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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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通义校注》 卷 四 应劭撰 王利器校注

孔子称:「大哉!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二〕」又曰:「君子之道,忠恕而已。

〔三〕」至於訐以为直〔四〕,隱以为义,枉以为厚,偽以为名,此眾人之所致誉,而明主之所必討;盖观过知仁,〔五〕谓中心篤诚\,而无妨於化者,故覆〔六〕其违理曰过誉也。

〔一〕苏颂曰:「过誉第四,子抄云:「第七。

」」

〔二〕今论语雍也篇作「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无「大哉」二字,有「也」字。

礼记中庸:「子曰:「中庸其至矣乎!」」释文:「一本作「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

」与应氏引合。

〔三〕今论语里仁篇作「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此以为孔子语。

金楼子立言篇亦以此为孔子语。

〔四〕论语阳货篇:「恶訐以为直。

〔五〕论语里仁篇文。

〔六〕「覆」,郎本作「覈」。

长沙太守汝南郅惲君章〔一〕,少时,为郡功曹〔二〕。

郡俗冬饗〔三〕,百里內县,皆齎牛酒〔四〕,到府〔五〕宴饮。

时太守司徒欧阳歙〔六〕,临饗,礼讫,教〔七〕曰:「西部督邮〔八〕繇延〔九〕,天资忠贞,稟性公方,典部折冲〔一0〕,摧破奸雄〔一一〕,不严而治。

书曰:「安民则惠,黎民怀之。

〔一二〕」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一三〕,今与诸儒,共论延功,显之于朝。

〔一四〕」主簿〔一五〕读教〔一六〕,户吏〔一七〕引延受赐。

惲前跪曰〔一八〕:「司正举觥〔一九〕,以君之罪,告谢于天,明府〔二0〕有言而误,不可覆掩〔二一〕。

按延资〔二二〕性贪邪,外方內圆〔二三〕,朋党搆〔二四〕奸,罔上害民〔二五〕,所在荒乱〔二六〕,虚而不治〔二七〕,怨慝並作〔二八〕,百姓苦之〔二九〕。

而明府以恶为善,股肱莫爭〔三0〕。

此既无君,又復无臣〔三一〕,君臣俱丧,孰与偏有〔三二〕。

君虽倾危,臣子扶持〔三三〕,不至於亡〔三四〕。

惲敢再拜奉觥。

〔三五〕」歙甚惭。

〔一〕书钞二四引华嶠后汉书:「郅惲拜长沙太守,崇教化,表异行。

〔二〕续汉书百官志五:「功曹,主选署功劳。

」后汉书张酺传注引汉官仪:「督邮、功曹,郡之极位。

〔三〕后汉纪七同,后汉书本传、御览二六四引东观汉纪俱作「十月享会」。

〔四〕古者,无故不饮酒,汉律且有「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之文"汉书文纪文颖注引"。

此因冬饗,故百里內县,皆持牛与酒,到府合聚饮食也。

至牛酒之赐,出自朝廷,见於汉书者,则习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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