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列传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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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列传第四十九 张廷玉等

周新李昌祺萧省身陈士启应履平林硕况钟硃胜陈本深罗以礼莫愚赵泰彭勖孙鼎夏时黄润玉杨瓚王懋叶锡赵亮刘实陈选夏寅陈壮张昺宋端仪

周新,南海人。

初名志新,字日新。

成祖常独呼"新",遂为名,因以志新字。

洪武中以诸生贡入太学。

授大理寺评事,以善决狱称。

成祖即位,改监察御史。

敢言,多所弹劾。

贵戚震惧,目为"冷面寒铁"。

京师中至以其名怖小儿,辄皆奔匿。

巡按福建,奏请都司卫所不得凌府州县,府卫官相见均礼,武人为之戢。

改按北京。

时令吏民罪徒流者耕北京闲田,监禁详拟,往复待报,多瘐死。

新请从北京行部或巡按详允就遣,以免淹滞。

从之。

且命畿内罪人应决者许收赎。

帝知新,所奏无不允。

还朝,即擢云南按察使。

未赴,改浙江。

冤民系久,闻新至,喜曰:"我得生矣。"

至果雪之。

初,新入境,群蚋迎马头,迹得死人榛中,身系小木印。

新验印,知死者故布商。

密令广市布,视印文合者捕鞫之,尽获诸盗。

一日,视事,旋风吹叶坠案前,叶异他树。

询左右,独一僧寺有之。

寺去城远,新意僧杀人。

发树,果见妇人尸。

鞫实,磔僧。

一商暮归,恐遇劫,藏金丛祠石下,归以语其妻。

旦往求金不得,诉于新。

新召商妻讯之,果商妻有所私。

商骤归,所私尚匿妻所,闻商语,夜取之。

妻与所私皆论死。

其他发奸摘伏,皆此类也。

新微服行部,忤县令。

令欲拷治之,闻廉使且至,系之狱。

新从狱中询诸囚,得令贪污状。

告狱吏曰:"我按察使也。"

令惊谢罪,劾罢之。

永乐十年,浙西大水,通政赵居任匿不以闻,新奏之。

夏原吉为居任解。

帝命覆视,得蠲振如新言。

嘉兴贼倪弘三劫旁郡,党数千人,累败官军。

新督兵捕之,列木栅诸港汊。

贼陆走,追蹑之桃源,絷以献。

当是时,周廉使名闻天下。

锦衣卫指挥纪纲使千户缉事浙江,攫贿作威福。

新欲按治之,遁去。

顷之,新赍文册入京,遇千户涿州,捕系州狱。

脱走诉于纲,纲诬奏新罪。

帝怒,命逮新。

旗校皆锦衣私人,在道榜掠无完肤。

既至,伏陛前抗声曰:"陛下诏按察司行事,与都察院同。 臣奉诏擒奸恶,奈何罪臣?"帝愈怒,命戮之。

临刑大呼曰:"生为直臣,死当作直鬼!"竟杀之。

他日,帝悔,问侍臣曰:"周新何许人?"对曰:"南海。"

帝叹曰:"岭外乃有此人,枉杀之矣!"后帝若见人绯衣立日中,曰"臣周新已为神,为陛下治奸贪吏"云。

后纪纲以罪诛,事益白。

妻有节操。

新未遇时,缝纫自给。

及贵,偶赴同官妻内宴,荆布如田家妇。

诸妇惭,尽易其衣饰。

新死无子。

妻归,贫甚。

广东巡抚杨信民曰:"周志新当代第一人,可使其夫人终日馁耶?"时时赒给之。

妻死,浙人仕广东者皆会葬。

李昌祺,名祯,以字行,庐陵人。

永乐二年进士。

选庶吉士。

预修《永乐大典》,僻书疑事,人多就质。

擢礼部郎中,迁广西左布政使。

坐事谪役,寻宥还。

洪熙元年,起故官河南。

与右布政使萧省身绳豪猾,去贪残,疏滞举废,救灾恤贫,数月政化大行。

忧归,宣宗已命侍郎魏源代。

而是时河南大旱,廷臣以昌祺廉洁宽厚,河南民怀之,请起昌祺。

命夺丧赴官,抚恤甚至。

正统改元,上书言三事,皆报可。

四年致仕。

家居二十余年,屏迹不入公府,故庐裁蔽风雨,伏腊不充。

景泰二年卒。

萧省身,泰和人。

与昌祺同举进士。

洪熙元年,布政考满,当给诰命。

奏父年八十余,愿以给父。

帝嘉而许之,后遂为例。

居河南十二年,治行与昌祺等。

陈士启,名雷,以字行,泰和人。

永乐二年进士。

选庶吉士,擢礼部郎中。

尚书吕震险忮,属吏皆惮之,承奉唯谨,士启独不少徇。

十二年三月,吏部言布、按二司多缺官。

帝曰:"布政、按察,吾方岳臣。 方数千里地悬数人手,其简廷臣贤能者,分别用之。"

于是诸曹郎、给事中出为监司者二十余人,而士启得山东右参政。

尽心吏事,不为察察名。

督徭赋,不峻期约。

青州饥,疏请振之粟。

使至,而饥民倍。

士启复上疏,先出粟予民,谓使者曰:"有罪吾独任。"

廷议竟从之。

坐唐赛儿乱下狱,数月,释还职。

高煦谋不轨,士启自青州暮驰归语三司,密闻于朝。

高煦既执,从薛禄、张本录余党,抚安人民。

事竣,命清理山东军籍。

宣德六年卒于官。

应履平,奉化人。

建文二年进士。

授德化知县。

历官吏部郎中,出为常德知府。

宣宗初,擢贵州按察使。

所至祛除奸蠹,数论时政。

旧制,都督府遣使于外,必领内勘合,下都司,不敢辄下卫。

至是军府浸横,使者挟关文四驰,历诸卫,朘军伍。

宣德七年,履平抗疏言:"勘合之设,所以防诈伪。 今右军府遣发至黔者,不遵故事,小人恁势横求,诈冒何从省。"

宣宗善其言,都督陈政引罪。

帝令诸司永守之,军府为之戢。

山云镇广西以备蛮,岁调贵州军万人,春秋更代,还多逃亡,则取原卫军以补,不逐逃者。

履平奏:"贵州四境皆苗蛮,军伍虚,有急孰与战守?今卫军逃于广西,而以在卫者补。 不数年,贵州军伍尽空,边衅且起。"

帝乃命云严责广西诸卫,追还逃军,俟足用,即遣归。

罢贵州戍卒。

云,名将,镇粤有功,轻履平书生。

正统元年,履平劾云弄权,擅作威福,帝令云自陈。

云大惊,引罪。

帝宥之。

明年,上书言四事。

一,镇远六府,自湖广改属贵州,当食川盐。

去蜀道远,仍食淮盐为便。

一,军卫粮支于重庆,舟楫不通,易就轻赍多耗费,请以镇远秋粮输湖广者就近支给。

一,停黎平诸府岁办黄白蜡。

一,贵州初开,三司月俸止一石,今粮渐充裕,请增给。

并从之。

时方面以公事行部者,例不给驿。

履平言僦车舟必扰民,请给驿便。

又以军伍不足,请令卫所官旂犯杂死及徒流者,俱送镇将立功,期满还伍;边军犯盗及土官民与官旂罪轻者,入粟缺储所赎罪。

并从之。

三年迁云南左布政使。

时麓川用兵,屡奏劳绩。

八年致仕归。

林硕,字懋弘,闽县人。

永乐十年进士。

授御史,出按山东。

宣德初,按浙江。

为治严肃,就擢按察使。

千户汤某结中官裴可烈为奸利,硕将绳以法。

中官诬硕毁诏书,被逮。

硕叩头言:"臣前为御史,官七品。 今擢按察使,官三品。 日夜淬励,思报上恩。 小人不便,欲去臣,唯陛下裁察。"

帝动容曰:"朕固未之信,召汝面讯耳。"

立释硕,复其官,敕责可烈。

硕在浙久,人怀其惠。

正统三年误引赦例出人死,佥事耿定劾之。

逮讯,输赎还职。

其冬迁广东布政使,未及任而卒。

其后宁波知府郑珞劾可烈不法,可烈竟罢去。

况钟,字伯律,靖安人。

初以吏事尚书吕震,奇其才,荐授仪制司主事。

迁郎中。

宣德五年,帝以郡守多不称职,会苏州等九府缺,皆雄剧地,命部、院臣举其属之廉能者补之。

钟用尚书蹇义、胡濙等荐,擢知苏州,赐敕以遣之。

苏州赋役繁重,豪猾舞文为奸利,最号难治。

钟乘传至府。

初视事,群吏环立请判牒。

钟佯不省,左右顾问,惟吏所欲行止。

吏大喜,谓太守暗,易欺。

越三日,召诘之曰:"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强我行;若辈舞文久,罪当死。"

立捶杀数人,尽斥属僚之贪虐庸懦者。

一府大震,皆奉法。

钟乃蠲烦苛,立条教,事不便民者,立上书言之。

清军御史李立勾军暴,同知张徽承风指,动以酷刑抑配平人。

钟疏免百六十人,役止终本身者千二百四十人。

属县逋赋四年,凡七百六十余万石。

钟请量折以钞,为部议所格,然自是颇蠲减。

又言:"近奉诏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准民田起科,无人种者除赋额。 昆山诸县民以死徙从军除籍者,凡三万三千四百余户,所遗官田二千九百八十余顷,应减税十四万九千余石。 其他官田没海者,赋额犹存,宜皆如诏书从事。 臣所领七县,秋粮二百七十七万九千石有奇。 其中民粮止十五万三千余石,而官粮乃至二百六十二万五千余石,有亩征至三石者,轻重不均如此。 洪、永间,令出马役于北方诸驿,前后四百余匹,期三岁遣还,今已三十余岁矣。 马死则补,未有休时。 工部征三梭阔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苏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处置。"

帝悉报许。

当是时,屡诏减苏、松重赋。

钟与巡抚周忱悉心计画,奏免七十余万石。

凡忱所行善政,钟皆协力成之。

所积济农仓粟岁数十万石,振荒之外,以代民间杂办及逋租。

其为政,韱悉周密。

尝置二簿识民善恶,以行劝惩。

又置通关勘合簿,防出纳奸伪。

置纲运簿,防运夫侵盗。

置馆夫簿,防非理需求。

兴利除害,不遗余力。

锄豪强,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先是,中使织造采办及购花木禽鸟者踵至。

郡佐以下,动遭笞缚。

而卫所将卒,时凌虐小民。

钟在,敛迹不敢肆。

虽上官及他省吏过其地者,咸心惮之。

钟虽起刀笔,然重学校,礼文儒,单门寒士多见振赡。

有邹亮者,献诗于钟。

钟欲荐之,或为匿名书毁亮。

钟曰:"是欲我速成亮名耳。"

立奏之朝。

召授吏、刑二部司务。

迁御史。

初,钟为吏时,吴江平思忠亦以吏起家,为吏部司务,遇钟有恩。

至是钟数延见,执礼甚恭,且令二子给侍,曰:"非无仆隶,欲籍是报公耳。"

思忠家素贫,未尝缘故谊有所干。

人两贤之。

钟尝丁母忧,郡民诣阙乞留。

诏起复。

正统六年,秩满当迁,部民二万余人,走诉巡按御史张文昌,乞再任。

诏进正三品俸,仍视府事。

明年十二月卒于官。

吏民聚哭,为立祠。

钟刚正廉洁,孜孜爱民,前后守苏者莫能及。

钟之后李从智、硃胜相继知苏州,咸奉敕从事,然敕书委寄不如钟矣。

李从智,宜宾人。

硃胜,金华人。

胜廉静精敏,下不能欺。

尝曰:"吏贪,吾不多受牒。 隶贪,吾不行杖。 狱卒贪,吾不系囚。"

由是公庭清肃,民安而化之。

居七年,超迁江南左布政使。

初与钟同荐者,户部郎中罗以礼知西安,兵部郎中赵豫知松江,工部郎中莫愚知常州,户部员外郎邵旻知武昌,刑部员外郎马仪知杭州,陈本深知吉安,御史陈鼎知建昌,何文渊知温州,皆赐敕乘传行。

陈本深,字有源,鄞人。

永乐初,由乡举入国子监。

授刑部主事。

善发奸。

畿内盗杀人,亡匿。

有司系无辜十八人于狱。

本深以计获盗,十八人皆免。

迁员外郎。

与况钟等同受敕为知府,本深知吉安。

吉安多豪强,好讦讼。

巨猾彭抟等十九人横闾里,本深遣人与相结。

为具召与饮,伏壮士后堂,拉杀之,皆曳其尸以出,一府大惊。

乐安大盗曾子良据大盘山,众万余。

本深设伏大破之,斩子良。

本深为政举大纲,不屑苛细。

大猾既歼,府中无事。

晨起,鼓而升堂,吏无所白,辄鼓而休。

间有所讼,呼至榻前,析曲直遣之,亦不受状。

有抑不伸者,虽三尺童子,皆得往白。

久之,民耻争讼。

尤折节士人,饰治学宫,奏新先儒欧阳修、周必大、杨邦乂、胡铨、杨万里、文天祥祠庙。

正统六年,满九载当迁,郡人乞留,诏予正三品俸。

廨前民嫁女,本深闻鼓乐声,笑曰:"吾来时,乳下儿也。 今且嫁,我尚留此耶?"遂请老。

前后守吉安十八年,既去,郡人肖像祀之。

罗以礼,桂阳人。

永乐十三年进士。

由郎中知西安府。

遭丧,补绍兴。

再以丧去。

代者不称职,部民追思,乞以礼于朝。

诏起复视事。

岁满,进秩复任。

已,移知建昌。

所至皆有惠爱。

历三郡,凡二十七年,乃致仕。

莫愚,临桂人。

由乡举,以郎中出知常州。

奏请减宜兴岁进茶数,禁公差官凌虐有司,严核上官荐劾之实。

皆报可。

郡民陈思保年十二,世业渔。

其父兄行劫,思保在舟中,有司以为从论,当斩。

愚疏言:"小儿依其父兄,非为从比。 令全家舟居,将举家坐耶?"宣宗命释之,谓廷臣曰:"为守能言此,可谓有仁心矣。"

正统六年秩满,郡民乞留,巡抚周忱以闻。

诏进二阶复往。

与愚同时为同知者,潞城赵泰,字熙和。

由乡举入国子监。

历事都察院,授常州同知。

浚孟渎、得胜二河,作魏村闸。

周忱、况钟议减苏州重粮,泰亦检常州官田租,请并减之。

迁工部郎中,命塞东昌决河。

忱荐为协同都运,益勤其职。

亡何,疾卒。

彭勖,字祖期,永丰人。

七岁,入佛寺不拜。

僧强之,叱曰:"彼不衣冠而袒跣,何拜为!"

永乐十三年举进士。

亲老,乞近地以养,除南雄府教授。

学舍后有祠,数现光怪。

学官弟子率祷祀,勖撤而焚之。

满考,补建宁教授。

副使王增有疾,医者许宗道诬诸生游亨魇魅,以舍旁童五郎祠为征。

增怒,置亨家七人重罪,下近祠居民狱四百家。

勖抗论游氏非巫者,五郎非邪神,初捐地筑城人也,事载郡志中。

增愕,索图经证之,大惭悔,事得解。

建宁硃子故宅,有祠无祭。

勖疏请春秋祭,蠲子孙徭。

又创尊贤堂,祀胡安国、蔡沈、真德秀。

诸生翕然向学。

正统元年,以杨士奇荐,召授御史。

时初设提学官,命督南畿学校。

详立教条,士风大振。

疏言:"国朝祠祭,载在礼官。 修斋起梁武帝,设醮起宋徽宗,宜一切除之。 禁立庵院,罢给僧尼度牒。"

又言:"真定、保定、山东民逃凤阳、颍州以万计,皆守令匿灾暴敛所致,乞厚轸恤。 守令课绩,宜以户口增耗为殿最。"

又请设南京诸卫武学。

皆报可。

所至葺治先贤坟祠。

母忧归,以孙鼎代。

勖起复,改吏部考功郎中,出为山东副使。

土木之变,数言兵事。

以直不容于时,致仕归。

孙鼎,字宜铉,庐陵人。

永乐间举人。

历松江教授。

正统八年,杨溥荐为御史,董南畿学政。

置"本源录",录诸生善行。

行部不令人知,单舆猝至。

诸生谒,辄闭门试之,即日定甲乙。

诸生试归,榜已揭通衢,请托者无所措手。

通州旱饥,奏蠲粮三千四百余石。

英宗北狩,鼎试罢,谓诸生曰:"故事当簪花宴,今臣子枕戈之秋,不敢陷诸君不义。"

设茗饮,步送诸门。

既而诣阙上书,请随所用效死。

不报。

未几,以亲老致仕。

知府张瑄疏言:"鼎孝追曾、闵,学继硃、程,宜起居论思之职。"

帝不允。

天顺元年卒于家。

夏时,字以正,钱塘人。

永乐十六年进士。

授户科给事中。

洪熙元年议改钞法。

时力言其扰市肆,无裨国用,疏留中。

钞果大沮,民多犯禁。

议竟寝。

帝思时言,命侍皇太子祀孝陵,所过有灾伤,辄白太子,发粟以振。

留署南京户科。

宣德初,一日三上封事。

称旨,命署尚宝司,兼理吏、礼、兵、刑四科,视七篆,无留事。

命核后湖黄册,陈便宜十四事。

邳、徐、济宁、临清、武清旱,以时请,遣官振之。

寻擢江西佥事。

正统三年奏:"今守令多刻刑无辜,伤和干纪。 乞令御史、按察司官遍阅罪囚,释冤滞。 逮按枉法官吏。"

从之。

迁参议。

七年奏恤民六事,多议行。

十二年以大臣荐,超擢广西左布政使。

前后所上又十余疏,虽不尽用,天下壮其敢言。

年未七十,致仕归,卒。

其为佥事时,进知州柯暹所撰《教民条约》及《均徭册式》,刊为令,人皆便之。

时为人廉洁好义。

亲殁,庐墓有异征。

殁而乡人祀之,名其祠曰"孝廉"。

黄润玉,字孟清,鄞人。

五岁,侍母疾,夜不就寝。

十岁,道见遗金不拾。

永乐初,徙南方富民实北京,润玉请代父行,官少之。

对曰:"父去,日益老,儿去,日益长。"

官异其言,许之。

十八年举顺天乡试。

授建昌府学训导。

父丧除,改官南昌。

宣德中,用荐擢交阯道御史。

出按湖广,斥两司以下不职者至百有二十人。

正统初,诏推举提学官。

以杨士奇荐,擢广西佥事,提督学政。

时寇起军兴,有都指挥妄掠子女万余口,润玉劾而归之。

副使李立入民死罪至数百人,亦为辨释。

南丹卫处万山中,戍卒冒瘴多死,为奏徙夷旷地。

母忧归,起官湖广。

论罢巡抚李实亲故二人。

实愤,奏润玉不谙刑律,坐谪含山知县。

以年老归。

归二十年,年八十有九卒。

学者称"南山先生"。

杨瓚,蠡县人。

永乐末进士。

知赵城县,课绩为山西最,超擢凤阳知府。

正统十年大计天下群吏,始命举治行卓异者,瓚及王懋、叶锡、赵亮等与焉。

凤阳帝乡,勋臣及诸将子孙多犯令。

瓚请立户稽出入,由是始遵约束。

瓚言民间子弟可造者多,请增广生员毋限额。

礼部采瓚言,考取附学。

天下学校之有附学生,由瓚议始。

擢浙江右布政使。

与镇守侍郎孙原贞共平陶得二之乱。

景泰二年,瓚以湖州诸府官田赋重,请均之民田赋轻者,而严禁诡寄之弊。

诏与原贞督之,田赋称平。

久之,卒官。

王懋,修武人。

永乐末进士,为海丰知县。

后超擢西安知府,亦有声。

叶锡,永嘉人。

宣德五年进士。

为吴县知县,举卓异迁。

奸民讦于朝,将逮系。

吴人群诣阙颂锡,乃令视事如故,抵诬者罪。

寻擢宁国知府。

而赵亮为庆云典史,亦在举中,同被宴赉。

时人以为荣。

秩满,擢知本县。

刘实,字嘉秀,安福人。

宣德五年举进士。

居三年,选庶吉士。

正统初,授金华府通判。

仍岁荒旱,请蠲租,且赎还饥民子女。

义门郑氏族大,不能自给,又买马出丁,供山西邮传,困甚,亦以实言获免。

母丧归,庐墓三载,起顺天府治中。

景泰时,侍臣荐其文学。

召修《宋元通鉴纲目》。

实为人耿介,意所不可,虽达官贵人不稍逊。

然颇自是。

见同曹所纂不当,辄大笑,声彻廷陛,人亦以此忌之。

天顺初,还原任。

四年擢知南雄府。

商税巨万,旧皆入守橐。

实无所私。

中官至南雄,入谮言,府僚参谒,留实折辱之。

民竞前拥之出,中官惭,将召谢之,实不往。

中官去,至韶州,闻韶人言:"南雄守且讼于朝矣。"

惧,驰奏,诬实毁敕,大不敬。

逮下诏狱。

实从狱中上书言:"臣官三十年,未尝以妻子自随,食粗衣敝,为国家爱养小民,不忍困之,以是忤朝使。"

帝览书,意稍解,且释之,而实竟瘐死。

实苦节自持。

政务纷遝,未尝废书,士大夫重其学行。

其殁也,南雄人哀而祠之。

孙丙,自有传。

陈选,字士贤,临海人。

父员韬,宣德五年进士。

为御史,出按四川,黜贪奖廉,雪死囚四十余人。

正统末,大军征邓茂七,往抚其民,释被诬为贼者千余家。

都指挥蒋贵要所部贿,都督范雄病不能治军,皆劾罢之。

历广东右参政,福建右布政使。

广东值黄萧养乱后,而福建亦寇盗甫息,员韬所至,拊循教养,得士民心。

选自幼端悫寡言笑,以圣贤自期。

天顺四年会试第一,成进士。

授御史,巡按江西,尽黜贪残吏。

时人语曰:"前有韩雍,后有陈选。"

广寇流入赣州,奏闻,不待报,遣兵平之。

宪宗即位,尝劾尚书马昂、侍郎吴复、鸿胪卿齐政,救修撰罗伦,学士倪谦、钱溥。

言虽不尽行,一时惮其风采。

已,督学南畿。

颁冠、婚、祭、射仪于学宫,令诸生以时肄之。

作《小学集注》以教诸生。

按部常止宿学宫,夜巡两庑,察诸生诵读。

除试牍糊名之陋,曰:"己不自信,何以信于人?"

成化六年迁河南副使。

寻改督学政,立教如南畿。

汪直出巡,都御史以下皆拜谒,选独长揖。

直问:"何官?"选曰:"提学副使。"

直曰:"大于都御史耶?"选曰:"提学何可比都御史,但忝人师,不敢自诎辱。"

选词气严正,而诸生亦群集署外。

直气慑,好语遣之。

久之,进按察使。

决遣轻系数百人,重囚多所平反,囹圄为空。

治尚简易,独于赃吏无所假。

然受赂百金以上者,坐六七环而止。

或问之,曰:"奸人惜财亦惜命,若尽挈所赂以货要人,即法挠矣。"

历广东左、右布政使。

肇庆大水,不待报,辄发粟振之。

二十一年诏减省贡献,而市舶中官韦眷奏乞均徭户六十人添办方物。

选持诏书争,帝命与其半,眷由是怒选。

番人马力麻诡称苏门答剌使臣欲入贡,私市易。

眷利其厚贿,将许之,选立逐之去。

撒马儿罕使者自甘肃贡狮子,将取道广东浮海归,云欲往满喇加更市以进。

选疏言不可许,恐遗笑外番,轻中国。

帝纳其言,而眷憾选甚。

先是,番禺知县高瑶没眷通番资钜万,选移檄奖之,且闻于朝。

至是眷诬奏选、瑶朋比为贪墨。

诏遣刑部员外郎李行会巡按御史徐同爱讯之。

选有所黜吏张褧,眷意其怨选,引令诬证选。

褧坚不从,执褧拷掠无异辞。

行、同爱畏眷,竟坐选如眷奏,与瑶俱被征。

士民数万号泣遮留,使者辟除乃得出。

至南昌,病作。

行阻其医药,竟卒。

年五十八。

编修张元祯为选治丧,殓之。

褧闻选死,哀悼,乃上书曰:

臣闻口能铄金,毁足销骨。

窃见故罪人选,抱孤忠,孑处群邪之中,独立众憎之地。

太监眷通番败露,知县瑶按法持之。

选移文奖厉,以激贪懦,固贤监司事也。

都御史宋旻及同爱怯势养奸,致眷横行胸臆,秽蔑清流。

勘官行颐指锻炼,竟无左证。

臣本小吏,诖误触法,被选黜罢,实臣自取。

眷意臣憾选,厚赂啖臣,臣虽胥役,敢昧素心。

眷知臣不可诱,嗾行等逮臣致理,拷掠弥月。

臣忍死吁天,终无异口。

行等乃依傍眷语,文致其词。

劾选勘灾不实,擅便发仓,曲庇属官,意图报谢。

必如所云,是毁共姜为夏姬,诟伯夷为庄蹻也。

顷年岭外地震水溢,漂民庐舍。

属郡交牒报灾,老弱引领待哺。

而抚、按、籓臬若罔闻知。

选独抱隐忧,食不下咽。

谓展转行勘,则民命垂绝,所以便宜议振,志在救民,非有他也。

选故刚正,不堪屈辱,愤懑旬日,婴疾而殂。

行幸其殒身,阴其医疗。

讫命之日,密走报眷,小人佞毒,一至于此!臣摈黜罪人,秉耒田野,百无所图,诚痛忠良衔屈,而为圣朝累也。

不报。

员韬父子皆持操甚洁。

而员韬量能容物,选务克己,因自号克菴,遇物亦稍峻。

人谓员韬德性,四时皆备。

选得其秋焉。

尝割田百四十亩赡其族人,暨卒,族人以选子戴贫,还之,戴不可而止。

弘治初,主事林沂疏雪选冤,诏复官礼葬。

正德中,追赠光禄卿,谥忠愍。

夏寅,字正夫,松江华亭人。

正统十三年举进士。

授南京吏部主事。

力学,为文以宏CH称。

进郎中。

成化元年考满入都,上言:"徐州旱涝,民不聊生。 饥馁切身,必为盗贼。 乞特遣大臣镇抚,蠲租发廪。 沿途贡船,丁夫不足,役及老稚。 而所载官物仅一箱,余皆私赍,乞严禁绝。 淮、徐、济宁军士,赴京操练,然其地实南北要冲,宜各设文武官镇守,训兵屯田,常使两京声势联络,仓猝可以制变。"

章下所司行之,唯不设文武官。

迁江西副使,提督学校。

其教务先德行。

进浙江右参政。

处州民苦虐政,走山谷。

寅檄招之,众皆解散。

久之,进山东右布政使。

弘治初,致仕归。

寅清直无党援。

尝语人曰:"君子有三惜:此生不学,一可惜。 此日闲过,二可惜。 此身一败,三可惜。"

世传为名言。

陈壮,字直夫,其先浙江山阴人。

祖坐事谪戍交阯,后调京卫,遂家焉。

壮举天顺八年进士,授南京御史。

编修章懋等建言得罪,抗疏救之。

帝遣中官采花木,复疏谏。

尚书陈翌请以马豆代百官俸,壮言饲马之物,不可养士大夫。

事乃寝。

壮家素寠,常禄外一无所取。

父母殁,庐墓侧,居丧一循古礼。

历江西佥事,致仕归。

家居十余年。

弘治中,以尚书张悦荐,起官福建。

居二年,又乞致仕。

时倪岳为吏部,素贤之,擢河南副使。

岁荒振饥,民怀其惠。

佥都御史林俊谢病,举以自代。

未及迁,而壮又乞致仕。

巡抚孙需奏留之。

又二年,竟致仕去。

张昺,字仲明,慈溪人,都御史楷孙也。

举成化八年进士,授铅山知县。

性刚明,善治狱。

有嫁女者,及婿门而失女,互以讼于官,不能决。

昺行邑界,见大树妨稼,欲伐之。

民言树有神巢其巅。

昺不听,率众往伐。

有衣冠三人拜道左。

昺叱之,忽不见。

比伐树,血流出树间。

昺怒,手斧之,卒仆其树。

巢中堕二妇人,言狂风吹至楼上。

其一即前所嫁女也。

有巫能隐形,淫人妇女。

昺执巫痛杖之,无所苦。

已,并巫失去。

昺驰缚以归,印巫背鞭之,立死。

乃尽毁诸淫祠。

寡妇惟一子,为虎所噬,诉于昺。

昺与妇期五日,乃斋戒祀城隍神。

及期,二虎伏庭下,昺叱曰:"孰伤吾民,法当死。 无罪者去。"

一虎起,敛尾去。

一虎伏不动,昺射杀之,以畀节妇。

一县称神。

铅山俗,妇人夫死辄嫁;有病未死,先受聘供汤药者。

昺欲变其俗,令寡妇皆具牒受判。

署二木。

曰"羞",嫁者跪之。

曰"节",不嫁者跪之。

民傅四妻祝誓死守,舅姑绐令跪"羞"木下,昺判从之,祝投后园池中死。

邑大旱,昺梦妇人泣拜,觉而识其里居姓氏,往诘其状。

及启土,貌如生。

昺哭之恸曰:"杀妇者,吾也。"

为文以祭,改葬焉,天遂大雨。

诸异政多类此。

擢南京御史。

弘治元年七月偕同官上言:"迩台谏交章论事矣,而扈跸纠仪者不免锦衣捶楚之辱,是言路将塞之渐也。 经筵既举矣,而封章累进,卒不能回寒暑停免之说,是圣学将怠之渐也。 内幸虽斥梁芳,而赐祭仍及便辟,是复启宠幸之渐也。 外戚虽罪万喜,而庄田又赐皇亲,是骄纵姻娅之渐也。 左道虽斥,而符书尚揭于官禁,番僧旋复于京师,是异端复兴之渐也。 传奉虽革,而千户复除张质,通政不去张苗,是传奉复启之渐也。 织造停矣,仍闻有蟒衣牛斗之织,淫巧其渐作乎?宝石废矣,又闻有戚里不时之赐,珍玩其渐崇乎?《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愿陛下以为戒。"

帝嘉纳之。

先是,昺以雷震孝陵柏树,与同官劾大学士刘吉等十余人,给事中周纮亦与同官劾吉,吉衔之。

其冬,昺、纮奉命阅军,军多缺伍。

两人欲劾奏守备中官蒋琮,琮先事劾两人。

章下内阁,吉修隙,拟黜之外。

尚书王恕抗章曰:"不治失伍之罪,而罪执法之臣,何以服天下!"再疏争,言官亦论救。

乃调昺南京通政司经历,纮南京光禄寺署丞。

久之,昺用荐迁四川佥事。

富豪杀人,屡以贿免。

御史檄昺治,果得其情。

寻进副使。

守备中官某将进术士周慧于朝,昺擒慧,论徙之极边。

岁余,引疾归。

环堵萧然,拥经史自娱。

都御史王璟以振荒至,馈昺百金,坚拒不得,授下户饥民粟以答其意。

知县丁洪,昺令铅山所取士也,旦夕候起居,为具蔬食。

昺曰:"吾诚不自给,奈何以此烦令君。"

卒弗受。

炊烟屡绝,处之澹如。

及卒,含敛不具,洪为经纪其丧。

宋端仪,字孔时,莆田人。

成化十七年进士。

官礼部主事。

云南缺提学官,部议属端仪,吏先期泄之。

端仪曰:"启事未登,已喧众口,人其谓我干乞乎!"力辞之。

已,进主客员外郎,贡使以贽见,悉却不纳。

初在国学,为祭酒丘濬所知。

及濬柄政,未尝一造其门。

广东提学缺,部以端仪名上,濬竟沮之。

濬卒,始以按察佥事督广东学校。

卒官。

端仪慨建文朝忠臣湮没,乃搜辑遗事,为《革除录》。

建文忠臣之有录,自端仪始也。

赞曰:明初重监司守牧之任。

尚书有出为布政使,而侍郎为参政者,监司之入为卿贰者,比比也。

守牧称职,增秩或至二品。

天顺而后,巡抚之寄专,而监司守牧不得自展布,重内轻外之势成矣。

夫赋政于外,于民最亲。

李昌祺、陈本深之属,静以爱民,况钟、张昺能于其职。

所谓承宣德化,为天子分忧者,非耶?周新、陈选,冤死为可哀。

读张褧书,又以见公正之服人者至,而直道之终不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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