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校释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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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校释》 第二十三章 老子

希言自然。

飘风不终朝,骤雨囗终日。

谦之案:"雨"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

"希",诸本并同,傅本作"稀"。

"终",傅、范并作"崇"。

"飘风"上,王、傅、范本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景福、英伦诸本均无"故"字。

又馆本"骤"作"○",范本作"暴"。

马叙伦曰:"崇""终"古通假,书君奭"其终出于不祥",马本"终"作"崇",是其证。

又曰:"骤",馆卷作"趋"者,"趋""骤"古亦通假。

熟为此?天地。

天地上不能久,而况于人?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此"字下有"者"字。

"上不",各本作"尚不","于人",各本句末有"乎"字。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无"乎"字。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正义引"天地尚不能常,况人乎",又牟子理惑论引"天地尚不得长久,而况人乎",均有"乎"字。

故从事而道者,道德之;同于德者,德德之;同于失者,道失之。

严可均曰:古"得""德"字通,"德之"即"得之"也。

河上作:"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

御注、王弼无三"乐"字,余与河上同。

俞樾曰:按王本下"道者"二字,衍文也。

本作"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其下"德者"、"失者"蒙上"从事"之文而省,犹云"从事于道者,同于道;从事于德者,同于德;从事于失者,同于失也"。

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从事于道者,同于道。"

可证古本不迭"道者"二字。

王弼注曰:"故从事于道者,……故曰同于道。"

是王所据本正作"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

纪昀曰:永乐大典无"乐"字,下二句同。

易顺鼎曰:王冰四气调神大论篇注引此并无"乐"字。

罗振玉曰:御注、英伦二本无"乐"字。

谦之案:傅、范本亦无"乐"字。

二"德之","德"字当作"得"。

"德"、"得"虽古通,而此当作"得"。

遂州本、馆本均作"道得之","德得之",傅、范本亦作"得",盖此"得"与下"失"字相对成文。

又首句"从事而道者",各本"而"均作"于",义同。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二本无二"焉"字,景福本无下"焉"字。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王羲之本亦无二"焉"字,傅本、室町本无下"焉"字。

无下"焉"者是也,说见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上。

又此二句已见第十七章,疑为错简重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

陈柱:三"德"、"之"字韵。

高本汉:言、然韵。

谦之案:言、然皆在元部。

又天、地二字,迭句为韵;六"同"字,句首隔句为韵;"信""信"二字,首尾为韵。

此为老子书中所用自由押韵式。

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馆本同,河上本八十七字,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八十三字。

河上本题"虚无第二十三",王本题"二十三章",范本题"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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