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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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班固

《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

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鱼、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

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

"斫木为耜煣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货通。

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黄帝以下"通其变,使民不倦"。

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饥",是为政首。

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远近,赋入贡棐,茂迁有无,万国作乂。

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

故《易》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

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

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亡贫,和亡寡,安亡倾。"

是以圣王域民,筑城郭以居之;制庐井以均之;开市肆以通之;设庠序以教之;士、农、工、商,四人有业。

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

圣王量能授事,四民陈力受职,故朝亡废官,邑亡敖民,地亡旷土。

理民之道,地著为本。

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

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

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

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

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

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

农民户人己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

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

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

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

有赋有税。

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人也。

赋共车马、兵甲、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

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

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

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

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

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

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殖于疆易。

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在野曰庐,在邑曰里。

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常,五常为州,五州为乡。

乡,万二千五百户也。

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也。

于是里有序而乡有庠。

序以明教,庠则行礼而视化焉。

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于邑。

其《诗》曰:"四之日举止,同我妇子,馌彼南亩。"

又曰:"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嗟我妇子,聿为改岁,入此室处。"

所以顺阴阳,备寇贼,习礼文也。

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

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

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

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与歌咏,各言其伤。

是月,余子亦在于序室。

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

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

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

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少学。

诸侯岁贡小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命曰造士。

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

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鐸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

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

此先王制土处民,富而教之之大略也。

故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故民皆劝功乐业,先公而后私。

其《诗》曰:"有瀹凄凄,兴云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民三年耕,则余一年之畜。

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

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成此功也。

三考黜陟,余三年食,进业曰登;再故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繇此道也。

周室既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徭役横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公田不治。

故鲁宣公"初税亩",《春秋》讥焉。

于是上贪民怨,灾害生而祸乱作。

陵夷至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谊,先富有而后礼让。

是时,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百顷,除山泽、邑居参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亦如之。

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

又曰: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

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

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

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

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

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

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

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

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

是故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孰。

上孰其收自四,余四百石;中孰自三,余三百石;下孰自倍,余百石。

小饥则收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故大孰则上籴三而舍一,中孰则籴二,下孰则籴一,使民适足,贾平则止。

小饥则发小孰之所敛、中饥则发中孰之所敛、大饥则发大孰之所敛而粜之。

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

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

然王制遂灭,僭差亡度。

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

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

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

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

海内愁怨,遂用溃畔。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

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上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

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人,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

漕转关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

孝惠、高后之间,衣食滋殖。

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

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

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

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

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

古之治天下,至至悉也,故其畜积足恃。

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赋也。

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莫之振救。

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

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

既闻耳矣,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

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罢夫赢老易子而咬其骨。

政治未毕通也,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

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

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

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基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

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

于是上感谊言,始开籍田,躬耕以劝百姓。

晁错复说上曰: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

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

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

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

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

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

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父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忘择也。

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

其为物轻微易臧,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亡饥寒之患。

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

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

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

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

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当具。

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

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

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佰之得。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为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

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

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

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

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

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

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

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

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

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

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

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

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

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

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于是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

错复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 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 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 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 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

上复从其言,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

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

后十三岁,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

其后,上郡以西旱,复修卖爵令,而裁其贾以招民,及徒复作,得输粟于县官以除罪。

始造苑马以广用,宫室、列馆、车马益增修矣。

然娄敕有司以农为务,民遂乐业。

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

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

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

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乘牸牝者摈而不得会聚。

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

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谊而黜愧辱焉。

于是罔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并兼;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

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车服僭上亡限。

物盛而衰,固其变也。

是后,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去本。

董仲舒说上曰:"《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 今关中俗不好种麦,是岁失《春秋》之所重,而损生民之具也。 愿陛下幸诏大司农,使关中民益种宿麦,令毋后时。"

又言:"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共;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 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税,下足以蓄妻子极爱,故民说从上。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 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 汉兴,循而未改。 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 盐铁皆归于民。 去奴婢,除专杀之威。 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 然后可善治也。"

仲舒死后,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

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下诏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

以赵过为搜粟都尉。

过能为代田,一亩三。

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

后稷始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长终亩。

一亩三,一夫三百,而播种于中。

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因隤其土以附苗根。

故其《诗》曰:"或芸或,黍稷儗儗。"

芸,除草也。

附根也。

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

比盛暑,陇尽而根深,能风与旱,故儗儗而盛也。

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

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

过使教田太常、三辅,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

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

民或苦少牛,亡以趋泽,故平都令光教过以人挽犁。

过奏光以为丞,教民相与庸挽犁。

率多人者田日三十亩,少者十三亩,以故田多垦辟。

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壖地,课得谷皆多旁田,亩一斛以上。

令命家田三辅公田,又教边郡及居延城。

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至昭帝时,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蓄积。

宣帝即位,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农人少利。

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于上,五凤中奏言:"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 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

又白增海租三倍,天子皆从其计。

御史大夫萧望之奏言:"故御史属徐宫家在东莱,言往年加海租,鱼不出。 长老皆言武帝时县官尝自渔,海鱼不出,后复予民,鱼乃出。 夫阴阳之感,物类相应,万事尽然。 今寿昌欲近籴漕关内之谷,筑仓治船,费值二万万余,有动众之功,恐生旱气,民被其灾。 寿昌习于商功分铢之事,其深计远虑,诚未足任,宜且如故。"

上不听。

漕事果便,寿昌遂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

民便之。

上乃下诏,赐寿昌爵关内侯。

而蔡癸以好农使劝郡国,至大官。

元帝即位,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

二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

在位诸儒多言盐、铁官及北假田官、常平仓可罢,毋与民争利。

上从其议,皆罢之。

又罢建章、甘泉宫卫、角抵、齐三服官,省禁苑以予贫民,减诸侯王庙卫卒半。

又减关中卒五百人,转谷赈贷穷乏。

其后用度不足,独复盐铁官。

成帝时,天下亡兵革之事,号为安乐,然俗奢侈,不以蓄聚为意。

永始二年,梁国、平原郡比年伤水灾,人相食,刺史、守、相坐免。

哀帝即位,师丹辅政,建言:"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 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虚,故务劝农桑,帅以节俭。 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 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俞困。 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 亦未可详,宜略为限。"

天子下其议。

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请:"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 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 请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 期尽三年,犯者没入官。"

时田宅奴婢贾为减贱,丁、傅用事,董贤隆贵,皆不便也。

诏书:"且须后",遂寝不行。

宫室、苑囿、府库之臧已侈,百姓訾富虽不及文、景,然天下户口最盛矣。

平帝崩,王莽居摄,遂篡位。

王莽因汉承平之业,匈奴称籓,百蛮宾服,舟车所通,尽为臣妾,府库百官之富,天下晏然。

莽一朝有之,其心意未满,狭小汉家制度,以为疏阔。

宣帝始赐单于印玺,与天子同,而西南夷町称王。

莽乃遣使易单于印,贬町王为侯。

二方始怨,侵犯边境。

莽遣兴师,发三十万众,欲同时十道并出,一举灭匈奴;募发天下囚徒、丁男、甲卒转委输兵器,自负海江、淮而至北边,使者驰传督趣,海内扰矣。

又动欲慕古,不度时宜,分裂州郡,改职作官,下令曰:"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十税五也。 富者骄而为邪,贫者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错。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 其男口不满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与九族乡党。"

犯令,法至死,制度又不定,吏缘为奸,天下謷謷然,陷刑者众。

后三年,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

然刑罚深刻,它政誖乱。

边兵二十余万人仰县官衣食,用度不足,数横赋敛,民俞贫困。

常苦枯旱,亡有平岁,谷贾翔贵。

末年,盗贼群起,发军击之,将吏放纵于外。

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雒阳以东米石二千。

莽遣三公将军开东方诸仓赈贷穷乏,又分遣大夫谒者教民煮木为酪;酪不可食,重为烦扰。

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置养澹官以廪之,吏盗其廪,饥死者什七八。

莽耻为政所至,乃下诏曰:"予遭阳九之厄,百六之会,枯、旱、霜、蝗,饥馑荐臻,蛮夷猾夏,寇贼奸轨,百姓流离。 予甚悼之,害气将究矣。"

岁为此言,以至于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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