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列传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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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 列传第四十一 沈昫

○桓彦范敬晖崔玄暐张柬之袁恕己

桓彦范,润州曲阿人也。

祖法嗣,雍王府谘议参军、弘文馆学士。

彦范慷慨俊爽,少以门廕调补右翊卫。

圣历初,累除司卫寺主簿。

纳言狄仁杰特相礼异,尝谓曰:"足下才识如是,必能自致远大。"

寻擢授监察御史。

长安三年,历迁御史中丞。

四年,转司刑少卿。

时司仆卿张昌宗坐遣术人李弘泰占己有天分,御史中丞宋璟请收付制狱,穷理其罪,则天不许。

彦范上疏曰:昌宗无德无才,谬承恩宠,自宜粉骨碎肌,以答殊造,岂得苞藏祸心,有此占相?陛下以簪履恩久,不忍加刑;昌宗以逆乱罪多,自招其咎。

此是皇天降怒,非唯陛下故诛。

违天不祥,乞陛下裁择。

原其本奏,以防事败。

事败即言奏讫,不败则候时为逆。

此乃奸臣诡计,疑惑圣心,今果遂其所谋,陛下何忍不察?若昌宗无此占相,奏后不合更与弘泰往还,尚令修福,复拟禳厄,此则期于必遂,元无悔心。

纵虽奏闻,情实难恕,此而可舍,谁其可刑?况经两度事彰,天恩并垂舍宥,昌宗自为得计,人亦以为应运,即不劳兵甲,天下皆从,万方讥之,以为陛下纵成其乱也。

君在,臣图天分,是为逆臣,不诛,社稷亡矣。

伏请付鸾台凤阁三司考竟其罪。

疏奏不报。

时又内史李峤等奏称:"往属革命之时,人多逆节,鞫讯决断,刑狱至严,刻薄之吏,恣行酷法。 其周兴、丘勣、来俊臣所劾破家者,并请雪免。"

彦范又奏请自文明元年以后得罪人,除扬、豫、博三州及诸谋逆魁首,一切赦之。

表疏前后十奏,辞旨激切,至是方见允纳。

彦范凡所奏议,若逢人主诘责,则辞色无惧,争之愈厉。

又尝谓所亲曰:"今既躬为大理,人命所悬,必不能顺旨诡辞,以求苟免。"

是岁冬,则天不豫。

张易之与弟昌宗入阁侍疾,潜图逆乱。

凤阁侍郎张柬之与桓彦范及中台右丞敬晖等建策将诛之。

柬之遽引彦范及晖并为左右羽林将军,委以禁兵,共图其事。

时皇太子每于北门起居,彦范与晖因得谒见,密陈其计,太子从之。

神龙元年正月,彦范与敬晖及左羽林将军李湛、李多祚、右羽林将军杨元琰、左威卫将军薛思行等,率左右羽林兵及千骑五百余人讨易之、昌宗于宫中,令李湛、李多祚就东宫迎皇太子。

兵至玄武门,彦范等奉太子斩关而入,兵士大噪。

时则天在迎仙宫之集仙殿。

斩易之、昌宗于廓下,并就第斩其兄汴州刺史昌期、司礼少卿同休,并枭首于天津桥南。

士庶见者,莫不欢叫相贺,或脔割其肉,一夕都尽。

明日,太子即位,彦范以功加银青光禄大夫,拜纳言,赐勋上柱国,封谯郡公,赐实封五百户。

又改为侍中,从新令也。

彦范尝表论时政数条,其大略曰:"昔孔子论《诗》以《关雎》为始,言后妃者人伦之本,理乱之端也。 故皇、英降而虞道兴,任、姒归而姬宗盛。 桀奔南巢,祸阶妹喜,鲁桓灭国,惑以齐媛。 伏见陛下每临朝听政,皇后必施帷幔坐于殿上,预闻政事。 臣愚历选列辟,详求往代,帝王有与妇人谋及政者,莫不破国亡身,倾辀继路。 且以阴乘阳,违天也,以妇凌夫,违人也。 违天不祥,违人不义。 由是古人譬以‘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易》曰‘无攸遂,在中馈’,言妇人不得预于国政也。 伏愿陛下览古人之言,察古人之意,上以社稷为重,下以苍生在念。 宜令皇后无往正殿干预外朝,专在中宫,聿修阴教,则坤仪式固,鼎命惟永。"

又曰:"臣闻京师喧喧,道路籍籍,皆云胡僧慧范矫托佛教,诡惑后妃,故得出入禁闱,挠乱时政。 陛下又轻骑微行,数幸其室,上下媟黩,有亏尊严。 臣抑尝闻兴化致理,必由进善;康国宁人,莫大弃恶。 故孔子曰:‘执左道以乱政者杀,假鬼神以危人者杀。 ’今慧范之罪,不殊于此也。 若不急诛,必生变乱。 除恶务本,去邪勿疑,实愿天聪,早加裁贬。"

疏奏不纳。

时有墨敕授方术人郑普思秘书监,叶净能国子祭酒,彦范苦言其不可。

帝曰:"既要用之,无容便止。"

彦范又对曰:"陛下自龙飞宝位,遽下制云:‘军国政化,皆依贞观故事。 ’昔贞观中尝以魏征、虞世南、颜师古为秘书监,孔颖达为国子祭酒。 至如普思等是方伎庸流,岂足以比踪前烈?臣恐物议谓陛下官不择才,滥以天秩加于私爱。 惟陛下少加慎择。"

帝竟不纳。

时韦皇后既干朝政,德静郡王武三思又居中用事,以则天为彦范等所废,常深愤怨,又虑彦范等渐除武氏,乃先事图之。

皇后韦氏既雅为帝所信宠,言无不从,三思又私通于韦氏,乃日夕谗毁彦范等。

帝竟用三思计,进封彦范为扶阳郡王、敬晖为平阳郡五、张柬之为汉阳郡五、崔玄暐为博陵郡王、袁恕己为南阳郡王,并加特进,令罢知政事。

彦范仍赐姓韦氏,令与皇后同属籍,仍赐杂彩、锦绣、金银、鞍马等。

虽外示优崇,而实夺其权也。

易州刺史赵履温者,即彦范之妻兄也。

彦范诛易之后,奏言先与履温共谋其事,于是召拜司农少卿。

履温德之,乃以二婢遗彦范。

及彦范罢知政事,履温又协夺其婢,大为时论所讥。

寻出为洺州刺史,转濠州刺史。

二年,光禄卿、驸马都尉王同皎以武三思与韦氏奸通,潜谋诛之。

事泄,为三思诬构,言同皎将废皇后韦氏,彦范等通知其情。

乃贬彦范为泷州司马、敬晖崖州司马、袁恕己窦州司马、崔玄暐白州司马、张柬之新州司马,并仍令长任,勋封并削。

彦范仍复其本姓桓氏。

是岁秋,武三思又阴令人疏皇后秽行,榜于天津桥,请加废黜。

中宗闻之怒,命御史大夫李承嘉推求其人。

承嘉希三思旨,奏言:"彦范与敬晖、张柬之、袁恕己、崔玄暐等教人密为此榜。 虽托废后为名,实有危君之计,请加族灭。"

制依承嘉所奏。

大理丞李朝隐执奏云:"敬晖等既未经鞫问,不可即肆诛夷。 请差御史按罪,待至,准法处分。"

大理卿裴谈奏云:"敬晖等只合据敕断罪,不可别俟推鞫,请并处斩籍没。"

中宗纳其议,仍以彦范等五人尝赐铁券,许以不死,乃长流彦范于瀼州,敬晖于崖州,张柬之于泷州,袁恕己于环州,崔玄暐于古州,并终身禁锢,子弟年十六已上者亦配流岭外。

擢授承嘉金紫光禄大夫,进封襄武郡公。

韦氏又特赐承嘉彩物五百段、端锦被一张。

擢拜裴谈为刑部尚书,左贬李朝隐为闻喜令。

三思俄又讽节愍太子抗表请夷彦范等三族。

中宗以既有前命,不依其请。

三思犹虑彦范等重被进用,又纳中书舍人崔湜之计,特令湜姨兄嘉州司马周利贞摄右台侍御史,就岭外并矫制杀之。

彦范赴流所,行至贵州,利贞遇之于途,乃令左右执缚,曳于竹槎之上,肉尽至骨,然后杖杀,时年五十四。

睿宗即位,延和元年,并追复其官爵,仍特还其子孙实封二百户。

玄宗即位,开元六年,诏曰:"皇舆肇建必有辅佐之臣;天步多艰,爰仗经纶之业。 故侍中、谯国公桓彦范,侍中、平阳郡公敬晖,中书令兼吏部尚书、汉阳郡公张柬之,特进、博陵郡公崔玄暐,中书令、南阳郡公袁恕己等,并德惟神降,材与运生,道协台岳,名书讠千纬。 寅亮帝载,勤劳王家,参复禹之元谋,奉升唐之景命。 虽殂谢既久,而勋烈益彰,抚彝鼎以念功,想旂常而增感。 缅遵故实,用表徽懿,俾列在清庙,登于明堂,克申从祀之仪,式茂畴庸之典。 并可配享中宗孝和皇帝庙庭,其子北咸加收擢。"

建中元年,重赠司徒。

敬晖,绛州太平人也。

弱冠举明经。

圣历初,累除卫州刺史。

时河北新有突厥之寇,方秋而而修城不辍,晖下车谓曰:"金汤非粟而不守,岂有弃收获而缮城郭哉?"悉令罢散,由是人吏咸歌咏之。

再迁夏官侍郎,出为泰州刺史。

大足元年,迁洛州长史。

天后幸长安,令晖知副留守事。

在职以清干著闻;玺书劳勉,赐物百段。

长安三年,拜中台右丞,加银青光禄大夫。

神龙元年,转右羽林将军。

以诛张易之、昌宗功,加金紫光禄大夫,擢拜侍中,赐爵平阳郡公,食实封五百户。

寻进封齐国公。

天后崩,遗制加实封通前满七百户。

晖等以唐室中兴,武氏诸王咸宜降爵,上章论奏,于是诸武降为公。

武三思益怒,乃讽帝阳尊晖等为郡王,罢知政事。

仍赐铁券,恕十死,朔望趋朝。

初,晖与彦范等诛张易之兄弟也,洛州长史薛季昶谓晖曰:"二凶虽除,产、禄犹在。 请因兵势诛武三思之属,匡正王室,以安天下。"

晖与张柬之屡陈不可,乃止。

季昶叹曰:"吾不知死所矣。"

翌日,三思因韦后之助,潜入宫中,内行相事,反易国政,为天下所患,时议以此归咎于晖。

晖等既失政柄,受制于三思,晖每推床嗟惋,或弹指出血。

柬之叹曰:"主上畴昔为英王时,素称勇烈,吾留诸武,冀自诛锄耳。 今事势已去,知复何道。"

三思既深愤惋,以许州司功参军郑愔素被晖等废黜,因令上表陈其罪状。

中宗诏曰:"则天大圣皇后,往以忧劳不豫,凶竖弄权。 晖等因兴甲兵,铲除妖孽,朕录其劳效,备极宠劳。 自谓勋高一时,遂欲权倾四海,擅作威福,轻侮国章,悖道弃义,莫斯之甚。 然收其薄效,犹为隐忍,锡其郡王之重,优以特进之荣。 不谓溪壑之志,殊难盈满,既失大权,多怀怨望。 乃与王同皎窥觇内禁,潜相谋结,更欲权兵绛阙,图废椒宫,险迹丑辞,惊视骇听。 属以帝图伊始,务静狴牢,所以久为含容,未能暴诸遐迩。 自同皎伏法,衅迹弥彰,倘若无其发明,何以惩兹悖乱?迹其巨逆,合置严诛。 缘其昔立微功,所以特从宽宥,咸宜贬降,出佐遐籓。 晖可崖州司马,柬之可新州司马,恕己可窦州司马,玄暐可白州司马,并员外置。"

晖到崖州,竟为周利贞所杀。

睿宗即位,追复五王官爵,赠晖秦州都督,谥曰肃愍。

建中初,重赠太尉。

曾孙元膺,开成三年,自试太子通事舍人为河南县丞。

崔玄暐,博陵安平人也。

父行谨,为胡苏令。

本名晔,以字下体有则天祖讳,乃改为玄暐。

少有学行,深为叔父秘书监行功所器重。

龙朔中,举明经,累补库部员外郎。

其母卢氏尝诫之曰:"吾见姨兄屯田郎中辛玄驭云:‘儿子从宦者,有人来云贫乏不能存,此是好消息。 若闻赀货充足,衣马轻肥,此恶消息。 ’吾常重此言,以为确论。 比见亲表中仕宦者,多将钱物上其父母,父母但知喜悦,竟不问此物从何而来。 必是禄俸余资,诚亦善事。 如其非理所得,此与盗贼何别?纵无大咎,独不内愧于心?孟母不受鱼鲊之馈,盖为此也。 汝今坐食禄俸,荣幸已多,若其不能忠清,何以戴天履地?孔子云:‘虽日杀三性之养,犹为不孝。 ’又曰:‘父母惟其疾之忧。 ’持宜修身洁已,勿累吾此意也。"

玄暐遵奉母氏教诫,以清谨见称。

寻授天宫郎中,迁凤阁舍人。

长安元年,超拜天官侍郎。

每介然自守,都绝请谒,颇为执政者所忌。

转文昌左丞。

经月余,则天谓曰:"自卿改职以来,选司大有罪过。 或闻令史乃设斋自庆,此欲盛为贪恶耳。 今要卿复旧任。"

又除天官侍郎,赐杂彩七十段。

三年,拜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兼太子左庶子。

四年,迁凤阁侍郎,加银青光禄大夫,仍依旧知政事。

先是,来俊臣、周兴等诬陷良善,冀图爵赏,因缘籍没者数百家。

玄暐固陈其枉状,则天乃感悟,咸从雪免。

则天季年,宋璟劾奏张昌宗谋为不轨,玄暐亦屡有谠言,则天乃令法司正断其罪。

玄暐弟升时为司刑少卿,又请置以大辟。

其兄弟守正如此。

是时,则天不豫,宰相不得召见者累月。

及疾少间,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QD明孝友,足可亲侍汤药。 宫禁事重,伏愿不令异姓出入。"

则天曰:"深领卿厚意。"

寻以预诛张易之功,擢拜中书令,封博陵郡公。

中宗将授方术人郑普思为秘书监,玄暐切谏,竟不纳。

寻进爵为王,赐实封四百户,检校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兼知都督事。

其后被累贬,授白州司马,在道病卒。

建中初,赠太子太师。

玄暐与弟升甚相友爱。

诸子弟孤贫者,多躬自抚养教授,颇为当时所称。

升,官至尚书左丞。

玄暐少时颇属诗赋,晚年以为非己所长,乃不复构思,唯笃志经籍,述作为事。

所撰《行己要范》十卷、《友义传》十卷、《义士传》十五卷、训注《文馆辞林策》二十卷,并行于代。

子璩,颇以文学知名,官历中书舍人、礼部侍郎。

璩子涣,自有传。

曾孙郢,开成三年,自商州防御判官兼殿中侍御史,入为监察御史。

张柬之,字孟将,襄州襄阳人也。

少补太学生,涉猎经史,尤好《三礼》,国子祭酒令狐德棻甚重之。

进士擢第,累补青城丞。

永昌元年,以贤良征试,同时策者千余人,柬之独为当时第一,擢拜监察御史。

圣历初,累迁凤阁舍人。

时弘文馆直学士王元感著论云:"三年之丧,合三十六月。"

柬之著论驳之曰: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不刊之典也。

谨案《春秋》:"鲁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

"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

《左传》曰"礼也。"

杜预注云:"僖公丧终此年十一月,纳币在十二月。 士婚礼,纳采纳征,皆有玄纁束帛,诸侯则谓之纳币。 盖公为太子,已行婚礼。"

故《传》称礼也。

《公羊传》曰:"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丧娶。 在三年之外何以讥?三年之内不图婚。"

何休注云:"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冬未满二十五月,纳采、问名、纳吉,皆在三年之内,故讥。"

何休以公十二月薨,至此冬十二月才二十四月,非二十五月,是未三年而图婚也。

按《经》书"十二月乙巳公薨",杜预以《长历》推乙巳是十一月十二日,非十二月,书十二月,是《经》误。

"文公元年四月,葬我君僖公",《传》曰,缓也。

诸侯五月而葬,若是十二月薨,即是五月,不得言缓。

明知是十一月薨,故注僖公丧终此年,至十二月而满二十五月,故丘明《传》曰,礼也。

据此推步,杜之考校,岂公羊之所能逮,况丘明亲受《经》于仲尼乎?且二《传》何、杜所争,唯争一月,不争一年。

其二十五月除丧,由来无别。

此则《春秋》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尚书伊训》云:"成汤既没,太甲元年,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

孔安国注云:"汤以元年十一月崩。"

据此,则二年十一月小祥,三年十一月大祥。

故《太甲》中篇云:"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

是十一月大祥,讫十二月朔日,加王冕服吉而归亳也。

是孔言"汤元年十一月"之明验。

《顾命》云:"四月哉生魄,王不怿",是四月十六日也。

"翌日乙丑,王崩",是十七日也。

"丁卯,命作册度",是十九日也。

"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须材",是四月二十五日也。

则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中间有十月,康王方始见庙。

则知汤崩在十一月,淹停至殓讫,方始十二月,祗见其祖。

《顾命》见庙讫,诸侯出庙门俟,《伊训》言"祗见厥祖,侯甸群后咸在’,则崩及见庙,殷、周之礼并同。 此周因于殷礼,损益可知也。 不得元年以前,别有一年。 此《尚书》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礼记三年问》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又《丧服四制》云:"变而从宜,故大祥鼓素琴,告人以终。"

又《间传》云:"期而小祥,食菜果。 又期而大祥,有醯酱。 中月而禫,食酒肉。"

又《丧服小记》云:"再期之丧,三年也。 期之丧,二年也。 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 五月之丧,二时也。 三月之丧,一时也。"

此《礼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仪礼士虞礼》云:"期而小祥。 又期而大祥。 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

此礼周公所制,则《仪礼》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此四验者,并礼经正文,或周公所制,或仲尼所述,吾子岂得以《礼记》戴圣所修,辄欲排毁?汉初高堂生传《礼》,既未周备,宣帝时少传后苍因淹中孔壁所得五十六篇著《曲台记以授弟子戴德、戴圣、庆溥三人,合以正经及孙卿所述,并相符会。

列于学官,年代已久。

今无端构造异论,既无依据,深可叹息。

其二十五月,先儒考校,唯郑康成注《仪礼》"中月而禫",以"中月间一月,自死至禫凡二十七月"。

又解禫云:"言澹澹然平安之意也。 今皆二十七月复常,从郑议也。 逾月入禫,禫既复常,则二十五月为免丧矣。 二十五月、二十七月,其议本同。 窃以子之于父母丧也,有终身之痛,创巨者日久,痛深者愈迟,岂徒岁月而已乎?故练而慨然者,盖悲慕之怀未尽,而踊擗之情已歇;祥而廓然者,盖哀伤之痛已除,而孤邈之念更起。 此皆情之所致,岂外饰哉。 故《记》曰:三年之丧,义同过隙,先王立其中制,以成文理。 是以祥则缟带素纰,禫则无所不佩。 今吾子将徇情弃礼,实为乖僻。 夫弃缞麻之服,袭锦縠之衣,行道之人,皆不忍也,直为节之以礼,无可奈何。 故由也不能过制为姊服,鲤也不能过期哭其母。 夫岂不怀,惧名教逼己也。 若孔、郑、何、杜之徒,并命代挺生,范模来裔,宫墙积仞,未易可窥。 但钻仰不休,当渐入胜境,讵劳终年矻矻,虚肆莠言?请所有掎扌适先儒,愿且以时消息。 时人以柬之所驳,颇合于礼典。 是岁,突厥默啜表言有女请和亲,则天盛意许之,欲令淮阳郡王延秀娶之。 柬之奏曰:“自古无天子求娶夷狄女以配中国王者。"

表入,颇忤其旨。

神功初,出为合州刺史,寻转蜀州刺史。

旧例,每岁差兵募五百人往姚州镇守,路越山险,死者甚多。

柬之表论其弊曰:

臣窃按姚州者,古哀牢之旧国。

绝域荒外,山高水深,自生人以来,洎于后汉,不与中国交通。

前汉唐蒙开夜郎滇筰,而哀牢不附。

至光武季年,始请内属,汉置永昌郡以统理之,乃收其盐布毯罽之税,以利中土。

其国西通大秦,南通交趾,奇珍异宝,进贡岁时不阙。

刘备据有巴蜀,常以甲兵不充。

及备死,诸葛亮五月渡泸,收其金银盐布以益军储,使张伯岐选其劲卒搜兵以增武备。

故《蜀志》称自亮南征之后,国以富饶,甲兵充足。

由此言之,则前代置郡,其利颇深。

今盐布之税不供,珍奇之贡不入,戈戟之用不实于戎行,宝货之资不输于大国,而空竭府库,驱率平人,受役蛮夷,肝脑涂地,臣窃为国家惜之。

昔汉以得利既多,历博南山,涉兰仓水,更置博南、哀牢二县。

蜀人愁怨,行者作歌曰:"历博南,越兰津,渡兰苍,为他人。"

盖讥汉贪珍奇盐布之利,而为蛮夷之所驱役也。

汉获其利,人且怨歌。

今减耗国储,费用日广,而使陛下之赤子身膏野草,骸骨不归,老母幼子,哀号望祭于千里之外。

于国家无丝发之利,在百姓受终身之酷。

臣窃为国家痛之。

往者,诸葛亮破南中,使其渠率自相统领,不置汉官,亦不留兵镇守。

人问其故,亮言置官留兵有三不易。

大意以置官夷汉杂居,猜嫌必起;留兵运粮,为患更重;忽若反叛,劳费更多。

但粗设纪纲,自然安定。

臣窃以亮之此策,妙得羁縻蛮夷之术。

今姚府所置之官,既无安边静寇之心,又无葛亮且纵且擒之伎。

唯知诡谋狡算,恣情割剥,贪叨劫掠,积以为常。

扇动酋渠,遗成朋党,折支谄笑,取媚蛮夷,拜跪趋伏,无复惭耻。

提挈子弟,啸引凶愚,聚会蒲博,一掷累万。

剑南逋逃,中原亡命,有二千余户,见散在彼州,专以掠夺为业。

姚州本龙朔中武陵县主簿石子仁奏置之,后长史李孝让、辛文协并为群蛮所杀。

前朝遣郎将赵武贵讨击,贵及蜀兵应时破败,噍类无遗。

又使将军李义总等往征,郎将刘惠基在阵战死,其州乃废。

臣窃以诸葛亮称置官留兵有三不易,其言乃验。

至垂拱四年,蛮郎将王善宝、昆州刺史爨干福又请置州,奏言所有课税,自出姚府管内,更不劳扰蜀中。

及置州后,录事参军李棱为蛮所杀。

延载中,司马成琛奏请于泸南置镇七所,遣蜀兵防守,自此蜀中骚扰,于今不息。

且姚府总管五十七州,巨猾游客,不可胜数。

国家设官分职,本以化俗妨奸,无耻无厌,狼籍至此。

今不问夷夏,负罪并深,见道路劫杀,不能禁止,恐一旦惊扰,为祸转大。

伏乞省罢姚州,使隶巂府,岁时朝觐,同之蕃国。

泸南诸镇,亦皆悉废,于泸北置关,百姓自非奉使入蕃,不许交通往来。

增巂府兵选,择清良宰牧以统理之。

臣愚将为稳便。

疏奏,则天不纳。

后累拜荆州大都督府长史。

长安中,召为司刑少卿,迁秋官侍郎。

时夏官尚书姚崇为灵武军使,将行,则天令举外司堪为宰相者。

崇对曰:"张柬之沉厚有谋,能断大事,且其人年老,惟陛下急用之。"

则天登时召见,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未几,迁凤阁侍郎,仍知政事。

及诛张易之兄弟,柬之首谋其事。

中宗即位,以功擢拜天官尚书、凤阁鸾台三品,封汉阳郡公,食实封五百户,未几,迁中书令,监修国史。

月余,进封汉阳郡王,加授特进,令罢知政事。

其年秋,柬之表请归襄州养疾。

许之,仍特授襄州刺史,又拜其子漪为著作郎,令随父之任。

上亲赋诗祖道,又令群公饯送于定鼎门外。

柬之至襄州,有乡亲旧交抵罪者,必深文致法,无所纵舍。

其子漪恃以立功,每见诸少长,不以礼接,时议以为不能易荆楚之剽性焉。

寻为武三思所构,贬授新州司马。

柬之至新州,愤恚而卒,年八十余,景云元年,制曰:"褒德纪功,事华典册;饰终追远,理光名教。 故吏部尚书张柬之翼戴兴运,谟明帝道,经纶謇谔,风范犹存。 往属回邪,构成衅咎,无辜放逐,沦没荒遐。 言念勋贤,良深轸悼,宜加宠赠,式贲幽泉。 可赠中书令,封汉阳郡公。"

建中初,又赠司徒。

玄孙璟,开成二年,自宜城尉迁寿安尉。

袁恕己,沧州东光人也。

长安中,历迁司刑少卿,兼知相王府司马事。

敬晖等将诛张易之兄弟,恕己预其谋议,又从相王统率南衙兵仗,以备非常。

及事定,加银青光禄大夫,行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封南阳郡公,食实封五百户。

将作少匠杨务廉素以工巧见用,中兴初,恕己恐其更启游娱侈靡之端,言于中宗曰:"务廉致位九卿,积有岁年,苦言嘉谋,无足可纪。 每宫室营构,必务其侈,若不斥之,何以广昭圣德?"由是左授务廉陵州刺史。

恕己俄擢拜中书令,仍加特进,封南阳郡王,罢知政事。

则天崩,遗制加实封满七百户。

后与敬晖等累遭贬黜,流于环州。

寻为周利贞所逼,饮野葛汁数升,恕己常服黄金,饵毒发,愤闷,以手掘地,取土而食,爪甲殆尽,竟不死,乃击杀之。

建中初,赠太子太傅。

曾孙德文,举进士,开成三年,授秘书省校书郎。

史臣曰:昔夫差入越,勾践保于会稽,不听子胥之言,而有甬东之叹。

此五王除凶返正,得计成功。

当是时,彦范、敬晖握兵全势,三思、攸暨其党半歼,若从季昶之言,宁有利贞之祸?盖以心怀不忍,遽失后图,黜削流移,理固然也。

且芟蔓而不能拔本,建谋而尚欠防微,死即无辜,祸由自掇。

失断召乱也,不亦宜哉!赞曰:嗟彼五王,忠于有唐。

知火在木,谓其无伤。

祸发既克,势摧靡当。

何事不敏,周身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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