姚镆也。

六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

甫两月,召为刑部左侍郎。

寻改户部,遂代邹文盛为尚书。

自外僚登六卿,不满二载。

自以受恩深,益尽职。

上言:"臣考去年所入止百三十万两,而所出至二百四十万。 加催征不前,边费无节,凶荒又多奏免,国计安所办?详求弊端:一宗籓,二武职,三冗食,四冗费,五逋负。 乞集廷臣计画条请。"

于是宗籓、武职各议上三事,其他皆严为节。

帝悉报可。

惟武职闲住者议停半俸,帝不纳。

经费大省,国用亦充。

中官麦福请尽征牧马草场租,材不可。

侍郎王軏清勋戚庄田,言宜量等级为限。

材奏:"成周班禄有土田,禄由田出,非常禄外复有土田。 今勋戚禄已逾分,而陈乞动千万,请申禁之。 自特赐外,量存三之一,以供祀事。"

帝命并清已赐者,额外侵据悉还之民,势豪家乃不敢妄请乞。

畿辅屯田,御史督理,正统间易以佥事,权轻,屯政日弛。

材请仍用御史。

御史郭弘化言天下土田视国初减半,宜通行清丈。

材恐纷扰,请但敕所司清厘,籍难稽者始履亩而丈。

帝悉可之。

母丧去。

服除,起故官。

大同巡抚樊继祖请益军饷,材言:"大同岁饷七十七万有奇,例外解发又累万,较昔已数倍。 日益月增,太仓银不足供一镇,无论九边也。"

继祖数请不得,议开事例,下户、兵二部行之。

时修建两宫、七陵,役京军七万,郭勋请给月粮冬衣。

材言非故事,如所请,当岁费银四十五万;且冬衣例取内库,非部事。

勋怒,劾材误公。

帝诘责材,竟如勋奏。

勋复建言三事:请开矿助工,余盐尽输边,漕卒得携货物。

材议,不尽行,勋益怒。

材初为户部,值帝勤政,力祛宿弊,多见从。

及是屡忤权幸,不得志,乃乞改南。

为给事中周珫所劾,下吏部,尚书许赞等请留之。

帝不悦,令与材俱对状。

材引罪得宥,而赞等坐夺俸。

材由此失帝意。

考尚书六年满,遂令致仕。

初,徽王守庄者与佃人讼,材请革守庄者,令有司纳租于王,报可。

王奏不便,帝又从之。

材已去,侍郎唐胄等执初诏。

帝大怒,并责材。

令以右侍郎闲住,而夺胄俸,下郎官诏狱。

明年,户部尚书李廷相罢。

帝念材廉勤,大臣亦多荐者,乃召复故官,加太子少保。

三掌国计,砥节守公如一日,帝眷亦甚厚。

其秋,考察京官,特命监之。

有大狱不能决,又命兼掌刑部事。

帝叹曰:"尚书得如材者十二人,吾无忧天下矣。"

大工频兴,役外卫班军四万六千人。

郭勋籍其不至得,责输银雇役,廪食视班军。

廷相尝量给之,材坚持不予。

勋劾材,帝命补给。

勋又以军不足,籍逃亡军布棉折饷银募工。

材言:"今京班军四万余,已足用,不宜借口耗国储。"

帝从其奏。

勋益怒,劾材变乱旧章。

无是,醮坛须龙涎香,材不以时进,帝衔之。

遂责材沽名误事,落职闲住。

归,旋卒,年七十一。

隆庆初,赠太子太保,谥端肃。

当嘉靖中岁,大臣或阿上取宠,材独不挠,以是终不容。

自材去,边储、国用大窘。

世宗乃叹曰:"材在,当不至此。"

刘麟,字元瑞,本安仁人。

世为南京广洋卫副千户,因家焉。

绩学能文,与顾璘、徐祯卿称"江东三才子"。

弘治九年成进士。

言官庞泮等下狱,麟偕同年生陆昆抗疏救。

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

录囚畿内,平反三百九十余人。

正德初,进郎中,出为绍兴府知府。

刘瑾衔麟不谒谢,甫五月,摭前录囚细故,罢为民。

士民醵金赆不受,为建小刘祠以配汉刘宠,因寓湖州。

与吴琬、施侃、孙一元、龙霓为"湖南五隐"。

瑾诛,起补西安。

遭父忧,乐吴兴山水,奉父柩葬焉,遂居湖州。

起陕西左参政,督粮储。

都御史邓璋督师,议加赋充饷,麟力争。

会陕民诣阙诉,得寝。

寻迁云南按察使,谢病归。

嘉靖初,召拜太仆卿。

进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六府。

中官耿忠守备紫荆多纵,麟劾奏之。

请捐天津三卫屯田课,及出库储给河间三卫军月饷,征逋课以偿,皆报可。

帝因谕户部,中外军饷未给者,悉补给之。

再引疾归。

起大理卿,拜工部尚书。

侍卫军不给衣履,锦衣帅骆安援红盔军例以请,麟执不可。

诏量给银自制,后五载一给为常。

四司财物悉贮后堂大库,司官出纳多侵渔,麟请特除一郎官主之。

帝称善,因赐名"节慎库"。

已,上节财十四事,汰内府诸监局冒破钱,中贵大恨。

及显陵工竣,执役者咸觊官。

麟止拟赉,群小愈怨。

会帝纳谏官言,停中外杂派工役,麟牒停浙江、苏、松织造,而上供袍服在停中。

中官吴勋以为言,遂勒麟致仕。

久之,显陵殿阁雨漏,追论麟,落职。

麟清修直节,当官不挠。

居工部,为朝廷惜财谨费,仅逾年而罢。

居郊外南坦,赋诗自娱。

守为筑一台,令为构堂,始有息游之所。

家居三十余年,廷臣频论荐。

晚好楼居,力不能构,悬篮舆于梁,曲卧其中,名曰神楼。

文征明绘图遗之。

年八十七卒。

赠太子少保,谥清惠。

蒋瑶,字粹卿,归安人。

弘治十二年进士。

授行人。

正德时,历两京御史。

陈时弊七事,中言:"内府军器局军匠六千,中官监督者二人,今增至六十余人,人占军匠三十。 他局称是,行伍安得不耗。"

并言:"传奉官及滥收校尉勇士并宜厘革。 刘瑾虽诛,权犹在宦竖。"

有旨诘问,且言"自今如瑶议者,毋复奏。"

寻出为荆州知府。

筑黄潭堤。

调扬州。

武宗南巡至扬,瑶供御取具而已,无所赠遗。

诸嬖幸皆怒。

江彬欲夺富民居为威武副将军府,瑶执不可。

彬闭瑶空舍挫辱之,胁以帝所赐铜瓜,不为慑。

会帝渔获一巨鱼,戏言直五百金,彬即畀瑶责其直。

瑶怀其妻簪珥、袿服以进,曰:"库无钱,臣所有惟此。"

帝笑而遣之。

府故有琼花观,诏取琼花。

瑶言自宋徽、钦北狩,此花已绝,今无以献。

又传旨征异物,瑶具对非扬产。

帝曰:"苎白布,亦非扬产耶?"瑶不得已,为献五百疋。

当是时,权幸以扬繁华,要求无所不至。

微瑶,民且重困。

驾旋,瑶扈至宝应。

中官邱得用铁纟亘系瑶,数日始释,竟扈至临清而返。

扬人见瑶,无不感泣。

迨迁陕西参政,争出资建祠祀之,名自此大震。

嘉靖初,历湖广、江西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

帝命桂萼等核巡抚官去留,令瑶归候调。

已,累迁工部尚书。

四郊工竣,加太子少保。

西苑宫殿成,帝置宴。

见瑶与王时中席在外,命移殿内,而移皇亲于殿右以让瑶,曰:"亲亲不如尊贤。"

其重瑶如此。

时土木繁兴,岁费数百万计。

瑶规画咸称帝意,数有赉予。

以忧去。

久之,自南京工部尚书,召改北部。

帝幸承天,瑶扈从。

京师营建,率役京军,多为豪家占匿。

至是大工频仍,岁募民充役,费二百余万。

瑶以为言,因请停不急者。

豪家所匿军毕出,募直大减。

以老致仕去。

瑶端亮清介。

既归,僻处陋巷。

与尚书刘麟、顾应祥辈结文酒社,徜徉岘山间。

卒年八十九。

赠太子太保,谥恭靖。

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人。

幼有文名。

登弘治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

以忧去。

正德初,服阕至京。

刘瑾中以罪谪亳州判官,量移高淳知县。

召为御史,疏言:"大盗四起,将帅未能平。 由将权轻,不能御敌;兵机疏,不能扼险也。 盗贼所至,乡民奉牛酒,甚者为效力。 盗有生杀权,而将帅反无之,故兵不用命。 宜假便宜,退却者必斩。 河南地平旷,贼易奔,山西地险阻,亦纵深入,将帅罪也。 若陈兵黄河之津,使不得西,分扼井陉、天井,使不得东,而主将以大军蹙之,则贼进退皆穷,可不战擒矣。"

帝切责总督诸臣,悉从其议。

已,出按陕西,裁抑镇守中官廖堂,被诬。

时已改督京畿学校,逮系诏狱,谪赣榆丞。

屡迁四川佥事,山东副使,皆提督学校。

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再迁山东右布政使。

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讨平芒部贼沙保。

寻召理院事。

历兵部左、右侍郎,迁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初有诏,省进贡快船。

守备太监赖义复求增,廷相请酌物轻重以定船数,而大减宣德以后传旨非祖制者。

龙江、大胜、新江、浦子、江淮五关守臣借稽察榷利,安庆、九江借春秋阅视索赂,廷相皆请革之。

草场、芦课银率为中官杨奇、卜春及魏国公徐鹏举所侵蚀。

以廷相请,逮问奇、春,夺鹏举禄。

三月入为左都御史,疏言南京守备权太重,不宜令魏国世官。

给事中曾忭亦言之,遂解鹏举兵柄。

居二年,加兵部尚书兼前官,提督团营,仍理院事。

两考满,加太子少保。

畿民盗天寿山陵树,巡按杨绍芳引盗大祀神御物,律斩。

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内祭器帷帐之物而言。 律文,盗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年。 今舍本律,非刑之平。"

忤旨,罚俸一月。

帝将幸承天,廷相与诸大臣谏,不纳。

扈从还,以九年满,加太子太保。

雷震奉先殿,廷相言:"人事修而后天道顺,大臣法而后小臣廉。 今廉隅不立,贿赂盛行,先朝犹暮夜之私,而今则白日之攫。 大臣污则小臣悉效,京官贪则外臣无畏。 臣职宪纪,不能绝其弊,乞先罢斥。"

用以刺尚书严嵩、张瓚辈。

帝但谕留而已。

初,廷相请以六条考察差还御史。

帝令疏其所未尽,编之宪纲。

乃取张孚敬、汪鋐所奏列,及新所定凡十五事以进,悉允行之。

及九庙灾,下诏修省,因敕廷相曰:"御史巡方职甚重。 卿总宪有年,自定六条后,不考黜一人,今宜痛修省。"

廷相惶恐谢。

廷相掌内台最久,有威重。

督团营,与郭勋共事,逡巡其间,不能有所振饬。

给事中李凤来等论权贵夺民利,章下都察院,廷相檄五城御史核实,迟四十余日。

给事中章允贤遂劾廷相徇私慢上。

帝方诘责,而廷相以御史所核闻,惟郭勋侵最多。

帝令勋自奏,于是劾勋者群起。

勋复以领敕稽留触帝怒,下狱。

责廷相朋比阿党,斥为民。

越三年卒。

廷相博学好议论,以经术称。

于星历、舆图、乐律、河图、洛书及周、邵、程、张之书,皆有所论驳,然其说颇乖僻。

隆庆初,复官,赠少保,谥肃敏。

赞曰:乔宇守南京,从容镇静,内严警备,可谓能当大事者矣。

观宇与孙交等砥节奉公,恳恳廷诤,意在杜塞幸门,裨益国是。

虽得君行政,未能媲美蹇、夏,要其清严不苟,行无瑕尤,于前人亦不多让。

蒋瑶为尚书,功名损于治郡,王廷相掌内台,风力未著,是殆其时为之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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