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 志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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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志第三十八 脱脱等

百官三

○内命妇宫人女职东宫官属亲王府属太后两宫官属大兴府诸京留守司诸京城宫苑提举等职按察司诸路总管府诸府诸节镇防御刺史县镇等职诸转运泉谷等职诸府镇兵马等职诸猛安部族及群牧等职

内命妇品

元妃、贵妃、淑妃、德妃、贤妃,正一品。

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曰九嫔,正二品。

婕妤,正三品。

美人,正四品。

才人,正五品。

各九员,曰二十七世妇。

宝林,正六品。

御女,正七品。

采女,正八品。

各二十七员,曰八十一御妻。

按金格,贞祐后之制,贵妃下有真妃,淑妃下有丽妃、柔妃,而无德妃、贤妃。

九嫔同。

婕妤下有丽人、才人为正三品。

顺仪、淑华、淑仪为正四品。

尚宫夫人,尚宫左夫人、尚宫右夫人、宫正夫人、宝华夫人、尚仪夫人、尚服夫人、尚寝夫人、钦圣夫人、资明夫人为正五品。

尚仪御侍、尚服御侍、尚寝御侍、尚正御侍、宝符宸侍、奉恩令人、奉光令人、奉徽令人、奉美令人为正六品,司正御侍、宝符御侍、司仪御侍、司符御侍,司寝御侍、司饰御侍、司设御侍、司衣御侍、司膳御侍、司药御侍、仙韶使、光训良侍、明训良侍、遵训良侍、从训良侍为正七品。

典仪御侍、典膳御侍、典寝御侍、典饰御侍、典设御侍、典衣御侍、典药御侍、仙韶副使、承和良侍、承惠良侍、承宜良侍为正八品。

掌仪御侍、掌服御侍、掌寝御侍、掌饰御侍、掌设御侍、掌衣御侍、掌膳御侍、掌药御侍、仙韶掌音、祗肃良侍、祗敬良侍、祗愿良侍为正九品。

宫人女官职员品秩,皆同唐制。

尚宫二人,掌导引皇后,管司记、司言、司簿、司闱,仍总知五尚须物出纳等事。

司记二人、典记二人、掌记二人,掌在内诸文书出入目录,为记审讫付行县印等事。

女史六人,掌职文簿。

司言二人、典言二人、掌言二人、女史四人,掌宣传启奏之事。

司簿二人、典簿二人、掌簿二人、女史六人,掌宫人名簿廪赐之事。

司闱六人、典闱六人、掌闱六人、女史四人,掌宫闱管钥之事。

尚仪二人,掌礼仪起居、管司籍、司乐、司宾、司赞事。

司籍二人、典籍二人、掌籍二人、女史十人,掌经籍教学纸笔几案之事。

司乐四人、典乐四人、掌乐四人、女史二人,掌音乐之事。

司宾二人、典宾二人、掌宾二人、女史二人,掌宾客参见、朝会引导之事。

司赞二人、典赞二人、掌赞二人、女史二人、彤史二人,掌礼仪班序、设板赞拜之事。

尚服二人,掌管司宝、司衣、司饰、司仗之事。

司宝二人、典宝二人、掌宝二人、女史四人,掌珍宝符契图籍之事。

司衣二人、典衣二人、掌衣二人、女史四人,掌御衣服首饰之事。

司饰二人、典饰二人、掌饰二人、女史二人,掌膏沐巾栉服玩之事。

司仗二人、典仗二人、掌仗二人、女史二人,掌仗卫兵器之事。

尚食二人,掌知御膳、进食先尝,管司膳、司醖、司药、司饎事。

司膳四人、典膳四人、掌膳四人、女史四人,掌膳羞器皿。

司醖二人、典醖二人、掌醖二人、女史二人,掌酒醴。

司药二人、典药二人、掌药二人、女史二人,掌医药。

司饎二人、典饎二人、掌饎二人,女史二人,掌宫人食并柴炭之事。

尚寝二人,管司设、司舆、司苑、司灯事。

司设二人、典设二人、掌设二人、女史二人,掌帷帐、床褥、枕席、洒扫、铺设。

司舆二人、典舆二人、掌舆二人、女史二人,掌舆伞扇羽仪。

司苑二人、典苑二人、掌苑二人、女史二人,掌苑囿种植蔬果。

司灯二人、典灯二人、掌灯二人、女史二人,掌灯油火烛。

尚功二人,掌女功,管司制、司珍、司彩、司计事。

司制二人、典制二人、掌制二人、女史二人,掌裁缝衣服篡组之事。

司珍二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二人,掌金珠玉宝财货之事。

司彩二人、典彩二人、掌彩二人、女史二人,掌锦文绯彩丝帛之事。

司计二人、典计二人、掌计二人、女史二人,掌支度衣服饮食柴炭杂物之事。

宫正二人,掌总知宫内格式、纠正推罚之事。

司正二人,同掌。

典正二人,纠察违失。

女史四人。

皇后位下女职依隆庆宫所设人数,大安元年定。

司闺一员,八品。

掌宫内诸事并给散宫人俸给食料。

秉仪一员,八品。

丞仪一员,九品。

掌左右给事、宣传启奏、经籍纸笔之事。

直阁一员、司陈一员,九品。

掌帐幕床褥舆伞、洒扫铺陈、薪炭灯烛之事。

秉衣一员、奉衣一员,九品。

掌首饰衣服器玩诸宝财货,裁制缣彩之事。

掌馔一员,八品。

奉馔一员,九品。

掌饮食汤药酒醴蔬果之事。

东宫官宫师府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正二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三品。

掌保护东宫,导以德义。

海陵天德四年,始定制宫师府三师、三少、詹事院詹事、三寺、十率府皆隶焉。

左右谕德,为东宫僚属。

詹事院太子詹事,从三品。

少詹事,从四品。

掌总统东宫内外庶务。

左右卫率府率,从五品。

掌周卫导从仪仗。

左右监门,正六品。

掌门卫禁钥。

仆正,正六品。

副仆,正七品。

仆丞,正九品。

掌车马厩牧弓箭鞍辔器物等事。

掌宝二人,从六品。

掌奉宝,谨其出入。

典仪,从六品。

赞仪,从七品。

司赞礼仪。

侍正,正七品。

侍丞,正八品。

掌冠带衣服、左右给使之事。

典食令,正八品。

丞,正九品。

承奉膳羞。

侍药,正八品。

奉药,正九品。

承奉医药。

掌饮令,正八品。

丞,正九品。

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

家令,正八品。

家丞,正九品。

掌营缮栽植铺设及灯烛之事。

司经,正八品。

副,正九品。

掌经史图籍笔砚等事。

司藏,从八品。

副,从九品。

掌库藏财货出入之事。

司仓,从八品。

副,从九品。

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

中侍局都监,正九品。

同监,从九品。

掌东阁内之禁令、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辖侍人等。

左谕德、右谕德,正五品。

左赞善、右赞善,正六品。

掌赞谕道德、侍从文章。

内直郎,正七品。

右属宫师府。

亲王府属官

傅,正四品。

掌师范辅导、参议可否,若亲王在外,亦兼本京节镇同知。

府尉,从四品。

本府长史,从五品。

明昌三年改,掌警严侍从、兼总统本府之事。

司马,从六品。

同检校门禁、总统府事。

文学二人,从七品。

掌赞导礼义、资广学问。

记室参军,正八品。

掌表笺书启之事。

大定七年八月始置。

二十年,不专除,令文学兼之。

诸驸马都尉,正四品。

提举卫绍王家属。

提举,从六品。

同提举,从七品。

旧为东海郡侯邑令,丞。

提举镐厉王家属。

提举,同提举。

以上二宅,天兴元年始听自便。

提控巩国公家属。

提控。

同提控。

太后两宫官属。

正大元年置。

卫尉,从三品。

副卫尉,从四品。

左典禁,右典禁,从五品。

奉令,正七品。

奉丞,正八品。

太仆,正六品。

副仆,正七品。

门卫二员,正六品。

典宝二员,正六品。

谒者二员,从六品。

阁正,从七品。

阁丞,从八品。

食官令,正八品。

食官丞,正九品。

宫令,正八品。

宫丞,正九品。

医令,正八品。

医丞,正九品。

饮官令,正八品。

饮官丞,正九品。

主藏,正八品。

副主藏、主廪,从八品。

副主廪,正九品。

大兴府

尹一员,正三品。

掌宣风导俗、肃清所部,总判府事。

余府尹同。

兼领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

车驾巡幸,则置留守同知、少尹、判官。

惟留判不别置,以总判兼之。

同知一员,从四品。

掌通判府事。

余府同知同此。

少尹一员,正五品。

掌同同知。

总管判官一员,从五品。

掌纪纲总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

府判一员,从五品。

掌谘议参佐、纠正非违、纪纲众务,分判吏部、工案事。

推官二员,从六品。

掌同府判,分判户、刑案事,内户推掌通检推排簿籍。

旧一员,大定五年增一员。

知事,正八品。

掌付事勾稽省署文牍、总录诸案之事。

都孔目官,女直司一员,汉人司一员,职同知事,掌监印、监受案牍。

余都孔目官同此。

不常置,省则吏目摄。

六案司吏七十五人,内女直十五人,汉人六十人。

司吏分掌六案,各置孔目官一员,掌呈覆纠正本案文书。

余分前后行,其他处应设十人以下、六人以上者,置孔目官三人,及置提点所处仍旧。

女直司吏若十二人以上,分设六案,不及者设三案,五人以下设一案,通掌六案事。

以上名充孔目官。

知法三员,从八品。

女直一员、汉人二员,掌律令格式、审断刑名。

抄事一人,掌抄事目、写法状,以前后行吏人选。

公使百人。

女直教授一员。

东京、北京、上京、河东东西路、山东东西路、大名、咸平、临潢、陕西统军司、西南招讨司、西北路招讨司、婆速路、曷懒路、速频、蒲与、胡里改、隆州、泰州、盖州并同此。

皆置医院,医正一人,医工八人。

诸京留守司

留守一员,正三品。

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

同知留守事一员,正四品。

带同知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

副留守一员,从四品。

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

留守判官一员,从五品。

都总管判官一员,从五品。

掌纪纲总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

推官一员,从六品。

掌同府判,分判刑案之事,上京兼管林木事。

司狱一员,正八品。

司吏。

女直司吏,上京二十人,北京十三人,东京十人,南京、西京各五人。

汉人司吏,三十万户以上六十人,二十五万户五十五人,十万户以上四十人,七万户以上三十五人,五万户以上三十人,三万户以上二十四人,不及万户十人。

译人,上京、北京各三人,东京、西京、南京各二人。

通事二人。

知法,女直、汉人各一员,南京汉人二员。

抄事一人,掌抄录事目、书写法状。

公事百人。

京城门收支器物使。

贞祐元年置,每城一面设一员。

五年,南京随门添设。

旧有小都监,后省。

正八品,十四员,户部辟举。

开阳门、宣仁门、安利门、平化门、通远门、宜照门、利川门、崇德门、迎秋门、广泽门、顺义门、迎朔门、顺常门、广智门,已上各门副尉兼职。

贞祐五年制,乃罢小都监。

十四门尉,从七品。

副尉,正九品。

上京提举皇城司提举一员,从六品。

同提举一员,从七品。

司吏一人。

南京提举京城所提举一员,正七品。

同提举一员,从七品。

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不常置。

上京同此。

管勾一员,正八品。

掌佐缮治。

受给官一员,掌收支之事。

壕寨官一员,掌监督修造。

皇城使一员,正八品。

副使一员,正九品。

掌宫阙缮修之事,不常置。

管勾北太一宫,同乐园二员,正八品。

掌守宫园缮修之事。

庆元宫小都监三员,掌铺陈祭器诸物。

余宫同。

花园小都监二员。

东京宫苑使一员。

西京、北京同。

东京、西京御容殿,阁门各二员,掌享祀礼数、铺陈祭器。

东京万宁宫小都监一员。

按察司本提刑司,承安三年以上京、东京等提刑司并为一提刑使,兼宣抚使劝农采访事,为官称。

副使、判官以兼宣抚副使、判官为名。

复改宣抚为安抚,各设安抚判官一员、提刑一员,通四员。

安抚司,掌镇抚人民、讥察边防军旅、审录重刑事。

安抚判官则衔内不带劝农采访事,令专管千户谋克。

安抚使副内,差一员于咸平、一员于上京分司。

承安四年罢咸平分司,使在上京、副在东京,各设签事一员。

承安四年改按察司,贞祐三年罢,止委监察采访。

使一员,正三品。

掌审察刑狱、照刷案牍、纠察滥官污吏豪猾之人、私盐酒曲并应禁之事,兼劝农桑,与副使、签事更出巡案。

副使,正四品。

兼劝农事。

签按察司事,正五品。

承安四年设。

判官二员,从六品。

大定二十九年设。

明昌元年以陕西地阔,添一员。

知事,正八品。

承安三年,上京者兼经历安抚司使。

泰和八年十一月,省议以转运司权轻,州县不畏,不能规措钱谷,遂诏中都都转运,依旧专管钱谷事,自余诸路按察使并兼转运使,副使兼同知,签按察并兼转运副,添按察判官一员,为从六品。

中都、西京路按察司官止兼西京路转运司事。

辽东路惟上京按察安抚使及签事依旧署本司事。

辽东转运使兼按察副使,同知转运使兼签按察司事,转运副使兼按察判官,添知事一员。

知法二员,从八品。

书史四人,书吏十人,抄事一人,公使四十人。

右中都、西京并依此置。

陕西、上京两路设签按察司事二员,上京签安抚司事。

上京、东京等路按察司并安抚司。

使,正三品。

镇抚人民、讥察边防军旅之事,仍专管猛安谋克,教习武艺及令本土纯愿风俗不致改易。

副使二员,正四品。

签安抚司事,正五品。

签按察司事,正五品。

知事兼安抚司事,正八品。

知法四员,从八品。

书史四人,上京、东京书吏十八人,女直十二人、汉人六人。

中都、西京,女直五人,汉人五人。

北京、临潢,女直三人、汉人五人。

南京,女直二人、汉人七人。

山东,女直三人、汉人七人。

大名,女直三人、汉人六人。

抄事一人,公使十人。

右按察使于上京、副使于东京各路设签事一员,分司勾当。

惟安抚司不带"劝农"字,内知事于上京、自余并于两处分减存设。

诸总管府谓府尹兼领者。

都总管一员,正三品。

掌统诸城隍兵马甲仗,总判府事。

同知都总管一员,从四品。

掌通判府事,惟婆速路同知都总管兼来远军事兵马。

副都总管一员,正五品。

所掌与同知同。

总管判官一员,从六品。

掌纪纲总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

府判一员,从六品。

掌纪纲众务,分判户、礼案,仍掌通检推排簿籍。

推官一员,正七品。

掌同府判,分判工、刑案事。

知法一员。

司吏,女直,山东西路十五人,大名十四人,山东东路、咸平府、临潢府各十二人,曷懒路、河北西路各十人,婆速路十一人,河北东路八人,河东南北路、京兆、庆阳、临洮、凤翔、延安各四人。

汉人,户十八万以上四十二人,十五万以上四十人,十三万以上三十八人,十万以上三十五人,七万以上三十二人,五万以上二十八人,三万以上二十二人,不及三万户二十人,婆速路、曷懒路各二人。

译人,咸平三人,河北东西、山东东西、曷懒、大名、临潢各二人,余各一人。

通事,婆速、曷懒路高丽通事一人,临潢北部通事一人,部落通事一人、小部落通事二人,庆阳府通事一人。

抄事一人。

公使八十人。

临潢别置移剌十三人。

凡诸府置员并同,惟曷懒路无府事。

诸府谓非兼总管府事者。

尹一员,正三品。

同知一员,正四品。

少尹一员,正五品。

府判一员,从六品。

掌纪纲众务,分判吏、户、礼案事,专掌通检推排簿籍。

推官一员,正七品。

掌同府判兵、刑、工案事。

府教授一员。

知法一员。

司吏,女直皆三人,汉人,若管十六万户四十人,十四万以上三十八人,十二万以上三十五人,十万以上三十二人,七万以上三十人,五万以上二十五人,三万户以上二十人,不及三万户十七人。

译人一人,通事一人,抄事一人,公使七十人。

诸节镇

节度使一员,从三品。

掌镇抚诸军防刺,总判本镇兵马之事,兼本州管内观察使事。

其观察使所掌,并同府尹兼军州事管内观察使。

同知节度使一员,正五品。

通判节度使事,兼州事者仍带同知管内观察使。

副使一员,从五品。

节度判官一员,正七品。

掌纪纲节镇众务、佥判兵马之事,兼判兵、刑、工案事。

观察判官一员,正七品。

掌纪纲观察众务,佥判吏、户、礼案事,通检推排簿籍。

知法一员,州教授一员,司狱一员,正八品。

司吏,女直,隆州十四人,盖州十二人,泰州十一人,速频、胡里改各十人,蒲与八人,平、宗、懿、定、卫、莱、密、沧、冀、邢、同、雄、保、兗、邠、泾、朔、奉圣、丰、云内、许、徐、邓、巩、鄜、全、肇各三人,余各二人。

汉人,依府尹数例。

译人一人,通事二人,抄事一人。

公使人,上镇七十、中六十五、下六十人,惟蒲与、胡里改、速频各二十人。

曷速馆路、蒲与路、胡里改路、速频路四节镇,省观察判官而无州事。

诸防御州。

防御使一员,从四品。

掌防捍不虞、御制盗贼,余同府尹。

同知防御使事一员,正六品。

掌通判防御使事。

判官一员,正八品。

掌签判州事,专掌通检推排簿籍。

知法,从九品。

州教授一员。

司军,从九品。

军辖兼巡捕使,从九品。

司吏,女直一人,汉人管户五万以上二十人,以率而减。

译人一人,通事一人,抄事一人。

公使,上州六十人、中五十五人、下五十人。

诸刺史州。

刺史一员,正五品。

掌同府尹兼治州事。

同知一员,正七品。

通判州事。

判官一员,从八品。

签判州事,专掌通检推排簿籍。

司军,从九品。

知法一员。

军辖兼巡捕使,从九品。

司吏,女直,韩、庆、信、滦、蓟、通、澄、复、沈、贵德、涿、利、建州、来远军各三人,余各二人。

抄事一人。

公使,上州五十、中四十五、下四十。

惟来远军同下州,省同知。

凡诸州以上知印,并于孔目官内轮差,运司押司官并同。

无孔目官,以上各司吏充,司、县同此。

诸京警巡院。

使一员,正六品。

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总判院事。

副一员,从七品。

掌警巡之事。

判官二员,正九品。

掌检稽失,签判院事。

司吏,女直,中都三人,上、东、西三京各二人,余各一人。

汉人,中都十五人,南京九人,西京八人,东京六人,北京五人,上京四人。

惟东、西、北、上京无副使。

诸府节镇录事司。

录事一员,正八品。

判官一员,正九品。

掌同警巡使。

司吏,户万以上设六人,以下为率减之。

凡府镇二千户以上则依此置,以下则止设录事一员,不及百户者并省。

诸防刺州司候司。

司候一员,正九品。

司判一员,从九品。

司吏、公使七人。

然亦验户口置。

赤县。

谓大兴、宛平县。

令一员,从六品,掌养百姓、按察所部、宣导风化、劝课农桑、平理狱讼、捕除盗贼、禁止游惰,兼管常平仓及通检推排簿籍,总判县事。

丞一员,正八品。

掌贰县事。

主簿一员,正九品。

掌同县丞。

尉四员,正八品。

专巡捕盗贼。

余县置四尉者同此。

司吏十人,内一名取识女直、汉字者充。

公使十人。

次赤县又曰剧县。

令一员,正七品。

丞一员,正九品。

主簿一员,正九品。

尉一员,正九品。

诸县。

令一员,从七品。

丞一员,正九品。

主簿一员,正九品。

尉一员,正九品。

凡县二万五千户以上为次赤、为剧,二万以上为次剧,在诸京倚郭者曰京县。

自京县而下,以万户以上为上,三千户以上为中,不满三千为下。

中县而下不置丞,以主簿与尉通领巡捕事。

下县则不置尉,以主簿兼之。

中县司吏八人,下县司吏六人,公使皆十人。

诸知镇、知城、知堡、知寨,皆从七品。

其设公使皆与县同,惟验户口置司吏。

诸司狱。

司狱一员,正九品。

提控狱囚。

司吏一人。

公使二人。

典狱二人,防守狱囚门禁启闭之事。

狱子,防守罪囚者。

市令司。

唯中都置。

令一员,正八品。

南迁以左、右警巡使兼。

丞一员,正九品。

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百货之估直。

司吏四人、公使八人。

军器库。

使一员,正八品。

副使一员,从九品。

掌甲胄兵仗。

司吏二人。

库子,掌出纳之数、看守巡护。

中都、南京依此置,西京省副使,北京惟副使,仍兼八作使。

随府节镇设使、副,若军器兼作院,军资兼军器库,及防刺郡,则置都监一员,以军资监兼者如旧。

作院。

使一员,副使一员,掌监造军器,兼管徒囚,判院事。

都监一员,掌收支之事。

牢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

中都、南京依此置,仍加"都"字。

南京省都监一员,东京、西京置使或副一员,上京并省。

随府节镇作院使副,并以军器使副兼之。

其或置一员,或以军资库兼之,若元设甲院都监处,并蓟州专设使副者,并仍旧。

都转运司

使,正三品。

掌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

同知,从四品。

副使,正五品。

都勾判官,从六品。

纪纲众务、分判勾案,惟南京勾判兼上林署丞。

户籍判官二员,从六品。

旧止一员,承安四年增置一员,不许别差,专管拘收征克等事。

支度判官二员,从六品。

掌勾判、分判支度案事。

盐铁判官一员,从六品。

都孔目官二员,勾稽文牍。

知法二员,从八品。

都勾案、户籍案、盐铁案、支度案、开拆案司吏,女直八人,汉人九十人。

抄事一人,译史三人,通事一人,押递五十人,监运诸物公使八十人。

惟中都路置都转运司,余置转运司,省户、度判官各一员。

南京、西京、北京、辽东、山东西路,河北东路则置女直知法、汉知法各一员。

山东东路、河东南路北路、河北西路、陕西东西路则置汉知法一员。

余官皆同中都置。

女直司,司吏,辽东路十人,西京、北京、山东西路各五人,余路皆四人。

译史,辽东路三人,余各二人。

通事各一人。

汉人司,司吏,课额一百八十万贯以上者五十人,百五十万贯以上四十五人,百二十万贯以上四十人,九十万贯以上三十五人,六十万贯以上三十人,三十万贯以上二十五人,不及三十万贯二十人。

公使人,各七十人。

押递,南京、山东东西路、河东南路、河北西路各五十人,西京、河东北路、河北东路各四十人,余路各三十人。

山东盐使司。

与宝坻、沧、解、辽东、西京、北京凡七司。

使一员,正五品。

他司皆同。

副使二员,正六品。

它司皆一员。

判官三员,正七品。

泰和作四员,宝坻、解州设二员,余司皆一员。

掌干盐利以佐国用。

管勾二十二员,正九品。

宝坻、解、西京则设六员,北京、辽东、沧州则设四员。

同管勾、都同监皆省。

掌分管诸场发买收纳恢办之事。

同管勾五员。

都监八员。

监、同各七员。

知法一员。

司吏二十二人,女直三人,汉人十九人。

译人一人,抄事、公使四十人,它司皆同。

中都都曲使司。

酒使司、院务、税醋使司,榷场兼酒使司附。

使,从六品。

副使,正七品。

掌监知人户醖造曲蘖,办课以佐国用。

余酒使监醖办课同此。

都监二员,正八品。

掌签署文簿、检视醖造。

司吏四人,公使十人。

凡京都及真定皆为都曲酒使司,设官吏同此。

它处置酒使司,课及十万贯以上者设使、副、小都监各一员,五万贯以上者设使、副各一员,以上皆设司吏三人。

三万贯以上者设使及都监各一员,司吏二人。

不及二万贯者为院务,设都监、同监各一员。

不及千贯之院务止设都监一员。

其它税醋使司、及榷场与酒税相兼者,视课多寡设官吏,皆同此。

诸酒税使三万贯以上者正八品,诸酒榷场使从七品,五万贯以上副使正八品。

提举南京路榷货事,从六品。

中都都商税务司。

使一员,正八品。

副使一员,正九品。

正大元年升为从七品。

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

都监一员,从九品。

掌签署文簿、巡察匿税。

司吏四人,公使十人,余置官吏同酒使司。

中都广备库。

使一员,从七品。

副使一员,从八品。

判官一员,正九品。

掌匹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

攒典四人。

库子十四人,内十二人收支,二人应办。

掌排数出纳、看守巡护之事,与库官通管。

永丰库。

镀铁院都监隶焉。

使一员,从七品。

副使一员,从八品。

判官一员,正九品。

掌泉货金银珠玉出纳之事。

攒典三人。

库子十二人,内十人收支,二人应办。

凡岁收二十五万贯者置库子十人,不及二万贯者置二人。

镀铁院都监二员,管勾生熟铁钉线。

攒典一人。

京、府、镇、通州并依此置,判官、都监皆省。

或兼军器并作院,或设使若副一员。

防刺郡设都监一员,仍兼军器库。

南京交钞库。

使一员,正八品。

副使一员,正九品。

掌出入钱钞兑便之事。

攒典二人,攒写计帐、类会合同。

库子八人,掌受纳钱数、辨验交钞、毁旧主簿历。

中都流泉务。

大定十三年,上谓宰臣曰:"闻民间质典,利息重者至五七分,或以利为本,小民苦之。 若官为设库务,十中取一为息,以助官吏廪给之费,似可便民。 卿等其议以闻。"

有司奏于中都、南京、东平、真定等处并置质典库,以流泉为名,各设使、副一员。

凡典质物,使、副亲评价直,许典七分,月利一分,不及一月者以日计之。

经二周年外,又逾月不赎,即听下架出卖。

出帖子作写质物人姓名,物之名色,金银等第分两,及所典年月日钱贯,下架年月之类。

若亡失者,收赎日勒合干人,验元典官本,并合该利息,陪偿入官外,更勒库子,验典物日上等时估偿之,物虽故旧,依新价偿。

仍委运司佐贰幕官识汉字者一员提控,若有违犯则究治。

每月具数申报上司。

大定二十八年十月,京府节度州添设流泉务,凡二十八所。

明昌元年,皆罢之。

二年,在都依旧存设。

使一员,正八品。

副使一员,正九品。

掌解典诸物、流通泉货。

勾当官一员。

攒典二人。

中都店宅务。

管勾四员,正九品。

各以二员分左右厢,掌官房地基,征收官钱、检料修造摧毁房舍。

攒典,左右厢各五人,掌征收及检料修造房屋之事。

库子,左右厢各三人。

催钱人,左右厢各十五人,又别设左厢平乐楼花园子一名,右厢馆子四人。

南京店宅务同。

中都左右厢别贮院。

使一员,从八品。

副使一员,正九品。

判官,从九品。

掌拘收退朴等物及出给之事。

攒典、库子,同前。

中都木场。

使一员,从八品。

副使一员,判官一员,皆正九品。

掌拘收材木诸物及出给之事。

司吏一人,库子四人,花料一人,木匠一人。

中都买物司。

使一员,从八品。

副使一员,正九品。

掌收买官中所用诸物。

都监四员,从九品。

掌支应等事。

司吏二人。

京兆府司竹监。

管勾一员,从七品。

掌耨养竹园采斫之事。

司吏一人,监兵百人,给耨养采斫之役。

诸绫绵院。

置于真定、平阳、太原、河间、怀州。

使一员,正八品。

副使一员,正九品。

掌织造常课匹段之事。

规措京兆府、耀州、三白渠公事。

规措官,正七品。

掌灌溉民田。

点检渠堰官一员,掌点检启闭泾阳等县渠堰。

司吏三人。

漕运司。

提举一员,正五品。

景州刺史兼领。

掌河仓漕运之事。

同提举一员,正六品。

勾当官,从八品。

掌催督起运纲船。

司吏六人,分掌课使、起运两科,各设孔目官,前后行各一人。

儤使科,掌吏、户、礼案。

起运科,掌兵、刑、工案。

公使八十一人,押纲官七十六人。

景州依此置。

肇州以提举兼本州同知,同提举兼州判。

诸仓。

使,正八品。

副使,正九品。

掌仓廪畜积、受纳租税、支给禄廪之事。

攒典,掌收支文历、行署案牍。

岁收一万石以上设二人。

仓子,掌斛斗盘量、出纳看守之事。

草场。

使,副使,掌储积受给之事。

攒典二人。

场子,掌积垛、出纳、看守、巡护之事,岁收五万以上设四人。

中都、南京、归德、河南、京兆、凤翔依此置。

西京省副使,余京节镇科设使副一员,防刺仍旧,置都监一员。

南京诸仓监支纳官、草场监支纳官,正八品。

南京提控规运柴炭场。

使,从五品。

副使,正六品。

京西规运柴炭场。

使,从八品。

副使,正九品。

诸总管府节镇兵马司

都指挥使一员,正五品。

巡捕盗贼,提控禁夜,纠察诸博徒、屠宰牛马,总判司事。

副都指挥使二员,正六品。

贰使职,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

军典十二人,掌本库名籍、差遣文簿、行署文书、巡捕等事,余军典同此。

司吏一人,译人一人,公使十人。

指挥使一员,从六品。

钤辖四都之兵以属都指挥使,专署本指挥使事。

军使一员,正七品。

指挥之职,左右什将各一人,共管一都。

军典二人,营典一人,左、右承局各一人,左、右押官各一人。

以上军员每百人为一指挥使,各一员分四都,每都设左右什将、承局、押官各一。

若人数不及,附近相合者,并依上置。

如无可相合者,三百人以上为一指挥,二百人以上止设指挥使,一百人止设军使,仍每百人以上立为一都,不及百人设什将、承局、押官各一。

其指挥下军使,什将下军典、营典、各同此置。

惟北京、西京止设使、副各一员。

诸府镇都军司。

都指挥使一员,正七品。

节镇军都指挥使则从七品。

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仍与录事同管城隍。

军典二人,公使六人,凡诸府及节镇并依此置。

诸防刺州。

军辖一员,掌同都军,兼巡捕,仍与司候同管城壁。

军典二人。

诸府州。

兵马钤辖一员,从六品。

掌巡捕盗贼。

若有盗,则总押随处巡尉,并力擒捕。

司吏二人。

京兆、咸平、济南、凤翔、莱、密、懿、巩州并依此置。

惟京兆、咸平府置兵马都钤辖,余并省。

诸巡检。

中都东北都巡检使一员,正七品。

通州置司,分管大兴、漷阴、昌平、通、顺、蓟、盈州界盗贼事。

司吏一人,掌行署文书。

马军十五人,于武卫马军内选少壮熟闲弓马人充。

西南都巡检一员,正七品。

良乡县置司,分管良乡、宛平、安次、永清县并涿、易州界盗贼事。

诸州都巡检使各一员,正七品。

副都巡检使各一员,正八品。

司吏各一人。

右宿、泗、唐、邓、察、亳、陈、颖、德、华、河、陇、泰等州并西北路依此置,余不加"使"字。

散巡检,正九品。

内泗州以管勾排岸兼之。

皆设副巡检一员,为之佐。

右地险要处置司。

唐、邓、宿、泗、颖、寿、蔡等州及缘边二十五处置。

大定二十二年,广宁府大斧山置巡检司。

明昌五年七月,升蔡州刘辉村置巡检。

潼关。

关使兼讥察官,正七品。

掌关禁、讥察奸伪及管钥启闭。

副讥察,正九品。

掌任使之事。

司吏二人,女直、汉人各一。

居庸关、紫荆关、通会关、会安关及他关。

皆设使,从七品。

大庆关。

管勾河桥官兼讥察事一员,正八品。

掌解系浮桥、济渡舟楫、巡视河道、修完埽岸、兼率埽兵四时功役、栽植榆柳、预备物料、讥察奸伪等事。

同管勾一员。

司吏二人,女直、汉人各一人。

九鼎、大阳津渡,惟置讥察官一员。

孟津渡。

讥察一员,正八品。

掌讥察奸伪。

副讥察一员,正九品。

司吏二人。

提举讥察使,正五品。

副使,从五品。

陕西一员,河南二员。

南迁置讥察使,从七品。

副使,正八品。

南迁后,陕西置于秦州,河南置于唐、邓、息、寿、泗五州。

提举秦、蓝两关,提举,从五品。

同提举,正六品。

南迁后置。

提举三门,集津南北岸,正六品。

南迁后置。

沿淮讥察使,从五品。

管勾泗州兼排岸巡检,正九品。

诸边将。

正将一员,正七品。

掌提控部保将、轮番巡守边境。

副将一员,正八品。

部将一员,正九品。

轮番巡守边境。

队将,正九品。

鄜延九将,庆阳十将,临洮十四将,凤翔十六将,河东三将,并依此置。

统军司河南、山西、陕西,益都。

使一员,正三品。

督领军马、镇摄封陲、分营卫、视察奸。

副统军一员,正四品。

判官一员,从五品。

纪纲庶务,签判司事。

大定九年置。

知事一员,从七品。

知法二员,从八品。

女直、汉人各一。

书史十三人,女直八人。

汉人五人,掌行署文牍、上名监印。

守当官四人,译书四人,通事一人,抄事一人,公使五十人。

河南依此置,山东不设判官,知法以益都府知法兼之。

招讨司。

三处置,西北路、西南路、东北路。

使一员,正三品。

副招讨使二员,从四品。

招怀降附、征讨携离。

判官一员,从六品,纪纲职务、签判司事。

勘事官一员,从七品。

知事一员,正八品。

知法二员,从八品。

女直、汉人各一。

司吏十九人。

译人三人。

通事六人,内诸部三人、河西一人。

移剌三十人,以上各充都管。

抄事一人。

公使五十人。

西北路增勘事官一员。

东北路不置汉人知法。

诸猛安。

谋克隶焉。

猛安,从四品。

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余同防御。

司吏四人,译一人,挞马、差役人数并同旧例。

诸谋克,从五品。

掌抚辑军户、训练武艺。

惟不管常平仓,余同县令。

女直司吏一人,译人一人,挞马。

诸部族节度使。

节度使一员,从三品。

统制各部,镇抚诸军,余同州节度。

副使一员,从五品。

判官一员。

知法一员。

司吏四人,女直、汉人各半。

通事一人,译人一人,挞马。

右部罗火部族、土鲁浑部族并依此置。

诸飐详稳一员,从五品。

掌守戍边堡,余同谋克。

皇统八年六月,设本班左右详稳,定为从五品。

麽忽一员,从八品。

掌贰详稳。

司史三人,习尼昆,掌本飐差役等事。

挞马,随从也。

咩飐、唐古飐、移剌飐、木典飐、骨典飐、失鲁飐并依此置。

惟失鲁飐添设译人一名。

《士民须知》某年有慈谟典飐、胡都飐、霞马飐,无失鲁飐、移典飐。

诸移里堇司。

移里堇一员,从八品。

分掌部族村寨事。

司吏,女直一人、汉人一人。

习尼昆,掌本飐差役等事,挞马。

右土鲁浑部族南北移里堇司依此置。

部罗火部族左右移里堇司置女直司吏一人。

诸秃里。

秃里一员,从七品。

掌部落词讼、防察违背等事。

女直司吏一人,通事一人。

诸群牧所,又国言谓乌鲁古。

提控诸乌鲁古一员,正四品。

明昌四年置。

是年以安远大将军尚厩局使石抹贞兼庆州刺史为之,设女直司吏三人,译一人,通事一人。

使一员,从四品。

国言作乌鲁古使。

副使一员,从六品。

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

判官一员,正八品。

掌签判本所事。

知法一员,从八品。

女直司吏四人,译人一人,挞马十六人,使八人,副五人,判三人。

又设埽稳脱朵,分掌诸畜,所谓牛马群子也。

惟板底因、乌解、忒恩、蒲鲜群牧依此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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