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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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列女 沈昫

○李德武妻裴氏杨庆妻王氏独孤师仁乳母王氏附

杨三安妻李氏魏衡妻王氏樊会仁母敬氏绛州孝女卫氏濮州孝女贾氏郑义宗妻卢氏刘寂妻夏侯氏楚王灵龟妃上官氏杨绍宗妻王氏于敏直妻张氏冀州女子王氏樊彦琛妻魏氏邹保英妻奚氏古玄应妻高氏附

宋庭瑜妻魏氏崔绘妻卢氏奉天县窦氏二女卢甫妻李氏王泛妻裴氏附邹待征妻薄氏李湍妻董昌龄母杨氏韦雍妻兰陵县君萧氏衡方厚妻武昌县君程氏女道士李玄真孝女王和子郑神佐女附

女子禀阴柔之质,有从人之义。

前代志贞妇烈女,盖善其能以礼自防。

至若失身贼庭,不污非义;临白刃而慷慨,誓丹衷而激发;粉身不顾,视死如归,虽在壮夫,恐难守节,窈窕之操,不其贤乎!其次梁鸿之妻,无辞偕隐,共姜之誓,不践二庭,妇道母仪,克彰图史,又其长也。

末代风靡,贞行寂寥,聊播椒兰,以贻闺壶,彤管之职,幸无忽焉!

李德武妻裴氏,字淑英,户部尚书、安邑公矩之女也。

性婉顺有容德,事父母以孝闻。

适德武,经一年而德武坐从父金才事徙岭表。

矩时为黄门侍郎,奏请德武离婚,炀帝许之。

德武将与裴别,谓曰:"燕婉始尔,便事分离,方远投瘴疠,恐无还理。 尊君奏留,必欲改嫁耳,于此即事长诀矣!"裴泣而对曰:"妇人事夫,无再醮之礼。 夫者,天也,何可背乎!守之以死,必无他志!"因操刀欲割耳自誓,保者禁之,乃止。

裴与德武别后,容貌毁悴,常读佛经,不御膏泽。

李氏之姊妹在都邑者,岁时朔望,必命左右致敬而省焉。

裴又尝读《烈女传》,见称述不改嫁者,乃谓所亲曰:"不践二庭,妇人常理,何为以此载于记传乎?"后十余年间,与德武音信断绝。

矩欲夺其志。

时有柳直求婚,许之。

期有定日,乃以翦刀断其发,悲泣绝粒。

矩不可夺,乃止。

德武已于岭表娶尔硃氏为妻,及遇赦得还,至襄州,闻裴守节,乃出其后妻,重与裴合。

生三男四女。

贞观中,德武终于鹿城令,裴岁余亦卒。

杨庆妻王氏,世充兄之女也。

庆即隋河间王弘之子。

大业末,封郇王,为荥阳太守。

后陷于世充。

世充以兄女妻之,授管州刺史。

及太宗攻围洛阳,庆谋背世充,欲与其妻俱来归国。

妻谓庆曰:"郑国以妾奉箕帚于公者,所以结公心耳。 今既二三其行,负恩背义,自为身谋,妾将奈何?若至长安,则公家之婢耳!愿送至东都,公之惠也。"

庆不听。

伺庆出后,谓侍者曰:"唐兵若胜,我家则戚。 郑国无危,吾夫又死,进退维谷。 何以生焉?"乃饮药而卒。

庆既入朝,官至宜州刺史。

时又有独孤武都,谋叛王世充归国,事觉诛死。

武都子师仁,年始三岁,世充以其年幼不杀,使禁掌之。

乳母王氏,号兰英,请髡钳,求入保养,世充许之。

兰英抚育提携,备尽筋力。

时丧乱年饥,人多锇死,兰英扶路乞丐捃拾。

遇有所得,便归与师仁;兰英唯啖土饮水而已。

后诈采拾,乃窃师仁归于京师。

高祖嘉其义,下诏曰:"师仁乳母王氏,慈惠有闻,抚鞠无倦,提携遗幼,背逆归朝。 宜有褒隆,以锡其号。 可封永寿郡君"。

杨三安妻李氏,雍州泾阳人也。

事舅姑以孝闻。

及舅姑亡没,三安亦死,二子孩童,家至贫窭。

李昼则力田,夜纺缉,数年间葬舅姑及夫之叔侄兄弟者七丧,深为远近所嗟尚。

太宗闻而异之,赐帛二百段,遣州县所在存恤之。

魏衡妻王氏,梓州郪人也。

武德初,薛仁杲旧将房企地侵掠梁郡,因获王氏,逼而妻之。

后企地渐强盛,衡谋以城应贼。

企地领众将趋梁州,未至数十里,饮酒醉卧。

王氏取其佩刀斩之,携其首入城,贼众乃散。

高祖大悦,封为崇义夫人,舍衡同贼之罪。

樊会仁母敬氏,字像子,蒲州河东人也。

年十五,适樊氏,生会仁而夫丧,事舅姑姊姒以谨顺闻。

及服终,母兄以其盛年,将夺其志。

微加讽谕,便悲恨呜咽,如此者数四。

母兄乃潜许人为婚,矫称母患以召之。

凡所营具,皆寄之邻里。

像子既至,省母无疾,邻家复具肴善,像子知为所欺,佯为不悟者。

其嫂复请像子沐浴。

像子私谓会仁曰:"吾不幸孀居,誓与汝父同穴。 所以不死者,徒以我母羸老,汝身幼弱。 今汝舅欲夺吾志,将加逼迫,于汝何如!"会仁失声啼泣。

像子抚之曰:"汝勿啼。 吾向伪不觉者,令汝舅不我为意。 闻汝啼,知吾觉悟,必加妨备,则吾难为计矣!"会仁便佯睡,像子于是伺隙携之遁归。

中路,兄使追及之,将逼与俱返。

像子誓以必死,辞情甚切,其兄感叹而止。

后会仁年十八病卒,时像子母已终。

既葬,像子谓其所亲曰:"吾老母不幸,又夫死子亡,义无久活。"

于是号恸不食,数日而死。

绛州孝女卫氏,字无忌,夏县人也。

初,其父为乡人卫长则所杀。

无忌年六岁,母又改嫁,无兄弟。

及长,常思复仇。

无忌从伯常设宴为乐,长则时亦预坐,无忌以砖击杀之。

既而诣吏,称父仇既报,请就刑戮。

巡察大使、黄门侍郎褚遂良以闻,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给传乘徙于雍州,并给田宅,仍令州县以礼嫁之。

孝女贾氏,濮州鄄城人也。

年始十五,其父为宗人玄基所害。

其弟强仁年幼,贾氏抚育之,誓以不嫁。

及强仁成童,思共报复,乃俟玄基杀之;取其心肝,以祭父墓。

遣强仁自列于县,司断以极刑。

贾氏诣阙自陈己为,请代强仁死。

高宗哀之,特下制贾氏及强仁免罪,移其家于洛阳。

郑义宗妻卢氏,幽州范阳人,卢彦衡之女也。

略涉书史,事舅姑甚得妇道。

尝夜有强盗数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窜,唯有姑独在室。

卢冒白刃往至姑侧,为贼捶击之,几至于死。

贼去后,家人问曰:"群凶扰横,人尽奔逃,何独不惧?"答曰:"人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仁义也。 昔宋伯姬守义赴火,流称至今。 吾虽不敏,安敢忘义!且邻里有急,尚相赴救,况在于姑,而可委弃!若万一危祸,岂宜独生!"其姑每叹云:"古人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吾今乃知卢新妇之心矣!"贞观中卒。

刘寂妻夏侯氏,滑州胙城人,字碎金。

父长云,为盐城县丞,因疾丧明。

碎金乃求离其夫,以终侍养。

经十五年,兼事后母,以至孝闻。

及父卒,毁瘠殆不胜丧,被发徒跣,负土成坟,庐于墓侧,每日一食,如此者积年。

贞观中,有制表其门闾,赐以粟帛。

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秦州上邽人。

父怀仁,右金吾将军。

上官年十八,归于灵龟,继楚哀王后。

本生具存,朝夕侍奉,恭谨弥甚。

凡有新味,非舅姑啖讫,未曾先尝。

经数载,灵龟薨。

及将葬,其前妃阎氏,嫁不逾年而卒,又无近族,众议欲不举之。

上官氏曰:"必神而灵,宁可使孤魂无托!"于是备礼同葬,闻者莫不嘉叹。

服终,诸兄姊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妃可思之。"

妃掩泣对曰:"丈夫以义烈标名,妇人以守节为行。 未能即先犬马,以殉沟壑,宁可复饰妆服,有他志乎!"遽将刀截鼻割耳以自誓,诸兄姊知其志不可夺,叹息而止。

寻卒。

杨绍宗妻王氏,华州华阴人也。

初,年二岁,所生母亡,为继母鞠养。

至年十五,父又征辽而殁。

继母寻亦卒。

王乃收所生及继母尸柩,并立父形像,招魂迁葬讫,庐于墓侧,陪其祖父母及父母坟。

永徽中,诏曰:"故杨绍宗妻王氏,因心为孝,率性成道。 年迫桑榆,筋力衰谢。 以往在隋朝,父殁辽左,招魂迁葬,负土成坟,又葬其祖父母等,遏此老年,亲加板筑。 痛结晨昏,哀感行路。 永言志行,嘉尚良深。 宜标其门闾,用旌敏德。"

赐物三十段、粟五十石。

于敏直妻张氏,营州都督、皖城公俭之女也。

数岁时父母权有疾,即观察颜色,不离左右,昼夜省侍,宛若成人。

及稍成长,恭顺弥甚。

适延寿公于钦明子敏直。

初闻俭有疾,便即号踊自伤,期于必死。

俭卒后,凶问至,号哭一恸而绝。

高宗下诏,赐物百段,仍令史官录之。

冀州鹿城女子王阿足者,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

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子而夫亡。

时年尚少,人多聘之。

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

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

及姊丧,葬送以礼。

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

后数岁,竟终于家。

樊彦琛妻魏氏,楚州淮阴人。

彦琛病笃,将卒,魏泣而言曰:"幸以愚陋,托身明德,奉侍衣裳,二十余载。 岂意衅妨所招,遽见此祸。 同入黄泉,是其愿也。"

彦琛答曰:"死生常道,无所多恨。 君宜勉励,养诸孤,使其成立。 若相从而死,适足贻累,非吾所取也。"

彦琛卒后,属李敬业之乱,乃为贼所获。

贼党知其素解丝竹,逼令弹筝。

魏氏叹曰:"我夫不幸亡殁,未能自尽,苟复偷生。 今尔见逼管弦,岂非祸从手发耶?"乃引刀斩指,弃之于地。

贼党又欲妻之,魏以必死自固。

贼等忿怒,以刃加颈,语云:"若不从我,即当殒命。"

乃厉声骂曰:"尔等狗盗,乃欲污辱好人,今得速死,会我本志。"

贼乃斩之,闻者莫不伤惜。

邹保英妻奚氏,不知何许人也。

万岁通天年,契丹贼李尽忠来寇平州。

保英时任刺史,领兵讨击。

既而城孤援寡,势将欲陷。

奚氏乃率家僮及城内女丁相助固守。

贼退,所司以闻,优制封为诚节夫人。

时有古玄应妻高氏,亦能固守飞狐县城,卒免为突厥所陷。

下诏曰:"顷属默啜攻城,咸忧陷没。 丈夫固守,犹不能坚,妇人怀忠,不惮流矢;由兹感激,危城重安。 如不褒升,何以奖劝!古玄应妻可封为徇忠县君。"

宋庭瑜妻魏氏,定州鼓城人,隋著作郎彦泉之后也。

世为山东士族。

父克己,有词学,则天时为天官侍郎。

魏氏善属文。

先天中,庭瑜自司农少卿左迁涪州别驾。

魏氏随夫之任,中路作《南征赋》以叙志,词甚典美。

开元中,庭瑜累迁庆州都督。

初,中书令张说年少时为克己所重,魏氏恨其夫为外职,乃作书与说,叙亡父畴昔之事,并为庭瑜申理,乃录《南征赋》寄说。

说叹曰:"曹大家《东征》之流也。"

庭瑜寻转广州都督,道病卒。

魏氏旬日亦殒,时人莫不伤之。

崔绘妻卢氏,幽州范阳人也,为山东著姓。

祖幼孙,常州刺史。

父献,有美名,则天时历鸾台侍郎、文昌左丞。

天授中为酷吏来俊臣所陷,左迁西乡令而卒。

绘早终,卢既年少,诸兄常欲嫁之。

卢辄称病固辞。

卢亡姊之夫李思冲,神龙初为工部侍郎,又求续亲。

时思冲当朝美职,诸兄不之拒。

将婚之夕,方以告卢;卢又固辞不可,仍令人防其门。

卢谓左右曰:"吾自誓久已定矣!"乃夜中出自窦中,奔归崔氏,发面尽为粪秽所污。

宗族见者皆为之垂泪。

因出家为尼,诸尼钦其操行,皆尊事之。

开元中,以老病而卒。

奉天县窦氏二女伯娘、仲娘,虽长于村野,而幼有志操。

住与邠州接界。

永泰中,草贼数千人,持兵刃入其村落行剽劫,闻二女有容色,姊年十九,妹年十六,藏于岩窟间。

贼徒拟为逼辱,乃先曳伯娘出,行数十步,又曳仲娘出,贼相顾自慰。

行临深谷,伯娘曰:"我岂受贼污辱!"乃投之于谷。

贼方惊骇,仲娘又投于谷。

谷深数百尺,姊寻卒;仲娘脚折面破,血流被体,气绝良久而苏,贼义之而去。

京兆尹第五琦感其贞烈,奏之;诏旌表门闾,长免丁役,二女葬事官给。

京兆尹曹陆海著赋以美之。

原武尉卢甫妻李氏,陇西成纪人也。

父澜,永泰元年春任蕲县令。

界内先有草贼二千余人。

澜挺身入贼,结以诚信,贼并降附,百姓复业者二百余家。

时曹升任徐州刺史,知贼降,领兵掩袭。

贼得脱后,入县杀澜。

澜将被杀,从父弟渤,诣贼救澜,请代兄死。

澜又请留弟,弟兄争死。

澜女卢甫妻,又泣请代父死。

并为贼所害,宣慰使、吏部侍郎李季卿以节义闻。

又有尉氏尉王泛妻裴氏,仪王傅巨卿之女也。

素有容范,为贼所俘,贼逼之。

裴曰:"吾衣冠之子,当死即死,终不苟全一命,受污于贼。"

贼胁之以兵,逼之以骂,裴坚力抗之。

贼怒,乃支解裴氏,至死不屈。

季卿亦以状迹闻。

诏曰:"郑州原武县尉卢甫亡妻李氏、汴州尉氏县尉王泛亡妻裴氏等,懿范传家,柔明植性;顷因寇难,克彰义烈。 或请代父死,表因心之孝;或誓逐夫亡,标难夺之节。 宜膺赠律,俾光休美。 李氏可赠孝昌县君,裴氏可赠河东县君,仍编入史册。"

澜、渤亦赠官秩。

邹待征妻簿氏。

待征,大历中为常州江阴县尉,其妻为海贼所掠。

薄氏守节,出待征官诰于怀中,托付村人,使谓待征曰:"义不受辱。"

乃投江而死。

贼退潮落,待征于江岸得妻尸焉。

江左文士,多著节妇文以纪之。

李湍妻。

湍,吴元济之军人也。

元和中,淮南未平,湍心怀向顺,乃急渡氵殷河,东降乌重胤。

其妻遂为贼束缚在树,脔而食之,至死,叫其夫曰:"善事乌仆射。"

观者义之。

至是,重胤以其事请列史册。

十三年,宪宗下诏从之。

董昌龄母杨氏。

昌龄常为泗州长史,世居于蔡。

少孤,受训于母。

累事吴少诚、少阳,至元济时,为吴房令。

杨氏潜诫曰:"逆顺之理,成败可知,汝宜图之。"

昌龄志未果,元济又署为郾城令。

杨氏复诫曰:"逆党欺天,天所不福。 汝当速降,无以前败为虑,无以老母为念。 汝为忠臣,吾虽殁无恨矣!"及王师逼郾城,昌龄乃以城降,且说贼将邓怀金归款于李光颜。

宪宗闻之喜,急召昌龄至阙,直授郾城令、兼监察御史,仍赐绯鱼。

昌龄泣谢曰:"此皆老母之训。"

宪宗嗟叹良久。

元济囚杨氏,欲杀之,而止者数矣。

蔡平,杨氏幸无恙。

元和十五年,陈许节度使李逊疏杨氏之强明节义以闻,乃封北平郡太君。

韦雍妻萧氏。

雍,故太子宾客。

张弘靖镇幽州日,奏授观察判官,摄监察御史。

时属朝廷制置未备,幽州俗本凶悍,尤不乐文儒为主帅,宾佐习于常态,忿其变通,议论不密,卒然起乱。

雍时家亦从劫,萧氏闻难号呼,专执夫袂,左右格去,以死不从。

及雍临刃,萧氏涕而告曰:"妾不幸年少,义不苟活;今日之事,愿先就死!"执刃者断其臂而杀雍,萧氏词气不挠,虽凶悍圜视,无不嗟叹。

其夕,萧氏亦卒。

太和六年,节度使杨志诚表明其事,因降敕追封兰陵县君。

衡方厚妻程氏。

方厚,太和中任邕州都督府录事参军,为招讨使董昌龄诬枉杀之。

程氏力不能免,乃抑其哀,如非冤者。

昌龄雅不疑虑,听其归葬。

程氏故得以徒行诣阙,截耳于右银台门,告夫被杀之冤。

御史台鞫之,得实,谏官亦有章疏,故昌龄再受谴逐。

程氏,开成元年降敕曰:"乃者吏为不道,虐杀尔夫,诣阙申冤,徒行万里,崎岖逼畏,滨于危亡。 血诚即昭,幽愤果雪,虽古之烈妇,何以加焉!如闻孤孀无依,昼哭待尽,俾荣禄养,仍赐疏封。 可封武昌县君,仍赐一子九品正员官。"

女道士李玄真,越王贞之玄孙。

曾祖珍子,越王张六男也。

先天中得罪,配流岭南。

玄真祖、父,皆亡殁于岭外。

虽曾经恩赦,而未昭雪。

玄真进状曰:"去开成三年十二月内得岭南节度使卢钧出俸钱接措,哀妾三代旅榇暴露,各在一方,特与发遣,归就大茔合祔。 今护四丧,已到长乐旅店权下,未委故越王坟所在,伏乞天恩,允妾所奏,许归大茔。 妾年已六十三,孤露家贫,更无依倚。"

诏曰:"越王事迹,国史著明,枉陷非辜,寻已洗雪。 其珍子他事配流,数代漂零,不还京国。 玄真弱女,孝节卓然,启护四丧,绵历万里;况是近族,必可加恩。 行路犹或嗟称,朝廷固须恤助。 委宗正寺、京兆府与访越王坟墓报知。 如不是陪陵,任祔茔次卜葬。 其葬事仍令京兆府接措,必使备礼。 葬毕,玄真如愿住京城,便配咸宜观安置。"

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

其父及兄为防秋卒,戍泾州。

元和中,吐蕃寇边,父兄战死,无子,母先亡。

和子时年十七,闻父兄殁于边上,被发徒跣缞裳,独往泾州。

行丐取父兄之丧,归徐营葬。

手植松柏,剪发坏形,庐于墓所。

节度使王智兴以状闻,诏旌表之。

又大中五年,兗州瑕丘县人郑神佐女,年二十四,先许适驰雄牙官李玄庆。

神佐亦为官健,戍庆州。

时党项叛,神佐战死,其母先亡,无子。

女以父战殁边城,无由得还,乃剪发坏形,自往庆州护父丧还,至瑕丘县进贤乡马青村,与母合葬。

便庐于坟所,手植松桧,誓不适人。

节度使萧椒以状奏之曰:"伏以闾里之中,罕知礼教,女子之性,尤昧义方。 郑氏女痛结穷泉,哀深《陟岵》,投身沙碛,归父遗骸,远自边陲,得还闾里。 感《蓼莪》以积恨,守丘墓以誓心。 克彰孝理之仁,足厉贞方之节。"

诏旌表门闾。

赞曰:政教隆平,男忠女贞。

礼以自防,义不苟生。

彤管有炜,兰闺振声。

《关雎》合《雅》,始号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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