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卷十二 石清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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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 卷十二 石清虚 蒲松龄

邢云飞,顺天人。

好石,见佳不惜重直。

偶渔于河,有物挂网,沉而取之,则石径尺,四面玲珑,峰峦迭秀。

喜极如获异珍。

既归,雕紫檀为座,供诸案头。

每值天欲雨,则孔孔生云,遥望如塞新絮。

有势豪某踵门求观。

既见,举付健仆,策马径去。

邢无奈,顿足悲愤而已。

仆负石至河滨,息肩桥上,忽失手堕诸河。

豪怒,鞭仆。

即出金雇善泅者,百计冥搜,竟不可见。

乃悬金署约而去。

由是寻石者日盈于河,迄无获者。

后邢至落石处,临流於邑,但见河水清澈,则石固在水中。

邢大喜,解衣入水,抱之而出。

携归,不敢设诸厅所,洁治内室供之。

一日有老叟款门而请,邢托言石失已久。

叟笑曰:"客舍非耶?"邢便请入舍以实其无,及入,则石果陈几上。

愕不能言。

叟抚石曰:"此吾家故物,失去已久,今固在此耶。 既见之,请即赐还。"

邢窘甚,遂与争作石主。

叟笑曰:"既汝家物,有何验证?"邢不能答。

叟曰:"仆则故识之。 前后九十二窍,孔中五字云:‘清虚天石供。 ’"邢审视,孔中果有小字,细如粟米,竭目力才可辨认;又数其窍,果如所言。

邢无以对,但执不与。

叟笑曰:"谁家物而凭君作主耶!"拱手而出。

邢送至门外;既还,已失石所在。

邢急追叟,则叟缓步未远。

奔牵其袂而哀之。

叟曰:"奇哉!经尺之石,岂可以手握袂藏者耶?"邢知其神,强曳之归,长跽请之。

叟乃曰:"石果君家者耶、仆家者耶?"答曰:"诚属君家,但求割爱耳。"

叟曰:"既然,石固在是。"

入室,则石已在故处。

叟曰:"天下之宝,当与爱惜之人。 此石能自择主,仆亦喜之。 然彼急于自见,其出也早,则魔劫未除。 实将携去,待三年后始以奉赠。 既欲留之,当减三年寿数,乃可与君相终始。 君愿之乎?"曰:"愿。"

叟乃以两指捏一窍,窍软如泥,随手而闭。

闭三窍,已,曰:"石上窍数,即君寿也。"

作别欲去。

邢苦留之,辞甚坚;问其姓字亦不言,遂去。

积年余,邢以故他出,夜有贼入室,诸无所失,惟窃石而去。

邢归,悼丧欲死。

访察购求,全无踪迹。

积有数年,偶入报国寺,见卖石者,则故物也,将便认取。

卖者不服,因负石至官。

官问:"何所质验?"卖石者能言窍数。

邢问其他,则茫然矣。

邢乃言窍中五字及三指痕,理遂得伸。

官欲杖责卖石者,卖石者自言以二十金买诸市,遂释之。

邢得石归,裹以锦,藏椟中,时出一赏,先焚异香而后出之。

有尚书某购以百金,邢曰:"虽万金不易也。"

尚书怒,阴以他事中伤之。

邢被收,典质田产。

尚书托他人风示其子。

子告邢,邢愿以死殉石。

妻窃与子谋,献石尚书家。

邢出狱始知,骂妻殴子,屡欲自经,皆以家人觉救得不死。

夜梦一丈夫来,自言:"石清虚。"

戒邢勿戚:"特与君年余别耳。 明年八月二十日昧爽时,可诣海岱门以两贯相赎。"

邢得梦,喜,谨志其日。

其石在尚书家,更无出云之异,久亦不甚贵重之。

明年,尚书以罪削职,寻死,邢如期至海岱门,则其家人窃石出售,因以两贯市归。

后邢至八十九岁,自治葬具,又嘱子必以石殉,及卒,子遵遗教,瘗石墓中。

半年许,贼发墓劫石去。

子知之,莫可追诘。

越二三日,同仆在道,忽见两人奔踬汗流,望空投拜,曰:"邢先生,勿相逼!我二人将石去,不过卖四两银耳。"

遂絷送到官,一讯即伏。

问石,则鬻宫氏。

取石至,官爱玩欲得之,命寄诸库。

吏举石,石忽堕地,碎为数十余片。

皆失色。

官乃重械两盗论死。

邢子拾碎石出,仍瘗墓中。

异史氏曰:"物之尤者祸之府。 至欲以身殉石亦痴甚矣!而卒之石与人相终始,谁谓石无情哉?古语云:‘士为知己者死。 ’非过也!石犹如此,何况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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