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轻重篇新诠 管子轻重十一 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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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轻重篇新诠》 管子轻重十一 揆度 马非百

张佩纶云:「此篇皆泛言轻重之筴,与轻重诸篇杂糅重复,未测篇名「揆度」之义。

……或曰:「轻重以甲乙分篇,不应至庚篇而止,此必癸篇也。

癸训揆度,故篇名揆度而大名曰轻重癸。

浅\人以辛、壬并亡,而《汉志》八十六篇之数已足,故削足就屨,致十干之数不全,而《管子》之次第益乱。

」此说颇有见,姑附之以备参核。

」郭沫若云:「《轻重乙篇》有「武王问於癸度曰」一段,当属於此篇,即此篇命名之所由。

「揆度」即「癸度」。

彼所谓「武王」者,「武」殆「威」之误,乃即齐威王因齐也。

」元材案:揆即《孟子。

离娄篇》「上无道揆」之揆,朱注:「揆,度也。

」度即《孟子。

梁惠王篇《「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王请度之」之度。

朱注:「度之,谓称量之也。

」揆度犹言权衡、酌量、考虑、核计,盖汉人常用术语。

《书。

泰誓。

传》:「揆度优劣,胜负可见。

」《史记。

律书》:「癸之为言揆也,言万物可揆度,故曰癸。

」《说文》:「癸,冬时水土平,可揆度也。

」《白虎通》曰:「癸者,揆度也。

」《释名。

释天》:「癸,揆也。

揆度而生乃出也。

」《汉书。

武五子传。

昌邑王传》:「王內自揆度。

」又《东方朔传》:「揆而度之,使自索之。

」又曰:「图画安危,揆度得失。

」即其证。

《轻重乙篇》及《丁篇》之两「癸度」亦即「揆度」。

著者或以此名篇,或以此名人,皆指善於考虑核计轻重问题而言。

《史记。

平准书》云:「桑弘羊以计算用事。

」又云:「弘羊洛阳贾人子,以心计,年十三侍中,故三人指东郭咸阳、孔仅及弘羊。

言利事析秋毫矣。

」《汉书。

食货志》云:「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於上。

」又《沟洫志》云:「博士许商治《尚书》,善为算,能度功用。

」即「揆度」之义矣。

又本书各篇同文之处甚多,不必移彼补此。

两氏说皆非。

提要:全文共分十六段,每段討论一个问题。

段与段间毫无联系,体例亦不整齐。

时而用桓管问答,时而用「管子曰」,时而直引他书,时而用问答而又不著问答者之人名,时而用直敘法。

似係由许多不同资料杂协而成。

齐桓公问於管子曰:「自燧人以来,其大会可得而闻乎〔一〕?」

管子对曰:「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

共工之王〔二〕,水处什之七,陆处什之三,乘天势以隘制〔三〕天下。

至於黄帝之王,谨逃其爪牙〔四〕,不利其器,烧山林,破增藪〔五〕,焚沛泽〔六〕,逐禽兽,实以益人〔七〕,然后天下可得而牧也。

至於尧舜之王,所以化海內者,北用禺氏之玉,南贵江汉之珠。

其胜禽兽之仇,以大夫隨之〔八〕。

桓公曰:「何谓也?」

管子对曰:「令:「诸侯之子〔九〕將委质者〔一0〕皆以双武之〔一一〕皮,卿大夫豹饰〔一二〕,列大夫豹幨〔一三〕。

」大夫散其邑粟与其财物以市武豹之皮,故山林之人刺其猛兽若从亲戚之仇〔一四〕。

此君冕服於朝,而猛兽胜於外〔一五〕。

大夫已散其财物,万人得受其流。

──此尧舜之数也〔一六〕。

〔一〕戴望云:「《路史。

前纪》五引此文云:「齐桓公问於管仲曰:轻重安施?对曰:自理国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成其至者。

曰:燧人以来,其大会可得闻乎?对曰: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为天下者也。

」较今本多二十五字,宜据以补入正文。

」元材案:此二十五字见《轻重戊篇》。

《路史》引文,盖杂抄两篇之文揉合而成,非《揆度》原文也,不宜据彼补此。

会,会计,解已见《山至数篇》。

大会,犹言大计。

〔二〕尹注云:「帝共工氏,继女媧而有天下。

」元材案:此所谓燧人、共工云云,亦是著者假託之词。

惟於此有应注意者,本书中言古史传说者共有三处,而其內容则完全不同。

其一:本篇以燧人、共工、黄帝、尧、舜为五代,《国准篇》以黄帝、有虞、夏后、殷人、周人为五代,而《轻重戊篇》则以虙戏、神农、燧人原误为黄帝,据陈立《白虎通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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