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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曰:"郑云《礼运》者,以其记五帝茸荃相变易及阴阳转旋之道。"
[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礼运》者,以其记五帝茸荃相变易、阴阳转旋之道,此於《别录》属《通论》。"
不以子游为篇目者,以曾子所问,事类既烦杂,不可以一理目篇;子游所问唯论礼之运转之事,故以《礼运》为标目耳。
昔者仲尼与於蜡宾,蜡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亦祭宗庙,时孔子仕鲁,在助祭之中。
○与音预。
蜡,仕嫁反,祭名。
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蜡",秦曰"蜡",《字林》作礻昔。
索,所百反,事毕,出游於观之上,喟然而叹。
观,阙也。
孔子见鲁君於祭礼有不备,於此又睹象魏旧章之处,感而叹之。
○观,古乱反,注同。
喟,去位反,又苦怪反,《说文》云:"大息。"
处,昌虑反,下"同处"同。
仲尼之叹,盖叹鲁也。
言偃在侧,曰:"君子何叹?"言偃,孔子弟子子游。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末之逮也,而有志焉。"
大道,谓五帝时也。
英,俊选之尤者。
逮,及也,言不及见。
志,谓识古文。
不言鲁事,为其大切广言之。
○逮音代,一音代计反。
选,宣面反,下文皆同。
为,于伪反,下文"为巳"皆同。
[疏]"昔者"至"而叹"。
○正义曰:皇氏云:"从‘昔者仲尼’以下至於篇末,此为四段。 自初至“是谓小康"为第一,明孔子为礼不行而致发叹。
发叹所以最初者,凡说事必须因渐,故先发叹,后使弟子因而怪问,则因问以答也。
又自‘言偃复问曰:如此乎礼之急’至‘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为第二,明须礼之急。
前所叹之意,正在礼急,故以礼急次之也。
又自‘言偃复问曰:夫子之极言礼也’至‘此礼之大成也’为第三,明礼之所起。
前既言礼急,急则宜知所起之义也。
又自‘孔子曰:呜呼哀哉’讫篇末为第四,更正明孔子叹意也。
以前始发,未得自言叹意,而言偃有问,即随问而答,答事既毕,故更备述所怀也。”
今此第一段明孔子发叹,遂论五帝茸荃道德优劣之事,各随文解之。
○"昔者仲尼与於蜡宾"者,谓仲尼与於蜡祭之宾也。
"事毕"者,谓蜡祭毕了。
○"出游於观之上"者,谓出庙门,往雉门。
雉门有两观。
皇氏云:"登游於观之上。"
熊氏云:"谓游目看於观之上。"
"喟然而叹"者,"喟"是叹之形貌,言口辅喟然而为叹也。
○注"蜡者"至"之中"。
○正义曰:"蜡者,索也。 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者,《郊特牲》文。
十二月者,据周言之,若以夏正言之,则十月,以殷言之,则十一月,谓建亥之月也。
以万物功成报之。
云"亦祭宗庙"者,以《月令·孟冬》云"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腊先祖五祀",以腊先祖,故云"亦祭宗庙",总而言之谓之为蜡。
若析而言之,祭百神曰"蜡",祭宗庙曰"息民",故郑注《郊特牲》云:"息民与蜡异。"
此据总而言之,故祭宗庙而云"与於蜡宾"也。
《广雅》云"夏曰清祀",以清絜祭祀;"殷曰嘉平",嘉,善也,平,成也,以岁终万物善成,就而报功。
其蜡与腊名,巳具於上,知此蜡是祭宗庙者,以下云"出游於观之上",故知是祭宗庙也。
云"时孔子仕鲁,在助祭之中"者,以其与蜡祭,故知仕鲁也。
鲁臣而称宾者,以祭祀欲以宾客为荣,故虽臣亦称宾也。
○注"观阙"至"叹之"。
○正义曰:《尔雅·释宫》云:"观谓之阙。"
孙炎云:"宫门双阙者,旧县法象,使民观之处,因谓之阙。"
熊氏云:"当门阙处,以通行路。 既言双阙,明是门之两旁相对为双。"
熊氏得焉。
《白虎通》云:"阙是阙疑。"
义亦相兼。
案何休注《公羊》:"天子两观外阙,诸侯台门。"
则诸侯不得有阙。
鲁有阙者,鲁以天子之礼,故得有之也。
《公羊传》云"设两观,乘大路,此皆天子之礼"是也。
案定二年,雉门灾及两观,鲁之宗庙在雉门外左,孔子出庙门而来至雉门游於观。
此观又名象魏,以其县法象魏。
巍也,其处巍巍高大,故哀三年桓宫灾,"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
熊氏云:"天子藏旧章於明堂,诸侯藏於祖庙。"
知者,以天子视朔于明堂,诸侯於祖庙故也。
《谷梁传》云:"天子班告朔于诸侯,诸侯受乎祢庙。"
非郑义也。
云"感而叹之"者,一感鲁君之失礼,二感旧章废弃,故为叹也。
○"仲尼"至"何叹"。
○作《记》者言其所叹之由,又言其所叹之事,故云"仲尼之叹,盖叹鲁也"。
言"盖"者,谦为疑辞,不即指正也。
於时言偃在侧,而问之曰:"君子何叹?"言叹恨何事。
不云"孔子"而云"君子"者,以《论语》云"君子坦荡荡",不应有叹也,故云"君子何叹"。
○注"言偃"至"子游"。
○正义曰:案《仲尼弟子传》云:"姓言名偃,字子游,鲁人也。"
○"孔子"至"志焉"。
○孔子既见子游所问,若指言鲁失礼,恐其大切,故广言五帝以下及茸荃盛衰之事。
此一经孔子自序,虽不及见前代而有志记之书,披览可知。
自"大道之行"至"是谓大同",论五帝之善。
自"大道既隐"至"是谓小康",论茸荃之后。
今此经云"大道之行也",谓广大道德之行,五帝时也。
○"与三代之英"者,"英"谓英异,并与夏殷周三代英异之主,若禹汤文武等。
○"丘未之逮也"者,未,犹不也。
逮,犹及也。
言生於周衰,身不及见上代,不能备知。
虽然不见大道三代之事,而有志记之书焉,披览此书,尚可知於前代也。
○注"大道"至"言之"。
○正义曰:以下云禹汤文武成王周公,此大道在禹汤之前,故为五帝时也。
云"英,俊选之尤"者,案《辨名记》云:"倍人曰茂,十人曰选,倍选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杰,倍杰曰圣。"
《毛诗传》又云:"万人为英。"
是英皆多於俊选,是俊选之尤异者。
即禹汤文武茸荃之中俊异者。
云"志,谓识古文"者,"志"是记识之名,"古文"是古代之文籍,故《周礼》云:"掌四方之志。"
《春秋》云:"其善志。"
皆志记之书也。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脩睦。 公犹共也。 禅位授圣,不家之。 睦,亲也。 ○禅,善面反。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孝慈之道广也。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无匮乏也。 ○长,丁丈反。 矜,古顽反。 匮,其魏反。 男有分,分,犹职也。 ○分,扶问反。 注同。 女有归,皆得良奥之家。 ○奥,乌报反。 货恶其弃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恶其不出於身也,不必为己。 劳事不惮,施无吝心,仁厚之教也。 ○恶,乌故反,下同。 惮,大旦反。 吝,力刃反,又力觐反。 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 尚辞让之故也。 故外户而不闭,御风气而已。 是谓大同。"
同,犹和也,平也。
[疏]"大道"至"大同"。
○正义曰:既云见其遗记,此以下说记中之事,故此先明五帝时也。
○"天下为公",谓天子位也。
为公,谓揖让而授圣德,不私传子孙,即废朱均而用舜禹是也。
○"选贤与能"者,曏明不私传天位,此明不世诸侯也,国不传世,唯选贤与能也,黜四凶、举十六相之类是也。
郑注《乡大夫》云:"贤者,有德行者;能者,有道艺者。"
四凶:共工、驩兜、鲧、三苗。
十六相,八元谓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八恺谓苍舒、隤岂攵、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也。
○"讲信脩睦"者,讲,谈说也。
信,不欺也。
脩,习。
睦,亲也。
世淳无欺,谈说辄有信也。
故哀公问周丰云"有虞氏未施信於民,而民信之"是也。
又凡所行习,皆亲睦也,故《孝经》云"民用和睦"是也。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者,君既无私,言信行睦,故人法之,而不独亲己亲,不独子已子。
使老有所终者,既四海如一,无所独亲,故天下之老者皆得赡养,终其余年也。
○"壮有所用"者,壮,谓年齿盛壮者也。
所用,谓不爱其力以奉老幼也。
亦重任分轻任并,班白者不提挈是也。
○"幼有所长"者,无所独子,故天下之幼,皆获养长以成人也。
○"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者,壮不爱力,故四者无告及有疾者,皆获恤养也。
○"男有分"者,分,职也。
无才者耕,有能者仕,各当其职,无失分也。
○"女有归"者,女谓嫁为归。
君上有道,不为失时,故有归也。
若失时者,则《诗》卫女淫奔,"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是失时也。
故注云:"皆得良奥之家。"
○"货恶其弃於地也,不必藏於已"者,货,谓财货也。
既天下共之,不独藏府库,但若人不收录,弃掷山林,则物坏世穷,无所资用,故各收宝而藏之。
是恶弃地耳,非是藏之为巳,有乏者便与也。
○"力恶其不出於身也,不必为巳"者,力,谓为事用力。
言凡所事,不惮劬劳,而各竭筋力者,正是恶於相欺,惜力不出於身耳。
非是欲自营赡。
故云"不必为巳"也。
○"是故谋闭而不兴"者,兴,起也。
夫谋之所起,本为鄙诈。
今既天下一心,如亲如子,故图谋之事,闭塞而不起也。
"盗窃乱贼而不作"者,有乏辄与,则盗窃焉施?有能必位,则乱贼何起作也?○"故外户而不闭"者,扉从外阖也。
不闭者,不用关闭之也,重门击柝,本御暴客。
既无盗窃乱贼,则户无俟於闭也,但为风尘入寝,故设扉耳。
无所捍拒,故从外而掩也。
○"是谓大同"者,率土皆然,故曰"大同"。
○注"禅位"至"亲也"。
○正义曰:"禅位授圣",谓尧授舜也。
不家之者,谓不以天位为己家之有授子也。
天位尚不为己有,诸侯公卿大夫之位灼然与天下共之,故选贤与能也。
己子不才,可舍子立他人之子,则废朱均而禅舜禹是也。
然巳亲不贤,岂可废已亲而事他人之亲?但位是天位,子是卑下,可以舍子立他人之子。
亲是尊高,未必有位,无容废已之亲,而事他亲。
但事他亲有德,与已亲同也。
案《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
配天事重,不以瞽叟为祖宗。
此亦不独亲之义也。
○注"劳事"至"教也"。
○正义曰:以经云"力恶其不出於身",欲得身出气力,是劳事无惮也。
惮,难也。
谓不难劳事。
云"施无吝心"者,经云"不必藏於已",财货欲得施散,是无吝留之心。
先释"力",然后释"财",便文,无义例也。
"今大道既隐,隐,犹去也。 天下为家。 传位於子。 ○传,丈专反。 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 俗狭啬。 ○狭音洽。 啬音色。 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 乱贼繁多,为此以服之也。 大人,诸侯也。 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巳。 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以其违大道敦朴之本也。 教令之稠,其弊则然。 《老子》曰:“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知音智。
朴,普角反。
稠,直由反。
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
由,用也,能用礼义以成治。
○治,直吏反。
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於礼者也。
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
考,成也。
刑,犹则也。
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
埶,埶位也。
去,罪退之也。
殃,犹祸恶也。
○埶音世,本亦作势。
去,羌吕反。
注同。
是谓小康。”
康,安也。
大道之人以礼,於忠信为薄,言小安者失之,则贼乱将作矣。
[疏]"今大"至"小康"。
○正义曰:前明五帝已竟,此明三代俊英之事。
孔子生及三代之末,故称今也。
隐,去也。
干戈攻伐,各私其亲,是大道去也。
○"天下为家"者,父传天位与子,是用天下为家也,禹为其始也。
○"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者,君以天位为家,故四海各亲亲而子子也。
○"货力为已"者,藏货为身,出力赡已。
○"大人世及以为礼"者,大人,谓诸侯也。
世及,诸侯传位自与家也。
父子曰世,兄弟曰及,谓父传与子,无子则兄传与弟也,以此为礼也。
然五帝犹行德不以为礼,三王行为礼之礼,故五帝不言礼,而三王云"以为礼"也。
"城郭沟池以为固"者,城,内城。
郭,外城也。
沟池,城之巉。
既私位独传,则更相争夺,所以为此城郭沟池,以自卫固也。
○"礼义以为纪"者,纪,纲纪也。
五帝以大道为纪,而茸荃则用礼义为纪也。
○"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者,缘此诸事有失,故并用礼义,为此以下诸事之纪也。
君臣义合,故曰"正"。
父子天然,故云"笃"。
笃,厚也。
兄弟同气,故言"睦"。
夫妇异姓,故言和,谓亲迎合卺之事。
○"以设制度"者,又用礼义设为宫室、衣服、车旗、饮食、上下、贵贱,各有多少之制度也。
○"以立田里"者,田,种谷稼之所。
里,居宅之地,贵贱异品。
○"以贤勇知"者,贤,犹崇重也。
既盗贼并作,故须勇也。
○更相欺妄,故须知也。
所以勇知之士,皆被崇重也。
○"以功为已"者,立功起事,不为他人也。
○"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者,故奸诈之谋,用是货力为已而兴作,而战争之兵,由此货力为已而发起。
"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者,以其时谋作兵起,递相争战,禹汤等能以礼义成治,故云"由此其选"。
由,用也。
此,谓礼义也。
用此礼义教化,其为三王中之英选也。
"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於礼者也",言此圣贤六人,皆谨慎於礼,以行下五事也。
○"以著其义"者,此以下皆谨礼之事也。
著,明也。
义,宜也。
民有失所,则用礼义截断之,使得其宜也。
○"以考其信",考,成也。
民有相欺,则用礼成之使信也。
"著有过"者,著,亦明也。
过,罪也。
民有罪则用礼以照明之也。
○"刑仁"者,刑,则也。
民有仁者,用礼赏之,以为则也。
○"讲让"者,民有争夺者,用礼与民讲说之,使推让也。
○"示民有常"者,以礼行上五德,是示见民下为常法也。
然此五德,即仁、义、礼、知、信也。
能明有罪是知也,能讲推让即是礼也。
○"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者,由,用也。
去,罪退之。
殃,祸恶也。
若为君而不用上谨於礼以下五事者,虽在富贵埶位,而众人必以为祸恶,共以罪黜退之。
○"是谓小康"者,康,安也。
行礼自卫,乃得不去埶位,及不为众所殃,而比大道为劣,故曰"小安"也。
○注"大人,诸侯也"。
○正义曰:上既云"天下为家",是天子之治天下也。
以"大人世及而为礼",明大人非天子,又云"世",及复非卿大夫,故以为诸侯。
凡文各有所对,《易·革卦》"大人虎变",对"君子豹变",故大人为天子。
《士相见礼》云:"与大人言,言事君。"
对士文。
云"事君",故以大人为卿大夫。
○注"教令之稠,其弊则然"。
○正义曰:以三王之时,教令稠数,征责繁多,在下不堪其弊,则致如此。
然,谓谋作兵起也。
案《史记》"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尚书》舜征有苗,则五帝有兵。
今此三王之时,而云"兵由此起"者,兵设久矣,但上代之时用之希少,时有所用,故虽用而不言也。
三王之时,每事须兵,兵起烦数,故云"兵犹此起"也。
言偃复问曰:"如此乎礼之急也?"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 《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 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相,视也。 遄,疾也。 言鼠之有身体,如人而无礼者矣。 人之无礼,可憎贱如鼠,不如疾死之愈。 ○复,扶又反,下“复问"同。
相,息亮反,注同。
遄,巿专反。
是故夫礼必本於天,殽於地,列於鬼神。
圣人则天之明,因地之利,取法度於鬼神以制礼,下教令也。
既又祀之,尽其敬也,教民严上也。
鬼者,精魂所归,神者,引物而出,谓祖庙山川五祀之属也。
○殽,户教反,法也,徐户交反。
达於丧、祭、射、御、冠、昏、朝、聘。
民知严上,则此礼达於下也。
○冠,古乱反。
朝,直遥反。
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
民知礼则易教。
○易,以豉反。
[疏]"言偃"至"正也"。
○正义曰:言偃既见夫子所云三王得礼则兴,失礼则亡,故云"礼之急"也。
故孔子乃答以礼所用,既上以承天之道,下以治民之情,不云"承地"者,承天则承地可知。
○"故失之者死"者,言失礼则死,若桀纣也。
○"得之者生"者,若禹汤也。
引《诗·鄘风》者,证人若无礼,不如速死。
此《诗》卫文公以礼化其臣子,臣子无礼之人。
相,视也。
视鼠有其形体,人亦有其形体,鼠无礼故贱,人有礼故贵。
若人而无礼,何异於鼠?鼠之无礼,不能损害。
人之无礼,伤害更多,故云"胡不遄死"。
胡,何也。
遄,疾也。
何不疾死,无所侵害。
既言无礼则死,又言礼之所起,其本尊大,故云"夫礼必本於天",言圣人制礼,必则於天。
礼从天出,故云"必本於天"。
非但本於天,又殽於地。
殽,效也。
言圣人制礼,又效於地,天远故言本,地近故言效。
○"列於鬼神",言圣人制礼,布列效法於鬼神,谓法於鬼神以制礼。
圣人既法天地鬼神以制礼,本谓制礼以教民,故祀天禋地,享宗庙,祭山川,一则报其礼之所来之功,二则教民报上之义。
○"达於丧、祭、射、御、冠、昏、朝、聘"者,民既知严上之义,晓达丧礼,丧有君亲,知严上则哀其君亲,是晓达丧礼也。
祭是享祀君亲,既知严上则达於祭也。
射、御是防御供御尊者,人知严上,则达於射御。
冠有著代之义,昏有代亲之感,人知严上,则达冠昏矣。
朝是君之敬上,聘是臣之事君,民知严上则达於朝聘,在下既晓於此八者之礼,无教不从。
"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者,天下,谓天子。
国,谓诸侯。
家,谓卿大夫。
下既从教,不复为邪,故得而正也。
○注"圣人"至"属也"。
○正义曰:"则天之明,因地之利",昭二十五年《左传》文。
"则天之明"者,彼传云"为昏媾姻亚"。
杜预云:"若众星之共辰极也。"
犹昏媾姻亚,系於家人。
云"因地之利"者,彼传云:"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是也。
云"取法度於鬼神"者,下文云"降于祖庙之谓仁义",谓教令由於祖庙出者,谓取仁於祢,取义於祖,是取仁义法度於祖祢之鬼神。
下文云"降於山川之谓兴作",谓教令由山川下者,山川有草木鸟兽,可以兴作器物,是取兴作於山川之鬼神也。
下文云"降於五祀之谓制度",谓教令由於五祀下者,此五祀之神,始谓中霤、门、户、灶、行之法。
后王制礼,取之以为制度,是取法度於五祀之鬼神也。
下文又云"必本於天,殽於地"之后,乃云"祖庙、山川、五祀"。
此文"本天、效地"之下,总云"列於鬼神",则鬼神之文,包此三事,故郑注云"谓祖庙山川五祀之属"也。
云"以制礼,下教令也"者,谓法天地鬼神以制礼既毕,下此礼之教令以教民,故下文云"殽以降命",又云"命降于社",又云"降于祖庙",又云"降於山川",又云"降于五祀",降则下也,谓法此等之神,以下教令,又祀此等之神,教民严上,故郑解此云:"既又祀之,尽其敬也,教民严上也。"
云"鬼者,精魂所归。 神,引物而出"者,谓之宗庙山川五祀,据其精魂归藏,不知其所,则谓之鬼。
宗庙能引出仁义,山川能引出兴作,五祀能引出制度,又俱能引出福庆谓之神也。
三者皆为鬼神,故下文云"圣人参於天地,并於鬼神",又云"山川所以亻宝鬼神",是山川称鬼神也。
皇氏以此鬼神谓宗庙山川五祀,其义非也。
言偃复问曰:"夫子之极言礼也,可得而闻与?"欲知礼终始所成。
○极,如字,徐纪力反。
与音余。
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欲行其礼,观其所成。 是故之杞,杞,夏后氏之后也。 而不足征也。 征,成也。 无贤君,不足与成也。 吾得《夏时》焉。 得夏四时之书也。 其书存者有《小正》。 ○有《小正》,音征,本或作“有《夏小正》"。
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
宋,殷人之后也。
吾得《坤干》焉。
得殷阴阳之书也。
其书存者有《归藏》。
○坤,苦门反。
干,其连反。
《坤干》之义,《夏时》之等,吾以是观之。
观於二书之意。
[疏]"言偃"至"观之"。
○正义曰:言偃既见孔子极言礼,故问其礼之终始,可得闻不?"孔子曰:我欲观夏道"以下至"礼之大成",答以所成之事。
但语意既广,非一言可了。
所答之辞,凡有数节,今略言之。
前云"大道之行,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此"我欲观夏道"至"以是观之",论披捡二记之书,乃知上代之礼运转之事。
自"夫礼之初"至"皆从其初",论中古祭祀之事及死丧之礼,今时所法於前取以行者。
自"昔者先王"至"皆从其朔",论昔者未有宫室火化,后圣有作,始制宫室炮燔醴酪之事,今世取而行之,故云"皆从其朔"。
但今世一祭之中,凡有两节,上节是荐上古、中古,下节是荐今世之食。
自"玄酒在室"至"承天之祜",总论今世祭祀馔具所因於古,及其事义,总论两节祭祀获福之义。
自"作其祝号"至"是谓合莫",别论祭之上节荐上古、中古之食,并所用之物。
自"然后退而合亨"至"是谓大祥",论祭之下节荐今世之食。
"此礼之大成"一句,总结上所陈之言也。
○"我欲观夏道"者,我欲行夏礼,故观其夏道可成以不,是故之適於杞,欲观夏礼而与之成。
○"而不足征"者,征,成也。
谓杞君暗弱,不堪足与成其夏礼。
然因往適杞,而得夏家四时之书焉。
夏礼既不可成,我又欲观殷道可成与不,是故適宋,亦以宋君闇弱,不堪足与成其礼。
吾得殷之《坤干》之书,谓得殷家阴阳之书也。
其殷之《坤干》之书,并夏四时之书,吾以二书观之,知上代以来,至於今世,时代运转,礼之变通,即下云"夫礼之初"以下是也。
○注"欲行"至"所成"。
○正义曰:言我欲行夏礼,观此夏礼堪成与不。
知非直观其礼,而云观其所成者,以下云"而不足征"。
○注"杞,夏后氏之后"。
○正义曰:案《乐记》云"武王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於杞"。
又《史记》云:"武王伐纣,求夏后之后,而得东楼公,封之於杞"是也。
○注"征成"至"成也"。
○正义曰:"征"者,征验之义,故为成。
若有贤君,则自然成之,当不须孔子。
而云"无贤君,不足与成"者,以杞是夏后,虽有贤君,欲成夏礼,必须圣人赞佐。
若其君之不贤,假令孔子欲往赞助,终不能举行夏礼,虽助无益,故《论语》云:"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
则说之在孔子,行之在杞君。
以杞君不能行,故不足与成。
所以不能行者,《论语》云:"文献不足故也。"
○注"得阴阳之书"。
○正义曰:先言"坤"者,熊氏云:"殷《易》以坤为首。"
故先坤后干。
○注"观於二书之意"。
正义曰:案孔子以大圣之姿,无所不览,故脩《春秋》,赞《易》道,定礼乐、明旧章。
今古坟典无所不载,而独观此二书,始知礼之运转者,以《诗》、《书》、《礼》、《乐》,多是周代之书,皇帝坟典又不论阴阳转运之事,而夏之四时之书,殷之坤干之说,并载前王损益阴阳盛衰,故观此二书,以知其上代也。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蕢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 言其物虽质略,有齐敬之心,则可以荐羞於鬼神,鬼神飨德不飨味也。 中古未有釜、甑,释米捭肉,加於烧石之上而食之耳,今北狄犹然。 汙尊,凿地为尊也。 抔饮,手掬之也。 蕢读为凷,声之误也。 凷,堛也,谓抟土为桴也。 土鼓,筑土为鼓也。 ○燔音烦。 捭,卜麦反,注作擗,又作擘,皆同。 污尊,乌华反,注同,一音作乌。 杯,步侯反。 蕢,依注音凷,苦对反,又苦怪反,土块也。 桴音浮,鼓搥。 齐,侧皆反。 釜,本又作鬴,音父。 甑,即孕反。 烧,如字,又舒照反。 凿,在洛反。 掬,九六反,本亦作臼,音蒲侯反。 堛,普逼反。 扌专,徒端反。 筑,徐音竹。 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招之於天。 ○号音户毛反。 皋音羔。 然后饭腥而苴孰,饭以稻米,上古未有火化。 苴孰,取遣奠有火利也。 苴或为俎。 ○饭,扶晚反,注同。 腥音星。 苴,子余反,苞也,徐争初反。 遣,弃战反。 故天望而地藏也。 体魄则降,知气在上。 地藏谓葬。 ○知音智。 故死者北首,首,阴也。 ○首,手又反,注同。 生者南乡。 乡,阳也。 ○乡,许亮反,注同。 皆从其初。 谓今行之然也。 [疏]“夫礼"至"饮食"。
○正义曰:此一节论上代物虽质略,以其齐敬,可以致祭神明。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者,从此以下,至"礼之大成",皆是二书所见之事。
"夫"者,发语之端。
礼,谓吉礼,此吉礼元初始诸饮食。
诸,於也。
始於饮食者,欲行吉礼,先以饮食为本。
但中古之时,饮食质略,虽有火化,其时未有釜甑也。
"其燔黍捭豚"者,"燔黍"者,以水洮释黍米,加於烧石之上以燔之,故云"燔黍"。
或捭析豚肉,加於烧石之上而孰之,故云"捭豚"。
○"污尊而抔饮"者,谓凿池汙下而盛酒,故云"污尊",以手掬之而饮,故云"抔饮"。
"蕢桴"者,又搏土凷为桴。
皇氏云"桴谓击鼓之物",故云蕢桴。
○"土鼓",筑土为鼓。
故云"土鼓"。
○"犹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者,言上来之物,非但可以事生,若,如也,言犹如此,亦可以致其恭敬於鬼神,以鬼神享德,不享味也。
○注"中古"至"鼓也"。
正义曰:伏牺为上古,神农为中古,五帝为下古。
若《易》历三古,则伏牺为上古,文王为中古,孔子为下古,故《易纬》云:"苍牙通灵,昌之成运,孔演命明道经。"
苍牙则伏牺也,昌则文王也,孔则孔子也。
故《易·系辞》云:"《易》之兴也,其於中古乎?"谓文王也。
若三王对五帝,则五帝亦为上古,故《士冠礼》云:"大古冠布。"
下云:"三王共皮弁。"
则大古五帝时,大古亦上古也。
不同者,以其文各有所对,故上古、中古不同也。
此云"中古"者,谓神农也。
知者,以《明堂位》云:"土鼓、苇籥,伊耆氏之乐。"
又《郊特牲》云:"伊耆氏始为蜡。"
是报田之祭。
伊耆氏始为蜡,则於时始为田也。
今此云"蕢桴"、"土鼓",故知此谓神农也。
"蕢读为凷"者,以经中蕢字,乃是草名,不可为桴。
桴与土鼓相连,凷是土之流类,故读为凷。
"凷,堛也",《广雅》文。
"土鼓,筑土为鼓"者,以与"污尊抔饮"相连,贵尚质素,故知筑土为鼓,周代极文而不尔也。
故杜注《周礼·籥章》云:"以瓦为匡,不须筑土。 或以为桴,则搏拊也。"
谓抟土为搏拊,以手击之而为乐。
其筑土为鼓,先儒未详,盖筑地以当鼓节。
不云"筑地鼓"者,以经称土鼓,故言"筑土",顺经文也。
经云"礼之初,始诸饮食",谓祭祀之礼,故始诸饮食。
其人情之礼,起则远矣。
故昭二十六年《左传》云"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是也。
○"及其"至"其初"。
○正义曰:上言古代质素,此言后世渐文,谓五帝以下至於三王。
及其身之死也,升上屋而号呼,"告曰皋某复"者,谓北面告天曰皋。
皋,引声之言。
某,谓死者名。
令其反复魄,复魄不复,然后浴尸而行含礼。
於含之时,饭用生稻之米,故云"饭腥",用上古未有火化之法。
"苴孰"者,至欲葬设遣奠之时,而用苞裹孰肉,以遣送尸,法中古脩火化之利也。
熊氏云:"升屋而号,为五帝时,或为三王时。"
皇氏云:"中古也。"
中古未有宫室,皇说非也。
○"故天望而地藏也"者,天望,谓始死望天而招魂。
地藏,谓葬地以藏尸也。
○"体魄则降,知气在上"者,覆释所以天望地藏之意。
所以地藏者,由体魄则降故也,故以天望招之於天,由知气在上故也。
○"故死者北首,生者南乡"者,体魄降入於地为阴,故死者北首,归阴之义。
死者既归阴,则生者南乡归阳也。
○"皆从其初"者,谓今世饭腥苴孰,与死者北首生者南乡之等,非是今时始为此事,皆取法於上古中古而来,故云"皆从其初"。
前文云"燔黍捭豚",谓中古之时。
次云及其死也,似还论中古之死,但中古神农,未有宫室,上栋下宇。
乃在五帝以来,此及其死也,而云"升屋",则非神农时也。
故熊氏云及其死也,以为五帝时,或为三王时。
皇氏以为及其死也,还论中古时;饭腥苴孰,谓五帝时,故云"然后",其义非也。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 寒则累土,暑则聚薪柴居其上。 ○窟,苦忽反。 橧,本又作增,又作曾,同,则登反。 樔,本又作巢,助交反。 未有火化,食腥也。 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 此上古之时也。 ○茹音汝。 衣,於既反。 ○后圣有作,作,起。 然后脩火之利,孰冶万物。 范金,铸作器用。 ○铸,之树反。 合土。 瓦瓴、甓及甒、大。 ○合如字,徐音閤。 瓴音令。 甓,步历反。 甒音武。 大音泰。 甒、大,皆樽名。 以为台榭、宫室、牖户。 榭,器之所藏也。 ○榭音谢,本亦作谢。 牖音酉。 以炮,裹烧之也。 ○炮,薄交反,徐扶交反。 裹音果。 以燔,加於火上。 ○燔音烦。 以亨,煮之镬也。 ○享,普伻反,煮也。 下“合亨"同。
镬,户郭反。
以炙,贯之火上。
○炙,之石反。
贯,古乱反。
以为醴酪。
烝酿之也。
酪酢□。
○醴音礼。
酪音洛。
烝,之承反。
酿,女亮反。
酢,□,七故反。
□,才再反,徐祖冀反。
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
朔亦初也,亦谓今行之然。
[疏]"昔者先王"至"其朔"。
○正义曰:此一节更论上古之事,昔者先王既云"未有宫室",则总是五帝之前。
云"未有火化"之事,则唯为伏牺之前,以上文中古神农有火故也。
○"冬则居营窟"者,营累其土而为窟,地高则穴於地,地下则窟於地上,谓於地上累土而为窟。
○"夏则居橧巢"者,谓橧聚其薪以为巢。
○"饮其血,茹其毛"者,虽食鸟兽之肉,若不能饱者,则茹食其毛以助饱也。
若汉时苏武以雪杂羊毛而食之,是其类也。
○"后圣"至"其朔"。
○正义曰:此一节论中古神农及五帝并三王之事,各随文解之。
○"后圣有作"者,谓上古之后,圣人作起。
○"然后脩火之利"者,谓神农也。
火利言脩者,火利,先有用之,简少,至神农更脩益使多,故云"脩"。
知者,以《世本》云:"燧人出火。"
案郑《六艺论》云:"燧人在伏牺之前。 凡六纪九十一代。"
《广雅》云:一纪二十六万七千年。
六纪计一百六十万二千年也。
○"范金合土"者,"范金"者,谓为形范以铸金器。
"合土"者,谓和合其土,烧之以作器物。
○"以为台榭宫室牖户"者,谓五帝时也。
○"以炮,以燔"、"以为醴酩"及"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之属,亦五帝时也。
○"皆从其朔"者,谓今世所为范金合土烧炙醴酪之属,非始造之,皆仿法中古以来,故云"皆从其朔"。
○注"孰冶万物"。
○正义曰:孰,谓亨煮。
冶,谓陶铸也。
○注"瓦瓴甓及甒大"。
○正义曰:《檀弓》云:"有虞氏之瓦棺。"
《释器》云:"瓴甋谓之甓。"
郭注云:"塶,砖也。"
《礼器》云:"君尊瓦甒。"
又《明堂》云:"泰,有虞氏之尊。"
此等皆烧土为之。
○注"榭,器之所藏也"。
○正义曰:知者,案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公羊》云"乐器藏焉尔",《谷梁》云"乐器之所藏"是也。
"故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 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锺、鼓,脩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 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 此言今礼馔具所因於古及其事义也。 粢读为齐,声之误也。 《周礼》:“五齐,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醍齐,五曰沈齐。"
字虽异。
醆\与盎、澄与沈,盖同物也。
奠之不同处,重古略近也。
祝,祝为主人飨神辞也。
嘏,祝为尸致福於主人之辞也。
祐,福也,福之言备也。
○盏,侧眼反。
粢,依注为齐,才细反,注"五齐"皆同。
醍音体。
嘏,本或作假,古雅反。
祜音户。
粢读音咨。
泛,芳敛反,徐音汎。
盎,乌浪反。
[疏]"故玄"至"之祜"。
○正义曰:此一节明祭祀因於古昔所供之物,并酒之所陈之处。
○"玄酒在室"者,玄酒,谓水也。
以其色黑谓之玄。
而大古无酒,此水当酒所用,故谓之玄酒。
以今虽有五齐三酒,贵重古物,故陈设之时,在於室内而近北。
"醴醆\在户",醴,谓醴齐。
醆\,谓盎齐。
以其后世所为,贱之,陈列虽在室内,稍南近户,故云"醴醆\在户"。
皇氏云"醴在户内,醆\在户外",义或然也。
其泛齐所陈,当在玄酒南,醴齐北,虽无文,约之可知也,以熊氏、崔氏并云:"此据禘祭,用四齐,不用泛齐也。"
○"粢醍在堂"者,以卑之,故陈列又南近户而在堂。
"澄酒在下"者,澄,谓沈齐也。
酒,谓三酒:事酒,昔酒,清酒之等,稍卑之,故陈在堂下也。
○"陈其牺牲"者,谓将祭之夕,省牲之时,及祭日之旦,迎牲而人丽於碑。
案《特牲礼》:陈鼎于门外北面,兽在鼎南东首,牲在兽西西上北首,其天子诸侯夕省牲之时,亦陈於庙门外,横行西上。
○"备其鼎俎"者,以牲体於濩,镬在庙门之外,鼎随镬设,各陈於镬西,取牲体以实其鼎,举鼎而入,设於阼阶下,南北陈之,俎设於鼎西,以次载於俎也。
故云"备其鼎俎"。
案《少牢》"陈鼎于庙门之外,东方北面北上",又云"鼎入陈于东方,当序西面北上,俎皆设于鼎西"是也。
○"列其琴瑟"者,琴瑟在堂而登歌,故《书》云"搏拊琴瑟以咏"是也。
○"管磬钟鼓"者,堂下之乐,则书云"下管鼗鼓,笙镛以间"是也。
其歌钟歌磬,亦在堂下。
○"脩其祝嘏"者,祝,谓以主人之辞飨神。
嘏,谓祝以尸之辞致福而嘏主人也。
○"以降上神与其先祖"者,上神,谓在上精魂之神,即先祖也。
指其精气,谓之上神;指其亡亲,谓之先祖,协句而言之,分而为二耳。
皇氏、熊氏等云:"上神,谓天神也。"
○"以正君臣"者,《祭统》云:"君在庙门外则疑於君,入庙门则全於臣。"
是以正君臣也。
○"以笃父子"者,《祭统》云:"尸南面,父北面而事之。"
是以笃父子也。
○"以睦兄弟"者,《祭统》云:"昭与昭齿,穆与穆齿。"
《特牲》云:"主人洗爵,献长兄弟、众兄弟。"
是以睦兄弟也。
○"以齐上下"者,《祭统》云:"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是也。
○"夫妇有所"者,《礼器》云"君在阼,夫人在房",及《特牲》夫妇交相致爵是也。
○"是谓承天之祜"者,言行上事得所,则承受天之祜福也。
○注"此言"至"备也"。
○正义曰:"今礼馔具所因於古"者,此玄酒在室,及下作其祝号,并然后退而合亨,皆是今世祭祀之礼。
醴、醆\,牺牲之属,是馔具也。
用古玄酒醴醆\,是所以因於古,故言"今礼馔具所因於古"也。
云"及其事义"者,从"玄酒"以下至"其先祖"以上是事也,"以正君臣"以下至"承天天之祐"是义也。
云"粢读为齐"者,案《尔雅》云:"粢,稷也。"
作酒用黍不用稷,故知粢当为齐,声相近而致误。
引《周礼》"五齐"者,是《酒正》文也。
郑注云:"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如今宜成醪矣。 醴,犹体也,成而汁泽相将,如今恬酒矣。 盎,犹翁也,成而翁翁然葱白色,如今酂白矣。 缇者成而红赤,如今下酒矣。 沈者成而滓沈,如今造青矣。"
云"醆\与盎,澄与沈,盖同物"者,以《酒正》文醴缇之间有盎,此醴醍之间有醆\,又《周礼》缇齐之下有沈齐,此醍齐之下有澄齐,故云"醆\与盎,澄与沈,盖同物也"。
案此注澄是沈齐。
案《酒正》注,澄酒是三酒,二注不同,故赵商疑而致问,郑答之云:"此本不误,转写益‘澄’字耳。"
如郑所答,是转写《酒正》之文,误益"澄"字,当云"酒三酒也",则是与《礼运》注同。
然案《坊记》云:"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民不淫也。"
注云:"淫,犹贪也。"
又以澄为清酒,田琼疑而致问,郑答之云:"《礼运》云:醴醆\醍澄,各是一物。"
皆不言酒,故推其意,澄为沈齐,酒为三酒。
《坊记》云:"醴也,醍也,澄也。"
皆言酒,故因注云:"澄酒,清酒也,其实沈齐也。"
如郑此言,《坊记》所云:"醴酒醆\酒。"
五齐亦言酒,则澄酒是沈齐也。
是五者最清,故云澄酒,非为三酒之中清酒也,是与《礼运》不异也。
云"奠之不同处,重古略近"者,奠之或在室,或在堂,或在下,是"不同处"。
古酒奠於室,近酒奠於堂,或奠於下,是"重古略近"。
云"祝,祝为主人飨神辞"者,案《特牲少牢礼》云"祝称孝孙某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尚飨"。
是祝为主人飨神辞。
云"嘏,祝为尸致福於主人之辞"者,此下云"嘏以慈告",《诗·小雅》云:"锡尔纯嘏,子孙其湛。"
是致福於主人之辞也。
云"祐,福也"者,《释诂》文。
"福之言备",《郊特牲》文,言嘉庆备具,福之道也。
其用酒之法,崔氏云:《周礼》大祫,於大庙则备五齐、三酒。
朝践,王酌泛齐,后酌醴齐。
馈食,王酌盎齐,后酌醍齐。
朝献,王酌泛齐。
因朝践之尊,再献,后酌醍齐。
因馈食之尊,诸侯为宾,则酌沈齐。
尸酢,王与后皆还用所献之齐。
宾长酳尸,酢用清酒,加爵亦用三酒。
大禘则用四齐、三酒者,醴齐以下悉用之,故《礼运》云:"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
用四齐者,朝践,王酌醴齐,后酌盎齐。
馈食,王酌醍齐,后酌沈齐。
朝献,王酌醴齐,再献,后还酌沈齐。
亦尊相因也。
诸侯为宾,亦酌沈齐,用三酒之法,如祫礼也。
四时之祭,唯二齐三酒,则自祫禘以下至四时祭,皆通用也。
二齐,醴、盎也。
故郑注《司尊彝》四时祭法,但云醴、盎而巳。
用二齐者,朝践,王酌醴齐,后亦酌醴齐。
馈食,王酌盎齐,后亦酌盎齐。
朝献,王还用醴齐,再献,后还用盎齐,亦尊相因也。
诸侯为宾,亦酌盎齐,三酒同於祫。
三酒所常同不差者,三酒本为王以下饮,故尊卑自有常,依尊卑之常,不得有降。
祫禘时祭,本明所用总有多少,故正祭之齐,有差降也。
鲁及王者之后,大祫所用,与五禘之礼同。
若禘与王四时同,用三酒亦同於王。
侯伯子男祫禘皆用二齐醴、盎而巳,三酒则并用。
用二齐之法,朝践,君夫人酌醴齐;馈食,君夫人酌盎齐。
朝献,君还酌醴齐;再献,夫人还酌盎齐。
诸臣为宾,酌盎齐。
尸酢君夫人用昔酒,酢诸臣用清酒,加爵皆清酒。
时祭之法,用一齐,故《礼器》云:"君亲制祭,夫人荐盎。"
郑云:"谓朝事时也。"
又云:"君亲割牲,夫人荐酒。"
郑云:"谓进孰时也。"
其行之法,朝践君制祭,则夫人荐盎。
为献进孰时,君亲割,夫人荐酒。
朝献时,君酌盎齐以酳尸,再献时,夫人还酌酒,以终祭也。
宾献皆酒,加爵如禘祫之礼。
天子诸侯酌奠,皆用齐酒,卿大夫之祭,酌奠皆用酒。
其祫祭之法,既备五齐三酒,以实八尊,祫祭在秋。
案《司尊彝》:"秋尝,冬烝。"
朝献用两著尊,馈献用两壶尊,则泛齐醴齐,各以著尊盛之;盎齐、醍齐、沈齐,各以壶尊盛之,凡五尊也。
又五齐各有明水之尊,凡十尊也。
三酒三尊,各加玄酒,凡六尊也。
通斝彝盛明水,黄彝盛郁鬯。
凡有十八尊,故崔氏云:"大祫祭凡十八尊,其明水郁鬯,陈之各在五齐三酒之上,祭日之旦,王服衮冕而入,尸亦衮冕,祝在后侑之。"
王不出迎尸,故《祭统》云:"君不迎尸,所以别嫌也。"
尸入室,乃作乐降神,故《大司乐》云"凡乐,圜钟为宫,九变而降人鬼"是也。
乃灌,故《书》云:"王入大室,祼当灌之。"
时众尸皆同在太庙中,依次而灌,所灌郁鬯。
《小宰注》云"尸祭之,啐之,奠之",是为一献也。
王乃出迎牲,后从灌,二献也。
迎牲而入至於庭,故《礼器》云:"纳牲诏於庭。"
王亲执鸾刀,启其毛,而祝以血毛告於室,故《礼器》云:"血毛诏於室。"
凡牲则庙各别牢,故《公羊传》云:"周公白牡,鲁公骍犅。"
案《逸礼》云:"毁庙之主,昭共一牢,穆共一牢,於是行朝践之事,尸出於室。 太祖之尸,坐於尸西南面,其主在右,昭在东,穆在西,相对坐,主各在其右。"
故郑注《祭统》云:"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户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礼。"
祝乃取牲膟膋,燎于炉炭,入以诏神於室,又出以堕于主前,《郊特牲》云"诏祝於室,坐尸於堂"是也。
王乃洗肝於郁鬯而燔之,以制於主前,所谓制祭。
次乃升牲首於室中,置於北墉下。
后荐朝事之豆笾,乃荐腥於尸主之前,谓之朝践,即此《礼运》"荐其血毛,腥其俎"是也。
王乃以玉爵酌著尊泛齐以献尸,三献也。
后又以玉爵酌著尊醴齐以亚献,四献也。
乃退而合亨,至荐孰之时,陈於堂,故《礼器》云"设馔於堂",乃后延主入室,大祖东面,昭在南面,穆在北面,徙堂上之馔於室内坐前,祝以斝爵酌奠於馔南,故《郊特牲》注云"天子奠斝,诸侯奠角",即此之谓也。
既奠之后,又取肠间脂,焫萧合馨芗,《郊特牲》注云:"奠,谓荐孰时。"
当此大合乐也。
自此以前谓之接祭,乃迎尸入室,举此奠斝,主人拜以妥尸,故《郊特牲》云:"举斝角,拜妥尸"是也。
后荐馔献之豆笾,王乃以玉爵酌壶尊盎齐以献尸,为五献也。
后又以玉爵酌壶尊醴齐以献尸,是六献也。
於是尸食十五饭讫,王以玉爵因朝践之尊,泛齐以酳尸,为七献也,故郑云:"变朝践云朝献,尊相因也。"
朝献,谓此王酳尸因朝践之尊也。
后乃荐加豆笾,尸酌酢主人,主人受嘏,王可以献诸侯。
於是后以瑶爵,因酌馈食壶尊醍齐以酳尸,为八献也。
郑注《司尊彝》云:"变再献为馈献者,亦尊相因也。"
再献,后酳尸。
献,谓馈食时后之献也,於时王可以瑶爵献卿也。
诸侯为宾者,以瑶爵酌壶尊醍齐以献尸,为九献。
九献之后,谓之加爵。
案《特牲》有三加,则天子以下,加爵之数依尊卑,不秖三加也。
故《特牲》三加爵,别有嗣子举奠。
《文王世子》诸侯谓之"上嗣",举奠亦当然。
崔氏以为后献皆用爵,又以九献之外加爵,用璧角璧散。
今案《内宰》云:"后祼献则赞,瑶爵亦如之。"
郑注云:"瑶爵,谓尸卒食,王既酳尸,后亚献之。"
始用瑶爵,则后未酳尸以前不用也。
又郑注《司尊彝》云:"王酳尸用玉爵,而再献者用璧角、璧散可知。"
此璧角、璧散则瑶爵也。
崔氏乃云:"正献之外,诸臣加爵,用璧角璧散。"
其义非也。
其禘祭所用四齐者,禘祭在夏,醴齐盎齐,盛以牺尊,醍齐沈齐,盛以象尊。
王朝践献用醴齐,后亚献用盎齐,王馈献用醍齐,后亚献用沈齐,尸卒食,王酳尸因朝践醴齐,后酳尸因馈食沈齐,诸臣为宾,献亦用沈齐。
禘祭无降神之乐,熊氏以为大祭皆有三始,有降神之乐,又未毁庙者,皆就其庙祭之,其余皆如祫祭之礼。
天子时祭用二齐者,春夏用牺尊盛醍齐,用象尊盛沈齐,秋冬用著尊盛醴齐,用壶尊盛盎齐,是一齐用一尊,《司尊彝》皆云"两"者,以一尊盛明水,故皆云"两"。
若禘祫之祭,其齐既多,不得唯两而巳。
前巳备释也。
时祭唯用二齐,其诸侯用齐及酒,皆视天子,具如前说,其鲁及王者之后皆九献,其行之法与天子同。
侯伯七献,朝践及馈献时,君皆不献,於九献之中减二,故为七献也。
《礼器》云"君亲制祭,夫人荐盎,君亲割牲,夫人荐酒"是也。
子男五献者,亦以荐腥馈孰二,君皆不献,酳尸之时,君但一献而巳。
九献之中去其四,故为五。
此皆崔氏之说,今案《特牲少牢》尸食之后,主人主妇及宾备行三献,主妇因献而得受酢。
今子男尸食之后,但得一献,夫人不得受酢,不如卿大夫,理亦不通。
盖子男馈孰以前,君与夫人并无献也。
食后行三献,通二灌为五也。
《礼器》所云,自据侯伯七献之制也。
一曰:尸酢侯伯子男,亦用所献之齐也。
"作其祝号,玄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与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澣帛,醴醆\以献,荐其燔炙。 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 是谓合莫。 此谓荐上古中古之食也。 《周礼》祝号有六:“一曰神号,二曰鬼号,三曰祇号,四曰牲号,五曰赍号,六曰币号。"
号者,所以尊神显物也。
腥其俎,谓豚解而腥之,及血毛,皆所以法於大古也。
孰其殽,谓体解而爓之。
此以下,皆所法於中古也。
越席,翦蒲席也。
幂,覆尊也。
澣帛,练染以为祭服。
嘉,乐也。
莫,虚无也。
《孝经说》曰:"上通无莫。"
○祝,之六反,徐之又反,注同。
殽,本或作肴,户交反。
越席,音活,注同,字书作趏,杜元凯云:结草。
幂,本又作鼏,同,莫历反。
衣其,於既反。
浣,户管反。
示号,音祇,本又作祗。
齍音咨,皇云:"黍稷。"
大音太,下"大史"同。
爓,似廉反。
染,如艳反,又如琰反。
乐也,音洛。
○然后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鉶、羹。
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
此谓荐今世之食也。
体其犬豕牛羊,谓分别骨肉之贵贱,以为众俎也。
祝以孝告,嘏以慈告,各首其义也。
祥,善也,今世之食,於人道为善也。
○钘,本又作鉶,音刑,盛和羹器,形如小鼎。
羹音庚,旧音衡。
别,彼列反,下文同。
此礼之大成也。”
解子游以礼所成也。
[疏]"作其祝号"至"是谓合莫"。
○正义曰:此一节明祭祀用上古中古之法也。
"玄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此是用上古也,"孰其殽"以下用中古也。
"作其祝号"者,谓造其鬼神,及牲玉美号之辞,史、祝称之,以告鬼神,故云"作其祝号"。
○"玄酒以祭"者,谓朝践之时,设此玄酒於五齐之上,以致祭鬼神。
此重古设之,其实不用以祭也。
○"荐其血毛"者,亦朝践时延尸在堂,祝以血毛告於室也。
○"腥其俎"者,亦谓朝践时,既杀牲,以俎盛肉,进於尸前也。
○"孰其殽",骨体也。
孰,谓以汤爓之,以其所爓骨体进於尸前也。
○"与其越席"至"浣帛",皆谓祭初之时。
越席,谓蒲席。
疏布,谓粗布。
若依《周礼》,越席、疏布是祭天之物。
此经云"君与夫人",则宗庙之礼也。
此盖记者杂陈夏殷诸侯之礼,故虽宗庙而用越席疏布也。
○"衣其澣帛"者,谓祭服练帛,染而为之。
○"醴醆\以献"者,朝践之时用醴,馈食之时用醆\。
○"荐其燔炙"者,谓燔肉炙肝。
案《特牲礼》:主人献尸,宾长以肝从,主妇献尸,宾长以燔从。
则此君荐之用炙也,夫人荐用燔是也。
皇氏云:"燔谓荐孰之时,焫萧合馨芗。"
知不然者,案《诗·楚茨》云:"或燔或炙。"
郑云:"燔,燔肉也。 炙,肝炙也。"
则知此燔炙亦然,皇说非也。
君与夫人交献,第一君献,第二夫人献,第三君献,第四夫人献,是君与夫人交错而献也。
○"以嘉魂魄"者,谓设此在上祭祀之礼,所以嘉善于死者之来魂魄是於死者之魂魄。
○"是谓合莫",莫,谓虚无寂寞,言死者精神虚无寂寞,得生者嘉善,而神来歆飨,是生者和合於寂寞。
但《礼运》之作,因鲁之失礼,孔子乃为广陈天子诸侯之事,及五帝茸荃之道,其言杂乱,或先或后,其文不次,举其大纲,不可以一代定其法制,不可以一概正其先后,若审此理,则无所疑惑。
○注"《周礼》"至"元莫"。
○正义曰:案《周礼》大祝辨六号,"一曰神号",注:"若皇天上帝";"二曰鬼号",注:"若皇祖伯某";"三曰祇号","若后土地祇";"四曰牲号","若牛,曰一元大武";"五曰齍号","若稷曰明粢";"六曰币号","若币曰量币"是也。
云"号者,所以尊神显物"者,其神号、鬼号、祇号,是尊神也。
牲号、齍号、币号,是显物也。
云"腥其俎谓豚解而腥之"者,案《士丧礼》小敛之奠,载牲体两髀、两肩、两胉,并脊凡七体也。
《士虞礼》:"主人不视豚解。"
注云:"豚解,解前后胫脊胁而已。"
是豚解七体也。
案《特牲少牢》以荐孰为始之时,皆体解,无豚解,以无朝践荐腥故也。
其天子诸侯既有朝践荐腥,故知腥其俎之时豚解。
云"孰其殽",谓体解而爓之者。
体解,则《特牲少牢》"所升於俎,以进神者"是也。
案《特牲》九体,肩一、臂二、臑三、肫四、胳五、正脊六、横脊七、长胁八、短胁九,《少牢》则十一体,加以脡脊、代胁为十一体也。
是分豚为体解,此"孰其殽",谓体解讫,以汤爓之,不全孰。
次於腥而荐之堂,故《祭义》曰"爓祭,祭腥而退"是也。
此则腥以法上古,爓法中古也。
云"浣帛,练染以为祭服"者,此亦异代礼也。
周礼则先染丝乃织成而为衣,故《玉藻》云:"士不衣织。"
云"《孝经说》曰:上通无莫"者,《孝经纬》文,言人之精灵所感,上通元气寂寞。
引之者,证"莫"为虚无。
正本元字作无,谓虚无寂寞,义或然也。
○"然后"至"大祥"。
○正义曰:论祭馈之节,供事鬼神及祭未献宾,并祭竟燕饮飨食宾客兄弟。
○"然后退而合亨"者,前明荐爓既未孰,今至馈食,乃退取曏爓肉,更合亨之今孰,拟更荐尸。
又尸俎唯载右体,其余不载者及左体等,亦於镬中亨煮之,故云"合亨"。
○"体其犬豕牛羊"者,亨之既孰,乃体别骨之贵贱,以为众俎,供尸及待宾客兄弟等。
体其犬豕牛羊,谓分别骨之贵贱,以为众俎。
知非尸前正俎者,以此经所陈,多是祭末之事。
若是尸前正俎,当云"是谓合莫",不得云"是谓大祥"。
既是人之祥善,故为祭末飨燕之众俎也。
○"实其簠、簋、笾、豆、鉶、羹"者,此举事尸之时所供设也。
若笾豆亦兼据宾客及兄弟之等,故《特牲少牢》宾及众宾兄弟之等,皆有笾豆及俎是也。
○"祝以孝告,嘏以慈告"者,此论祭祀祝嘏之辞。
案《少牢》:"祝曰: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鬛,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
是祝以孝告。
《少牢》又云:"主人献尸,祝嘏主人云:皇尸命工祝,丞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
是嘏以慈告,言祝嘏於时以神之恩慈而告主人。
○"是谓大祥"者,祥,善也。
谓馈食之时,荐今世之食,於人道为善,故为大祥。
○注"各首其义"者。
○正义曰:首,犹本也。
孝子告神,以孝为首。
神告孝子,以慈为首。
各本祝嘏之义也。
孔子曰:"於呼哀哉!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適矣!政乱礼失,以为鲁尚愈。 ○於音乌。 呼,好奴反。 舍音舍,下“舍礼"皆同。
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非,犹失也。
鲁之郊,牛口伤、鼷鼠食其角,又有四卜郊不从,是周公之道衰矣。
言子孙不能奉行兴之。
○禘,大计反。
鼷音兮。
[疏]"孔子"至"適矣"。
○正义曰:此明孔子叹意。
前始发叹,末言自叹之意。
子游有问,即随问而答。
答事既毕,故更述其所怀。
"於呼哀哉"是伤叹之辞。
言观周家文武之道,以经幽、厉之乱伤,此礼仪法则,无可观瞻,唯鲁国稍可,吾舍此鲁国,更何之適而观礼乎!言鲁国尚愈。
愈,胜也,言尚胜於余国,故韩宣子適鲁云:"周礼尽在鲁矣。"
○"鲁之郊禘"至"其衰矣"。
○正义曰:鲁合郊禘也,非,是非礼。
但郊失礼,则牛口伤,禘失礼,跻僖公。
○注"非犹"至"兴之"。
○正义曰:"郊,牛口伤",宣三年经文。
"鼷鼠食其角",成七年经文。
"四卜郊不从",僖三十一年经文。
言子孙不能承奉兴行周公之道,故致使郊牛有害,卜郊不从。
"杞之郊也,禹也。 宋之郊也,契也。 是天子之事守也。 先祖法度,子孙所当守。 ○契,息列反。 故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 ○祝嘏莫敢易其常古,是谓大假。 假亦大也。 不敢改其常古之法度,是谓大大也。 将言今不然。 [疏]“杞之"至"守也"。
○正义曰:杞郊禹,宋郊契,盖是夏、殷天子之事,杞、宋是其子孙,当所保守,勿使有失。
案《祭法》云:"夏郊鲧,殷郊冥。"
今杞郊禹,宋郊契者,以鲧、冥之德薄,故更郊禹、契,盖时王所命也。
○"祝嘏"至"大假"。
○正义曰:言天子诸侯所祭之时,祝以主人之辞而告神,神以嘏福而与主人,二者皆依旧礼,无敢易其常事古法,是谓大假。
假,大也。
既不敢易法,是於礼法大中之大,谓大大之极也。
○注"假亦"至"不然"。
○正义曰:"假,大也",《释诂》文。
以经既有"大"字,故云"假亦大也"。
从此以前皆论法於古道则为善,故上文"承天之祐",次文"是谓合莫",又次云"是谓大祥",又次文"是谓大假",皆论其善也。
所以论其善者,将欲论其恶故也。
郑云"将言今不然",今,谓孔子之时也,礼废政坏,不如大祥大祥假之等。
自此以下,皆论今时之恶,故下云"是谓幽国"、"是谓僣君"是也。
"祝嘏辞说,藏於宗祝巫史,非礼也,是谓幽国。 藏於宗祝巫史,言君不知有也。 幽,暗也。 国闇者,君与大夫俱不明也。 [疏]“祝嘏"至"幽国"。
○正义曰:谓主人之辞告神;嘏,谓尸之辞致福告於主人,皆从古法。
依旧礼,辞说当须以法用之於国,今乃弃去不用,藏於宗祝巫史之家,乃更改易古礼,自为辞说,非礼也。
而国之君臣秖闻今日祝嘏之辞,不知古礼旧说,当是君臣俱暗,故云"是谓幽国"。
"醆\,斝及尸君,非礼也,是谓僣君。 僣礼之君也。 醆\、斝,先王之爵也,唯鲁与王者之后得用之耳,其余诸侯用时王之器而已。 ○醆\斝,古雅反,又音嫁,爵名也。 夏曰醆\,殷曰斝,周曰爵。 [疏]“醆\斝"至"僣君"。
○正义曰:醆\是夏爵,斝是殷爵。
若是夏殷之后祭祀之时,得以醆\、斝及於尸君,其余诸侯於礼不合。
今者诸侯等祭祀之时,乃以醆\、斝及於尸君,非礼也,此诸侯乃是僣礼之君。
○注"醆\斝"至"用之"。
○正义曰:案《明堂位》云:"夏曰醆\,殷曰斝。"
是先王之爵也。
天子有六代之乐,王者之后,得用郊天,故知唯天子王者之后得用之,其余诸侯用时王之器而已。
此醆\、斝谓祭祀尸未入之时,祝酌奠於鉶南者也。
故《郊特牲》云"举斝角"是也。
若寻常献尸,则用王爵耳。
"冕弁兵革藏於私家,非礼也。 是谓胁君。 劫胁之君也。 冕弁,君之尊服。 兵革,君之武卫及军器也。 ○胁,许劫反。 [疏]“冕弁"至"胁君"。
○正义曰:"冕弁兵革藏於私家,非礼"者,私家,大夫以下称家。
冕是衮冕,弁是皮弁。
冕弁是朝廷之尊服,兵革是国家防卫之器,而大夫私家藏之,故云"非礼也"。
○"是谓胁君",胁,劫胁也。
私藏公物,则见此君恒被臣之劫胁。
"大夫具官,祭器不假,声乐皆具,非礼也。 是谓乱国。 臣之奢富儗於国君,败乱之国也。 孔子谓:“管仲官事不摄,焉得俭?"○儗音拟。
焉,於虔反。
[疏]"大夫"至"乱国"。
○正义曰:"大夫具官"者,天子六卿,诸侯三卿。
卿大夫若有地者,则置官一人,用兼摄群职,不得官官各须具是如君也。
故孔子讥管仲云"官事不摄,焉得俭"是也。
○"祭器不假"者,凡大夫无地,则不得造祭器。
有地虽造而不得具足,并须假借。
若不假者,唯公孤以上得备造,故《周礼》:"四命受器。"
郑云:"此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也。"
又云:"王之下大夫亦四命。"
○"声乐皆具"者,大夫自有判县之乐,而不得如三桓舞八佾。
一曰大夫祭,不得用乐者,故《少牢馈食》无奏乐之文,唯君赐乃有之。
○"非礼也"者,若大夫并为上事,则为非礼也。
○"是谓乱国"者,大夫为此上诸事,与君相敌,乃是败乱之国也。
"故仕於公曰臣,仕於家曰仆。 三年之丧,与新有昏者,期不使。 以衰裳入朝,与家仆杂居齐齿,非礼也。 是谓君与臣同国。 臣有丧昏之事而不归,反服其衰裳以入朝,或与仆相等辈而处,是谓君臣共国,无尊卑也。 有丧昏不归唯君耳。 臣有丧昏,当致事而归。 仆又不可与士齿。 ○期,居其反。 朝,直遥反,注同。 或与仆相,息亮反,一读如字,则连下为句。 等辈,卜内反。 [疏]“故仕"至"同国"。
○正义曰:"仕於公曰臣"者,公是诸侯之号,臣是至贱之称,今若仕於诸侯,其自称以至贱之辞而曰臣,自贬退也。
○"仕於家曰仆"者,谓卿大夫之仆,又贱於臣。
若仕於大夫之家,即自称曰仆,弥更卑贱也。
○"三年之丧,与新有昏者,期不使"者,若君有丧昏,则恒在於国不归。
臣有丧昏,则归向家,一期之间,不复使役也,故云"期不使"。
○"以衰裳入朝,与家仆杂居齐齿,非礼也"者,今臣之有丧,乃不致事,身著衰裳而入君朝,或与家臣之仆错杂而居,齐齿等辈,是为非礼也。
○"是谓君与臣同国"者,君之丧昏而在国,臣有丧昏而不归家,亦在国,是君与臣同国。
又臣是卿大夫,与仆杂居。
且臣是君之臣,仆是臣之仆,今卿大夫与仆杂居,尊卑无别,亦是君臣共国也。
"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 言今不然也。 《春秋》昭元年:"泰伯之弟针出奔晋。”
剌其有千乘之国,不能容其母弟。
○针,其廉反,又祇廉反。
乘,时证反。
故天子適诸侯,必舍其祖庙,而不以礼籍入,是谓天子坏法乱纪。
以礼籍入,谓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也。
天子虽尊,舍人宗庙,犹有敬焉,自拱敕也。
○坏音怪。
恶,乌路反。
拱,徐居勇反,后"拱持"同。
诸侯非问疾吊丧,而入诸臣之家,是谓君臣为谑。
无故而相之,是献谑也。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数如夏氏,以取弑焉。
○谑,许约反,宁本又作宁。
案《左传》作"宁",《公羊》作"宁",各依字读。
父音甫。
数,邑角反。
取弑,申志反,又如字。
[疏]故"天子"至"为谑"。
○正义曰:"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者,案《王制》云"天子之田,方千里"是也。
"以处其子孙"者,谓子孙若有功德者,封为诸侯,无功德直食邑於畿内也。
○"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者,谓诸侯子孙,封为卿大夫。
若有其大功德,其子孙亦有采地,故《左传》云:"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
是处其子孙。
○"大夫有采地以处其子孙"者,大夫位卑,不合割其采地以处子孙。
但大夫以采地之禄,养其子孙,故云"以处其子孙"。
然从"是谓幽国"以下,皆论其臣恶。
今此云"是谓制度"而论善者,此论古之制度如此,今日则不然,谓今恶起文,故云"是谓制度",非论今日之好,故注云"言今不然也。"
○注"昭元"至"毋弟"。
○正义曰:此所引《春秋》昭元年《公羊传》文,引之者,证诸侯有国处子孙之义,讥秦伯不然也。
○注"陈灵"至"杀焉"。
○正义曰:此宣十年《左传》文: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於夏征舒之母夏姬,公谓孔宁仪行父曰:"征舒似女。"
行父对曰:"亦似君。"
征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
二子奔楚。
后楚杀征舒,立成公,是取弑也。
是故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
疾今失礼如此,为言礼之大义也。
柄,所操以治事。
○柄,兵命反。
傧,必刃反。
治政,皇如字,徐直吏反,下文注"以治事"同。
为,于伪反,下"又为"、"遂为"皆同。
操,士刀反。
故政不正,则君位危;君位危则大臣倍,小臣窃。
刑肃而俗敝,则法无常;法无常而礼无列;礼无列,则士不事也。
刑肃而俗敝,则民弗归也。
是谓疵国。
又为言政失君危之祸败也。
肃,骏也。
疵,病也。
○倍,步内反。
敝音弊,本亦作弊。
疵,才斯反。
峻,恤俊反。
[疏]"是故"至"君也"。
正义曰:此一经疾时失礼致此在上祸败之事,故言礼之大义。
○"礼者,君之大柄"者,言人君治国须礼,如巧匠治物,执斤斧之柄。
○"所以别嫌明微"者,此以下亦并明用礼为柄之事,使寡妇不夜哭,是别嫌;君子表微,是明微也。
○"傧鬼神"者,以接宾以礼曰傧,以郊天祀地及一切神明,是傧鬼神也。
○"考制度"者,考,成也。
制度为广狭丈尺,以礼成之也。
○"别仁义"者,仁生义杀,各使中礼,有分别也。
○"所以治政安君也"者,用礼为柄,如前诸事,故治国得政,君获安存,故《孝经》云:"安上治民,莫善於礼。"
○"大臣"至"俗敝"。
○正义曰:大臣,谓大夫以上。
倍,谓倍君行私也。
或有屡谏不听,皆越关倍君而去。
○"小臣窃"者,小臣,士以下。
窃者,盗也。
职闇位卑,但为窃盗府库之事。
○"刑肃而俗敝,则法无常"者,肃,骏急也。
敝,凋残也。
君位已危,大臣又倍,小臣盗窃,愚君无奈此何,唯知暴怒,急行刑罚,故云"刑肃"。
上下乖离,故云"俗敝"。
俗敝刑肃、故法教无常。
○注"肃,骏也。 疵,病也"。
○正义曰:案《释诂》文。
云肃、骏俱训为疾,是肃为骏也。
《释诂》文又云:"疵,病也。"
疵国者,君既危於上,臣又叛於下,刑肃严重,风俗凋敝,皆国之病,故云"疵国"。
故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
於此又遂为之言政也。
藏,谓辉光於外,而形体不见,若日月星辰之神。
○辉音晖。
见,贤遍反。
是故夫政必本於天,殽以降命。
降,下也。
殽天之气,以下教令,天有运移之期,阴阳之节也。
○殽,户教反。
注及下同。
命降于社之谓殽地,谓教令由社下者也。
社,土地之主也。
《周礼》土会之法,有五地之物生。
○会,古外反。
降于祖庙之谓仁义,谓教令由祖下者,《大传》曰:自祢率而上至于祖,远者轻,仁也。
自祖率而下至于祢,高者重,义也。
○上,时掌反。
下"上配"、"上生"皆同。
降於山川之谓兴作,谓教令由山川下者也。
山川有草木禽兽,可作器物,共国事。
○共音恭。
降於五祀之谓制度。
谓教令由五祀下者。
五祀有中霤、门、户、灶、行之神,此始为宫室制度。
此圣人所以藏身之固也。
政之行如此,何用城郭沟池之为。
[疏]"故政"至"固也"。
正义曰:此一节以上文云政之不正,则国乱君危。
此则广言政之大理,本於天地及宗庙山川五祀而来,所来既重,故君用之,得藏身安固也。
○"故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者,故,因上起下之辞。
人君身在於中,施政於外,人但见其政,不见其身。
若政之美盛,则君身安静,故云"政者,所以藏身也"。
郑云"藏谓煇光於外,而形体不见,若日月星辰之神"是也。
○"是故夫政必本於天",是故,谓政是藏身之固。
其事既重,所施教令,必本於天而来。
天有运移,若星辰围绕北极;气有阴阳,若冬夏之有寒暑。
○"殽以降命"者,殽,效也,言人君法效天气,以降下政教之命,效星辰运转於北极,为昏媾姻亚;效天之阴阳寒暑,为刑狱赏罚,是"殽以降命"。
○"命降于社之谓殽地"者,上云"政本於天",此论政降於地。
上既云"必本於天,殽以降命",此亦当云"必本於地,殽以降命"。
但上文既具,故此略而变文,直云"命降于社之谓殽地"。
命者,政令之命,降下於社,谓从社而来以降民也。
社即地也,指其神谓之社,指其形谓之地。
法社以下教令,故云"谓之殽地"。
地有五土,生物不同,人君法地,亦养物不一也。
○"降于祖庙"者,此亦政教之命降下於民,由祖庙而来,谓法祖庙以下政令。
○"之谓仁义"者,父亲,仁也。
祖尊,义也。
言法此父祖,施仁义於民也。
上云"命降于社之谓殽地",此亦当云"命降于祖之谓殽庙",以上文既具,故此又略而变文,与上不同,自下皆然也。
○"降於山川"者,谓所施政令之命下於民者,从山川而来,谓法效山川,以为教令也。
○"之谓兴作"者,山川有草木鸟兽,可作器物,人君法山川,以兴作其物也。
○"降於五祀"者,所施政令降於民者,从五祀而来,谓法此五祀之神,以施政令也。
○"之谓制度"者,初造五祀之人,既立中霤、门、户、灶、行大小形制,各有法度,后王所以取为制度等级也。
○"此圣人所以藏身之固也"者,政既法天地,法祖庙山川五祀,所重若此,谨慎行之,所以藏其身而坚固。
○注"殽天"至"之节"。
○正义曰:案昭二十五年《左传》云:"礼者,天之经,地之义,为父子兄弟昏媾姻亚以象天明,为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为刑罚威狱以类其震曜杀戮。"
此注云"天有运移之期,阴阳之节",总包之也,皆法天之所为,以下教令也。
○注"社土"至"物生"。
○正义曰:下云"社者,神地之道",此云"土地之主",主则神也。
"土会之法,有五地之物生"者,此《大司徒》文。
五地则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各有所生。
五地总生万物,人君法之,施政令,亦总养万民也。
○注"《大传》"至"义也"。
○正义曰:引此者,证祖祢庙有仁义也。
云"自祢率而上至于祖,远者轻,仁也"者,自,用也。
率,循也。
言用祢之仁,依循而上,以至於祖,远者恩爱渐轻,是据仁恩也。
"自祖率而下至於祢,高者重,义也"者,言用祖之义,依循而下,以至于祢,高者尊重,是义事也。
祖庙之中,自然有此仁义,人君法之,施此仁义教令,以教下民也。
○注"五祀"至"制度"。
○正义曰:此五祀,郑云"有中霤、门、户、灶、行之神,此始为宫室制度"者,如郑此言,则五祀神者,谓初造五祀之神。
此人造五祀,有其制度,后王法此人之神,更为制度,此人造五祀,非五祀本神也。
其五祀亦自然有其虚无之神,非后王所取法也,故此不言之。
○注"政之"至"之为"。
○正义曰:言政之行若能如此法天阴阳,使赏罚得所,法地高下,令尊卑有序,法之祖庙而行仁义,法之山川五祀而为兴作制度,若能如此,则民怀其德,祸害不来,何所防御?故云:"何用城郭沟池之为?"言不用城郭沟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