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列传第三十八

  1. 九五查询
  2. 古籍查询
  3. 明史
《明史》 列传第三十八 张廷玉等

○郁新赵羾金忠李庆师逵古朴向宝陈寿马京许思温刘季{虎}刘辰杨砥虞谦吕升仰瞻严本汤宗

郁新,字敦本,临淮人。

洪武中,以人才征,授户部度支主事。

迁郎中。

逾年,擢本部右侍郎。

尝问天下户口田赋,地理险易,应答无遗,帝称其才。

寻进尚书。

时亲王岁禄米五万石,新定议减五之四,并定郡王以下禄有差。

又以边饷不继,定召商开中法,令商输粟塞下,按引支盐,边储以足。

夏原吉为户部主事,新重之,诸曹事悉委任焉。

建文二年引疾归。

成祖即位,召掌户部事,以古朴为侍郎佐之。

永乐元年,河南蝗,有司不以闻,新劾治之。

初,转漕北京,新言:"自淮抵河,多浅滩跌坡,运舟艰阻。 请别用浅船载三百石者,自淮河、沙河运至陈州颍溪口跌坡下,复用浅船载二百石者运至跌坡上,别用大船运入黄河。 至八柳树诸处,令河南车夫陆运入卫河,转输北京。"

从之。

又言:"湖广屯田所产不一,请皆得输官。 粟谷、穈黍、大麦、荞二石,准米一石。 稻谷、敔秫二石五斗,穇稗三石,各准米一石。 豆、麦、芝麻与米等。"

著为令。

二年,议公、侯、伯、驸马、仪宾禄,二百石以上者,请如文武官例,米钞兼给。

三年,以士卒劳困,议减屯田岁收不如额者十之四五,又议改纳米北京赎罪者于南京仓。

皆允行。

是年八月卒于官。

帝叹曰:"新理邦赋十三年,量计出入,今谁可代者?"辍朝一日,赐葬祭,而召夏原吉还理部事。

新长于综理,密而不繁。

其所规画,后不能易。

赵羾,字云翰,夏人,徙祥符。

洪武中,由乡举入太学,授兵部职方司主事。

图天下要害厄塞,并屯戍所宜以进。

帝以为才,迁员外郎。

建文初,迁浙江参政,建策捕海寇,有功。

永乐二年,使交阯,还奏称旨。

擢刑部侍郎,改工部,再改礼部。

五年进尚书,赐宴华盖殿,撤膳羞遗其母。

初,羾每以事为言者所劾,帝不问。

九年秋,朝鲜使臣将归,例有赐赉,羾不以奏。

帝怒曰:"是且使朕失远人心。"

遂下之狱。

寻得释,使督建隆庆、保安、永宁诸州县,抚绥新集,民安其业。

十五年丁母艰。

起复,改兵部尚书,专理塞外兵事。

帝北征,转饷有方。

仁宗嗣位,改南京刑部。

宣德五年,御史张楷劾羾及侍郎俞士吉怠纵。

召至,命致仕。

羾性精敏,历事五朝,位列卿,自奉如寒素。

正统元年卒,年七十三。

金忠,鄞人。

少读书,善《易》卜。

兄戍通州亡,忠补戍。

贫不能行,相者袁珙资之。

既至,编卒伍。

卖卜北平市,多中。

市人传以为神。

僧道衍称于成祖。

成祖将起兵,托疾召忠卜,得铸印乘轩之卦。

曰:"此象贵不可言。"

自是出入燕府中,常以所占劝举大事。

成祖深信之。

燕兵起,自署官属,授忠王府纪善,守通州。

南兵数攻城不克。

已,召置左右,有疑辄问,术益验,且时进谋画。

遂拜右长史,赞戎务,为谋臣矣。

成祖称帝,论佐命功,擢工部右侍郎,赞世子守北京。

寻召还,进兵部尚书。

帝起兵时,次子高煦从战有功,许以为太子。

至是,淇国公邱福等党高煦,劝帝立之。

独忠以为不可,在帝前历数古嫡孽事。

帝不能夺,密以告解缙、黄淮、尹昌隆。

缙等皆以忠言为是。

于是立世子为皇太子,而忠为东宫辅导官,以兵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

六年命兼辅皇太孙。

帝北征,留忠与蹇义、黄淮、杨士奇辅太子监国。

是时高煦夺嫡谋愈急,蜚语谮太子。

十二年北征还,悉征东宫官属下狱。

以忠勋旧不问,而密令审察太子事。

忠言无有。

帝怒。

忠免冠顿首流涕,愿连坐以保之。

以故太子得无废,而宫僚黄淮、杨溥等亦以是获全。

忠起卒伍至大位,甚见亲倚,每承顾问,知无不言,然慎密不泄。

处僚友不持两端,退恒推让之。

明年四月卒。

给驿归葬,命有司治祠墓,复其家。

洪熙元年,追赠荣禄大夫少师,谥忠襄。

官子达翰林检讨。

达刚直敢言,仕至长芦都转运使。

忠有兄华,负志节。

忠守通州有功,欲推恩官之,辞不就。

尝召赐金绮,亦不受。

成祖目为迂叟,放还。

一日,读《宋史》至王伦附秦桧事,放声长叹而逝。

里中称为"白云先生"。

李庆,字德孚,顺义人。

洪武中,以国子生署右佥都御史,后授刑部员外郎,迁绍兴知府。

永乐元年召为刑部侍郎。

性刚果,有干局,驭下甚严。

帝以为才,数命治他事,不得时至部。

然属吏与罪人交通私馈饷,庆辄知之,绳以重法。

五年,改左副都御史。

两遭亲丧,并起复。

时勋贵武臣多令子弟家人行商中盐,为官民害。

庆言:"旧制,四品以上官员家不得与民争利。 今都督蔡福等既行罚,公侯有犯,亦乞按问。"

帝命严禁如制。

忻成伯赵彝擅杀运夫,盗卖军饷。

都督谭青、硃崇贪纵。

庆劾之,皆下吏。

已,劾都督费瓛欺罔、梁铭贪暴、镇守德州都督曹得黩货。

皆被责。

中外凛其风采。

十八年进工部尚书,寻兼领兵部事。

仁宗立,改兵部,加太子少保。

弋谦以言事忤旨,吕震等交口诋之,惟庆与夏原吉无所言。

帝寻悟,降敕自责,并责震等,震等甚愧此两人。

山陵事多,趣办中官有求,执不与,人多严惮之,号为"生李"。

奉命侍皇太子谒孝陵,在途约束将士,秋毫无所扰。

太子欲猎,庆谏止。

及太子还北京,遂留庆南京兵部。

宣德二年,安远侯柳升讨黎利,命庆参赞军务,许择部曹贤能者自随。

师至镇夷关,升意轻贼,不为备。

郎中史安、主事陈镛言于庆。

时庆已病甚,强起告升。

升不听,直前,中伏败死。

庆病遂笃,明日亦死,一军尽没。

师逵,字九达,东阿人。

少孤,事母至孝。

年十三,母疾,思藤花菜。

逵出城南二十余里求得之。

及归,夜二鼓,遇虎。

逵惊呼天,虎舍之去。

母疾寻愈。

洪武中,以国子生从御史出按事,为御史所劾,逮至。

帝伟其貌,释之,谪御史台书案牍。

久之,擢御史,迁陕西按察使。

狱囚淹系千人,浃旬尽决遣,悉当其罪。

母忧去官,庐墓侧,不饮酒食肉者三年。

成祖即位,召为兵部侍郎,改吏部。

永乐四年建北京宫殿,分遣大臣出采木。

逵往湖、湘,以十万众入山辟道路,召商贾,军役得贸易,事以办。

然颇严刻,民不堪,多从李法良为乱。

左中允周干劾之。

时仁宗监国,以帝所特遣,置不问。

八年,帝北征,命总督馈饷,逵请量程置顿堡,更递转输。

从之。

逵佐蹇义在吏部二十年,人不敢干以私。

仁宗嗣位,与赵羾、古朴皆改官南京,而逵进户部尚书,兼掌吏部。

宣德二年正月卒官,年六十二。

逵廉,不殖生产,禄赐皆分宗党。

有子八人,至无以自赡。

成祖在北京尝语左右曰:"六部扈从臣,不贪者惟逵而已。"

古朴,字文质,陈州人。

洪武中以太学生清理郡县田赋图籍,还隶五军断事理刑。

自陈家贫,愿得禄养母。

帝嘉之,除工部主事。

母殁,官给舟归葬。

服阕,改兵部,累迁郎中。

建文三年擢兵部侍郎。

成祖即位,改户部。

永乐二年,朴奏:"先奉诏令江西、湖广及苏、松诸府输粮北京,今闻并患水潦,转运艰难,而北京诸郡岁幸丰。 宜发钞命有司增价收籴,减南方运。"

从之。

营建北京,命采木江西,以恤民见褒。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监国。

召还,佐夏原吉理户部。

仁宗即位,改南京通政使。

明年就拜户部尚书,出督畿内田赋。

师逵病,命朴代之。

宣德三年二月卒于官。

初,户部主事刘良不检,乞中贵人求上考。

朴不可。

良遂诬奏朴罪,朴就逮。

成祖察其诬,得释。

他日,吏部奏予良诰。

仁宗曰:"此人素无行,且尝诬大臣,不可与。"

良后果以赃败。

朴在朝三十余年,自郎署至尚书,确然有守,不通干请,与右都御史向宝,俱以清介称。

宝,字克忠,进贤人。

洪武中,以进士授兵部员外郎。

九年无过,擢通政使,以不善奏对力辞,改应天府尹。

建文时,坐事谪广西。

成祖即位,召复职。

已,复坐事下狱,降两浙盐运判官。

仁宗在东宫,知其廉。

及即位,召为右都御史兼詹事,并给两俸。

寻应诏陈八事,多可采者。

宣德初,改南京。

三年入觐,帝悯其老,命致仕。

归,卒于途。

宝有文学,宽厚爱民,而持身廉直,屡遭困厄不稍易,平居言不及利。

历仕四十余年,卒之日,家具萧然。

陈寿,随人。

洪武中,由国子生授户部主事。

永乐元年迁员外郎。

出为山东参政,所至以爱民为务。

用夏原吉荐,召为工部左侍郎。

皇太子监国南京,寿日陈兵民困,又乘间言左右干恩泽者多,恐累明德。

太子深纳之。

尝目送之出,顾侍臣曰:"侍郎中第一人也。"

九年以汉王高煦谮,下狱,贫不能给朝夕。

官属有馈之者,拒不受,竟死狱中。

逾年,启殡如生。

仁宗即位,赠工部尚书,谥敏肃,官其子瑺中书舍人,后亦至工部侍郎。

与寿同下狱死者,有马京、许思温。

京,武功人。

洪武中,以进士授翰林编修,历左通政、大理卿。

永乐元年为行部左侍郎。

皇太子守北京,命兼辅导,尽诚翊赞,太子甚重之。

数为高煦所谮,谪戍广西,仍坐前事,逮下狱。

思温,字叔雍,吴人。

以国子生署刑部主事,累官北平按察副使。

燕师起,思温佐城守有劳,擢刑部侍郎,改吏部,兼赞善。

亦以谗下狱。

皆瘐死。

仁宗立,赠京少傅,谥文简;思温吏部尚书,官其子俊赞礼郎,进学翰林。

刘季{虎},名韶,以字行,余姚人。

洪武中进士。

除行人。

使朝鲜,却其馈赆。

帝闻,赐衣钞,擢陕西参政。

陕有逋赋,有司峻刑督,民不能输。

季{虎}至,与其僚分行郡县,悉纵械者,缓为期。

民感其德,悉完纳。

陕不产冈砂,而岁有课。

季{虎}言于朝,罢之。

洪渠水溢,为治堰蓄泄,遂为永利。

建文中,召为刑部侍郎。

民有为盗所引者,逮至,盗已死,乃召盗妻子使识之。

听其辞,诬也,释之。

吏亏官钱,诬千余人,悉为辨免。

河阳逆旅硃、赵二人异室寝。

赵被杀,有司疑硃杀之,考掠诬服。

季{虎}独曰:"是非夙仇,且其装无可利。"

缓其狱,竟得杀赵者。

扬州民家,盗夜入杀人,遗刀尸傍,刀有记识,其邻家也。

官捕鞫之。

邻曰:"失此刀久矣。"

不胜掠,诬服。

季{虎}使人怀刀就其里潜察之。

一童子识曰:"此吾家物。"

盗乃得。

永乐初,纂修《大典》,命姚广孝、解缙及季{虎}总其事。

八年坐失出下狱,谪外任。

逡巡未行,复下狱。

久之始释。

命以儒服隶翰林院编纂。

寻授工部主事,卒于官。

刘辰,字伯静,金华人。

国初,以署典签使方国珍。

国珍饰二姬以进,叱却之。

李文忠驻师严州,辟置幕下。

元帅葛俊守广信,盛冬发民浚城濠。

文忠止之。

不听。

文忠怒,欲临以兵。

辰请往谕之。

俊悔谢,事遂已。

以亲老辞归。

建文中,用荐擢监察御史,出知镇江府,勤于职事。

濒江田八十余顷,久沦于水,赋如故,以辰言得除。

京口闸废,转漕者道新河出江,舟数败。

辰修故闸,公私皆便。

漕河易涸,仰练湖益水,三斗门久废。

辰修筑之,运舟既通,湖下田益稔。

永乐初,李景隆言辰知国初事,召至,预修《太祖实录》。

迁江西布政司参政,奏蠲九郡荒田粮。

岁饥,劝富民贷饥者,蠲其徭役以为之息。

官为立券,期年而偿。

辰居官廉勤尚气,与都司、按察使不相得,数争,坐免官。

十四年起行部左侍郎,复留南京者三年。

帝念其老,赐敕及钞币,今致仕。

卒于途,年七十八。

杨砥,字大用,泽州人。

洪武末,由进士授行人司右司副。

上疏言:"扬雄为莽大夫,贻讥万世。 董仲舒《天人三策》及正谊明道之言,足以扶翼世教。 今孔庙从祀有雄无仲舒,非是。"

帝从之。

历官湖广布政司参议。

建文中,言:"帝尧之德始于亲九族。 今宜惇睦诸籓,无自剪枝叶。"

不报。

父丧归。

成祖即位,起鸿胪寺卿,乞终制。

服阕,擢礼部侍郎,坐视河渠失职,降工部主事,改礼部。

永乐十年迁北京行太仆寺卿。

时吴桥至天津大水决堤伤稼。

砥请开德州东南黄河故道及土河,以杀水势。

帝命工部侍郎蔺芳经理之。

定牧马法,请令民五丁养种马一匹,十马立群头一人,五十马立群长一人,养马家岁蠲租粮之半。

而蓟州以东至山海诸卫,土地宽广,水草丰美,其屯军人养种马一匹,租亦免半。

帝命军租尽蠲之,余悉从其议。

于是马大蕃息。

砥刚介有守,尤笃孝行。

十六年,母丧哀毁,未至家,卒。

虞谦,字伯益,金坛人。

洪武中,由国子生擢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

建文中请限僧道田,人无过十亩,余以均给贫民。

从之。

永乐初召为大理寺少卿。

时有诏。

建文中,上言改旧制者悉面陈。

谦乃言前事请罪。

帝见谦怖,笑曰:"此秀才辟老、佛耳。"

释弗问。

而僧道限田制竟罢。

都察院论诓骗罪,准洪武榜例枭首以徇。

谦奏:"比奉诏准律断罪,诓骗当杖流,枭首非诏书意。"

帝从之。

天津卫仓灾,焚粮数十万石。

御史言主者盗用多,纵火自盖。

逮几八百人,应死者百。

谦白其滥,得论减。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奏谦为右副都御史。

明年,偕给事中杜钦巡视淮、凤抵陈州灾伤,免田租,赎民所鬻子女。

明年,谦请振,太子谕之曰:"军民困极,而卿等从容请启,彼汲黯何如人也。"

寻命督两浙、苏、松诸府粮,输南、北京及徐州、淮安。

富民赂有司,率得近地,而贫民多远运。

谦建议分四等:丁多粮最少者运北京,次少者运徐州,丁粮等者运南京、淮安,丁少粮多者存留本土。

民利赖之。

又言:徐州、吕梁二洪,行舟多阻。

请每洪增挽夫二百,月给廪;官牛一百,暇时听民耕,大舟至,用以挽。

人以为便。

尝督运木,役者大疫。

谦令散处之,疫遂息。

未几,偕给事中许能巡抚浙江。

仁宗即位,召还,改大理寺卿。

时吕升为少卿,仰瞻为丞,而谦又荐严本为寺正。

帝方矜慎刑狱,谦等亦悉心奏当。

凡法司及四方所上狱,谦等再四参复,必求其平。

尝语人曰:"彼无憾,斯我无憾矣。"

尝应诏上言七事,皆切中时务。

有言其奏事不密,市恩于外者。

帝怒,降少卿。

一日,杨士奇奏事毕,不退。

帝问:"欲何言,得非为虞谦乎?"士奇因具白其诬,且言谦历事三朝,得大臣体。

帝曰:"吾亦悔之。"

遂命复职。

宣宗立,谦言:"旧制,犯死罪者,罚役终身。 今所犯不等,宜依轻重分年限。"

报可。

宣德二年三月卒于官。

谦美仪观,风采凝重。

工诗画,自负才望。

工部侍郎苏瓚以鄙猥班谦上,恒怏怏,人以是隘其量云。

吕升,山阴人。

永乐初为溧阳教谕,历官江西、福建按察佥事,所至有清慎声。

入为大理寺少卿。

宣德八年致仕卒。

仰瞻,长洲人。

永乐中由虎贲卫经历迁大理寺丞。

正统间,宦官王振用事,百官多奔走其门,惟瞻与大理卿薛瑄不往。

会与瑄辨杀夫冤狱,益忤振,下狱,谪戍大同。

景泰初,召为右寺丞,执法愈坚,在位者多不悦。

移疾归,加大理少卿。

严本,字志道,江阴人。

少通群籍,习法律,以傅霖《刑统赋》辞约义博,注者非一,乃著《辑义》四卷。

永乐十一年以荐征,试以疑律,敷析明畅。

授刑部主事。

侍郎张本掌部事,官吏少当意者,独重本,疑狱辄俾讯之。

奉命使徽州,时督办后期,例罚工,本不忍迫民。

或以为言,本曰:"吾办矣。"

盖已寓书其子,鬻田为工作偿也。

仁宗立,以刑部尚书金纯及虞谦荐,改大理寺正。

断狱者多以"知情故纵"及"大不敬"论罪。

本争之曰:"律自叛逆数条外,无‘故纵’之文。 即‘不敬’,情有重轻,岂可概入重比?"谦韪之,悉为驳正。

良乡民失马,疑其邻,告于丞,拷死。

丞坐决罚不如法,当徒,而告者坐绞。

本曰:"丞罪当。 告者因疑而诉,律以诬告致死,是丞与告者各杀一人,可乎?"驳正之。

莒县屯卒夺民田,民讼于官,卒被笞。

夜盗民驴,民搜得之。

卒反以为诬,擒送千户,民被禁死。

法司坐千户徒。

本曰:"千户生,则死者冤矣。"

遂正其故勘罪。

苏州卫卒十余人夜劫客舟于河西务,一卒死。

惧事觉,诬邻舟解囚人为盗,其侣往救见杀。

皆诬服。

本疑之曰:"解人与囚同舟。 为盗,囚必知之。"

按验,果得实,遂抵卒罪。

本立身方严,非礼弗履。

其使徽也,知府馈酒肴亦不受。

年七十八卒。

汤宗,字正传,浙江平阳人。

洪武末,由太学生擢河南按察佥事,改北平。

建文时上变,言按察使陈瑛受燕邸金钱,有异谋。

诏逮瑛,安置广西,而迁宗山东按察使。

坐事,左迁刑部郎中,出知苏州府。

苏连岁水,民流,逋租百余万石。

宗谕富民出米代输。

富民知其爱民,不三月悉完纳。

永乐元年,有言其坐视水患者,逮下狱,谪判禄州。

以黄淮荐,召为大理寺丞。

或言宗曾发潜邸事。

帝曰:"帝王惟才是使,何论旧嫌。"

时外国贡使病死,从人谓医杀之。

狱具,宗阅牍叹曰:"医与使者何仇,而故杀之乎?"卒辨出之。

寻命振饥河南,还署户部事。

解缙下狱,词连宗,坐系十余年。

仁宗立,复官,再迁南京大理卿。

宣宗初,清军山东。

会天久不雨,极陈民间饥困状。

帝为蠲租免役,罢不急之务。

宣德二年卒。

赞曰:永、宣之际,严饬吏治,职事修举。

若郁新之理赋,杨砥之马政,刘季{虎}、虞谦之治狱,可谓能其官矣。

李庆、师逵诸人,清介有执,皆列卿之良也。

陈寿、马京遭谗早废,惜乎未竟其用。

金忠奋身卒伍,进自艺术末流,而有士君子之行。

当其侃侃持论于文皇父子间,忠直不挠,卒以诚信悟主,岂不伟哉。



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