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卷十二 张氏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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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 卷十二 张氏妇 蒲松龄

凡大兵所至,其害甚于盗贼,盖盗贼人犹得而仇之,兵则人所不敢仇也。

其少异于盗者,特不敢轻于杀人耳。

甲寅岁,三藩作反,南征之士,养马衮郡,鸡犬庐舍一空,妇女皆被淫污。

时遭霪雨,田中潴水为湖,民无所匿,遂乘桴入高粱丛中。

兵知之,裸体乘马,入水搜淫,鲜有遗脱。

惟张氏妇不伏,公然在家。

有厨舍一所,夜与夫掘坎深数尺,积茅焉;覆以薄,加席其上,若可寝处。

自炊灶下。

有兵至,则出门应给之。

二蒙古兵强与淫,妇曰:"此等事,岂可对人行者?"其一微笑,啁嗻而出。

妇与入室,指席使先登。

薄折,兵陷。

妇又另取席及薄覆其上,故立坎边,以诱来者。

少间,其一复入。

闻坎中号,不知何处,妇以手笑招之曰:"在此处。"

兵踏席,又陷。

妇乃益投以薪,掷火其中。

火大炽,屋焚。

妇乃呼救。

火既熄,燔尸焦臭。

人问之,妇曰:"两猪恐害于兵,故纳坎中耳。"

由此离村数里,于大道旁并无树木处,携女红往坐烈日中。

村去郡远,兵来率乘马,顷刻数至。

笑语啁嗻,虽多不解,大约调弄之语。

然去道不远,无一物可以蔽身,辄去,数日无患。

一日一兵至,甚无耻,就烈日中欲淫妇。

妇含笑不甚拒。

隐以针刺其马,马辄喷嘶,兵遂絷马股际,然后拥妇。

妇出巨锥猛刺马项,马负痛奔骇。

缰系股不得脱,曳驰数十里,同伍始代捉之。

首躯不知处,缰上一股,俨然在焉。

异史氏曰:"巧计六出,不失身于悍兵。 贤哉妇乎,慧而能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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