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卷九 崔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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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 卷九 崔猛 蒲松龄

崔猛字勿猛,建昌世家子。

性刚毅,幼在塾中,诸童稍有所犯,辄奋拳殴击,师屡戒不俊,名、字皆先生所赐也。

至十六七,强武绝伦。

又能持长竿跃登夏屋。

喜雪不平,以是乡人共服之,求诉禀白者盈阶满室。

崔抑强扶弱,不避怨嫌;稍逆之,石杖交加,支体为残。

每盛怒,无敢劝者。

惟事母孝,母至则解。

母谴责备至,崔唯唯听命,出门辄忘。

比邻有悍妇,日虐其姑。

姑饿濒死,子窃啖之;妇知,诟厉万端,声闻四院。

崔怒,逾垣而过,鼻耳唇舌尽割之,立毙。

母闻大骇,呼邻子极意温恤,配以少婢,事乃寝。

母愤泣不食。

崔惧,跪请受杖,且告以悔,母泣不顾。

崔妻周,亦与并跪。

母乃杖子,而又针刺其臂,作十字纹,朱涂之,俾勿灭。

崔并受之,母乃食。

母喜饭僧道,往往餍饱之。

适一道士在门、崔过之。

道士目之曰:"郎君多凶横之气,恐难保其令终。 积善之家,不宜有此。"

崔新受母戒,闻之,起敬曰:"某亦自知;但一见不平,苦不自禁。 力改之,或可免否?"道士笑曰:"姑勿问可免不可免,请先自问能改不能改。 但当痛自抑;如有万分之一,我告君以解死之术。"

崔生平不信厌禳,笑而不言。

道士曰:"我固知君不信。 但我所言,不类巫觋,行之亦盛德;即或不效,亦无妨碍。"

崔请教,乃曰:"适门外一后生,宜厚结之,即犯死罪,彼亦能活之也。"

呼崔出,指示其人。

盖赵氏儿,名僧哥。

赵,南昌人,以岁祲饥,侨寓建昌。

崔由是深相结,请赵馆于其家,供给优厚。

僧哥年十二,登堂拜母,约为弟昆。

逾岁东作,赵携家去,音问遂绝。

崔母自邻妇死,戒子益切,有赴诉者,辄摈斥之。

一日崔母弟卒,从母往吊。

途遇数人絷一男子,呵骂促步,加以捶扑。

观者塞途,舆不得进。

崔问之,识崔者竞相拥告。

先是,有巨绅子某甲者豪横一乡,窥李申妻有色欲夺之,道无由。

因命家人诱与博赌,贷以资而重其息,要使署妻于券,资尽复给。

终夜负债数千,积半年,计子母三十余千。

申不能偿,强以多人篡取其妻。

申哭诸其门,某怒,拉系树上,榜笞刺剟,逼立"无悔状"。

崔闻之,气涌如山,鞭马前向,意将用武。

母搴帘而呼曰:"唶!又欲尔耶!"崔乃止。

既吊而归,不语亦不食,兀坐直视,若有所嗔。

妻诘之,不答。

至夜,和衣卧榻上,辗转达旦,次夜复然。

忽启户出,辄又还卧。

如此三四,妻不敢诘,惟慑息以听之。

既而迟久乃返,掩扉熟寝矣。

是夜,有人杀某甲于床上,刳腹流肠;申妻亦裸尸床下。

官疑申,捕治之。

横被残梏,踝骨皆见,卒无词。

积年余不堪刑,诬服,论辟。

会崔母死,既殡,告妻曰:"杀甲者实我也,徒以有老母故不敢泄。 今大事已了,奈何以一身之罪殃他人?我将赴有司死耳!"妻惊挽之,绝裾而去,自首于庭。

官愕然,械送狱,释申。

申不可,坚以自承。

官不能决,两收之。

戚属皆诮让申,申曰:"公子所为,是我欲为而不能者也。 彼代我为之,而忍坐视其死乎?今日即谓公子未出也可。"

执不异词,固与崔争。

久之,衙门皆知其故,强出之,以崔抵罪,濒就决矣。

会恤刑官赵部郎,案临阅囚,至崔名,屏人而唤之。

崔入,仰视堂上,僧哥也。

悲喜实诉。

赵徘徊良久,仍令下狱,嘱狱卒善视之。

寻以自首减等,充云南军,申为服役而去,未期年援赦而归。

皆赵力也。

既归,申终从不去,代为纪理生业。

予之资,不受。

缘橦技击之术,颇以关怀。

崔厚遇之,买妇授田焉。

崔由此力改前行,每抚臂上刺痕,流然流涕,以故乡邻有事,申辄矫命排解,不相禀白。

有王监生者家豪富,四方无赖不仁之辈,出入其门。

邑中殷实者,多被劫掠;或迕之,辄遣盗杀诸途。

子亦淫暴。

王有寡婶,父子俱烝之。

妻仇氏屡沮王,王缢杀之。

仇兄弟质诸官,王赇嘱,以告者坐诬。

兄弟冤愤莫伸,诣崔求诉。

申绝之使去。

过数日,客至,适无仆,使申渝茗。

申默然出,告人曰:"我与崔猛朋友耳,从徙万里,不可谓不至矣;曾无廪给,而役同厮养,所不甘也!"遂忿而去。

或以告崔,崔讶其改节,而亦未之奇也。

申忽讼于官,谓崔三年不给佣值。

崔大异之,亲与对状,申忿相争。

官不直之,责逐而去。

又数日,申忽夜入王家,将其父子婶妇并杀之,粘纸于壁,自书姓名,及追捕之,则亡命无迹。

王家疑崔主使,官不信。

崔始悟前此之讼,盖恐杀人之累己也。

关行附近州邑,追捕甚急。

会闯贼犯顺,其事遂寝。

及明鼎革,申携家归,仍与崔善如初。

时土寇啸聚,王有从子得仁,集叔所招无赖,据山为盗,焚掠村疃。

一夜,倾巢而至,以报仇为名。

崔适他出,申破扉始觉,越墙伏暗中。

贼搜崔、李不得,据崔妻,括财物而去。

申归,止有一仆,忿极,乃断绳数十段,以短者付仆,长者自怀之。

嘱仆越贼巢,登半山,以火爇绳,散挂荆棘,即反勿顾。

仆应而去。

申窥贼皆腰束红带,帽系红绢,遂效其装。

有老牝马初生驹,贼弃诸门外。

申乃缚驹跨马,衔枚而出,直至贼穴。

贼据一大村,申絷马村外,逾垣入。

见贼众纷纭,操戈未释。

申窃问诸贼,知崔妻在王某所。

俄闻传令,俾各休息,轰然噭应。

忽一人报东山有火,众贼共望之;初犹一二点,既而多类星宿。

申坌息急呼东山有警。

王大惊,束装率众而出。

申乘间漏出其右,返身入内。

见两贼守帐,绐之曰:"王将军遗佩刀。"

两贼竞觅。

申自后所之,一贼踣;其一回顾,申又斩之。

竟负崔妻越垣而出。

解马授辔,曰:"娘子不知途,纵马可也。"

马恋驹奔驶,申从之。

出一隘口,申灼火于绳,遍悬之,乃归。

次日崔还,以为大辱,形神跳躁,欲单骑往平贼。

申谏止之。

集村人共谋,众罗怯莫敢应。

解谕再四,得敢往二十余人,又苦无兵。

适于得仁族姓家获奸细二,崔欲杀之,申不可;命二十人各持白梃,具列于前,乃割其耳而纵之。

众怨曰:"此等兵旅,方惧贼知,而反示之。 脱其倾队而来,阖村不保矣!"申曰:"吾正欲其来也。"

执匿盗者诛之。

遣人四出,各假弓矢火铳,又诣邑借巨炮二。

日暮,率壮士至隘口,置炮当其冲;使二人匿火而伏,嘱见贼乃发。

又至谷东口,伐树置崖上。

已而与崔各率十余人,分岸伏之。

一更向尽,遥闻马嘶,贼果大至,繦属不绝。

俟尽入谷,乃推堕树木,断其归路。

俄而炮发,喧腾号叫之声震动山谷。

贼骤退,自相践踏;至东口,不得出,集无隙地。

两岸铳矢夹攻,势如风雨,断头折足者枕藉沟中。

遗二十余人,长跪乞命。

乃遣人紫送以归。

乘胜直抵其巢。

守巢者闻风奔窜,揣其辎重而还。

崔大喜,问其设火之谋。

曰:"设火于东,恐其西追也;短,欲其速尽,恐侦知其无人也;既而设于谷口,口甚隘,一夫可以断之,彼即追来,见火必惧:皆一时犯险之下策也。"

取贼鞫之,果追入谷,见火惊退。

二十余贼,尽劓刖而放之。

由此威声大震,远近避乱者从之如市,得土团三百余人。

各处强寇无敢犯,一方赖之以安。

异史氏曰:"快牛必能破车,崔之谓哉!志意慷慨,盖鲜俪矣。 然欲天下无不平之事,宁非意过其通者与?李申,一介细民,遂能济美。 缘橦飞入,剪禽兽于深闺;断路夹攻,荡幺魔于隘谷。 使得假五丈之旗,为国效命,乌在不南面而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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