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公案 第十则 闽广洋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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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公案》 第十则 闽广洋盗 蓝鼎元

洋盗,故惠、潮土产也,其为之若儿戏然。

三五成群,片言投合,夺取小舟,驾出易大,习为固然也久矣。

余以丁未秋莅普,特严弭盗。

甫两月,境绝穿窬,山溪清廓。

时尚未越俎代潮也。

冬十月,有南澳镇差员高聪、纪寿、林耀等赍投公檄,移提行劫樟林港大盗林阿相、李阿来。

余以绥靖地方,无分彼此,亦不暇辨阿相等之是否真贼,即依来文唤出移解。

既而思之,海洋行劫,贼徒必多,散党还家,岂仅寥寥一二辈。

若不多方搜缉,使其根株净尽,潜藏乡村,为害匪浅。

不可谓普邑无海疆责任,遂漠然置之也。

因遣役密访,有李阿才、李阿皆、李阿缯三人踪迹可疑。

随差陈拱、陈勇摄讯,则李阿缯乃从前窃豕经余拘责者。

忆其月日,似不宜有出海之事。

屏左右密讯之,阿缯果未同行。

且言林阿相、李阿来皆昔年旧案扳累,非此次在洋行劫之人,惟李阿才、李阿皆出海为匪是实。

余释阿缯去。

细鞠阿才、阿皆,皆不自掩讳,直供系黄吕璜、耳聋京、林老货招邀出海。

九月十一晚,在老货家对面南径山会齐。

山多林木,众喜其密茂,遂止宿焉。

老货遣弟林阿凤以饭至山饷众。

次夜,抵桑田之凤豆山,藏石洞内一日。

又次夜,夺取海船二只,共驾出海。

十四日,在花屿洋面,劫夺郑财源、郑广利缯子船二只,将原海船弃去。

十五日,在福建将军澳海面,夺坐一红头船载咸鱼者。

十七日,在井尾洋面,夺得吴德隆盐船。

众人利其宽大,将盐尽弃下水,群趋坐之。

其红头船、缯于船三者皆释回;惟留缯船中水手杜阿利在盐船相助驾驶。

九月二十四日,在潮属广澳洋面,劫夺林有利等杉木船,亦卸其杉木下水,林老货等二十二人分而坐之。

阿才、阿皆与黄吕璜等二十一人仍坐盐船。

是夜风涛大作,两船不能相顾,遂各飘散。

黄吕璜船上风篷破损,米粮又竭,饥寒迫身,不能久处海面。

于十月初四日,在惠来县所属之香员澳沉械入水,弃舟登岸,散党潜归。

黄吕璜倾跌坑沟,僵冻而死。

余皆空手乞丐还家。

林老货等一船,尚不知其踪迹去向也。

问同党几人,曰:"四十三人。"

问谁为首,曰:"赤须大哥、耳聋京、林老货、黄吕璜皆为首者。 黄吕璜系同县人,乡居不远,是以知其名姓。 余皆混名绰号相呼,必见面乃能识之。"

余意同党许多,岂有概不识名之理,必系代为隐讳,命刑之。

李阿才叩首曰:"实不知也。 平日所相呼者,有陈二泼、肚猴顺、偷食油鼠、上海容、文莱薯、芬筒公、单鞭、皂隶、侯大汉、阿肥、二十三仔、老二猴、萧大肚、权师,皆不知其姓名。 即赤须大哥、耳聋京,亦不知何姓;林老货,亦不知何名。 惟亿老货家在潮阳县之陇头乡,有弟林阿凤。 虽无下海,然往来要约,招伙集械,留阿凤奔走效劳。 若拘获一林阿凤,则诸人名姓可识矣。"

正在设谋访缉间,复据马快陈勇禀称,揭阳县属之棉湖寨,有黄阿凤一名,系出海行劫之贼。

余意此必林阿凤诡姓也,飞差陈拱、陈勇、余进,赍檄往谕湖口司巡检方大忠,立擒黄阿凤以来。

质之,李阿才曰:"陈二泼也。"

问获者实何姓名,据称实名黄阿凤,诡号陈二泼,家居棉湖。

系黄吕璜招邀入伙,与阿才等同坐一船,在香员澳岸散党者。

时南澳镇差员高聪、陈申、纪寿、林耀等,闻县令获贼,皆来问姓名,乞将三贼赏与差员报功,可得把总之职。

余曰:"噫!此亦善。 但贼徒尚多,欲一一缉获,必须有人质对,然后无枉无纵,不累善良。 且迟数日,待我获有多贼,则赏汝矣。"

高聪等不能待,将李阿才三人姓名星夜飞报镇帅。

镇帅以为莫大奇功,星夜飞报闽、广两省总督、提督,内有"差员获贼李阿才、李阿皆、黄阿凤三名,被普宁县借去"之语。

余笑曰:"借衣可穿,借银可用,借贼何为乎?"余初不知武弁获贼,如许勋劳,以为犹夫文员,分内寻常之事,是以未与之耳。

彼遂强冒为己功,一至此耶。

幕友不能平,劝申文与之辩,谓:"花屿、广澳地方,皆镇帅辕辖之下,何独吝一枪一刀,让大功而不建,反以渔舟、商艘尽借与贼?今欲向县狱之中分捕快缚来之匪党,以为封建大臣铭钟勒鼎之殊勋,不亦羞弁韬而贻盗贼之笑乎?"余曰:"如此,非文武和衷之谊,不如让之。 我等焦心劳思,无非绥靖地方起见。 若以此为名为功,则三尺童儿齿冷矣。"

其李阿才所供知贼之林阿凤,时即乘夜飞差往缉。

一面移知潮阳县差役协擒。

次日回报,陇头乡并无其人。

余未以为信也。

密令李阿才乘妇人舆,壮役陈拱随其后,潜听阿才指挥,舁入陇头乡,直至林老货门前。

陈拱见其家有妇人,遽问日:"汝老货在否?"妇人曰:"乞丐死矣。"

陈拱复问:"小叔阿凤在否?"妇人曰:"久不来也。"

于是陈拱唤乡长、保正协拘,而妇人忽改口,言不识老货、阿凤为何人。

拥之入县,庭讯之。

妇人坚称不识老货,亦无林阿凤。

问乡长,乡长亦言:"村中并无此二人名姓。"

余思陈拱造门一问,妇人不意一答,真情已经毕露,岂有乡中全无此人之理?

命曳下乡长夹讯之。

乡长大呼曰:"有也。"

但以目视二保正而不言。

余思二人必有弊,命出门外候呼唤。

乡长乃言:"村中向有林阿任,混号老货。 自九月他出,在外作贼未归。 近有传其已死者,不知真伪。 此妇实老货之妻,日出丐食。 林阿凤即老货之弟,今亦逃匿他处。 保正恐难拘贻累,令我固称无有。 我是以不敢言也。"

因将保正苏赞卿严加刑夹,杨新重杖三十,俱置狱中,谓曰:"阿任、阿凤获到则释,不然,囚之一世。"

越数日,差役陈拱等多方访缉,果获林阿凤以来。

自称并无下海,止奔走往来,招邀苏阿佑、洪美玉、李阿才、李阿皆、郑旭卿、姚阿禄、黄阿德、郑阿顺,及九月十一夜馈饭饷众之事,言之历历。

洪伯丰、黄吕璜购置军械枪刀牌棍、大炮火药、钩镰枪、竹篙枪之类,皆凿凿有据。

"饭后因器械不足,有南径罗朝权,遣弟罗朝学携来藤牌、粮米,送与众人。 他事我不知也。"

复摄到罗朝权、罗朝学,供称:"升平世界,不意众人有下海为匪之事。 林阿凤、洪美玉平日相识,彼称欲包荫洋田,来借牌刀,防守盗稻,不敢不与。 实因不知而误借之,非同党也。"

是时,余兼摄潮篆,有两邑地方之责。

且群贼多系潮人,桑田出海,广澳劫夺,皆潮阳一县之事。

虽疏防非我任内,而弭盗不可不清。

会海门、达濠各营将弁,皆以捕贼为急,俱遣目兵,会同缉捕。

余差周拔、郑川,偕目兵刘智明、周瑞等,拘获苏阿佑,即者七一名。

鞫讯之,始知耳聋京即蔡阿京,系湖邑和平寨人也。

普役陈拱等复拘到洪美玉一名,供在潮阳凤豆出海,行劫闽、粤各船,及香员澳散党登岸之处,俱相符合。

复会同达壕营,拿获郑阿顺一名,乃惠来神泉人,即混名肚猴顺者,供有姚阿禄、许阿光、侯阿舜、郑阿凤诸人而普役陈拱等已拿获郑阿凤至矣。

据称:广澳行劫杉木船被风飘散之后,与洪伯丰、林阿任等同坐一船。

于十月初十日,在惠州金屿洋面,夺得安兴利缯子船二只,始将杉木船放回,而缯子船亦释去其一。

十五日,在海丰下湖东洋面,劫夺陈元魁糖船一只。

二十五日,在碣石地方与官兵哨船相遇。

拒捕对敌,被炮火伤死者六人赤须大哥、芬筒公、单鞭、皂隶、二十三仔、老二猴。

其赤须大哥,即洪伯丰也。

林阿任、蔡阿京共议,舟中无棺敛,将所获布匹缠裹六尸投之海,驾船飞遁。

二十八日,米粮乏绝,遂在大鹏山地方将器械沉水,散伙登岸。

其缯船水手杜阿利,先于十月初六日在金屿山边取水,乘间逃回去矣。

复据达濠营把总翁耀拿获许阿光一名,移解前来,即混名上海客,亦号偷食油鼠者也。

而差役郑川、翁馗、郑应等,多方访缉,弋获林老货,即林阿任一名。

据供:因家贫米贵,九月初七日往麒麟埔墟买米,遇洪伯丰、蔡阿京、黄吕璜,商谋出海行劫米船。

系伯丰起意为首,周伙四十三人。

除众人所供之外,尚有李阿元尾、李阿完、高阿童、高阿权、萧旭友、王阿贵、陈乌卞、蔡阿发、孙阿尾、黄阿九、吴大英、杨阿勇、陈阿杨、庄阿耀、刘阿应、卢阿利、李武臣、王阿熊,及吕璜所诱之顽童郑阿尊等。

其自出海行劫闽、粤各船以及散伙分赃之处,与众人不谋而合也。

而蔡阿京一贼,亦被差役郑川、翁馗、标光、林洁、陈万科等,购得眼线,尾其行踪,擒获以来。

复檄行普邑署典史张天佑,带同本县干役,按照所供住址,拘获权师,即高阿权一名;李十二,即李阿完一名;

复关移惠来县,拘获刘阿应一名。

而高阿权先于十月初六日,在惠来乡间薯园被乡保缉获。

惠尉严刑不承,惠令刑夹四次,亦不以实告。

羁狱久之,因病医调,乘隙逃归。

十一月二十八日,方回到舍,而初一日已就缚矣。

初犹支吾抵饰,及见同党齐集,众证明确,亦自直认不辞,不待刑法之及也。

复关移海阳县,获到吴陈盛一名。

达濠营千总陈安瑞,在钱岗拿获袁阿仁一名。

复据差兵陈武、吴万,在青洋山拿获姚阿禄一名。

皆质讯无异。

则此案大盗,已拘获十八九人矣。

而王阿贵就获于羊蹄岭;郑阿清,即郑旭清就获于葵潭;黄阿九、孙阿尾、陈乌卞、蔡阿发、李阿元尾就获于海丰。

皆碣石镇所遣营弁目兵,在各处访缉弋获看也。

潮州镇差兵林捷先,在揭阳深浦山下,拿获杨阿勇,即文莱薯一名。

而卢阿利、李武臣、王阿熊、陈阿扬、庄阿耀、吴阿来、吴大英、侯阿舜即侯大汉,皆就获于南澳。

南澳镇咨解福建水师提督,总督寻以粤省之案较重,将卢阿利等解回,交发潮阳县承审。

计此案盗伙,惟林阿凤未经下海;郑阿尊被欺为龙阳,虽同在舟中,不分赃物,不知行劫为何事。

此外,实贼四十三人。

今缉获三十四人,碣石镇官兵杀死六人,惠来登岸跌死之黄吕璜一人,则四十有一人矣。

未获者萧旭友、黄阿德耳。

然各贼皆称,旭友即萧大肚也,炮伤深重,散党之时不能行走,必死在大鹏山中。

止黄阿德一人未知去向,釜底游魂,终无所逃于天地之外,徐以俟之可耳。

当堂鞫讯,则船户郑财源、郑广利、林有利、杜阿利等,与群盗俱皆熟识,语言笑貌,不啻故人。

自桑田凤豆出海之后,花屿、将军澳、井尾、广澳所劫各船,四十三人之所同也。

其自十月初四以后,所劫安兴利、陈元魁等船,则洪伯丰、林阿任、蔡阿京、许阿光、姚阿禄、侯阿舜、李阿完、高阿童、郑阿清、郑阿凤、王阿贵、蔡阿发、李阿元尾、陈乌卞、芬筒公、单鞭、皂隶、二十三仔、老二猴、吴阿来、萧旭友、黄阿德等二十二人之所独也。

李阿才、苏阿佑等二十一人,虽少劫二船,无拒敌官兵之罪,然游奕海面非止一日,剽掠闽、广,非止一船。

得赃有多寡,按法无轻重,藁街之律,均不能宽,亦不必分首从也。

林阿凤永徙边陲。

郑阿尊年幼无知,与罗朝权、罗朝学并行责释。

被弃下水之杉木、鱼、盐,及所抢衣服、银、布,俱于各盗名下变产追赔给主。

其两船所用军器,既经沉没海中,亦不必深求矣。

余于此案大盗,设谋购缉,昼夜焦劳。

差役奔趋于四境,而邻邑同寅不以为忌。

羽檄纵横于远近,而文武将弁协心宣力,不以为嫌。

始以旁观之热肠,为邻封驱除稂莠,继以摄篆棉疆,身在当局,有承审之责任。

为两省永莫安澜,其获之也劳,则审之也逸,觉向日之为人者,今皆所以为己也。

可见绥靖地方,不必存此疆彼界之念。

文武和衷,公忠为国,天下焉有难处之事哉!林阿相、李阿来二名,澳镇知其非贼,发回保释。

粤省督、抚、臬司行查诬良为盗官役职名。

余曰:"噫!南澳镇营之功不可没也,因假而得真,阿相、阿来何吝焉!"乃以林阿相为普邑马快役,专司捕盗,李阿来以老归农。

从兹闽、粤海疆二三千里,波涛不动,商贾晏然。

亦官斯土者之一快也夫。

译文海盗,是惠州、潮州一带的特殊产物。

这里的人对这种事,好像儿戏一样,三五个人结成一伙,一句话说妥了,就抢夺小船,驾到大海上再换大船。

习以为常,已经很久了。

我丁未年秋天到普宁上任后,特别注意严厉打击盗匪。

仅两个月,境内已没有小偷,山河清净。

这时,我还没有兼任潮阳知十月,南澳总兵属下差人高聪、纪寿、林耀等带着公文来我这里,提拿在樟林港抢劫的大盗林阿相、李阿来。

我认为,为了地方安宁,不应分彼此,还没来得及辨别一下林阿相等二人是否真是贼人,就依照来文叫来两人,押送到南澳去了。

后来我考虑,在海洋中抢劫的贼党一定很多,散伙回家,不会仅仅一二个人?如果不想方设法各处搜捕,把他们连根带梢全除掉,他们潜藏在乡下;将来定会为害不小。

不能因为普宁县没有管理海疆的责任,就对这件事漠然置之。

于是我派公差秘密察访,发现有李阿才、李阿皆、李阿缯三人行迹可疑。

就让公差陈拱、陈勇把他们抓来审讯,李阿缯过去偷过猪,被我抓来责打过。

根据过去的情况,似乎他不会出海抢劫。

我让左右退下,对他秘密审问,他果然没有和海盗一起下海。

他还说,林阿相、李阿来都是因往年旧案牵连,这次洋面上参加抢劫的是李阿才、李阿皆,他们真下海当了盗匪。

我把李阿缯释放了。

我对李阿才、李阿皆细加审问,他们都不遮掩回避,供认是黄吕璜、耳聋京、林老货招他们出海的。

九月十一日晚间,在林老货家对面南径山会齐。

山上树木很多,大家喜欢这里草木茂密,就住在这里。

林老货派弟弟林阿凤,把饭送到山上给大家吃。

第二天夜里,他们到了桑田的凤豆山,藏在石洞中呆了一天。

又过了一晚上,抢夺到海边的小船二只,一起驾着出海了。

十四那天,在花屿海面上,拦劫夺取了郑财源、郑广利缯子船二只,把原来那二只小船扔掉了。

十五那天,在福建将军澳海面,抢夺到一艘装咸鱼的红头船。

十七那天,在井尾海面,抢到吴德隆的盐船,众人喜欢这条船宽大,便把盐都扔进水里,全上到这条船来坐。

把红头船、缯子船都放回,只留下缯子船上的水手杜阿利在盐船上帮助驾驶。

九月二十四日,在潮阳县属广澳海面上,抢劫了林有利等人运杉木的船,把杉木卸下,扔进水里,林老货等二十二人分别上了这条船。

李阿才、李阿皆和黄吕璜等二十一个人,还坐着盐船。

这天夜里风涛大作,两条船没法互相照顾,就各自飘散了。

黄吕璜船上帆篷损坏,粮食也光了,饥寒交加,不能再呆在海上,就在十月初四,在惠来县所属的香员澳,把武器沉下水,船上岸,散伙偷偷回来。

黄吕璜下船后跌进深沟里,冻僵而死。

其余的人两手空空,只好乞讨着回家。

林老货等人坐的那条船,到现在还不知道去向。

问他们有同党多少人,他俩说:"四十三人。"

又问谁是首领,他们说:"赤须大哥、耳聋京、林老货、黄吕璜,都是为首的人。 黄吕璜是同县人,住得不远,因此知道他的名姓。 其余的都是叫绰号,得见面时才能认识。"

我认为,海盗同伙人很多;哪里有一概不知名姓的道理?

一定是代为隐讳,就命令给二人上刑。

李阿才磕头说:"真的不知道。 平日叫绰号的有:陈二泼、肚猴顺、偷食油鼠、上海客、文莱薯、芬筒公、单鞭、皂隶、侯大汉、阿肥、二十三仔、老二猴、萧大肚、权师,都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就是赤须大哥、耳聋京,也不知道姓什么。 林老货,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只记得林老货家住在潮阳县陇头乡,有个弟弟叫林阿凤。 林阿凤虽然没有下海,但往来叫人,招集同伙,聚积武器,都是他奔走出力。 如果能抓获到这个林阿凤,各人的姓名就都知道了。"

正在设法察访捉拿这些人的时候,马快陈勇禀报,揭阳县管辖下的棉湖寨有一个叫黄阿凤的人,是出海抢劫的强盗。

我猜想这一定是林阿凤变换假姓,马上派公差陈拱、陈勇、余进带着文书向湖口司巡检方大忠传令,把黄阿凤擒拿来,同李阿才等人对质。

李阿才一见,说:"这是陈二泼呀!"我追问这个被捕的人真名实姓,他自己说的确名叫黄阿凤,绰号陈二泼,家住在棉湖。

是黄吕璜把他招入盗伙的,和李阿才等人同乘一条船,在香员澳登岸后散伙回家。

这时,南澳总兵的差人高聪、陈申、纪寿、林耀等人,听说县令捉到海盗,都来打听姓名,请求我把三名贼人赏给他们回去报功,说是可以得到把总的官职。

我说:"呵!这也好。 只是海盗贼党还很多,想一个一个把他们抓到,必须有人对质,然后才能做到不冤枉好人,不放掉坏人,不至牵连到善良百姓。 你们暂时等些日子,等我多抓些贼人时,再赏给你们带回。"

高聪等人等不及了,就把李阿才三人的姓名,连夜飞报总兵。

总兵以为这是莫大奇功,连夜飞报福建、广东两省总督、提督,呈文里有"派遣手下捕获到海盗李阿才、李阿皆、黄阿凤三名,被普宁县借去"的话。

我说:"借衣服可以穿,借银子可以花,借贼人干什么用呢?"我想不到武官抓获到贼人,功劳竟这样大,以为像文官一样,仅是职务内的平常事,所以没给他们。

想不到他们就冒认为自己的功劳。

衙门中我的幕僚们都愤愤不平,劝我向上呈文,进行辩驳,说:"花屿、广澳地方,都是总兵大人管辖之处,为什么鄙吝刀枪去捉拿海盗建树大功,反而把渔舟、商船借给贼人呢?现在却要从普宁县监狱里分去捕快抓来的贼人,用作封疆大吏铭钟刻鼎的殊勋,这不仅羞对官服,而且也让盗贼笑话吗!"我说:"这么办,不是文官武将和衷共济的道理,不如让给他们。 我们费心劳神,无非是为了让地方上安宁,如果因此求名求功,三尺童子也会对我们冷笑了。"

李阿才供出的贼人林阿凤,这时连夜派公差去抓,一面发文书到潮阳县,请求派公差协助捉拿。

第二天,公差回来报告,陇头乡并没有这个人。

我认为这不是真的,就秘密让李阿才坐一乘妇女坐的小轿,公差陈拱跟在他的后面,悄悄探听。

李阿才指点众人,把轿子抬到陇头,直到林老货家门前。

陈拱看他家有妇女,突然问道:"你们家林老货在不在?"那个妇女回答说:"这个要饭花子死了!"陈拱又问道:"你小叔子林阿凤在不在?"女人说:"好久不来了。"

这时,陈拱叫来乡长、保长一起抓人,那女人却忽然改口了,说不认识林老货和林阿凤。

众人把那女人带到普宁县,我当堂审问。

女人坚持说不认识林老货,也没有林阿凤这个人。

我又问乡长,乡长也说:"村子里并没有这么两个人的名姓。"

我想,陈拱到门口一问,女人无意之中一答,真情已经全部露出,乡里哪会没有这二人之理?我就让把乡长拉下,夹起来审问。

乡长大叫说:"有啊!"但用眼睛看着两名保长而不说话。

我想,这两名保长一定有鬼,就命令他们到门外去,等候呼唤。

这时乡长才说:"村子里本来有个叫林阿任的人,混名老货。 从九月出去,在外面作贼没回来。 近来有人传说他已经死了,不知真假。 这女人其实是林老货的老婆,每天外出讨饭。 林阿凤是林老货的弟弟,现在也逃到别处去了。 保长恐怕难以抓获而受到牵累,让我坚持说没有,我因此不敢说。"

我于是把保长苏赞卿上了夹棍,杨新重打三十大板,然后都关进狱中,对他们说:"哪天把林阿任、林阿凤抓到了,就把你们放了。 不然的话,关你们一辈子。"

过了几天,公差陈拱等人经多方寻访缉拿,果然把林阿凤抓来了。

林阿凤说自己并未下海,只不过奔走往来,招集了苏阿佑、洪美玉、李阿才、李阿皆、郑旭卿、姚阿禄、黄阿德、郑阿顺等人,以及九月十一夜里送饭给众人吃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还讲了洪伯丰、黄吕璜购置武器,刀枪牌棍、大炮火药、钩镰枪、竹篙枪等等东西。

他最后说:"吃饭以后,因为武器、用品不足,南径的罗朝权,派他弟弟罗朝学带来藤牌、粮食送给大家。 别的事我不知道。"

后又拘捕到罗朝权、罗朝学。

二人供说:"现在是太平世界,想不到这些人会有下海当强盗的事。 林阿凤、洪美玉平素相识,他们说包下了荫洋田地,来借藤牌和刀,防备有人偷稻谷,我不能不借给他们。 真是因为不了解情况误借,我们兄弟不属这些人的同伙。"

这时,我兼任了潮阳知县,有管理两县的责任。

而且,这群海盗多是潮阳人,在桑田夺船出海,广澳抢劫,也都是潮阳县内的事。

尽管疏于防守并不是发生在我任内,但消灭盗匪不可不彻底。

正好海门、达濠各军营的官兵都以捕捉海盗为当务之急,派了兵丁,和我一同缉捕。

我派周拔、郑川和营兵刘智明、周端等人,抓到了苏阿佑,也就是那个老七。

审问之后,我才知道,耳聋京就是蔡阿京,是潮阳县和平寨人。

普宁县公差陈拱等人又抓到了洪美玉,洪供认在潮阳县凤豆山出海,抢劫福建、广东等地船只,以及在香员澳散伙登岸的地方,和以前其它贼人所供的完全符合。

又会同达壕军营,拿到郑阿顺。

他是惠来县神泉人,也就是混名叫肚猴顺的那家伙。

他供出的同伙有姚阿禄、许阿光、侯阿顺、郑阿凤等人。

其实此时普宁县公差陈拱等人已经把郑阿凤抓来了。

据他说:在广澳抢劫的杉木船被大风吹走之后,他和洪伯丰、林阿任等人同坐在这条船上。

十月初十那天,在惠州金屿海面上,抢到安兴利缯子船二条,才把杉木船放回,而缯子船也放了一条。

十五那天,在海丰县下湖东海面上,又抢了陈元魁的糖船。

二十五那天,在碣石和官兵巡逻船相遇。

因为拒捕作战,被炮火打死六个人:赤须大哥、芬筒公、单鞭、皂隶、二十三仔、老二猴。

赤须大哥,就是洪伯丰。

林阿任、蔡阿京一起商议,船里没有棺材收殓尸首,就用抢到的布把六具尸首缠裹好,扔到大海里,然后驾着船飞快逃走了。

到了二十八,粮食没了,就在大鹏山海面把武器扔进水里,丢下船上岸。

那个缯子船上的水手杜阿利,早在十月初六到金屿山边取水时,就趁机逃走了。

接着,达濠军营的把总翁耀,拿住了许阿光,行文押送到潮阳来;这人就是混名上海客的,也叫偷食油鼠的那家伙。

公差郑川、翁馗、郑应等人,多方察访缉拿,终于抓到了林老货,也就是林阿任。

他供认:由于家里穷,当地米价贵,九月初七那天,他去麒麟埔集市上买米,遇上了洪伯丰、蔡阿京、黄吕璜等人,谋划出海抢劫运粮船。

洪伯丰出主意确定首领,同伙一共有四十三个人。

除了以前众人已经供出的之外,还有李阿元尾、李阿完、高阿童、高阿权、萧旭友、王阿贵、陈乌卞、蔡阿发、孙阿尾、黄阿九、吴大英、杨阿勇、陈阿杨、庄阿耀、刘阿应、卢阿利、李武臣、王阿熊,以及黄吕璜诱骗去的小孩郑阿尊等人。

他们从出海起,抢劫福建、广东两省船只,以及散伙分赃的地方等等事情,供认的和前面各人说的完全一致。

蔡阿京这名贼人,也被公差郑川、翁馗、林光、林洁、陈万科等人买到线索,跟踪追查,抓获过来。

我又发公文给普宁县代理典史张天佑,带领本县能干捕快,按照贼人们所供的住址,抓获了权师,也就是高阿权;李十二,也就是李阿完;高阿童;侯阿朝,也就是阿肥;以及郑阿尊等。

我又发文书到惠来县,抓到了刘阿应。

而那个高阿权,十月初六那天,在惠来乡下番薯园,被乡兵抓到。

惠来县尉对他严刑拷打,他不承认罪名。

惠来县令给他上了四次夹棍,他也不肯把实际情形讲出来。

关在监狱里时间长了,因为有病请医生,他趁机逃跑了。

十一月二十八,他才回家,而到了十二月初一,就又被抓住了。

到潮阳县衙后,他开始还支支吾吾,掩饰抵赖,等到看见许多同伙都被抓住,众人的证词十分明确,也就供认不讳,不等刑罚加到身上。

我又发文书到海阳县,抓到了吴陈盛。

达濠军营千总陈安瑞,在钱岗拿获了袁阿仁。

公差陈武、吴万在青洋山拿获了姚阿禄。

对质、审问,毫无差错。

此时,这一案中的大盗已经拘捕到了十八九个人。

接着,王阿贵在羊蹄岭被捉;郑阿清,也就是郑旭卿,在葵潭被捉;黄阿九、孙阿尾、陈乌卞、蔡阿发、李阿元等等几个人,在海丰被捉。

这些都是碣石总兵所派官兵在各处访查抓获到的。

潮州总兵属下差人林捷先,在揭阳县深浦山下,拿到了杨阿勇,也就是文莱薯。

而卢阿利、李武臣、王阿熊、陈阿阳、庄阿耀、吴阿来、吴大英、侯阿舜也就是侯大汉,都在南澳被捕。

南澳总兵呈文押解到福建水师提督那里。

不久,福建总督因为觉得广东方面案情较重,就将卢阿利等人重新押送回来,交潮阳县进行审问。

总计这一案子中的群盗,只有林阿凤不曾下海;郑阿尊被欺骗上船,当了龙阳,虽然和群盗同在船上,但不分赃物,也不明白什么是抢劫。

此外,真正贼人有四十三名。

现在抓到三十四人,碣石总兵属下官兵杀死六人,惠来上岸之时,跌死了黄吕璜,总算起来,已经抓到四十一个。

没有抓到的,只剩萧旭友、黄阿德了。

不过,各贼人都说,萧旭友就是萧大肚,炮伤很重,散伙的时候不能行走,一定死在大鹏山里了。

那样,就只剩下黄阿德一人不知去向。

不过,他已成釜底游鱼一样的孤魂野鬼,料想他也逃不到天地之外,只待时日抓到就行了。

于是我升堂开审。

那些被劫的船户,郑财源、郑广利、林有利、杜阿利等人,和这群海盗全都熟识,音容笑貌,就和老朋友差不多。

这些海盗自打由桑田的凤豆山出海以后,在花屿、将罕澳、井尾、广澳等处抢劫船只,是四十三个人一起干的。

从十月初四以后,抢劫安兴利、陈元魁等人船只,是洪伯丰、林阿任、蔡阿京、许阿光、姚阿禄、侯阿舜、李阿完、高阿童、郑阿清、郑阿凤、王阿贵、蔡阿发、李阿元尾、陈乌卞、芬筒公、单鞭、皂隶、二十三仔、老二猴、吴阿来、萧旭友、黄阿德等二十二人干的。

李阿才、苏阿佑等二十一人,虽然少劫两条船,也没有拒敌官兵,不过,游荡在海面上不止一天,抢劫福建、广东,也不止一条船。

分得的赃物有多有少,按法律治罪难以分出轻重,悬首长街的结局,哪个也不能免掉,也就没有必要分为首从了。

林阿凤,永远流放到边境地区。

郑阿尊年幼无知,和罗朝权、罗朝学一起责打一顿后释放。

被扔下海里的杉木、鱼、盐,以及所抢的衣服、银子、布匹,都由各海盗变卖产业追赔,给还原主。

那两条船上的兵器,既然已经沉没海里;也不必深究了。

为了这一案件中这些大盗,我想方设法抓获,日夜焦急劳顿。

差役们奔走四方,邻县的同寅们毫不忌讳。

公文来来往往远近各个地方,文武官员们同心协力,不以此为烦。

开始,我还是处于旁观地位,凭一片热心为邻境除掉坏人,不想接下来却兼任了潮阳知县,身在局内,有了承审这一重大案件的责任。

为了让福建、广东两省海上永远安宁,我为抓到这些贼人,费尽了心力。

但在审判之时,又觉得极为轻松,意识到从前为别人出力,现在都成了为自己了。

可见剪除坏人以使地方安宁;不必要存这疆那界的心理。

文官武将和衷共济,一片忠心为国家,天下哪会有难办的事情呢!

对林阿相、李阿来二人,南澳总兵衙门知道他们不是贼人,发回我这里交保释放。

两广总督、广东巡抚、臬台各衙门行文要查办诬良为盗的官员和差役。

我说:"唉!南澳总兵军营的功劳不可埋没,由假强盗而抓到真强盗,对阿相、阿来又何必那么苛求呢!"于是,我就用林阿相为普宁县衙门马快,专管捕捉强盗的事;李阿来因为年老,叫其归家务农。

从此,福建、广东沿海二三千里的地方,风平浪静,来往商人平安无事。

这也是我在这一带地方作官的一大快乐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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