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卷一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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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 卷一 王兰 蒲松龄

利津王兰暴病死,阎王覆勘,乃鬼卒之误勾也。

责送还生,则尸已败。

鬼惧罪,谓王曰:"人而鬼也则苦,鬼而仙也则乐。 苟乐矣,何必生?"王以为然。

鬼曰:"此处一狐金丹成矣,窃其丹吞之,则魂不散,可以长存。 但凭所之,无不如意。 子愿之否?"王从之。

鬼导去,入一高第,见楼阁渠然,而悄无一人。

有狐在月下,仰首望空际。

气一呼,有丸自口中出,直上入月中;一吸复落,以口承之,则又呼之,如是不已。

鬼潜伺其侧,俟其吐,急掇于手,付王吞之。

狐惊,胜气相尚,见二人在,恐不敌,愤恨而去。

王与鬼别,至其家,妻子见之,咸惧却走。

王告以故,乃渐集。

由此在家寝处如平时。

其友张某者闻而省之,相见话温凉。

因谓张曰:"我与若家世夙贫,今有术可以致富,子能从我游乎?"张唯唯。

王曰:"我能不药而医,不卜而断。 我欲现身,恐识我者相惊怪,附子而行可乎?"张又唯唯。

于是即日趋装,至山西界。

遇富室有女,得暴疾,眩然瞀瞑,前后药禳既穷。

张造其庐,以术自炫。

富翁止此女,甚珍惜之,能医者愿以千金相酬报。

张请视之,从翁入室,见女瞑卧,启其衾,抚其体,女昏不觉。

王私告张曰:"此魂亡也,当为觅之。"

张乃告翁:"病虽危,可救。"

问:"需何药?"俱言:"不须。 女公子魂离他所,业遣神觅之矣。"

约一时许,王忽来,具言已得。

张乃请翁再入,又抚之。

少顷女欠伸,目遽张。

翁大喜,抚问。

女言:"向戏园中,见一少年郎,挟弹弹雀,数人牵骏马,从诸其后。 急欲奔避,横被阻止。 少年以弓授儿,教儿弹。 方羞诃之,便携儿马上,累骑而行。 笑曰:‘我乐与子戏,勿羞也。 ’数里入山中,我马上号且骂,少年怒,推堕路旁,欲归无路。 适有一人捉儿臂,疾若驰,瞬息至家,忽若梦醒。"

翁神之,果贻千金。

王宿与张谋,留二百金作路用,余尽摄去,款门而付其子。

又命以三百馈张氏,乃复还。

次日与翁别,不见金藏何所,益奇之,厚礼而送之。

逾数日,张于郊外遇同乡人贺才。

才饮赌不事生业,其贫如丐。

闻张得异术,获金无算,因奔寻之。

王劝,薄赠令归。

才不改故行,旬日荡尽,将复寻张。

王已知之,曰:"才狂悖不可与处,只宜赂之使去,纵祸犹浅。"

逾日才果至,强从与俱。

张曰:"我固知汝复来。 日事酗赌,千金何能满无底窦?诚改若所为,我百金相赠。"

才诺之,张泻囊授之。

才去,以百金在橐,赌益豪。

益之狭邪游,挥洒如土。

邑中捕役疑而执之,质于官,拷掠酷惨。

才实告金所自来。

乃遣隶押才捉张。

创剧,毙于途。

魂不忘于张,复往依之,因与王会。

一日聚饮于烟墩,才大醉狂呼,王止之不听。

适巡方御史过,闻呼搜之,获张。

张惧,以实告。

御史怒,笞而牒于神。

夜梦金甲人告曰:"查王兰无辜而死,今为鬼仙。 医亦神术,不可律以妖魅。 今奉帝命,授为清道使。 贺才邪荡,已罚窜铁围山。 张某无罪,当宥之。"

御史醒而异之,乃释张。

张制装旋里。

囊中存数百金,敬以一半送王家。

王氏子孙以此致富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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