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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参朱守謨片"十一年正月"
再臣铭传由京渡台,道经上海,仓猝启行,文武隨员甚少,適有记名道朱守謨恳隨东渡。
六月十五日,法攻基隆砲台,臣赴前敌,后路无人,当委朱守謨办理营务,转运\一切,会同府县,弹压地方。
知其素昧戎机,不令搀越,月给薪费银一百五十两,稍慰其私。
该道素性奢侈,挥金如土,未及一月,即稟称薪费不敷火食用度,月需银三百余两,声明实报实销,不能限制。
当经批驳,月增公费银五十两。
旋即请归,语多不逊。
因见台军危迫,规避敌锋。
臣因其宦气过深,留之转累,准其给假。
適值河南知府方策勛冒险渡台,当以营务属之。
自六月半后,臣在前敌军营,所住狮头山草房湿地,日日风雨,困苦不堪。
该道端居台北府城,尚自盛修公馆。
据台北知府陈星聚详称,擅用府库银二百余两,並未报销。
沪尾通商委员浙江知府李彤恩,素有干才,勇於任事,臣委兼办沪尾营务,监修砲台,办理沉船塞口各事。
李彤恩坚辞薪水,办事认真,臣应稍为优视。
该道愤甚,嫉之如仇,遇事齟齬,已非一日。
適值八月十三日法砲环攻,基隆退守,该道遂造言倾陷,遍告绅民,谓基隆未败忽退,皆李彤恩得银数十万卖於法人。
城厢绅民,一时譁譟。
及至二十日沪尾之捷,绅民始各恍然深悟,不撤基隆,沪尾必陷,沪尾不保,台北必亡,浮言始息。
该道自知诈破,未可久安。
当时沪尾商轮二只,尚自往来,乃不由沪尾乘轮,特绕台南,招摇播弄。
復至福州省城,左宗棠、杨昌濬正盼台音,听该道一面之词,不能无惑於基隆之退。
杨昌濬先后派员渡台细访,当能尽得其详。
查朱守謨临危乞假,规避敌锋,又復造言生事,摇惑军民,尤属故违军令。
更於撤差之后,沿路招摇,逗留福州,钻营差委,肆口谗谤,计败戎机,实非寻常造谣可比。
应请旨將道员朱守謨革职,永不敘用,以示薄惩。
谨附片具参,伏乞圣鑑。
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七日奉上諭:前据左宗棠奏参知府李彤恩,不审敌情,虚词摇惑,以致基隆被踞。
当降旨將该员革职,交杨岳斌查办。
兹据刘铭传奏,道员朱守謨规避钻营,造言倾陷各情,与左宗棠前奏大相逕庭,必须澈底查明,以昭是非之公。
道员朱守謨於军务吃紧之时,輒敢擅用公款,乞假规避,殊属荒谬,著即行革职。
至所参该员招摇播弄,及倾陷李彤恩各节,如果属实,厥罪更重,非永不敘用所能蔽辜。
著杨岳斌即將朱守謨飭提赴台,归入前案秉公研究,孰是孰非,务得確情,奏明严行征办,不准稍涉偏私。
原摺片均著钞给阅看。
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钦此。
按公用人,最称严覈。
朱守謨紈裤积习,妄请从军,中道弃捐,遂生谣谤。
首以基隆之退,诬李彤恩得银数十万,撼李即以撼公,遂酿台民譁变。
继復走台南以结刘璈,居福州以摇杨、左,竟致左参李彤恩,以功获罪,刘璈霸捐掯餉,煽法严封,內外交乘,直欲致公於死,偶一严劾,湘人乃復持之。
论者转谓湘、淮不和,借端报復。
跡其原始,皆自朱守謨一人启之。
惜乎公素严军法,不能於朱守謨造谤李彤恩卖退基隆、台人大譁之后,以摇动军心斩之也。
·严劾刘璈摺"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窃臣於本月十三日將奸商吞匿釐金、道员通同作弊、业经撤任奏报在案。
查台澎道刘璈到任以来,全台餉需、军务,一手把持,既总台澎营务,又统台南各军,宜如何整顿操防,统筹全局。
台南军务,自故江督沈葆楨渡台后始行设防练兵,刘璈履台数年,不但台北、澎湖毫无布置,即台南安平、旗后两口,除沈葆楨前筑砲台外,竟未添一营垒,筑一砲台。
每年鉅款虚糜,未购一精利鎗砲。
台南各军,不闻操练,徒藉提截旷以掩虚冒,致各营空额日多。
是军务之坏,自刘璈始。
罪一。
全台盐务,经前台澎道夏献纶极筹整顿,岁除盐本津贴运\费外,尚得洋银十七、八万元。
刘璈抵任后,任用私人,互为奸利,每年仅收十二、三万元。
是盐务之坏,自刘璈始。
罪二。
全台洋药並茶脑釐金,自前任台澎道张梦元归商包办。
梦元方正清廉,一尘不染,故收数日多。
闻刘璈抵任后,每年除正税外,洋药釐金私得洋银三万元,茶脑私得洋银一万元。
是釐金之坏,自刘璈始。
罪三。
台北煤务,自开办不得其人,固多亏折,然闻从前每年月用经费银四、五千两,自刘璈接办后,每月用银六千两,嗣又增至八千两,遂致亏折不可胜穷。
是矿务之坏,自刘璈始。
罪四。
台道主治全台,察吏安民,本其专责。
访闻刘璈到任后,全台候补谋\差,视财帛之重轻,定差缺之优劣。
财多交厚,优差之后,更以优缺继之。
惟利是图,何暇更言吏治?以致地方命盗巨案,日积月累,从未获一正凶。
是吏治之坏,自刘璈始。
罪五。
是数者,据前嘉义知县张星鍔揭称,该道岁吞银五十万两。
臣逐款访查,除粮台归该道督办,自用自销,无从稽查外,所有营务、盐务、釐金、煤务四大端,岁侵银约二十万两。
虽未能尽得其实,然闽台上下,无不周知。
前督臣何璟屡派专员渡台访查,逢人輒告,而赡徇隱忍,不肯直发其奸。
该道所恃既坚,愈形跋扈,独行独断,旁若无人。
与何璟文牘齟齬,尽刻成书,以形其短,布散各省,莫敢谁何。
然此犹为前事也,及臣到台一年,台南军务,如募勇造械,动用公款,以及地方委差委缺,该道从未请示候批,輒行自办。
凡所稟详,偶经批驳,彼輒置之。
上年九月底,曾自行发摺奏事,附片请將澎湖一岛並台湾后山弃於德国。
並奏该道系奉旨办理台南军防,言外不归节制。
掳报缮摺入都,不知曾否上邀圣览?其摺稿已行刊刻,布散全台,详报本省並南北洋广东在案。
然此虽违节制,犹为罪之小者,则请举其大者言之。
自上年八月十三日基隆退守之后,台北餉需奇絀,该道不独丝毫不济,忽於八月二十日咨行署提臣孙开华、曹志忠等,据称台北十二营,俱自六月十六日起加足夫价一百九十二人。
当经臣商將孙开华三营自七月初一日起支,其余均自八月初一日起支。
该道明知台北无餉,意在诱胁各营譁溃,使敌得乘我之危。
其时幸得沪尾关报解税银五万两,復得台北府库积存银十余万两,勉强支持。
十月初,仰蒙圣主軫念台危,严飭各省接济,兵械餉项,源源而来,幸得稍安危局。
万一无此数者,臣不死於敌,且死於譟餉之兵,全台岂堪设想?耸各军以图內乱,其大罪一也。
初,九、十月间,法虽封口,並未严查,我军犹得用民船偷渡。
该道见台北餉械尚能转运\,独於十一月初照会英领,谓法人封口废弛。
法遂於十五日重行禁口,掳船杀人,断绝台运\。
此时危急,臣已誓不復生,设非圣明在上,严飭各省速济援师,臣岂復能见天日?激强敌以绝台援,其大罪二也。
尤可骇者,十月底该道详报派捐,全台二百万,並未分飭举行,即报捐款已收,军火亦经购运\,全台军餉足恃,详请左宗棠、杨昌濬与臣奏咨。
断朝廷拯救之心,绝各省济援之路,奸谋\险恶,反覆欺朦,不致臣於死地不止。
誑朝廷以陷督师,其大罪三也。
尤有陈者,据江苏候补道陈鸣志面称:上年腊月底,奉督臣杨昌濬委赴台湾府查存库款,据呈清摺,道府两库,结自上年六月起,至十一月止,旧存新收,共银一百零九万两,尚有提存兵餉截旷並购存稻谷三项,银二十余万,除沪尾关税、台北釐金、盐课项下,由台北提用,剔除十二万,拔解台北餉银七万两,另由该道提存彰化、嘉义十五万,统计六月至十一月,台南尚存银一百万两等情。
乃该道至十一月底,即报台南餉竭,立有溃裂之虞。
如果无餉,其冒滥曷可胜言?如果有餉,藉口截留台北协餉不发,其险恶更不可测。
查台北自上年六月初一日起,至本年五月底止,统计兵餉赏号杂款並补发各营欠餉,一年之久,共计用银尚不及百万。
台南据报各营餉项四十五日一关,何以六阅月即用百余万之多?其为?餉激溃,不问可知。
设非臣与沈应奎等设法腾挪,勉將饥军拯救,將全台数千万居民,不死於强敌,且死於內乱之饥军。
思之令人心悸。
拥巨餉以速军变,其大罪四也。
查该道所设支应局,自用自销,或以少报多,或藉名开支,其中不无浮冒,应即逐款覈对,以杜侵吞。
臣於刘璈撤任后,即委员会同道府將台南支应局並盐务、煤务、釐金各项帐目案牘,分別查封,听候覈算。
惟该道情罪重大,应请旨先行革职,並请特派清正大员渡台,逐款查办,以肃纲纪而儆奸贪。
所有该道劣蹟多端,不胜枚举,谨將访查营务、盐务、釐金、矿务数大端开单臚列,恭摺具参,伏求圣鑑。
一、访查台南三十营湘军月餉,由管带、帮带各具印领,勒写银二千九百四十余两,除例少勇百人缴归刘璈外,另扣空额截旷银多少不一。
每营定章长夫一百九十二人,照数请领后,须缴还夫价银三百八十两,內有管带、帮带如副將姚秀芳等,每月由刘璈酌给薪水数十两,兵餉由刘璈內帐房给发,所有公费、夫价空额,均归刘璈,名曰包营。
一、访查台南镇海等营,自光绪十年起,至十年底止,每勇月提存餉银二两。
台湾烟瘴之地,疫癘时作,勇丁病故,所提存餉,概不给支,即有家属来领,又以箕斗不对、年貌不符,留难不发。
告假则分文不给。
勇丁多弃餉而逃。
各营空额,概不令补,空餉提为截旷。
如各营添补一勇,虽隔数百里,皆须至道署验看箕斗,留难万分。
嗣后各营空额,无一添补。
上年五、六月间,竟有空勇至三百余人者。
一、台南三十营管带、帮带,多系刘璈亲戚门生。
如镇海后营,係其第二妾舅李德福管带,以把总冒充都司;岳右营係其妾舅李立纲管带,亏欠公款,改归游击黄瑞清管带,代为弥补,並送李立纲洋银五百元,另提空额十余人归刘璈內帐房,作为道署用人工价。
提督高登玉,派充分统,自带两营,岳后营餉归高登玉领交刘璈给发,营官薪水、公费、夫价,均归刘璈入私。
一、访查新募仁义礼智信五营土勇营官內,有本地富绅林文钦、吴朝阳,皆係刘璈门生,正副哨官俱系岳州临湘人,多係刘璈亲戚,並无一官。
副將张福胜、张兆连各进一女,俱委统领。
並闻已革嘉义营守备蒋復胜幼女被刘璈诱入衙內逼奸,蒋復胜愤疾而死。
一、访查台南水勇,多係佐杂管带,名曰调济,每百人只二、三十人。
屯军每百人只三、四十人。
有鱼团费,有团练费,自十年四月起,凡百姓家有千金者,月捐洋四元,怨声载道。
一、访查十年正月,刘璈札委次子刘济南为行营营务处,赴湖南岳州招募岳军等营,由招商局代雇广利等船装兵渡台,每勇船价水脚,闻用洋八、九元,刘璈捏报用洋十三、四元,招商局有帐可稽,並浮开口粮等项,共虚冒银万余两。
一、访查全台盐务,自前任台澎道夏献纶整顿以后,每年销盐三十六、七万,共得价洋银四十余万元,除津贴运\费、成本外,尚得洋十七、八万元。
自刘璈抵任后,每年仅得十二、三万元。
其总局弊端,无从查考。
全台差使,以盐务为最优。
刘璈每局添派帮办一人,每盐百斤抽提一斤,刘璈入私。
从前正办、帮办,俱用亲戚、本家、妾父、妾舅,后经前督臣何璟查出,逐名开单驱逐,有案可稽。
刘璈始將正办改委本省候补人员,帮办仍用私人。
凡盐局委员出息一千两者,提出四成分归帮办。
有亲戚文案掛名帮办者,有到局帮办者,闻各帮办由刘璈酌给薪水,所提四成,均归刘璈私收。
刘妾舅李德福既已管带镇海后营,又兼办凤山盐务。
总馆委员刘伯卿係刘璈姪孙,又兼瀨北场委员。
麦寮盐馆委员杨玉臣,係刘璈妻姪。
盐水港盐馆委员龚若成,系刘璈姻姪。
梧棲盐馆委员孟秀山,係刘璈第五妾父,已回甘肃中卫县,该馆课银归刘璈代为收解。
大甲盐馆委员林铸,由福州买女进献,特委优差。
鹿港盐馆帮办委员丁少杜、瀨南场委员李顺卿,俱係刘璈亲戚。
〈月菐〉仔脚盐馆委员江道成,係刘璈第四妾兄,又兼岳右营帮带。
文案王秋澄兼管阿公店盐馆。
另属人顶名府城西门外新街盐馆。
府城內岭、后街盐馆,均係刘璈自办。
一、访查基隆煤务,自光绪七年以前,归现任澎湖厅郑膺杰总办,每月动用经费银四、五千两,均归台湾道批发。
如卖煤敷用,即不请领经费。
自刘璈到任后,於八年更易新章,凡卖煤价银,俱缴归刘璈衙门,月发经费银六千两,后又增至八千两。
煤务本有外国煤师,刘璈恐其走漏风声,託言薪水太大,稟请裁撤,另派煤务学生张金生为煤师,节省经费。
復又加添委员、司事二十余人,半係刘璈私人,较前经费更大。
据煤务司事、工头面称:歷年挖煤约略数目,每日至少挖煤三千石,统计一月可挖煤九万石。
上等为官炭,中等为总炭,下等为粉炭。
一月可挖煤九万石,官、总、粉各三万石。
官炭归船政收用,每百石价洋二十四元。
总炭就地卖於洋商或本国商人,每百石价洋十六元,粉炭每百石价洋三元。
覈计一月可卖煤价一万二千余元。
据查煤务每月用帐,薪水、工价、杂支,共用银七千两。
刘璈摺开每月动用经费银八千两,不知所卖煤价,收归何人?查基隆附近民矿挖煤,由煤务委员收买,官炭每百石价洋十六元,总炭价洋十二元,该委员转卖船政、商人,於中取利。
然此係委员作弊,至刘璈如何侵吞,须俟调到善后局刘璈歷年报销,並提杨崇銓、郑膺杰讯究,方能水落石出。
臣於上年六月,曾委拣选知县汪望賡提查煤务出入细张,杨崇銓匿不肯交,仅提到该局月报大略,即就所呈帐目覈计,煤务亦无亏折。
一、访查台北洋药釐金,由前任台澎道张梦元於光绪六年议归商人薛树华包办。
彼时每箱洋药,仅收釐银六十元。
薛树华每年认缴七二番银五万元。
七年,刘璈到任,更改新章,每大土一箱,改征银九十六两,小土一箱,改征银八十两,仍归薛树华包办,共八月认缴六八重番银一十四万元,另缴一万元归刘璈私收。
台南係商人王青云、陈悦周等包办,每年除缴正课六八番洋二十三万元,另缴银洋二万元归刘璈私收。
查台北市间,向用七二重番银。
张梦元任內,收釐缴课,俱以七二番银缴纳。
刘璈接办,即改收六八重番银。
祇就台北薛树华包办凡八月而论,短征银五千六百两。
台南向用六八重番银,不在此內。
一、访查台北茶脑船货釐金,於光绪八年三月经刘璈议招董事卫伊才、张庆云等包办,全年认缴六七番银十三万零五十四元,另缴番银一万元归刘璈私收。
九年,係归陈鲁斋、陈同愚等包办。
十年,係归傅政、郑昭包办。
本年二月,尚未开口,即经刘璈另招本包洋药釐金商人陈郁堂等加价包办,全年认缴六八番银十三万七千元,闻另缴洋一万五千元归刘璈私收。
查台北从前官办征收茶釐,向照市间行用七二重番银完纳,刘璈议归商办,遂改以六八重番银缴课,计每年短征银五千二百两。
现在征收茶釐概收七二重番银,可证。
·密保陈鸣志署台道片
再刘璈经臣奏参革职,台澎道缺,应即请旨简放。
惟查台湾自刘璈到任后,官贪军冒,流弊已深,非廉明忠实之员,不可振挽。
上年臣奏保江苏候补道龚照瑗堪胜此任,奉旨『龚照瑗著飭赴台湾交刘铭传委用,钦此』。
比因海道阻塞,龚照瑗经臣並南北洋委在上海专理转运\。
现接两江督臣曾国荃来函,谓龚照瑗尚有制造局交代並购办军械帐未结,一时难令渡台,嘱臣奏请仍留上海暂办转运\。
臣因龚照瑗暂难渡台,台澎道缺已委江苏候补道陈鸣志署理。
查台南全系湘勇,其废弛虚冒,积弊已深,一时未能概遣。
所有营官统领,固多刘璈私暱,其中不无可用之才。
陈鸣志籍隶湖南,查察较易,且军务熟悉,谨干廉明,奉委时力任除奸剔弊,果能不避嫌怨,不独挽回积习,且可查明虚冒,以便省款办防。
臣无党无私,惟期举贤用才,有裨国事,合无仰恳天恩,將台澎道缺,暂缓简放,待至三、五月后,或陈鸣志办有实效,或龚照瑗事竣渡台,再行请旨定夺。
谨附片密陈。
光绪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军机大臣密寄,奉上諭:据刘铭传奏台湾道刘璈贪污狡诈、劣蹟多端、开单列款、请革职查办一摺,刘璈著即行革职拏问,交刘铭传派员妥为看守,听候钦派大臣到闽查办。
所有该革员任所貲财,著该抚遴派廉干委员严密查抄,毋任寄顿隱匿。
另片奏台湾道缺,暂委陈鸣志署理,期挽积习等语,著依议行。
钦此。
·澎湖法兵退去查明失守各员分別处分摺"十一年六月十七日"
窃臣等於本月初六日派记名提督吴宏洛乘万年青轮船往察澎湖,十四日还至淡水,据称李士卑斯於初九日接到撤兵国书,十二日开船出口,並知会吴宏洛由香港法船转电总署奏闻,想邀圣鉴。
查澎湖本年二月十二日法船到境,十五日失守,情形已经督办福建军务大学士臣左宗棠、闽浙督臣杨昌濬会奏在案。
其时臣岳斌在台南,派探回称:二月十二日,有法船六只泊在珠水、乌坎、开边海面。
十三日,六只內分一大船迫近蒔裏澳,三船驶至妈宫、西屿,二船至观音亭后,齐开大砲,纵横轰击。
统领前路各军代理澎湖副將周善初、管带练军澎湖都司郑渔,出队抵御,各砲台亦开砲还攻。
经法兵將四角山、观音亭等处砲台及妈宫协署、街道、营房一律轰毁。
周善初等不能抵敌,退往大城北去。
十四日早,敌將泊蒔裏澳大船近岸,渡兵三百余人登岸,攻扑珠母水澳。
管带绥靖副中营副將陈得胜率队相持,未久即退。
敌亦未追。
十五日早,法兵八、九百人復由双头跨登岸,径至大城山下。
周善初率管带绥靖前营守备冯楚燊接仗,势不能支,陈得胜带队来援,手骽受伤乃退。
周善初又调管带德义中营同知关镇岳、管带德义后营通判梁岳英来援,均难抵御。
关镇岳为飞弹中伤。
周善初、冯楚燊、关镇岳、梁岳英、郑渔等一齐退往赤嵌北山,澎湖遂失。
澎湖通判郑膺杰前报募勇四百人防守,及法人攻澎三日,不闻其勇抵御何处,地方失守,咎有应得。
周善初、郑膺杰二员应请旨即行革职。
郑膺杰尚有煤务经手事件,由臣铭传撤任查办。
梁岳英、郑渔、冯楚燊均请一併革职。
同知关镇岳、副將陈得胜均经带伤,应请加恩免予处分。
阵亡官勇,查明奏请赐卹,以慰忠魂。
惟澎湖一岛,地处孤危,面面受敌,既无得力砲台砲位,又无兵轮、水雷。
臣铭传上年秋冬,屡接周善初等来稟,请发大砲、水雷,愧无以应。
十月底,台澎道刘璈即无餉项接济澎军,经臣咨请督臣杨昌濬拨款接济,並请督臣运\送砲雷,未接咨覆。
刘璈申报至香港购买水雷,至东洋购买大砲,臣批令赶布澎湖,亦无稟覆。
周善初等失守地方,原有应得之咎,惟臣铭传督办台防,不能预为筹设,且不能保守基隆,既参该厅协等失守,若不一併处分,何以服诸將之心?应请旨將臣铭传交部从严议处,以肃军政。
光绪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奉上諭:左宗棠等奏查明澎湖失事员弁请旨分別惩处一摺,览奏均悉。
此次澎湖失事,该文武未能竭力固守,致被法兵攻陷,实属咎无可辞。
据奏,该处向无城郭,与失守城池者有闻,虽系实情,惟所擬分別惩处,尚觉过轻。
副將周善初、通判郑膺杰均著革职,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
通判梁岳英、都司郑渔、守备冯楚燊均著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
同知关镇岳、副將陈得胜、守备梁璟夫均著交部议处。
杨昌濬、刘铭传均有地方之责,惟刘铭传困守台北,鞭长莫及,自应稍予区別。
杨昌濬著交部严加议处,刘铭传著交部议处。
左宗棠、穆图善办理该省军务,未能援应,均著交部察议。
杨岳斌於澎湖失事之时,先经催令渡台,自难兼顾,所请议处,著加恩宽免。
钦此。
·道员攻剿已抚番社请旨惩办副將摺"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台北府发"
窃臣於本年四月二十三日接前台湾道刘璈详称:『南路界偪生番,山路梗塞,曾飭屯营管带官潘高陞调和番眾,招近社生番百人安辑屯营,藉资联布。
惟地居险远,兵力本单,而生番嗜杀,不问官民弁勇,稍有嫌隙,动肆凶残。
本年四月初八日,据柴裏屯队目潘贵生等稟报:「以率芒、七家山两社番互杀三人,潘高陞未能伸理,以致屯兵潘清復被率芒社番仇杀,潘高陞仅令葬埋。
番情凶悍,请飭添棚协守」等情。
查此案先据潘高陞稟称:「董底社突来生番十余人,到卡伤毙七家山番兵加隆饱一名,该同社番兵持鏢拚救,亦杀董底社生番二人。
该社番到营无故杀人,应请剿洗」等情。
当批「董底社番,共有若干?可否尽诛?抑凶恶仅此十数人?该社离大路若干里?有无头人管束?应否择尤惩创?目下法防未松,务须出以审慎。
应由地方官查明稟夺」在案。
据稟前情如果尽实,潘高陞殊属乖方,隨飭管带田丰年率兵驰往查復严办去后。
本月十三日,据潘高陞呈报:「董底社与率芒社、大同坳等社百余番,本月初十夜围攻该营碉堡,百长杨元擘死拒对击,互有损伤。
適飞虎营餉员萧顺喜等四十余人道过,见番围攻赴援,番始败退。
乃生番沿途埋伏,竟杀毙萧顺喜等四人、屯兵四人、客商四人、哨长屯兵受伤七人,防堡被焚,军装被抢,请派数营剿洗」等情到道。
查该番招抚经年,一旦窃发,焚燬防堡,伤毙官兵,实属异常顽梗,自须查明剿办,藉儆效尤。
当经移请分统方春发率部督办,暨后路统领张兆连带队出山,会督潘高陞剿抚兼施,查明分办。
至潘高陞办理不善,容再详请撤参』等情前来。
臣查董底、率芒两社番早经就抚,內外相安,何以突杀多人?当有別故。
飭道先委確查,果係无故杀人,再行分別拿办,不得张大其辞,派兵合剿。
如有擅杀无辜,惟道是问。
旋接刘璈四月二十九日来详:『准方春发移称:「该番恃强反叛,非严剿不安。
现擬三路进剿。
二十四日,三路各营均抵率芒社,焚烧凶巢数百间,该番抵死回救,我军奋力迎战,杀伤番眾甚多,该番势穷逃窜,追奔三十余里,始各收军。
会剿各员,均请记名汇奖」等因到道。
查率芒、董底两社叛番滋事,原擬剿抚兼施,俾知惩儆,乃该番愍不畏法,抗拒官军,实属始终顽梗。
经此会剿,难保不鋌险负嵎,应仍由方春发相机办理。
若仅燬其番社,听其避逃,则我军一去,彼仍伺杀,不能不派营搜剿,为惩一儆百之谋\。
如果悔罪输诚\,仍当胁从罔治』等情。
臣覆加详覈,该社番非盗非叛,种类繁多,久经受抚,此次因何凶杀?自应查明起衅,勒社交凶。
如抗不遵,再行进剿。
番事在示威怀德,该道等不分良莠,即將两社焚燬,杀伤多人,铺张战功,殊深怪诧。
当委道员陈鸣志、副將戴秉纲先后赴三条崙查明起衅,有无迎拒官兵,及现在是否安抚情形。
六月十七日,接据陈鸣志稟:『以现奉札署台道,三条崙番案已委埤南同知吴本杰查覆。
据称亲至东港水底寮一带明察番情,缘驻三条崙南路屯营潘高陞招各生番充勇,本年三月十五日,分防七家山番勇两人下山汲水,被生番杀死一人,割去首级,一番勇跟踪追觅,见伺杀者行入率芒、董底,当报本营官潘高陞,传率、董两社番目赴营,与七家山番勇质对。
十八日,率、董两社並七家山番数十人同赴屯营爭辨不决。
於是两番械斗。
七家山死者一人,屯勇愤恨,帮同击杀率、董番二人,內一人为番目古溜之子。
是时潘高陞仓皇失措,不置一词。
率、董两番愤恨而返。
由是沿途伺杀,行人戎严,二十八日,遂有杀死送文屯勇潘清一事。
队目潘贵生控之潘高陞,仅令葬埋。
置之不问。
前台湾道刘璈委管带田丰年往查,率、董两番益愤。
四月初十夜,復聚番眾百余人围攻归化门。
十一日,岳左营帮带刘玉山、萧顺喜、飞虎后营哨弁曾起成及商人、挑伕等四十余人,道经归化,见番眾围攻,群呼叱之,番等惊而走去。
萧顺喜等亦即就道以行,不料番等伏於道左,鎗杀萧顺喜等十二人,断其首级,復焚毁归化门、老社场营堡。
潘高陞请兵入救,刘道遂调方春发统领各营相机剿抚。
四月二十四日,各营分两道进兵。
二十六日,大兵行至率芒、董底,生番居高临下,鎗伤屯长练勇数人,官军即燬两社房屋三百余间,始行收队。
各营復进扎率芒后山。
两社始乞输诚\,呈缴萧顺喜等首级七个,缚送凶番六人,在坊寮巡检衙门讯供。
各营亦即於五月二十一日收队。
此剿办社番並现在安抚之实情也。
职道查此案当以该番滋事,应否调兵剿办,有无拒敌官军,及现在如何安抚为断。
吴丞所查各节,似係实在情形,所送凶番大光等六人,现已解府讯供。
如属正凶,情真罪当,擬即由道覆讯明確,立正典刑』等情。
又据副將戴秉纲查覆,大略相同。
惟稟中敘及率芒、董底两社番与七家山番爭斗,潘高陞不能从中议断,反助七家山番杀毙率芒番两人,又將七家山凶番两人解归台道审办。
刘璈不论法律,反犒赏红布酒饭释回,是以率、董两社番忿恨愈深,激成围攻归化门屯营之变,尤为此案办理失当之大关。
臣按各员查復,三月十八日潘高陞令传番目到营,率、董两社番遵到,与七家山番对质,其非梗顽不化可知。
潘高陞不能伸理,反纵勇偏助七家山番,又率请派兵,酿成巨祸。
刘璈初详犹是委查之语,乃不待查覆,遽尔调派大兵,分途痛剿,率芒、董底两社数百家同遭焚掠,良莠不分,尤为惨毒。
陈鸣志面称两社男女千余人,饥苦异常,嗷嗷待毙,业经量为抚卹。
所交凶番,臣现飭陈鸣志督同台湾府悉心研鞫,果係杀害官军,罪无可赦,即行正法。
惟刘璈轻信方春发焚杀已抚社番,潘高陞办理乖方,激成巨祸,均应严惩。
除刘璈贪劣,臣已专摺奏参外,副將潘高陞,擬请旨革职,发往军台,以示儆戒。
按刘璈滥剿已抚之番,其祸始於潘高陞,成於方春发。
非春发移称该番反叛、非严剿势难收服,其祸尚未必若是之烈。
要以潘为首祸,故劾之。
陈澹然记。
光绪十一年八月十四日奉上諭:刘铭传奏台湾南路率芒、董底两番社与七家山番械斗,副將潘高升不为伸理,纵勇袒助七家山番,致两社聚眾滋事,刘璈不待查覆,率行调兵进剿,致两番社良莠不分,同遭焚掠,请旨將潘高陞惩办等语。
率芒、董底番社前已受抚,此次与七家山番仇杀,自应设法解散,何得率行攻剿,惨及无辜?既据两番社悔罪投诚\,即著刘铭传飭属妥为弹压,勿任再滋事端。
其被难番眾,酌加抚卹。
交出凶番,是否的係正凶?讯明分別究办。
除刘璈已另案革职查办外,潘高陞办理乖方,实属罪有应得,著即革职发往军前效力,以示惩儆。
钦此。
·奏参林文钦等片
再中路通宵、大甲两海口,曾经前任台澎道刘璈调派彰化绅士候选同知林文钦、广东候补同知吴朝阳各带土勇一营,分扎防守。
林文钦等於上年十一月募勇成军,至台南驻防,刘璈申报各该营俱照楚军坐粮章程,每军每月口粮银三两六钱,每营只长夫八十名,夫价每名每月二两四钱。
本年经吴鸿源咨调至中路协防,刘璈申报改照行粮章程,每勇每月口粮银四两二钱,添足长夫一百九十人,俱照每名每月三两发给。
臣查林文钦、吴朝阳俱係彰化富绅,所带彰化土勇,何以出防台南口粮尚轻,调防本乡口粮转重,深为诧异。
五月初十日,札飭记名提督王贵扬、知府丁达意分路点裁。
据报:王贵扬所点吴朝阳土勇一营,空勇十八人,全营无一长夫,夫价亦未发给;丁达意所点林文钦一营,空勇四十九人,亦无长夫,官长仅见前哨哨官林文钦,並各哨弁均不在营。
当经檄令遣散,飭令林文钦等来辕听候查办。
当飭沈应奎会同方策勋审问。
林文钦、吴朝阳各供短少勇丁,扣发夫价,与点册相符。
若照侵餉定律,重咎难宽。
惟访闻该绅等均係安分富户,带勇既非其才,亦非所愿。
林文钦不能成文,系刘璈新进附生。
吴朝阳之子亦拜刘璈门下。
刘璈贪污不法,诛不胜诛,应无庸再事搜求,以免株累。
查林文钦自上年十一月成军,至本年五月底止,共领餉银一万六千一百余两。
吴朝阳自上年十二月成军,至本年五月底止,共领餉银一万二千八百余两。
吴朝阳尚知悔畏,稟缴本年三个月行粮银八千两,恳求宽宥。
林文钦年少无知,视空勇、侵餉、擅离军营为细故,不肯认咎。
经沈应奎等详报前来。
臣查林文钦与林朝栋亲堂叔姪。
林朝栋家道中落,尚肯急公好义,备资募勇,出力御寇。
林文钦为彰化第一巨富,纵不如林朝栋之仗义急公,乃经刘璈檄令带勇,竟敢空少勇数、夫数,擅自离营,理应从严参办,惟闻该绅係刘璈勒令带勇,素昧军营规制,与寻常军营侵冒不同,应请旨將同知林文钦即行革职,勒令將所侵餉项银一万六千余两全数缴还,以示薄儆。
至吴朝阳家资稍薄,既据稟缴三月行粮银八千两,应恳天恩免予参革。
臣为郑重军餉起见,谨附片具陈。
军机大臣奉旨:林文钦著即革职,覈明该营空少勇数、夫数餉银若干,勒令呈缴。
余依议。
该部知道。
钦此。
·参记名提督方春发剋扣餉银片
再驻防凤山统带镇海前军三营记名提督方春发,经臣访闻侵扣餉项,营伍废弛,密飭署台湾道陈鸣志就近密查,並派差弁驰往確访。
现据陈鸣志稟称:『委员查明方春发营中餉项,自本年三月起,每日止发勇丁伙食钱八十文,至今未发大餉,仍照甘肃章程,俟销差时再行全发。
一勇病没,应发烧埋银五两,並不照章发足。
遇有故勇欠存口粮,亲属具领,该提督亦始终不给。
並信用已革甘肃知县陈海春,由內地贩运\烟土多斤,听其在营煮膏,卖归勇吸,按月扣餉抵销,以至营伍废弛』等情。
並查明管带镇海前军右营总兵桂占彪亦有减发烧埋银两及扣发故勇存餉情事,具覆前来。
臣伏查方春发、桂占彪均以提镇大员充当统领营官,驻扎凤山、旗后海口,宜如何认真操防,方副委任;乃竟敢剋扣餉项,並减发烧埋,废弛营伍,若不参办,何以肃军政而余纪纲?除將方春发等即行撤委,另派前陕西榆林镇副將陶茂森、副將江南通州营游击余德昌分別统带外,应请旨將记名提督方春发即行革职,总兵桂占彪以游击降补,以肃军政。
光绪十二年九月初五日军机大臣奉上諭:刘铭传奏提镇大员剋扣餉银请旨革职降补等语,记名提督方春发统带镇海前军三营,於营中应发各项餉银,或不照章发足,或竟始终不发,並信用已革知县陈海春贩运\烟土,听在营各勇吸食,按月扣餉抵销,以致营伍废弛;又总兵桂占彪管带前军右营,亦有减发银两、扣发存餉等情;似此剋扣军餉,紊乱营规,实属大干法纪,该抚仅请革职、降补,殊属轻纵。
方春发、桂占彪均著先行革职,交该抚亲提严讯,將应得罪名按律定擬具奏。
其克扣欠发各款,仍著查明確数,勒限严追,不得稍涉含混。
该部知道。
钦此。
·参记名提督柳泰和营伍废弛片
再记名提督柳泰和统带春字三营驻防中路,臣访闻该军勇数不足,密派差弁逐哨访查。
八月初,適有苏鲁等社叛番滋事,林朝栋稟调会剿。
林朝栋驻扎大隙山岭,矻然不动,该提督退扎大坪,相距番境二十余里,时被生番抄劫,伤亡勇夫至百余名之多。
臣至罩兰后,查悉该军勇粮空额,营伍废弛,立將该提督並副营营官陶廷樑一並撤委,另派提督李定明接统其军。
近来军营积习,侵吞虚冒,视为故常,若不切实惩办,不能挽回积习。
除春营营官李惟义自告奋勇,攻破苏鲁社石卡,暂行留营,以观后效外,相应请旨,將记名提督柳泰和先行革职,撤销勇号,由臣查明空勇若干,有无侵吞餉项,再行陈请发落。
其副营营官参將陶廷樑临阵不力,营伍废弛,应请即行革职,以肃军政。
军机大臣奉旨:柳泰和著革职撤销勇号,由该抚查明有无侵吞餉项,奏明办理。
陶廷樑著即行革职。
钦此。
·奏参罗建祥摺"十四年九月初二"
窃照台湾举办清赋,经臣奏请明定赏罚在案。
各县令宜如何悉心经釐,以副委任。
查署嘉义县罗建祥,初觉精明强干,自上年捐升知府,仍留署任,后即膜视民生,既不坐堂讯案,亦不巡缉各乡,抢杀重案,无月不十数起,未据报获一人,讯结一案,声名狼藉,民怨沸腾。
其於清丈一事,首报丈讫升科,臣固未敢深信,隨时访查督责。
罗建祥专恃狡辩,矢口不移,稟称实在办竣,毫无虚偽,而人言藉藉,俱谓其粉饰欺朦。
直至委员復丈,始知该县田多未勘。
尽属空言,经费虚糜,要公坐误,尤且膜视民命,政务废弛,未便宽纵。
代理凤山县知县候补通判吴元韜承办该县清丈,亦多蒙饰。
据查因病貽误,尚非罗建祥始终有心欺饰可比。
惟所糜经费至二万三千余两,自应分別重轻,除將该署令等先后撤任,並催接任各员速行补丈外,应请旨將罗建祥即行革职,由台湾道派员押交淡水县看管,听候查办,用过清丈经费,先行勒令全数缴赔。
並请將吴元韜暂行革职,用过清丈经费勒缴一半,仍著隨同清丈,俟丈务报竣、缴清经费后,如果尚知愧悔出力,再由臣奏请开復原官,以儆奸邪而昭公允。
光绪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奉上諭:刘铭传奏特参貽误要公各员请旨惩办一摺,福建台湾署理嘉义县知县试用知府罗建祥,勘丈田亩,朦混欺饰,並膜视民命,废弛公事,著即行革职,听候查办;代理凤山县知县候补通判吴元韜,承办清丈,敷衍粉饰,著暂行革职,仍责令隨同勘丈,以观后效。
该二员均有虚糜经费情事,著分別勒令赔缴,毋任延欠。
余著照所议办理,该部知道。
钦此。
·革降参將都司片
再淡水至宜兰县城,经臣於上年派兵开道,中有番境数十里,素无人烟,因飭淡水县於平林尾、樟榖坑、摩璧潭、倒吊子、四堵等处地方,修盖草屋卡房五处;檄飭艋舺营参將张欣在艋舺、宜兰两营內选兵四十人,派弁带往驻防,保护行旅,並照练军章程,加给口粮在案。
数月以来,经臣访闻此路防兵数多不足,曾经面飭参將张欣派弁查看。
旋据称五处防兵,並无缺少。
復经臣委员密查,据称所过一路,仅平林尾、四堵两处,各有兵十人,樟榖坑无兵往驻,本月始有二兵到防,並雇三民人为之顶替,其余摩璧潭、倒吊子两处仍旧无兵。
臣查台湾自裁兵加餉以后,陆营兵餉,已与內地迥殊,练餉再加,几与勇营无异。
养一兵不得一兵之用,安有天良?乃於派防道路兵丁四十人,仅用二十,所防五处,仅止两处有兵,竟敢於耳目相近之区,欺朦隱饰,以少报多,冒领加餉,实属藐玩戎规。
噶玛兰都司李长青应派防兵二十人,仅止十人住防四堵,余无一兵。
平时营伍废弛,已可概见。
若不一並参办,何以肃军政而重餉需?相应请旨將艋舺营参將张欣即行革职,噶玛兰都司李长青以千总降补,以儆欺冒而杜侵渔。
军机大臣奉旨:张欣著即行革职,李长青著以千总降补,余依议,兵部知道。
钦此。
·查明知县功过並官绅庇匪情形摺"十四年十一月初六日"
窃臣奏报彰化土匪抢劫盐馆围攻城池先后派兵剿平一案,匪首施九段、王焕等在逃未获,经臣严飭购拏,並以署令李嘉棠有丈田不公任听委员需索情事,请旨撤销清赋保案,一面撤任,並飭开復布政使沈应奎確查。
旋据復称:李嘉棠自到彰化,因民气强悍,欲以严刑峻法遏抑其风,词讼多意为断结,未能悉得其平,舆情因而不洽。
承办清丈事务,委员各带书役赴乡,查无需索实据,惟於八月中旬逆匪遍张揭帖,势岌可危,李嘉棠壅不上闻,未免貽误。
並据另稟:匪犯施九段等辗转潜逃,经鹿港营游击郑荣、绅士训导施家珍、廩生施藻修等具限拏交,撤兵后託词软抗,显係有心庇护,未便姑容,请即一体参革各等语。
又据李嘉棠来辕具稟:奉飭丈田清赋,各堡皆踊跃输將,完纳新粮,均愿自封投柜,惟港鹿一堡绅士,叠催叠抗。
施九段等谋\为不轨,先经访闻飭拿,因郑荣、施家珍等力保其为善人,断无不法情事。
八月十九日,因公绕道施九段所居之镜水庄,观其动静,该官绅犹为包庇。
九月初一,匪眾围城,施家珍等函约在城绅士廩生吴景韩、教官周长庚会於马兴庄,请將丈田图册,送至贼\营烧毁,劫馆围城各犯,办理从轻,城围可解。
当经坚斥不行。
解围后,沈应奎、吴宏洛等到彰,諭令该绅等交出首犯,免查通匪各情。
该绅等先行通告镜水庄贼\匪,令其远颺,然后请兵进剿,至则仅存空屋数椽。
施九段、王焕平日均非匪人,素在鹿港生理,何故围城挟官,焚毁丈田图册,显係施家珍等主使。
惟先前不能防范,咎实难辞等情。
臣查鹿港施姓,族大丁多,训导施家珍、廩生施藻修及前广东新兴县蔡德芳等,向来把持公事。
先因稟留署同知蔡嘉壳,经臣痛加批斥,怨忿已多。
上年全台开办百货釐金,南北各属商民一律遵办,惟鹿港软抗一年。
此次清丈完粮,各县皆一律遵办,独鹿港一堡復敢抗违。
查施九段、王焕等平日俱非匪类,素受施家珍等驱使,竟敢逆谋\围城,戕害提督大员,肆为悖逆。
李嘉棠疏於防范,虽据查无任委需索及別项劣跡实凭,但於该匪谋\逆,先已探知,併不据实稟报,劫馆围城之后,仍不稟明匪首名目,暨起事缘由,直至臣以是否该署县激变根查,始据沥陈施家珍等主使谋\逆。
是其於此事未发之先,徇隱欺朦,貽误实非浅\鲜,仅予撤销保案,未足蔽辜,李嘉棠应请即行革职,以示惩儆。
鹿港营游击郑荣附和施家珍等庇护逆匪,且於军火到防被劫,事前既不防范,事后亦不追查,並不稟报抢匪名姓,应请一併革职,仍俟匪犯施九段等拿获讯明该游击有无勾通情事,再行覈办。
训导施家珍、廩生施藻修主使施九段等抗官谋\逆,围城戕官,应请分別斥革,严拿讯办。
前广东新兴县知县蔡德芳,本应一併参革,姑念年老迂疏,不通世务,事由施家珍等指使,应请暂免置议,勒令具限完粮,如仍抗延,再行参办,以示区別。
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初三日奉硃批:李嘉棠、郑荣均著即行革职,施家珍、施藻修著分別斥革拿办,余依议,该部知道。
钦此。
·参游击郑有勤等请革职正法片
再统带台北隘勇营游击郑有勤,初尚勤奋,自上年全台生番归化后,该游击侈功懒惰,营伍废弛。
该军营务处保留江苏补用知县徐石麒、已革县丞凌云、营官守备张安珍等,怂惥为奸,同恶相济。
上年八月间,竹头角等社番潜出杀人,经抚垦局查明,勒令各该社番目交出凶手,郑有勤胆敢私行释放。
九月间,隘勇被杀至四十余人,张安珍疏防失卡,亦不稟究。
及大兵进剿时,该军迁延不进,视若泛常。
经臣撤差查办,委验所部隘勇,竟以垦民三百人冒充勇数,侵吞粮餉,实属目无军法。
除已革县丞凌云现经远逃,俟拿获到案再行讯办外,游击郑有勤、守备张安珍侵冒餉银,故违军令,均请革职正法,以肃军威。
保留江苏补用知县徐石麒並请革职,永不敘用。
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奉上諭:刘铭传奏剿办台北內山番社情形一摺,上年九月间宜兰凶番戕害官弁,经刘铭传派总兵吴宏洛等督队进剿,於十二月间叠毁白阿歪等社,各番恐怖,將为首凶番有敏阿歪等捆送求抚,讯明正法。
所有加九岸叛番,据称此次剿办,暂知歛跡,该抚仍当妥为镇抚,毋稍大意。
其南澳九凶社,现经该抚亲往督剿,即著严飭各將领详审地方番情,大加惩创,以儆凶顽,仍將剿办情形,隨时奏闻。
另片奏带兵官侵冒餉银,故违军令,並营务处委员怂惥为奸等语,游击郑有勤、守备张安珍,均著革职,即行正法。
江苏补用知县徐石麒,著革职永不敘用。
已革县丞凌云,俟拿获到案,讯明惩办。
该部知道。
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钦此。
●后记
这本刘壮肃公奏议,我们在付印时,曾有两点更动;用特敘明,以利查考。
"一"原书於卷题及文题之间,尚有类题"分类標题"如卷一「出处略」"卷题"之「赴陕督师摺」「召筹俄事摺」,卷二「謨议略」之「俄事入都摺」「抚台论事摺」「越事在都摺」「台疆应詔摺」,卷三「保台略」之「法事赴台摺」及卷四「抚番略」之「法定治台摺」等;其中「法定治台摺」,未免费解,因经一律略去。
"二"原书卷十「惩暴略」中之「迭平土匪请奖官绅摺」及「彰匪围城劫馆派兵剿平摺」,前者显係「奖贤」,后者亦「奖」多於「惩」,均经移列於卷九「奖贤略」"至「密保陈鸣志署台道片」,虽亦「奖贤」性质,因係「严劾刘璈摺」附片,故仍其旧"。
"周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