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 第四编 劫盗 金簪究出劫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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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案》 第四编 劫盗 金簪究出劫财案

潮阳县七都高坪坂有一富户,姓魏名仁。

家中有一女琼英,年方二八。

男家约定,十月初一完亲。

魏乃谓妻李氏曰 :"亲家书来,约十月初一日归亲。 今已七月到了。 我明日到府内去买些绫罗缎匹,换得几两金子,归来打发女儿。"

李氏曰:"此也是时候,尔可作速去来 。"

晚间乃收拾纹银六十余两,用包袱展起。

清早吃饭,起身入府,行至海亭埂上,看看日子,赶店不上,只见一人挑酒路上卖 。

魏仁口渴肚饥,即叫住与他买吃。

身上又无零碎银,乃展开包袱,取银一分,与他买酒。

不觉被一短路劫贼周灵看见。

魏仁吃罢酒,背了包袱,往前忙行。

行到十里,有一松林,前后无人,周灵即走在后面,一刀把魏仁砍死,取了包袱 。

又见魏仁头上有一根镏银金簪,极是奇巧,亦拔之而去。

弃尸林下。

后有四五个过路客人,见死尸杀在地上,吃了一惊,连忙走去。

走到前途,只见秦岭朱巡检,带有十数名弓兵来到。

客人即禀曰 :"后面松林下,谋死一人,暴尸在地。 乞老爷着落地方,收贮尸首,擒捉劫贼。 庶使尸不朽烂,地方不遭连累。"

朱巡检得知,即差弓兵蒋深、孟杞,前去看探。

二人走到林中,果见尸横在地,贼已无踪。

只见一后生挑酒来到,蒋深与他买酒止渴。

其人曰:"我酒已卖尽了。"

孟杞曰:"你不把酒卖我? 尔在此谋死了人,就拿你去见老爷!"其人曰:"人在哪里?"

蒋深曰:"这里不是 。"

其人一看,连忙叹曰:"此人先在海亭埂上,与我买酒。 我亲见他包袱内有五六十两纹银,怎么被人 杀了?"蒋深曰:"你果真见?"其人曰:"不多时前还买我酒吃。"

蒋深曰:"你既知得,且请你去见老爷 。"

二弓兵即把其人扭到朱巡检面前,禀道 :"林内杀人,此人知情 。"

朱巡检曰:"既是此人知情,叫绑了。"

即时解到府中,来见郭爷。

郭爷问曰 :"你是哪里人氏,怎么在林中谋人?"其人曰 :"小的东门口戴恩,素年卖酒营生。 父亲店中卖酒,小的挑酒四乡去卖。 今日挑酒在海亭埂上,遇见一客人与小的买酒。 展开包袱,取银一分买酒,内有纹银五六十两。 不知后来甚人谋死他在松林内 。 小的挑担转来,遇见这两个弓兵,强要与小的买。 小的酒已卖尽了,怪小的不肯卖酒,便扭小的做贼。 小的若是贼人谋了银子,惟恐不能逃走,又肯转至原路,又肯说出行迹?"郭爷曰:"与你无干,你且出去。"

郭爷遂吩咐朱巡检,前去着落地方,收贮死尸,密访贼人来报。

谁想那贼人周灵,既谋了魏仁,遂将十两纹银,在海阳南门交结一个小唱,名唤习翠儿,约年二八,十分美丽,善能弹唱,人人爱之,不啻美姬。

那翠儿与周灵时常往来饮酒,见周灵头上一根镏银金簪,遂抽去插在头上。

时有城中两个帮闲谢良、阴顺,原亦与翠儿相厚。

及见她头上那根金簪,遂问曰:"谁人送与你的?"翠儿初然不认。

谢良再三询究,翠儿报说:"是相交周灵哥送我的 。"

谢良一向嫌他占了他小唱,常要摆布他无由 。

及见金簪 ,即对阴顺曰 :"此贼今日死在我手中了!"遂到魏家,去见魏仁之子魏承诏,曰:"前月我将镏银金簪与你令尊换了二两银子。 今日我见戴在小唱习翠儿头上。 我后查考,却是周灵送她。 论此原故,令尊莫非周灵谋死乎?"

魏承诏一闻谢良之报,即大哭曰 :"吾父身死财散,坑我姊妹母子三人无依。 幸公指教,冤有可伸,仇有可报矣!"谢良曰:"我时报知,千万不要下我名字。"

魏承诏即取钱,谢了谢良, 随即写状赴府哀告:告状人魏承诏 ,系潮阳县五都人,告为谋财杀父事。

惯贼周灵,素行谋劫,虎噬一方。

本月十二日,父带纹银六十两,只身入府,买办嫁妹奁仪。

不料贼恶蓦见,跟至深林,砍杀父命,银两整夺,拔去头上镏银金簪一根。

小唱习翠儿现插可证。

窃思盗赃既出,谋命显然。

乞严究贼追赃,民得安生。

哀告。

郭爷见了状词,即时出牌,差捕盗闵旺到南门捉拿。

果见周灵同小唱正在那里饮酒 、弹唱。

走到酒店,就把二人锁了,带见郭爷。

周灵见拿,便想此是谢良见他包了翠儿,来陷害他。

遂写诉状,向郭爷诉:告状人周灵,系海阳南隅人,诉为扳陷事。

淫恶谢良,帮奸小唱习翠,妒身分爱,冤因习翠换身金簪。

良捏谋人所得,妄报魏承诏,扳身谋杀伊父。

窃思金簪妻幼嫁仪,安得独良博换。

仇淫陷命,指物证谋。

平空天黑,情惨莫伸。

恳恩哀诉。

郭爷看了周灵诉词,遂并提魏承诏一干人来审。

先呼小唱问曰:"金簪是周灵送你的,还是你换的?"习翠曰:"是周灵送的 。"

郭爷再问周灵曰:"尔金簪从何得来?"周灵曰:"是小的妻子,幼年嫁来插戴的。"

郭爷又问魏承诏曰:"尔父金簪是从何来的?"魏承诏曰 :"小的金簪是谢良前月拿来,与父亲换银子的。 当时换去二两五钱银子。"

郭爷问谢良曰:"尔在何处得此金簪?"谢良曰 :"小人是城东胡银匠,打与妻子插的。 因家中无食用,故将前去换银使用 。"

郭爷叫拿胡银匠到此。

民壮时真即往东门拿得胡银匠来到。

郭爷即取金簪与他观看,问曰:"此是你几时打的?"胡匠曰:"这是前年小的为谢家娘子打的,得他工银一钱。 头内还有一胡字在上 。"

郭爷接 来观看,果见一胡字。

乃取周灵向前,叫将夹棍过来,把周灵夹起,重敲一百。

灵初不认,强辩曰:"委的是小的妻子的。"

郭爷曰:"去拿他妻子来问。"

时真走到南门,问周灵家属。

地方说 :"灵有家,倒不去打劫他。 自幼我见他只一人,哪里有家?"时真连忙转来回话。

郭爷曰 :"这等刁奴才,着实与我夹死他 !"皂隶再将重夹棍夹起 。

周灵受刑不过,只得供招,说道:"灵不合在海埂上,遇见魏仁取银买酒,见他包袱财物,随跟至松林,用刀劈死,夺去银六十五两、金簪一根。 所供是实 。"

郭爷叫时真押周灵前去取赃。

即在周灵卧房内,掘出金银二包,约重二百余两,俱送到郭爷台下。

郭爷叫魏承诏前来认赃,承诏开了银包,拣出纹银六十三两,折去二两。

郭爷曰:"还有二两哪里去了?"周灵曰 :"买酒请小唱花费了 。"

郭爷叫:”那包把二两凑他。”

叫魏承诏领去。

承诏拜谢归去,却将余银收寄官库。

谢良虽为争风,所报是实,赏银一两。

小唱赶出不问。

周灵谋人罪重,即时枭首示众。

判曰:审得周灵,以海阳惯贼,不务生营,专务匿林短路为生。

遇孤客则必行劫,见财利则必操戈。

幽僻山窠,不知杀害多少性命。

五更半夜,不知戕谋几许生灵。

海亭遇魏仁买酒,松林劫包袱挥刀。

若非小唱争风,安得金簪出世。

谢良口报 ,胡匠面呈,此虽天理不容,是亦冤魂不散也。

六十余银给还原主。

一刀两段,以儆奸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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