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明集 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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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明集》 卷第五 释僧祐

罗君章更生论郑道子神不灭论远法师沙门不敬王者论五篇远法师沙门袒服论何镇南难并答远法师答桓玄明报应论远法师因俗疑善恶无现验三报论

更生论罗君章善哉向生之言。

曰天者何。

万物之总名。

人者何。

天中之一物。

因此以谈。

今万物有数而天地无穷。

然则无穷之变。

未始出於万物。

万物不更生。

则天地有终矣。

天地不为有终。

则更生可知矣

寻诸旧论。

亦云。

万兆悬定群生代谢。

圣人作易已备其极。

穷神知化穷理尽性。

苟神可穷有形者不得无数。

是则人物有定数彼我有成分。

有不可灭而为无。

彼不得化而为我。

聚散隱显。

环转我无穷之涂。

贤愚寿夭还復其物。

自然相次毫分不差。

与运\泯復不成不知。

遐哉邈乎。

其道冥矣。

天地虽大浑而不乱。

万物虽眾区已別矣。

各自其本祖宗有序。

本支百世不失其旧。

又神之与质自然之偶也。

偶有离合死生之变也。

质有聚散往復之势也。

人物变化各有其性。

性有本分。

故復有常物。

散虽混淆聚不可乱。

其往弥远。

故其復弥近。

又神质冥期符契自合。

世皆悲合之必离。

而莫慰离之必合。

皆知聚之必散。

而莫识散之必聚。

未之思也。

岂远乎哉者。

凡今生之为即昔生。

生之故事即故事。

於体无所厝其意与已冥各不自觉。

孰云觉之哉。

今谈者徒知向我非今。

而不知今我故昔我耳。

达观者所以齐死生。

亦云死生为寤寐。

诚\哉是言孙长沙书安国省更生论。

括囊变化穷寻聚散。

思理既佳。

又指味辞致亦快。

是好论也。

然吾意犹有同异。

以令万物化为异形者。

不可胜数。

应理不失。

但隱显有年载。

然今万化犹应多少有。

还得形者无。

缘尽当须冥远耳目不復开逐。

然后乃復其本也。

吾谓形既粉散。

知亦如之。

纷错浑化为异物。

他物各失其旧。

非復昔日。

此有情者所以悲叹。

若然则足下未可孤以自慰

答孙获书。

文略旨辞理亦兼情。

虽欣清酬未喻。

乃怀区区不已。

请寻前本。

本亦不谓物都不化。

但化者各自得。

其所化颓者。

亦不失其旧体。

孰主陶是载混载。

判言然之至分而不可乱也。

如此岂徒一更而已哉。

將与无穷而长更矣。

终而復始。

其数歷然。

未能知今。

安能知更。

盖积悲妄言。

諮求所通。

岂云唯慰聊以寄散而已矣神不灭论郑道子多以形神同灭照识俱尽。

天所以然其可言乎一世。

既以周孔为极矣。

仁义礼教先结其心。

神明之本绝而莫言。

故感之所体自形已还。

佛唱至言悠悠不信。

余坠弱丧思拔沦溺。

仰寻玄旨研求神要。

悟夫理精於形神妙於理。

寄象传心粗举其证。

庶鉴诸將悟。

遂有功於滯惑焉

夫形神混会虽与生俱存。

至於妙分源则有无区异。

何以言之。

夫形也五藏六府四支七窍相与为一。

故所以为生。

当其受生则五常殊授。

是以支体偏病耳目互缺。

无夺其为生。

一形之內其犹如兹。

况神体灵照妙统眾形。

形与气息俱运\。

神与妙觉同流。

虽动静相资而精异源。

岂非各有其本相因为用者耶。

近取诸身即明其理。

庶可悟矣。

一体所资肌骨则痛痒所知。

爪发则知之所绝。

其何故哉。

岂非肌骨所以为生爪发非生之本耶。

生在本则知存。

生在末则知灭。

一形之用犹以本末为兴废。

况神为生本其源至妙。

岂得与七尺同枯户牖俱尽者哉。

推此理也。

则神之不灭。

居可知矣客难曰。

子之辩神形尽矣。

即取一形之內。

知与不知精矣。

然形神虽妙异源。

俱以有为分失。

所以为有则生为本。

既孰有本已尽而资乎本者独得存乎。

出生之表则廓然冥尽。

既冥尽矣。

非但无所立。

言亦无所立其识矣。

识不立则神將安寄。

既无所寄安得不灭乎

答曰。

子之难辩则辩矣。

未本诸心。

故有若斯之难乎。

夫万化皆有也。

荣枯盛衰死生代互。

一形尽一形生。

此有生之终始也。

至於水火则弥贯群生瞻而不匱。

岂非火体因物水理虚顺。

生不自生而为眾生所资。

因即为功。

故物莫能竭乎。

同在生域其妙如此。

况神理独绝。

器所不邻。

而限以生表冥尽神无所寄哉因斯而谈。

太极为两仪之母。

两仪为万物之本。

彼太极者浑元之气而已。

犹能总此化根不变其一。

矧神明灵极有无兼尽者耶。

其为不灭可以悟乎

难曰。

子推神照於形表。

指太极於物先。

诚\有其义。

然理贵厌心。

然后谈可究也。

夫神形未尝一时相违。

相违则无神矣。

草木之无神无识故也。

此形尽矣。

神將安附而谓之不灭哉。

苟能不灭则自乖其灵不资形矣。

既不资形何理与形为生。

终不相违。

不能相违则生本是同断可知矣

答曰。

有斯难也形神有源。

请为子循本而释之。

夫火因薪则有火。

无薪则无火。

薪虽所以生火。

而非火之本。

火本自在因薪为用耳。

若待薪然后有火。

则燧人之前其无火理乎。

火本至阳。

阳为火极。

故薪是火所寄。

非其本也。

神形相资亦犹此矣。

相资相因生涂所由耳。

安在有形则神存。

无形则神尽。

其本惚恍不可言矣。

请为吾子广其类以明之。

当薪之在火则火尽。

出火则火生。

一薪未改而火前期。

神不赖形又如兹矣。

神不待形。

可以悟乎

难曰。

神不待形。

未可顿辩。

就如子言。

苟不待形则资形之与独照其理常一。

虽曰相资而本不相关。

佛理所明。

而必陶铸此神以济彼形何哉答曰。

子之问。

曰有心矣。

此悠悠之所惑。

而未暨其本者也。

神虽不待形。

然彼形必生。

必生之形此神必宅。

必宅必生则照感为一。

自然相济。

自然相济则理极於陶铸。

陶铸则功存。

功存则道行。

如四时之於万物。

岂有心於相济哉理之所顺自然之所至耳

难曰。

形神虽异自然相济则敬闻矣。

子既譬神之於形如火之在薪。

薪无意於有火。

火无情於寄薪。

故能合用无穷。

自与化永非此薪之火移於彼薪。

然后为火。

而佛理以此形既尽更宅彼形。

形神去来由於罪福。

请问。

此形为罪为是形耶。

为是神耶。

若形也则大冶之一物耳。

若神也则神不自济系於异形。

则子形神不相资之论。

於此而躓矣

答曰。

宜有斯问然后理可尽也。

所谓形神不相资。

则其异本耳。

既以为生。

生生之內各周其用。

苟用斯生以成罪福。

神岂自妙其照不为此形之用耶。

若其然也。

则有意於贤愚非忘照而玄会。

顺理玄会顺理尽形。

化神宅形。

子不疑於其始彼此一理而性於其终耶

难曰。

神即形为照。

形因神为用。

斯则然矣。

悟既由惑亦不在神。

神隨此形。

故有贤愚。

贤愚非神。

而神为形用。

三世周回万劫无算。

贤愚靡始而功显中路。

无始之理玄而中路之功未熟。

有在末之功。

而拔无始之初者耶。

若有嘉通则请后尘

答曰。

子责其始有是言矣。

夫理无始终玄极无崖。

既生既化。

罪福往復自然所生耳。

所谓聪明诚\由耳目。

耳目之本非聪明也。

所谓贤愚诚\应有始。

既为贤愚无始可知矣。

夫有物也则不能管物。

唯无物然后能为物所归。

若有始也则不能为终。

唯无始也然后终始无穷。

此自是理所不然。

不可征事之有始而责神同於事。

神道玄远至理无言。

髣彿其宗相与为悟。

而自末征本动失其统。

所以守此一观庶阶其峰。

若肆辩竞辞。

余知其息矣洪范说生之本。

与佛同矣。

至乎佛之所演则多河汉。

此溺於日用耳。

商臣极逆后嗣隆业。

顏冉德行早夭无闻。

周孔之教自为方內。

推此理也其可知矣。

请广其证以究其详。

夫稟灵乘和体极淳粹。

尧生丹朱。

顽凶无章不识仁义。

瞽叟诞舜。

原生则非所育求理应传美。

其事若兹。

而谓佛理为迂。

可不悟哉

桓君山新论形神臣证以为君山未闻释氏之教至於论形神已设薪火之譬后之言者乃闇与之曾故有取焉

余尝过故陈令。

同郡杜房见其读老子书言。

老子用恬惔养性致寿数百岁今。

行其道。

寧能延年却老乎余应之曰。

虽同形名。

而质性才干乃各异。

度有强弱坚毳之姿焉。

爱养適用之直差愈耳。

譬犹衣履器物爱之则完全乃久。

余见其傍有麻烛。

而●垂一尺所。

则因以喻事言。

精神居形体。

犹火之然烛矣。

如善扶持隨火而侧之。

可母减而竟烛。

烛无火亦不能独行於虚空。

又不能后然其●●。

犹人之耆老齿墮发白肌肉枯腊而精神不为之能润泽。

內外周遍则气索而死。

如火烛之俱尽矣。

人之遭邪伤病。

而不遇共养良医者或强死。

死则肌肉筋骨。

当若火之倾刺风而不获救护。

亦过灭则肤余干长焉。

余尝夜坐饮內中然烛。

烛半压欲灭。

即自整视。

见其皮有剥釳。

乃扶持转侧。

火遂度而復则维人身或有亏剥剧。

能养慎善持。

亦可以得度。

又人莫能识其始生时。

则老亦死不当自知。

夫古昔平和之世。

人民蒙美盛而生。

皆坚强老寿。

咸百年左右乃死。

死时忽如臥出者。

犹果物谷实久老则自墮落矣。

后世遭衰薄恶气。

娶嫁又不时。

勤苦过度。

是以身生子皆俱伤。

而筋骨血气不充强。

故多凶短折中年夭卒。

其遇病或疾痛惻怛。

然后终绝。

故咨嗟憎恶以死为大。

故昔齐景公美其国嘉其乐云。

使古而无死何若。

晏子曰。

上帝以人之歿为善。

仁者息焉。

不仁者如焉。

今不思勉广日学自通。

以趋立身扬名。

如但贪利长生多求延寿益年。

则惑之不解者也。

或难曰。

以烛火喻形神。

恐似而非焉。

今人之肌肤。

时剥伤而自愈者。

血气通行也。

彼蒸烛缺伤。

虽有火居之不能復全。

是以神气而生长。

如火烛不能自补完。

盖其所以为异也。

而何欲同之。

应曰。

火则从一端起。

而人神气则於体当从內稍出合於外。

若由外凑达於內。

固未必由端往也。

譬犹炭火之燃赤如水过度之。

亦小灭然復生焉。

此与人血气生长肌肉等。

顾其终极或为灰或为●耳。

曷为不可以喻哉。

余后与伯师夜燃脂火坐语。

鐙中脂索而炷燋禿將灭息。

则以示晓。

伯师言。

人衰老亦如彼禿炵矣。

又为言前燃麻烛事。

伯师曰。

鐙烛尽当益其脂易其烛。

人老衰彼自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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