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列伟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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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 列伟第四十六 沈昫

○姚崇宋璟

姚崇,本名元崇,陕州硖石人也。

父善意,贞观中,任巂州都督。

元崇为孝敬挽郎,应下笔成章举,授濮州司仓,五迁夏官郎中。

时契丹寇陷河北数州,兵机填委,元崇剖析若流,皆有条贯。

则天甚奇之,超迁夏官侍郎,又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圣历初,则天谓侍臣曰:"往者周兴、来俊臣等推勘诏狱,朝臣递相牵引,咸承反逆,国家有法,朕岂能违。 中间疑有枉滥,更使近臣就狱亲问,皆得手状,承引不虚,朕不以为疑,即可其奏。 近日周兴、来俊臣死后,更无闻有反逆者,然则以前就戮者,不有冤滥耶?"元崇对曰:"自垂拱已后,被告身死破家者,皆是枉酷自诬而死。 告者特以为功,天下号为罗织,甚于汉之党锢。 陛下令近臣就狱问者,近臣亦不自保,何敢辄有动摇?被问者若翻,又惧遭其毒手,将军张虔勖、李安静等皆是也。 赖上天降灵,圣情发寤,诛锄凶竖,朝廷乂安。 今日已后,臣以微躯及一门百口保见在内外官更无反逆者。 乞陛下得告状,但收掌,不须推问。 若后有征验,反逆有实,臣请受知而不告之罪。"

则天大悦曰:"以前宰相皆顺成其事,陷朕为淫刑之主。 闻卿所说,甚合朕心。"

其日,遣中使送银千两以赐元崇。

时突厥叱利元崇构逆,则天不欲元崇与之同名,乃改为元之。

俄迁凤阁侍郎,依旧知政事。

长安四年,元之以母老,表请解职侍养,言甚哀切,则天难违其意,拜相王府长史,罢知政事,俾获其养。

其月,又令元之兼知夏官尚书事、同凤阁鸾台三品。

元之上言:"臣事相王,知兵马不便。 臣非惜死,恐不益相王。"

则天深然其言,改为春官尚书。

是时,张易之请移京城大德僧十人配定州私置寺,僧等苦诉,元之断停,易之屡以为言,元之终不纳。

由是为易之所谮,改为司仆卿,知政事如故,使充灵武道大总管。

神龙元年,张柬之、桓彦范等谋诛易之兄弟,适会元之自军还都,遂预谋,以功封梁县侯,赐实封二百户。

则天移居上阳宫,中宗率百官就閤起居,王公已下皆欣跃称庆,元之独呜咽流涕。

彦范、柬之谓元之曰:"今日岂是啼泣时!恐公祸从此始。"

元之曰:"事则天岁久,乍此辞违,情发于衷,非忍所得。 昨预公诛凶逆者,是臣子之常道,岂敢言功;今辞违旧主悲泣者,亦臣子之终节,缘此获罪,实所甘心。"

无几,出为亳州刺史,转常州刺史。

睿宗即位,召拜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寻迁中书令。

时玄宗在东宫,太平公主干预朝政,宋王成器为闲厩使,岐王范、薛王业皆掌禁兵,外议以为不便。

元之同侍中宋璟密奏请令公主往就东都,出成器等诸王为刺史,以息人心。

睿宗以告公主,公主大怒。

玄宗乃上疏以元之、璟等离间兄弟,请加罪,乃贬元之为申州刺史。

再转扬州长史、淮南按察使,为政简肃,人吏立碑纪德。

俄除同州刺史。

先天二年,玄宗讲武在新丰驿,召元之代郭元振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复迁紫微令。

避开元尊号,又改名崇,进封梁国公。

固辞实封,乃停其旧封,特赐新封一百户。

先是,中宗时,公主外戚皆奏请度人为僧尼,亦有出私财造寺者,富户强丁,皆经营避役,远近充满。

至是,崇奏曰:"佛不在外,求之于心。 佛图澄最贤,无益于全赵;罗什多艺,不救于亡秦。 何充、苻融,皆遭败灭;齐襄、梁武,未免灾殃。 但发心慈悲,行事利益,使苍生安乐,即是佛身。 何用妄度奸人,令坏正法?"上纳其言,令有司隐括僧徒,以伪滥还俗者万二千余人。

开元四年,山东蝗虫大起,崇奏曰:"《毛诗》云:‘秉彼蟊贼,以付炎火。 ’又汉光武诏曰:‘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蝗蜮,以及蟊贼。 ’此并除蝗之义也。 虫既解畏人,易为驱逐。 又苗稼皆有地主,救护必不辞劳。 蝗既解飞,夜必赴火,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除之可尽。 时山东百姓皆烧香礼拜,设祭祈恩,眼看食苗,手不敢近。 自古有讨除不得者,只是人不用命,但使齐心戮力,必是可除。"

乃遣御史分道杀蝗。

汴州刺史倪若水执奏曰:"蝗是天灾,自宜修德。 刘聪时除既不得,为害更深。"

仍拒御史,不肯应命。

崇大怒,牒报若水曰:"刘聪伪主,德不胜妖;今日圣朝,妖不胜德。 古之良守,蝗虫避境,若其修德可免,彼岂无德致然!今坐看食苗,何忍不救,因以饥馑,将何自安?幸勿迟回,自招悔吝。"

若水乃行焚瘗之法,获蝗一十四万石,投汴渠流下者不可胜纪。

时朝廷喧议,皆以驱蝗为不便,上闻之,复以问崇。

崇曰:"庸儒执文,不识通变。 凡事有违经而合道者,亦有反道而适权者。 昔魏时山东有蝗伤稼,缘小忍不除,致使苗稼总尽,人至相食;后秦时有蝗,禾稼及草木俱尽,牛马至相啖毛。 今山东蝗虫所在流满,仍极繁息,实所稀闻。 河北、河南,无多贮积,倘不收获,岂免流离,事系安危,不可胶柱。 纵使除之不尽,犹胜养以成灾。 陛下好生恶杀,此事请不烦出敕,乞容臣出牒处分。 若除不得,臣在身官爵,并请削除。"

上许之。

黄门监卢怀慎谓崇曰:"蝗是天灾,岂可制以人事?外议咸以为非。 又杀虫太多,有伤和气。 今犹可复,请公思之。"

崇曰:"楚王吞蛭,厥疾用瘳;叔敖杀蛇,其福乃降。 赵宣至贤也,恨用其犬;孔丘将圣也,不爱其羊。 皆志在安人,思不失礼。 今蝗虫极盛,驱除可得,若其纵食,所在皆空。 山东百姓,岂宜饿杀!此事崇已面经奏定讫,请公勿复为言。 若救人杀虫,因缘致祸,崇请独受,义不仰关。"

怀慎既庶事曲从,竟亦不敢逆崇之意,蝗因此亦渐止息。

是时,上初即位,务修德政,军国庶务,多访于崇,同时宰相卢怀慎、源干曜等,但唯诺而已。

崇独当重任,明于吏道,断割不滞。

然纵其子光禄少卿彝、宗正少卿异广引宾客,受纳馈遗,由是为时所讥。

时有中书主书赵诲为崇所亲信,受蕃人珍遗,事发,上亲加鞫问,下狱处死。

崇结奏其罪,复营救之,上由是不悦。

其冬,曲赦京城,敕文时标诲名,令决杖一百,配流岭南。

崇自是忧惧,频面陈避相位,荐宋璟皆获进见。

有人于洛水中获自代。

俄授开府仪同三司,罢知政事。

居月余,玄宗将幸东都,而太庙屋坏,上召宋璟、苏颋问其故,璟等奏言:"陛下三年之制未毕,诚不可行幸。 凡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 陛下宜增崇大道,以答天意,且停幸东都。"

上又召崇问曰:"朕临发京邑,太庙无故崩坏,恐神灵诫以东行不便耶?"崇对曰:"太庙殿本是苻坚时所造,隋文帝创立新都,移宇文朝故殿造此庙,国家又因隋氏旧制,岁月滋深,朽蠹而毁。 山有朽坏,尚不免崩,既久来枯木,合将摧折,偶与行期相会,不是缘行乃崩。 且四海为家,两京相接,陛下以关中不甚丰熟,转运又有劳费,所以为人行幸,岂是无事烦劳?东都百司已作供拟,不可失信于天下。 以臣愚见,旧庙既朽烂,不堪修理,望移神主于太极殿安置,更改造新庙,以申诚敬。 车驾依前径发。"

上曰:"卿言正合朕意。"

赐绢二百匹,令所司奉七庙神主于太极殿,改新庙,车驾乃幸东都。

因令崇五日一参,仍入閤供奉,甚承恩遇。

后又除太子少保,以疾不拜。

九年薨,年七十二,赠扬州大都督,谥曰文献。

璟崇先分其田园,令诸子侄各守其分,仍为遗令以诫子孙,其略曰:

古人云:富贵者,人之怨也。

贵则神忌其满,人恶其上;富则鬼瞰其室,虏利其财。

自开辟已来,书籍所载,德薄任重而能寿考无咎者,未之有也。

故范蠡、疏广之辈,知止足之分,前史多之。

况吾才不逮古人,而久窃荣宠,位逾高而益惧,恩弥厚而增忧。

往在中书,遘疾虚惫,虽终匪懈,而诸务多阙。

荐贤自代,屡有诚祈,人欲天从,竟蒙哀允。

优游园沼,放浪形骸,人生一代,斯亦足矣。

田巴云:"百年之期,未有能至。"

王逸少云:"俯仰之间,已为陈迹。"

诚哉此言。

比见诸达官身亡以后,子孙既失覆廕,多至贫寒,斗尺之间,参商是竞。

岂唯自玷,乃更辱先,无论曲直,俱受嗤毁。

庄田水碾,既众有之,递相推倚,或致荒废。

陆贾、石苞,皆古之贤达也,所以预为定分,将以绝其后争,吾静思之,深所叹服。

昔孔子亚圣,母墓毁而不修;梁鸿至贤,父亡席卷而葬。

昔杨震、赵咨、卢植、张奂,皆当代英达,通识今古,咸有遗言,属以薄葬。

或濯衣时服,或单帛幅巾,知真魂去身,贵于速朽,子孙皆遵成命,迄今以为美谈。

凡厚葬之家,例非明哲,或溺于流俗,不察幽明,咸以奢厚为忠孝,以俭薄为悭惜,至令亡者致戮尸暴骸之酷,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诮。

可为痛哉!可为痛哉!死者无知,自同粪土,何烦厚葬,使伤素业。

若也有知,神不在柩,复何用违君父之令,破衣食之资。

吾身亡后,可殓以常服,四时之衣,各一副而已。

吾性甚不爱冠衣,必不得将入棺墓,紫衣玉带,足便于身,念尔等勿复违之。

且神道恶奢,冥涂尚质,若违吾处分,使吾受戮于地下,于汝心安乎?念而思之。

今之佛经,罗什所译,姚兴执本,与什对翻。

姚兴造浮屠于永贵里,倾竭府库,广事庄严,而兴命不得延,国亦随灭。

又齐跨山东,周据关右,周则多除佛法而修缮兵威,齐则广置僧徒而依凭佛力。

及至交战,齐氏灭亡,国既不存,寺复何有?修福之报,何其蔑如!梁武帝以万乘为奴,胡太后以六宫入道,岂特身戮名辱,皆以亡国破家。

近日孝和皇帝发使赎生,倾国造寺,太平公主、武三思、悖逆庶人、张夫人等皆度人造寺,竟术弥街,咸不免受戮破家,为天下所笑。

经云:"求长命得长命,求富贵得富贵","刀寻段段坏,火坑变成池。"

比求缘精进得富贵长命者为谁?生前易知,尚觉无应,身后难究,谁见有征。

且五帝之时,父不葬子,兄不哭弟,言其致仁寿、无夭横也。

三王之代,国祚延长,人用休息,其人臣则彭祖、老聃之类,皆享遐龄。

当此之时,未有佛教,岂抄经铸像之力,设斋施佛之功耶?《宋书》《西域传》,有名僧为《白黑论》,理证明白,足解沈疑,宜观而行之。

且佛者觉也,在乎方寸,假有万像之广,不出五蕴之中,但平等慈悲,行善不行恶,则佛道备矣。

何必溺于小说,惑于凡僧,仍将喻品,用为实录,抄经写像,破业倾家,乃至施身亦无所吝,可谓大惑也。

亦有缘亡人造像,名为追福,方便之教,虽则多端,功德须自发心,旁助宁应获报?递相欺诳,浸成风俗,损耗生人,无益亡者。

假有通才达识,亦为时俗所拘。

如来普慈,意存利物,损众生之不足,厚豪僧之有余,必不然矣。

且死者是常,古来不免,所造经像,何所施为?

夫释迦之本法,为苍生之大弊,汝等各宜警策,正法在心,勿效儿女子曹,终身不悟也。

吾亡后必不得为此弊法。

若未能全依正道,须顺俗情,从初七至终七,任设七僧斋。

若随斋须布施,宜以吾缘身衣物充,不得辄用余财,为无益之枉事,亦不得妄出私物,徇追福之虚谈。

道士者,本以玄牝为宗,初无趋竞之教,而无识者慕僧家之有利,约佛教而为业。

敬寻老君之说,亦无过斋之文,抑同僧例,失之弥远。

汝等勿拘鄙俗,辄屈于家。

汝等身没之后,亦教子孙依吾此法云。

十七年,重赠崇太子太保。

崇长子彝,开元初光禄少卿。

次子异,坊州刺史。

少子弈,少而修谨,开元末,为礼部侍郎、尚书右丞。

天宝元年,右相牛仙客薨,彝男闳为侍御史、仙客判官,见仙客疾亟,逼为仙客表,请以弈及兵部侍郎卢奂为宰相代己。

其妻因中使奏之,玄宗闻而怒之,闳决死,弈出为永阳太守,奂为临淄太守。

玄孙合,登进士第,授武功尉,迁监察御史,位终给事中。

宋璟,邢州南和人,其先自广平徙焉,后魏吏部尚书弁七代孙也。

父玄抚,以璟贵,赠邢州刺史。

璟少耿介有大节,博学,工于文翰。

弱冠举进士,累转凤阁舍人。

当官正色,则天甚重之。

长安中,幸臣张易之诬构御史大夫魏元忠有不顺之言,引凤阁舍人张说令证之。

说将入于御前对覆,惶惑迫惧,璟谓曰:"名义至重,神道难欺,必不可党邪陷正,以求苟免。 若缘犯颜流贬,芬芳多矣。 或至不测,吾必叩閤救子,将与子同死。 努力,万代瞻仰,在此举也。"

说感其言。

及入,乃保明元忠,竟得免死。

璟寻迁左御史台中丞。

张易之与弟昌宗纵恣益横,倾朝附之。

昌宗私引相工李弘泰观占吉凶,言涉不顺,为飞书所告。

璟廷奏请穷究其状,则天曰:"易之等已自奏闻,不可加罪。"

璟曰:"易之等事露自陈,情在难恕,且谋反大逆,无容首免。 请勒就御史台勘当,以明国法。 易之等久蒙驱使,分外承恩,臣必知言出祸从,然义激于心,虽死不恨。"

则天不悦。

内史杨再思恐忤旨,遽宣敕令璟出。

璟曰:"天颜咫尺,亲奉德音,不烦宰臣擅宣王命。"

则天意稍解,乃收易之等就台,将加鞫问。

俄有特敕原之,仍令易之等诣璟辞谢,璟拒而不见,曰:"公事当公言之,若私见,则法无私也。"

璟尝侍宴朝堂,时易之兄弟皆为列卿,位三品,璟本阶六品,在下。

易之素畏璟,妄悦其意,虚位揖璟曰:"公第一人,何乃下座?"璟曰:"才劣品卑,张卿以为第一人,何也?"当时朝列,皆以二张内宠,不名官,呼易之为五郎,昌宗为六郎。

天官侍郎郑善果谓璟曰:"中丞奈何呼五郎为卿?"璟曰:"以官言之,正当为卿;若以亲故,当为张五。 足下非易之家奴,何郎之有?郑善果一何懦哉!"其刚正皆此类也。

自是易之等常欲因事伤之,则天察其情,竟以获免。

神龙元年,迁吏部侍郎。

中宗嘉璟正直,仍令兼谏议大夫、内供奉,仗下后言朝廷得失。

寻拜黄门侍郎。

时武三思恃宠执权,尝请托于璟,璟正色谓之曰:"当今复子明辟,王宜以侯就第,何得尚干朝政?王独不见产、禄之事乎?"俄有京兆人韦月将上书讼三思潜通宫掖,将为祸患之渐,三思讽有司奏月将大逆不道,中宗特令诛之。

璟执奏请按其罪状,然后申明典宪,月将竟免极刑,配流岭南而死。

中宗幸西京,令璟权检校并州长史,未行,又带本官检校贝州刺史。

时河北频遭水潦,百姓饥馁,三思封邑在贝州,专使征其租赋,璟又拒而不与,由是为三思所挤。

又历杭、相二州刺史,在官清严,人吏莫有犯者。

中宗晏驾,拜洛州长史。

睿宗践祚,迁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

玄宗在春宫,又兼右庶子,加银青光禄大夫。

先是,外戚及诸公主干预朝政,请托滋甚。

崔湜、郑愔相次典选,为权门所制,九流失叙,预用两年员阙注拟,不足,更置比冬选人,大为士庶所叹。

至是,璟与侍郎李乂、卢从愿等大革前乂弊,取舍平允,铨综有叙。

时太平公主谋不利于玄宗,尝于光范门内乘辇伺执政以讽之,众皆失色。

璟昌言曰:"东宫有大功于天下,真宗庙社稷之主,安得有异议!"乃与姚崇同奏请令公主就东都。

玄宗惧,抗表请加璟罪于等,乃贬璟为楚州刺史。

无几,历魏、兗、冀三州刺史,河北按察使。

迁幽州都督、兼御史大夫。

寻拜国子祭酒,兼东都留守。

岁余,转京兆尹,复拜御史大夫,坐事出为睦州刺史,转广州都督,仍为五府经略使。

广州旧俗,皆以竹茅为屋,屡有火灾。

璟教人烧瓦,改造店肆,自是无复延烧之患,人皆怀惠,立颂以纪其政。

开元初,征拜刑部尚书。

四年,迁吏部尚书,兼黄门监。

明年,官名改易,为侍中,累封广平郡公。

其秋,驾幸东都,次永宁之崤谷,驰道隘狭,车骑停拥,河南尹李朝隐、知顿使王怡并失于部伍,上令黜其官爵。

璟入奏曰:"陛下富有春秋,方事巡狩,一以垫隘,致罪二臣,窃恐将来人受艰弊。"

于是遽令舍之。

璟曰:"陛下责之,以臣言免之,是过归于上而恩由于下。 请且使待罪于朝,然后诏复其职,则进退得其度矣。"

上深善之。

俄又令璟与中书侍郎苏颋为皇子制名及封邑,并公主等邑号。

璟等奏曰:"王子将封三十余国,周之麟趾,汉之犬牙,彼何足云,于斯为盛。 窃以郯、郏王等傍有古邑字,臣等以类推择,谨件三十国名。 又王子先有名者,皆上有‘嗣’字,又公主邑号,亦选择三十美名,皆文不害意,言足定体。 又令臣等别撰一佳名及一美邑号者。 七子均养,百王至仁,今若同等别封,或缘母宠子爱,骨肉之际,人所难言,天地之中,典有常度。 昔袁盎降慎夫人之席,文帝竟纳之,慎夫人亦不以为嫌,美其得久长之计。 臣等故同进,更不别封,上彰覆载无偏之德。"

上称叹之。

七年,开府仪同三司王皎卒,及将筑坟,皎子驸马都尉守一请同昭成皇后父窦孝谌故事,其坟高五丈一尺。

璟及苏颋请一依礼式,上初从之。

翌日,又令准孝谌旧例。

璟等上言曰:

夫俭,德之恭;侈,恶之大。

高坟乃昔贤所诫,厚葬实君子所非。

古者墓而不坟,盖此道也。

凡人子于哀送之际,则不以礼制为思。

故周、孔设齐斩缌免之差,衣衾棺郭之度,贤者俯就,私怀不果。

且苍梧之野,骊山之徒,善恶分区,图史所载。

众人皆务奢靡而独能革之,斯所谓至孝要道也。

中宫若以为言,则此理固可敦谕。

在外或云窦太尉坟甚高,取则不远者。

纵令往日无极言,其事偶行,令出一时,故非常式。

又贞观中文德皇后嫁所生女长乐公主,奏请仪注加于长公主,魏征谏云:"皇帝之姑姊为长公主,皇帝之女为公主,既有‘长’字,合高于公主。 若加于长公主,事甚不可。"

引汉明故事云:"群臣欲封皇子为王,帝曰:‘朕子岂敢与先帝子等。 ’"时太宗嘉纳之。

文德皇后奏降中使致谢于征。

此则干坤辅佐之间,绰有余裕。

岂若韦庶人父追加王位,擅作邦陵,祸不旋踵,为天下笑。

则犯颜逆耳,阿意顺旨,不可同日而言也。

况令之所载,预作纪纲,情既无穷,故为之制度,不因人以摇动,不变法以爱憎。

顷谓金科玉条,盖以此也。

比来蕃夷等辈及城市闲人,递以奢靡相高,不将礼仪为意。

今以后父之宠,开府之荣,金穴玉衣之资,不忧少物;高坟大寝之役,不畏无人。

百事皆出于官,一朝亦可以就。

而臣等区区不已以闻,谅欲成朝廷之政,崇国母之德,化浃寰区,声光竹素。

倘中宫情不可夺,陛下不能苦违,即准一品合陪陵葬者,坟高三丈已上,四丈已下,降敕将同陪陵之例,即极是高下得宜。

上谓璟等曰:"朕每事常欲正身以成纲纪,至于妻子,情岂有私?然人所难言,亦在于此。 卿等乃能再三坚执,成朕美事,足使万代之后,光扬我史策。"

乃遣使赍彩绢四百匹分赐之。

先是,朝集使每至春将还,多有改转,率以为常,璟奏请一切勒还,绝其侥求之路。

又禁断恶钱,发使分道检括销毁之,颇招士庶所怨。

俄授璟开府仪同三司,罢知政事。

明年,京兆人权梁山构逆伏诛,制河南尹王怡驰传往长安穷其枝党。

怡禁系极众,久之未能决断,乃诏璟兼京兆留守,并按覆其狱。

璟至,惟罪元谋数人,其余缘梁山诈称婚礼因假借得罪及胁从者,尽奏原之。

十二年,驾又东巡,璟复为留守。

上临发,谓璟曰:"卿国之元老,为朕股肱耳目。 今将巡洛邑,为别历时,所有嘉谟嘉猷,宜相告也。"

璟因极言得失,特赐彩绢等,仍手制曰:"所进之言,书之座右,出入观省,以诫终身。"

其见重如此。

俄又兼吏部尚书。

十七年,迁尚书右丞相,与张说、源干曜同日拜官。

敕太官设馔,太常奏乐,于尚书都省大会百僚。

玄宗赋诗褒述,自写与之。

二十年,以年老上表曰:"臣闻力不足者,老则更衰;心无主者,疾而尤废。 臣昔闻其语,今验诸身,况且兼之,何能为也。 臣自拔迹幽介,钦属盛明,才不逮人,艺非经国。 复以久承驱策,历参试用,命偶时来,荣因岁积。 遂使再升台座,三入冢司,进阶开府,增封本郡。 所更中外,已紊彝章,逮居端揆,左叨名职。 何者?丞相官师之长,任重昔时;愚臣衰朽之余,用惭他日。 位则愈盛,人则浸微,尽知其然,何居而可?顷僶俯从政,苍黄不言,实怀覆载之德,冀竭涓尘之效。 今积羸成惫,沈锢莫瘳,耳目更昏,手足多废。 顾惟殒越,宁遂宿心?安可以苟徇大名,仍尸重禄,且留章绶,不上阙庭。 仪刑此乖,礼法何设?伏惟陛下审能以授,为官而择,察臣之恳词,矜臣之不逮,使罢归私第,养疾衡门,上弭官谤,下知死所。 则归全之望,获在愚臣;养老之恩,成于圣代。 日暮途远,天高听卑,瞻望轩墀,伏深感恋。 谨奉表陈乞以闻。"

手敕许之,仍令全给禄俸。

璟乃退归东都私第,屏绝人事,以就医药。

二十二年,驾幸东都,璟于路左迎谒,上遣荣王亲劳问之,自是频遣使送药饵。

二十五年薨,年七十五,赠太尉,谥曰文贞。

子昇,天宝初太仆少卿。

次尚,汉东太守。

次浑,与右相李林甫善,引为谏议大夫、平原太守、御史中丞、东京采访使。

次恕,都官郎中、剑南采访判官,依倚权势,颇为贪暴。

浑在平原,重征一年庸调。

作东畿采访使,又使河南尉杨朝宗影娶妻郑氏。

郑氏即薛稷外孙,姊为宗妇,孀居有色,浑有妻,使朝宗聘而浑纳之,奏朝宗为赤尉。

恕在剑南,有雒县令崔珪,恕之表兄,妻美,恕诱而私之,而贬珪官。

又养刺客李晏。

至九载,并为人所发,赃私各数万贯。

林甫奏称璟子浑就东京台推,恕就本使剑南推,皆有实状,浑流领南高要郡,恕流海康郡。

尚,其载又为人讼其赃,贬临海长史。

其子华、衡,居官皆坐赃,相次流贬。

其后浑会赦,量移至东阳郡下,请托过求,及役使人吏,求其资课,人不堪其弊,讼之,配流浔江郡。

然兄弟尽善饮谑,俳优杂戏,衡最粗险,广平之风教,无复存矣。

广德后,浑除太子谕德,为物议薄之,乃留寓于江岭卒。

史臣曰:履艰危则易见良臣,处平定则难彰贤相。

故房、杜预创业之功,不可俦匹。

而姚、宋经武、韦二后,政乱刑淫,颇涉履于中,克全声迹,抑无愧焉。

赞曰:姚、宋入用,刑政多端。

为政匪易,防刑益难。

谏诤以猛,施张用宽。

不有其道,将何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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