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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晏第五琦班宏王绍李巽
刘晏,字士安,曹州南华人。
年七岁,举神童,授秘书省正字。
累授夏县令,有能名。
历殿中侍御史,迁度支郎中、杭陇华三州刺史,寻迁河南尹。
时史朝义盗据东都,寄理长水。
入为京兆尹,顷之,加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判度支,委府事于司录张群、杜亚,综大体,议论号为称职。
无何,为酷吏敬羽所构,贬通州刺史。
复入为京兆尹、户部侍郎,判度支。
时颜真卿以文学正直出为利州刺史,晏举真卿自代为户部,乃加国子祭酒。
宝应二年,迁吏部尚书、平章事,领度支盐铁转运租庸使。
坐与中官程元振交通,元振得罪,晏罢相,为太子宾客。
寻授御史大夫,领东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使如故。
时新承兵戈之后,中外艰食,京师米价斗至一千,官厨无兼时之积,禁军乏食,畿县百姓乃挼穗以供之。
晏受命后,以转运为己任,凡所经历,必究利病之由。
至江淮,以书遗元载曰:
浮于淮、泗,达于汴,入于河,西循底柱、硖石、少华,楚帆越客,直抵建章、长乐,此安社稷之奇策也。
晏宾于东朝,犹有官谤,相公终始故旧,不信流言,贾谊复召宣室,弘羊重兴功利,敢不悉力以答所知。
驱马陕郊,见三门渠津遗迹。
到河阴、巩、洛,见宇文恺置梁公堰,分黄河水入通济渠;大夫李杰新堤故事,饰像河庙,凛然如生。
涉荥郊、浚泽,遥瞻淮甸,步步探讨,知昔人用心,则潭、衡、桂阳必多积谷,关辅汲汲,只缘兵粮。
漕引潇、湘、洞庭,万里几日,沦波卦席,西指长安。
三秦之人,待此而饱;六军之众,待此而强。
天子无侧席之忧,都人见泛舟之役;四方旅拒者可以破胆,三河流离者于兹请命。
相公匡戴明主,为富人侯,此今之切务,不可失也。
使仆湔洗瑕秽,率罄愚懦,当凭经义,请护河堤,冥勤在官,不辞水死。
然运之利病,各有四五焉。
晏自尹京入为计相,共五年矣。
京师三辅百姓,唯苦税亩伤多,若使江、湖米来每年三二十万,即顿减徭赋,歌舞皇泽,其利一也。
东都残毁,百无一存。
若米运流通,则饥人皆附,村落邑厘,从此滋多。
受命之日引海陵之仓以食巩、洛,是计之得者,其利二也。
诸将有在边者,诸戎有侵败王略者,或闻三江、五湖,贡输红粒,云帆桂楫,输纳帝乡,军志曰:"先声后实,可以震耀夷夏。"
其利三也。
自古帝王之盛,皆云书同文,车同轨,日月所照,莫不率俾。
今舟车既通,商贾往来,百货杂集,航海梯山,圣神辉光,渐近贞观、永徽之盛,其利四也。
所可疑者,函、陕凋残,东周尤甚。
过宜阳、熊耳,至武牢、成皋,五百里中,编户千余而已。
居无尺椽,人无烟爨,萧条凄惨,兽游鬼哭。
牛必羸角,舆必说輹,栈车輓漕,亦不易求。
今于无人之境,兴此劳人之运,固难就矣,其病一也。
河、汴有初,不修则毁淀,故每年正月发近县丁男,塞长茭,决沮淤,清明桃花已后,远水自然安流,阳侯、宓妃,不复太息。
顷因寇难,总不掏拓,泽灭水,岸石崩,役夫需于沙,津吏旋于泞,千里洄上,罔水舟行,其病二也。
东垣、底柱,渑池、二陵,北河运处五六百里,戍卒久绝,县吏空拳。
夺攘奸宄,窟穴囊橐。
夹河为薮,豺狼狺狺,舟行所经,寇亦能往,其病三也。
东自淮阴,西临蒲坂,亘三千里,屯戍相望。
中军皆鼎司元侯,贱卒仪同青紫,每云食半菽,又云无挟纩,輓漕所至,船到便留,即非单车使折简书所能制矣,其病四也。
惟小子毕其虑奔走之,惟中书详其利病裁成之。
晏累年已来,事缺名毁,圣慈含育,特赐生全。
月余家居,遽即临遣,恩荣感切,思殒百身。
见一水不通,愿荷锸而先往;见一粒不运,愿负米而先趋。
焦心苦形,期报明主,丹诚未克,漕引多虞,屏营中流,掩泣献状。
自此每岁运米数十万石以济关中。
又至德初,为国用不足,令第五琦于诸道榷盐以助军用,及晏代其任,法益精密,官无遗利。
初,岁入钱六十万贯,季年所入逾十倍,而人无厌苦。
大历末,通计一岁征赋所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且过半。
累迁吏部尚书。
大历四年六月,与右仆射裴遵庆同赴本曹视事,敕尚食增置储供,许内侍鱼朝恩及宰臣已下常朝官咸诣省送上。
八年,知三铨选事。
十二年三月,诛宰臣元载,晏奉诏讯鞫。
晏以载居任树党,布于天下,不敢专断,请他官共事。
敕御史大夫李涵、右散骑常侍萧昕、兵部侍郎袁傪、礼部侍郎常衮、谏议大夫杜亚同推,载皆款伏。
初,晏承旨,门下侍郎、同平章事王缙亦处极法,晏谓涵等曰:重刑再覆,国之常典,况诛大臣,得不覆奏?又法有首从,二人同刑,亦宜重取进止。”
涵等从命。
及晏等覆奏,代宗乃减缙罪从轻。
缙之生,晏平反之力也。
十三年十二月,为尚书左仆射。
时宰臣常衮专政,以晏久掌铨衡,时议平允,兼司储蓄,职举功深,虑公望日崇,上心有属。
窃忌之,乃奏晏朝廷旧德,宜为百吏师长,外示崇重,内实去其权。
及奏上,以晏使务方理,代其任者难其人,使务、知三铨并如故。
李灵曜之乱也,河南节帅所据,多不奉法令,征赋亦随之;州县虽益减,晏以羡余相补,人不加赋,所入仍旧,议者称其能。
自诸道巡院距京师,重价募疾足,置递相望,四方物价之上下,虽极远不四五日知,故食货之重轻,尽权在掌握,朝廷获美利而天下无甚贵甚贱之忧,得其术矣。
凡所任使,多收后进有干能者。
其所总领,务乎急促,趋利者化之,遂以成风。
当时权势,或以亲戚为托,晏亦应之,俸给之多少,命官之迟速,必如其志,然未尝得亲职事。
其所领要务,必一时之选,故晏没后二十余年,韩洄、元琇、裴腆、包佶、卢征、李衡继掌财赋,皆晏故吏。
其部吏居数千里之外,奉教令如在目前,虽寝兴宴语,而无欺绐,四方动静,莫不先知,事有可贺者,必先上章奏。
江淮茶、橘,晏与本道观察使各岁贡之,皆欲其先至。
有土之官,或封山断道,禁前发者,晏厚以财力致之,常先他司,由是甚不为籓镇所便。
晏理家以俭约称,而重交敦旧,颇以财货遗天下名土,故人多称之。
善训诸子,咸有学艺。
任事十余年,权势之重,邻于宰相,要官重职,颇出其门。
既有材力,视事敏速,乘机无滞,然多任数,挟权贵,固恩泽,有口者必利啖之。
当大历时,事贵因循,军国之用,皆仰于晏,未尝检辖。
德宗嗣位,言事者称转运可罢多矣。
初,杨炎为吏部侍郎,晏为尚书,各恃权使气,两不相得。
炎坐元载贬,晏快之,昌言于朝。
及炎入相,追怒前事,且以晏与元载隙憾,时人言载之得罪,晏有力焉。
炎将为载复仇,又时人风言代宗宠独孤妃而又爱其子韩王迥,晏密启请立独孤为皇后。
炎因对易攵流涕奏言:"赖祖宗福祐,先皇与陛下不为贼臣所间。 不然,刘晏、黎干之辈,摇动社稷,凶谋果矣。 今干以伏罪,晏犹领权,臣为宰相,不能正持此事,罪当万死。"
崔祐甫奏言:"此事暧昧,陛下以廓然大赦,不当究寻虚语。"
硃泚、崔宁又从傍与祐甫救解之,宁言颇切,炎大怒,故斥宁令出镇鄜坊以摧挫之。
遂罢晏转运等使,寻贬为忠州刺史。
炎欲诬构其罪,知庾准与晏素有隙,举为荆南节度,以伺晏动静。
准乃奏晏与硃泚书祈救解,言多怨望,炎又证成其事,上以为然。
是月庚午,晏已受诛,使回奏报,诬晏以忠州谋叛,下诏暴言其罪,时年六十六,天下冤之。
家属徙岭表,连累者数十人。
贞元五年,上悟,方录晏子执经,授太常博士;少子宗经,秘书郎。
执经上请削官赠父,特追赠郑州刺史。
第五琦,京兆长安人。
少孤,事兄华,敬顺过人。
及长,有吏才,以富国强兵之术自任。
天宝初,事韦坚,坚败贬官。
累至须江丞,时太守贺兰进明甚重之。
会安禄山反,进明迁北海郡太守,奏琦为录事参军。
禄山已陷河间、信都等五郡,进明未有战功,玄宗大怒,遣中使封刀促之,曰:"收地不得,即斩进明之首。"
进明惶惧,莫知所出,琦乃劝令厚以财帛募勇敢士,出奇力战,遂收所陷之郡。
令琦奏事,至蜀中,琦得谒见,奏言:"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强弱在赋,赋之所出,江淮居多。 若假臣职任,使济军须,臣能使赏给之资,不劳圣虑。"
玄宗大喜,即日拜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
寻拜殿中侍御史。
寻加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促办应卒,事无违阙。
迁司金郎中、兼御史中丞,使如故。
于是创立盐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官置吏出粜。
其旧业户并浮人愿为业者,免其杂徭,隶盐铁使,盗煮私市罪有差。
百姓除租庸外,无得横赋,人不益税而上用以饶。
迁户部侍郎、兼御史丞,专判度支,领河南等道支度都勾当转运租庸盐铁铸钱、司农太府出纳、山南东西江西淮南馆驿等使。
干元二年,以本官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初,琦以国用未足,币重货轻,乃请铸干元重宝钱,以一当十行用之。
及作相,又请更铸重轮干元钱,一当五十,与干元钱及开元通宝钱三品并行。
既而谷价腾贵,饿殣死亡,枕藉道路,又盗铸争起,中外皆以琦变法之弊,封奏日闻。
干元二年十月,贬忠州长史,既在道,有告琦受人黄金二百两者,遣御史刘期光追按之。
琦对曰:二百两金十三斤重,忝为宰相,不可自持。
若其付受有凭,即请准法科罪。”
期光以为此是琦伏罪也,遽奏之,请除名,配流夷州,驰驿发遣,仍差纲领送至彼。
宝应初,起为朗州刺史,甚有能政,入迁太子宾客。
属吐蕃寇陷京师,代宗幸陕,关内副元帅郭子仪请琦为粮料使、兼御史大夫,充关内元帅副使。
未几,改京兆尹。
车驾克复,专判度支,兼诸道铸钱盐铁转运常平等使。
累封扶风郡公。
又加京兆尹,改户部侍郎,判度支。
前后领财赋十余年。
鱼朝恩伏诛,琦坐与款狎,出为处州刺史,历饶、湖二州。
入为太子宾客、东都留司。
上以其材,将复任用,召还京师,信宿而卒,年七十,赠太子少保。
子峰,峰妇郑氏女,皆以孝著,旌表其门。
班宏,卫州汲人也。
祖思简,春官员外郎。
父景倩,秘书监。
宏少举进士,授右司御胄曹,后为薛景先凤翔掌书记,又为高适剑南观察判官,累拜大理司直,摄监察御史。
时青城山有妖贼张安居以左道惑众,事觉,多诬引大将,冀以缓死,宏验理而速杀之,人心乃安。
既而郭英乂代适,以厌人望,奏署秘书郎,兼雒令,以疾免。
大历三年,迁起居舍人,寻兼理匭使,四迁至给事中。
时李宝臣卒于其位,子惟岳匿丧求位,上遣宏使成德问疾,且喻之。
惟岳厚赂宏,皆不受,还报合旨,迁刑部侍郎,兼京官考使。
时右仆射崔宁考兵部侍郎刘乃上下,宏驳曰:"夷荒靖难,专在节制,尺籍伍符,不校省司。 夫上行宣美之名,则下开趋竞之路;上行阿容,下必朋党。"
因削去之。
乃知而谢曰:"乃虽不敏,敢掠一美以徼二罪乎?"寻除吏部侍郎,为汪蕃会盟使李揆之副。
贞元初,仍岁旱蝗,上以赋调为急,改户部侍郎,为度支使韩滉之副。
迁尚书,复副窦参。
参初为大理司直,宏已为刑部侍郎,及参为相,领度支,上以宏久司国计,因令副之。
且曰:"朕藉参宰相以临远,众务悉委于卿,勿以辞也。"
参以先贵,常私解悦之曰:"参后来,一朝居尚书之上,甚不自安,一年之后,当归此使。"
宏心喜,岁余,参绝不复言。
宏性刚愎,为人间之,且怒食言,公事多异。
扬子院,盐铁转运委藏也,宏以御史中丞徐粲主之,既不理,且以贿闻,参欲代之,宏执不可。
参又选诸院吏,未尝访宏,乃疏参所用者过恶以闻,事辄留中。
无何,参以使劳加吏部尚书,而宏进封萧国公,怨参以虚号宠之,间恶愈甚。
每奉诏营建,宏必极壮丽,亲程课役,又厚结权幸以倾参。
张滂先善于宏,宏荐为司农少卿,及参欲以滂分掌江淮盐铁,询之于宏,宏以滂嫉恶,虑以法绳徐粲,因曰:"滂强戾难制,不可用。"
滂知之。
八年三月,参遂为上所疏,乃让度支使,遂以宏专判,而参不欲使务悉归于宏,问计京兆尹薛珏,珏曰:"二子交恶,而滂刚决,若分盐铁转运于滂,必能制宏。"
参乃荐滂为户部侍郎、盐铁使、判转运,尚隶于宏以悦之。
江淮两税,悉宏主之,置巡院,然令宏、滂共择其官。
滂请盐铁旧簿书于宏,宏不与之。
每署院官,宏、滂更相是非,莫有用者。
滂乃奏曰:"班宏与臣相戾,巡院多阙官。 臣掌财赋,国家大计,职不修,无所逃罪。 今宏若此,何以辑事?"遂令分掌之。
无几,宏言于宰相赵憬、陆贽曰:"宏职转运,年运江淮米五十万斛,前年增七十万斛,以实太仓,幸无过。 今职移于人,不知何谓?"滂时在侧,忿然曰:"尚书失言甚矣!若运务毕举,朝廷固不夺之,盖由丧公钱、纵奸吏故也。 且凡为度支胥吏,不一岁,资累钜万,僮马第宅,僭于王公,非盗官财何以致是?道呼喧喧,无不知之,圣上故令滂分掌。 公向所言,无乃归怨于上乎、"宏默然不对。
是日,宏称疾于第,滂往问之,宏不见,憬、贽乃以宏、滂之言上闻。
由是遵大历故事,如刘晏、韩滉所分。
滂至扬州按徐粲,逮仆妾子侄,得赃钜万,乃徙岭表。
故参得罪,宏颇有力焉。
勤恪官署,晨入夕归,下吏劳而未尝厌苦,清白勤干,称之于时。
贞元八年七月卒,年七十三,废朝,加赠,谥曰敬。
王绍,本家于太原,今为京兆万年人。
旧名与宪宗同,永贞年改焉。
少时,颜真卿器重之,因绍旧名,字之曰德素,奏授武康尉。
萧复为常州刺史,辟为从事;包佶领租庸盐铁,亦以绍为判官。
时李希烈阻兵,江淮租输,所在艰阻,特移运路自颍入汴。
绍奉佶表诣阙,属德宗西幸,绍乃督缘路轻货,趣金、商路,倍程出洋州以赴行在。
德宗亲劳之,谓绍曰:"六军未有春服,我犹衣裘。"
绍俯伏流涕,奏曰:"包佶令臣间道进奉数约五十万。"
上曰:道路回远,经费悬急,卿之所奏,岂可望耶?”后五日而所督继至,上深赖焉。
贞元中,为仓部员外郎。
时属兵革旱蝗之后,令户部收阙官俸,兼税茶及诸色无名之钱,以为水旱之备。
绍自拜仓部,便准诏主判,及迁户部、兵部郎中,皆独司其务。
擢拜户部侍郎,寻判度支。
后二年,迁户部尚书。
德宗临驭岁久,机务不由台司,自窦参、陆贽已后,宰臣备位而已。
德宗以绍谨密,恩遇特异,凡主重务八年,政之大小,多所访决。
绍未赏泄漏,亦不矜衒。
顺宗即位,王叔文始夺其权,拜兵部尚书,寻除检校吏部尚书、东都留守。
元和初,迁检校尚书右仆射、徐州刺史、武宁军节度,复以濠、泗二州隶焉。
时承张愔之后,兵骄难治,绍修辑军政,人甚安之。
六年,征拜兵部尚书,兼判户部事。
九年卒,年七十二,赠左仆射,谥曰敬。
李巽,字令叔,赵郡人。
少苦心为学,以明经调补华州参军,拔萃登科,授鄠县尉。
周历台省,由左司郎中出为常州刺史。
逾年,召为给事中,出为湖南观察使,锐于为理。
五年,改江西观察使,加检校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
巽持下以法,吏不敢欺,而动必察之。
顺宗即位,入为兵部侍郎。
司徒杜佑判度支盐铁转运使,以巽干治,奏为副使。
佑辞重位,巽遂专领度支盐铁使。
榷筦之法,号为难重,唯大历中仆射刘晏雅得其术,赋入丰羡。
巽掌使一年,征课所入,类晏之多岁,明年过之,又一年加一百八十万贯。
旧制,每岁运江淮米五十万斛抵河阴,久不盈其数,唯巽三年登焉。
迁兵部尚书,明年改吏部尚书,使任如故。
巽精于吏职,盖性使然也。
虽在私家,亦置案牍簿书,勾检如公署焉。
人吏有过,丝毫无所贷,虽在千里外,其恐栗如在巽前。
初,程异附王叔文贬窜,巽知其吏才明辩,奏而用之,宪宗不违其请。
异勾检簿籍,又精于巽,故课最加衍,亦异之助焉。
巽为吏部尚书,卧疾,郎官相率省问,巽初不言其病,与之考校程课,商略功利,至其夕而卒。
然性强很狡恶,忌刻颇甚,乘德宗之怒,谋杀窦参,物论冤之。
初,参为宰相,不悦于巽,自左司郎中出为常州刺史,仍促其行。
不数月,参贬郴州司马。
久之,巽自给事中为湖南观察使,郴即属郡也。
宣武军节度使刘士宁以擅袭父任,物议不可,朝廷不得已而授之。
及参之贬,士宁尝以绢数千匹赂参,巽在湖南具奏其事,言参与籓镇交通,德宗怒,遂赐参死,议者冤之。
巽廉察江西,徇喜怒之情,而无罪被戮者多矣。
元和四年四月卒,时年七十一,赠尚书左仆射。
史臣曰:历代操利柄为国计者,莫不损下益上,危人自安,变法以弄权,敛怨以构祸,皆有之矣。
如刘晏通拥滞,任才能,富其国而不劳于民,俭于家而利于众。
或问曰:郑子产吏不能欺,宓子贱吏不忍欺,西门豹吏不敢欺。
三子者,古之贤人也,吏皆怀其欺而不能、不忍、不敢也。
晏之吏,远近自不欺者何也?答曰:盖任其才而得其人也。
晏殁,故吏二十余年继掌财赋,不其是哉!《史记货殖》云:"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
晏治天下,无甚贵甚贱之物,泛言治国者,其可及乎!举真卿才,忠也,减王缙罪,正也,忠正之道,复出于人,呜呼!本秀于林,风必摧之,常衮见忌于前,杨炎致冤于后,可为长叹息矣!时讥有口者以利啖之,苟不塞谗口,何以持重权?即无以展其才,济其国矣。
是其术也,又何讥焉。
第五琦促办应卒,民不加赋,而国丰饶,亦庶几矣。
然铸钱变法,物贵身危,其何陋哉!凡利国者,农商之外,不可为也。
宏、滂争权树党,皆非令人。
绍之谨密干事,巽之皦察精辨,亦足可称。
赞曰:丰财忠良,晏道为长。
琦、宏、滂、巽,咸以利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