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书 卷第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九 萧子恪 弟子范 子显 子云 子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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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书》 卷第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九 萧子恪 弟子范 子显 子云 子晖 姚思廉

萧子恪,字景冲,兰陵人,齐豫章文献王嶷第二子也。

永明中,以王子封南康县侯。

年十二,和从兄司徒竟陵王《高松赋》,卫军王俭见而奇之。

初为宁朔将军、淮陵太守,建武中,迁辅国将军、吴郡太守。

大司马王敬则于会稽举兵反,以奉子恪为名,明帝悉召子恪兄弟亲从七十余人入西省,至夜当害之。

会子恪弃郡奔归,是日亦至,明帝乃止,以子恪为太子中庶子。

东昏即位,迁秘书监,领右军将军,俄为侍中。

中兴二年,迁辅国谘议参军。

天监元年,降爵为子,除散骑常侍,领步兵校尉,以疾不拜,徙为光禄大夫,俄为司徒左长史。

子恪与弟子范等,尝因事入谢,高祖在文德殿引见之,从容谓曰:"我欲与卿兄弟有言。 夫天下之宝,本是公器,非可力得。 苟无期运,虽有项籍之力,终亦败亡。 所以班彪《王命论》云:‘所求不过一金,然终转死沟壑’。 卿不应不读此书。 宋孝武为性猜忌,兄弟粗有令名者,无不因事鸩毒,所遗唯有景和。 至于朝臣之中,或疑有天命而致害者,枉滥相继,然而或疑有天命而不能害者,或不知有天命而不疑者,于时虽疑卿祖,而无如之何。 此是疑而不得。 又有不疑者,如宋明帝本为庸常被免,岂疑而得全?又复我于时已年二岁,彼岂知我应有今日?当知有天命者,非人所害,害亦不能得。 我初平建康城,朝廷内外皆劝我云:‘时代革异,物心须一,宜行处分。 ’我于时依此而行,谁谓不可!我政言江左以来,代谢必相诛戮,此是伤于和气,所以国祚例不灵长。 所谓‘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此是一义。 二者,齐梁虽曰革代,义异往时。 我与卿兄弟虽复绝服二世,宗属未远。 卿勿言兄弟是亲,人家兄弟自有周旋者,有不周旋者,况五服之属邪?齐业之初,亦是甘苦共尝,腹心在我。 卿兄弟年少,理当不悉。 我与卿兄弟,便是情同一家,岂当都不念此,作行路事。 此是二义。 我有今日,非是本意所求。 且建武屠灭卿门,致卿兄弟涂炭。 我起义兵,非惟自雪门耻,亦是为卿兄弟报仇。 卿若能在建武、永元之世,拨乱反正,我虽起樊、邓,岂得不释戈推奉;其虽欲不已,亦是师出无名。 我今为卿报仇,且时代革异,望卿兄弟尽节报我耳。 且我自藉丧乱,代明帝家天下耳,不取卿家天下。 昔刘子舆自称成帝子,光武言‘假使成帝更生,天下亦不复可得,况子舆乎’。 梁初,人劝我相诛灭者,我答之犹如向孝武时事:彼若苟有天命,非我所能杀;若其无期运,何忽行此,政足示无度量。 曹志亲是魏武帝孙,陈思之子,事晋武能为晋室忠臣,此即卿事例。 卿是宗室,情义异佗,方坦然相期,卿无复怀自外之意。 小待,自当知我寸心。"

又文献王时,内斋直帐阉人赵叔祖,天监初,入为台齐斋帅,在寿光省,高祖呼叔祖曰:"我本识汝在北第,以汝旧人,故每驱使。 汝比见北第诸郎不?"叔祖奉答云:"比多在直,出外甚疏,假使暂出,亦不能得往。"

高祖曰:"若见北第诸郎,道我此意:我今日虽是革代,情同一家;但今磐石未立,所以未得用诸郎者,非惟在我未宜,亦是欲使诸郎得安耳。 但闭门高枕,后自当见我心。"

叔祖即出外具宣敕语。

子恪寻出为永嘉太守。

还除光禄卿,秘书监。

出为明威将军、零陵太守。

十七年,入为散骑常侍、辅国将军。

普通元年,迁宗正卿。

三年,迁都官尚书。

四年,转吏部。

六年,迁太子詹事。

大通二年,出为宁远将军、吴郡太守。

三年,卒于郡舍,时年五十二。

诏赠侍中、中书令。

谥曰恭。

子恪兄弟十六人,并仕梁。

有文学者,子恪、子质、子显、子云、子晖五人。

子恪尝谓所亲曰:"文史之事,诸弟备之矣,不烦吾复牵率,但退食自公,无过足矣。"

子恪少亦涉学,颇属文,随弃其本,故不传文集。

子瑳,亦知名太清中,官至吏部郎,避乱东阳,后为盗所害。

子范字景则,子恪第六弟也。

齐永明十年,封祁阳县侯,拜太子洗马。

天监初,降爵为子,除后军记室参军,复为太子洗马,俄迁司徒主簿,丁所生母忧去职。

子范有孝性,居丧以毁闻。

服阕,又为司徒主簿,累迁丹阳尹丞,太子中舍人。

出为建安太守,还除大司马南平王户曹属,从事中郎。

王爱文学士,子范偏被恩遇,尝曰:"此宗室奇才也。"

使制《千字文》,其辞甚美,王命记室蔡薳注释之。

自是府中文笔,皆使草之。

王薨,子范迁宣惠谘议参军,护军临贺王正德长史。

正德为丹阳尹,复为正德信威长史,领尹丞。

历官十余年,不出籓府,常以自慨,而诸弟并登显列,意不能平,及是为到府笺曰:"上籓首佐,于兹再忝,河南雌伏,自此重升。 以老少异时,盛衰殊日,虽佩恩宠,还羞年鬓。"

子范少与弟子显、子云才名略相比,而风采容止不逮,故宦途有优劣。

每读《汉书》,杜缓兄弟"五人至大官,唯中弟钦官不至而最知名",常吟讽之,以况己也。

寻复为宣惠武陵王司马,不就,仍除中散大夫,迁光禄、廷尉卿。

出为戎昭将军、始兴内史。

还除太中大夫,迁秘书监。

太宗即位,召为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以逼贼不拜。

其年葬简皇后,使与张缵俱制哀策文,太宗览读之,曰:"今葬礼虽阙,此文犹不减于旧。"

寻遇疾卒,时年六十四。

贼平后,世祖追赠金紫光禄大夫。

谥曰文。

前后文集三十卷。

二子滂、确,并少有文章。

太宗东宫时,尝与邵陵王数诸萧文士,滂、确亦预焉。

滂官至尚书殿中郎,中军宣城王记室,先子范卒。

确,太清中历官宣城王友,司徒右长史。

贼平后,赴江陵,因没关西。

子显字景阳,子恪第八弟也。

幼聪慧,文献王异之,爱过诸子。

七岁,封宁都县侯。

永元末,以王子例拜给事中。

天监初,降爵为子。

累迁安西外兵,仁威记室参军,司徒主簿,太尉录事。

子显伟容貌,身长八尺。

好学,工属文。

尝著《鸿序赋》,尚书令沈约见而称曰:"可谓得明道之高致,盖《幽通》之流也。"

又采众家《后汉》,考正同异,为一家之书。

又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

累迁太子中舍人,建康令,邵陵王友,丹阳尹丞,中书郎,守宗正卿。

出为临川内史,还除黄门郎。

中大通二年,迁长兼侍中。

高祖雅爱子显才,又嘉其容止吐纳,每御筵侍坐,偏顾访焉。

尝从容谓子显曰:"我造《通史》,此书若成,众史可废。"

子显对曰:"仲尼赞《易》道,黜《八索》,述职方,除《九丘》,圣制符同,复在兹日。"

时以为名对。

三年,以本官领国子博士。

高祖所制经义,未列学官,子显在职,表置助教一人,生十人。

又启撰高祖集,并《普通北伐记》。

其年迁国子祭酒,又加侍中,于学递述高祖《五经义》。

五年,迁吏部尚书,侍中如故。

子显性凝简,颇负其才气。

及掌选,见九流宾客,不与交言,但举扇一捴而已,衣冠窃恨之。

然太宗素重其为人,在东宫时,每引与促宴。

子显尝起更衣,太宗谓坐客曰:"尝闻异人间出,今日始知是萧尚书。"

其见重如此。

大同三年,出为仁威将军、吴兴太守,至郡未几,卒,时年四十九。

诏曰:"仁威将军、吴兴太守子显,神韵峻举,宗中佳器。 分竹未久,奄到丧殒,恻怆于怀。 可赠侍中、中书令。 今便举哀。"

及葬请谥,手诏"恃才傲物,宜谥曰骄"。

子显尝为《自序》,其略云:"余为邵陵王友,忝还京师,远思前比,即楚之唐、宋,梁之严、邹。 追寻平生,颇好辞藻,虽在名无成,求心已足。 若乃登高自极,临水送归,风动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莺,开花落叶,有来斯应,每不能已也。 前世贾、傅、崔、马、邯郸、缪、路之徒,并以文章显,所以屡上歌颂,自比古人。 天监十六年,始预九日朝宴,稠人广坐,独受旨云:‘今云物甚美,卿得不斐然赋诗。 ’诗既成,又降帝旨曰:‘可谓才子。 ’余退谓人曰:‘一顾之恩,非望而至。 遂方贾谊何如哉?未易当也。 ’每有制作,特寡思功,须其自来,不以力构。 少来所为诗赋,则《鸿序》一作,体兼众制,文备多方,颇为好事所传,故虚声易远。"

子显所著《后汉书》一百卷,《齐书》六十卷,《普通北伐记》五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

二子序、恺,并少知名。

序,太清中历官太子家令,中庶子,并掌管记。

及乱,于城内卒。

恺,初为国子生,对策高第,州又举秀才。

起家秘书郎,迁太子中舍人,王府主簿,太子洗马,父忧去职。

服阕,复除太子洗马,迁中舍人,并掌管记。

累迁宣城王文学,中书郎,太子家令,又掌管记。

恺才学誉望,时论以方其父,太宗在东宫,早引接之。

时中庶子谢嘏出守建安,于宣猷堂宴饯,并召时才赋诗,同用十五剧韵,恺诗先就,其辞又美。

太宗与湘东王令曰:"王筠本自旧手,后进有萧恺可称,信为才子。"

先是时太学博士顾野王奉令撰《玉篇》,太宗嫌其书详略未当,以恺博学,于文字尤善,使更与学士删改。

迁中庶子,未拜,徙为吏部郎。

太清二年,迁御史中丞。

顷之,侯景寇乱,恺于城内迁侍中,寻卒官,时年四十四。

文集并亡逸。

子云字景乔,子恪第九弟也。

年十二,齐建武四年,封新浦县侯,自制拜章,便有文采。

天监初,降爵为子。

既长勤学,以晋代竟无全书,弱冠便留心撰著,至年二十六,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

子云性沈静,不乐仕进。

年三十,方起家为秘书郎。

迁太子舍人,撰《东宫新记》,奏之,敕赐束帛。

累迁北中郎外兵参军,晋安王文学,司徒主簿,丹阳尹丞。

时湘东王为京尹,深相赏好,如布衣之交。

迁北中郎庐陵王谘议参军,兼尚书左丞。

大通元年,除黄门郎,俄迁轻车将军,兼司徒左长史。

二年,入为吏部。

三年,迁长兼侍中。

中大通元年,转太府卿。

三年,出为贞威将军、临川内史。

在郡以和理称,民吏悦之。

还除散骑常侍,俄复为侍中。

大同二年,迁员外散骑常侍、国子祭酒,领南徐州大中正。

顷之,复为侍中,祭酒、中正如故。

梁初,郊庙未革牲牷,乐辞皆沈约撰,至是承用,子云始建言宜改。

启曰:"伏惟圣敬率由,尊严郊庙,得西邻之心,知周、孔之迹,载革牢俎,德通神明,黍稷苹藻,竭诚严配,经国制度,方悬日月,垂训百王,于是乎在。 臣比兼职斋官,见伶人所歌,犹用未革牲前曲。 圜丘视燎,尚言‘式备牲牷’;北郊《諴雅》,亦奏‘牲云孔备’;清庙登歌,而称‘我牲以洁’;三朝食举,犹咏‘硃尾碧鳞’。 声被鼓钟,未符盛制。 臣职司儒训,意以为疑,未审应改定乐辞以不?"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

仍使子云撰定。

敕曰:"郊庙歌辞,应须典诰大语,不得杂用子史文章浅言;而沈约所撰,亦多舛谬。"

子云答敕曰:"殷荐朝飨,乐以雅名,理应正采《五经》,圣人成教。 而汉来此制,不全用经典;约之所撰,弥复浅杂。 臣前所易约十曲,惟知牲牷既革,宜改歌辞,而犹承例,不嫌流俗乖体。 既奉令旨,始得发蒙。 臣夙本庸滞,昭然忽朗,谨依成旨,悉改约制。 惟用《五经》为本,其次《尔雅》、《周易》、《尚书》、《大戴礼》,即是经诰之流,愚意亦取兼用。 臣又寻唐、虞诸书,殷《颂》周《雅》,称美是一,而复各述时事。 大梁革服,偃武修文,制礼作乐,义高三正;而约撰歌辞,惟浸称圣德之美,了不序皇朝制作事。 《雅》、《颂》前例,于体为违。 伏以圣旨所定《乐论》,钟律纬绪,文思深微,命世一出,方悬日月,不刊之典,礼乐之教,致治所成。 谨一二采缀,各随事显义,以明制作之美。 覃思累日,今始克就,谨以上呈。"

敕并施用。

子云善草隶书,为世楷法。

自云善效钟元常、王逸少而微变字体。

答敕云:"臣昔不能拔赏,随世所贵,规摹子敬,多历年所。 年二十六,著《晋史》,至《二王列传》,欲作论语草隶法,言不尽意,遂不能成,略指论飞白一势而已。 十许年来,始见敕旨《论书》一卷,商略笔势,洞澈字体;又以逸少之不及元常,犹子敬之不及逸少。 自此研思,方悟隶式,始变子敬,全范元常。 逮尔以来,自觉功进。"

其书迹雅为高祖所重,尝论子云书曰:"笔力劲骏,心手相应,巧逾杜度,美过崔实,当与元常并驱争先。"

其见赏如此。

七年,出为仁威将军、东阳太守。

中大同元年,还拜宗正卿。

太清元年,复为侍中、国子祭酒,领南徐州大中正。

二年,侯景寇逼,子云逃民间。

三年三月,宫城失守,东奔晋陵,馁卒于显灵寺僧房,年六十三。

所著《晋书》一百一十卷,《东宫新记》二十卷。

第二子特,字世达。

早知名,亦善草隶。

高祖尝谓子云曰:"子敬之书,不及逸少。 近见特迹,遂逼于卿。"

历官著作佐郎,太子舍人,宣惠主簿,中军记室。

出为海盐令,坐事免。

年二十五,先子云卒。

子晖字景光,子云弟也。

少涉书史,亦有文才。

起家员外散骑侍郎,迁南中郎记室。

出为临安令。

性恬静,寡嗜好,尝预重云殿听制讲《三慧经》,退为《讲赋》奏之,甚见称赏。

迁安西武陵王谘议,带新繁令,随府转仪同从事、骠骑长史,卒。

陈吏部尚书姚察曰:昔魏藉兵威而革汉运,晋因宰辅乃移魏历,异乎古之禅授,以德相传,故抑前代宗枝,用绝民望。

然刘晔、曹志,犹显于朝;及宋遂为废姓。

而齐代,宋之戚属,一皆歼焉。

其祚不长,抑亦由此。

有梁革命,弗取前规,故子恪兄弟及群从,并随才任职,通贵满朝,不失于旧,岂惟魏幽晋显而已哉。

君子以是知高祖之弘量,度越前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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