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北征录 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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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北征录》 卷十 华岳

◎将帅轻死

臣闻人之身所以能自立于天地之间者,其见面盎背,惟忠与义而已。

忠义不足而徒欲全生,虽堂堂六尺、备冠具裳,存亦亡耳。

朝闻夕死,圣人可之;杀身成仁,君子不恤。

古先圣贤龙逢、比干,首阳、汩罗之士,皆以一死见称于千万世之下。

至于忠臣义士,每以所欠一死为恨。

是知见危授命、以身徇道,乃古人亘亘之节。

而明哲保身、全身远害,诚趋利避害者之为耳。

苟无愧于忠义,则死奚足靳也?至于将帅则不然。

操两国之死生,司三军之性命,吾之安危系社稷之存亡,吾之忧乐系生灵之休戚。

别将远征,恐败于无扰,汉武所以戒李广;孤军深入,虑有围困,后世所以议邓艾。

梁惠王东败于齐,南辱于楚,西丧地于秦七百里,至于国之根本竟成一俘者,皆基于庞涓之一死。

赵括不恤乃躬,直出搏战,他日上党、虎牢、太原诸郡皆为秦土,成武安之名者,由其不能自保厥生,遂至身殒国辱,为万世笑。

今之为将帅者,每有委命,不曰死节,则曰死敌;不曰愿效一死报答国家,则曰愿以一死上报君父。

吁!有死之荣,无生之辱,兵家固有贵死贱生之说矣,然言士卒而不言将帅也;奋死则生,幸生则死,兵家固有好死恶生之说矣,然论士卒而不论将帅也。

尝闻士卒用命矣,未闻将帅之用命也;尝闻士卒不爱死矣,未闻将帅之不爱死也。

以是观之,忘命轻死者,士卒之事也;重命恤死者,将帅之事也。

自今宜令戒饬将帅,无轻生而深入,无易敌而挑战。

以沈厚不挠为法,以玩忽轻举为戒,庶使将帅、士卒之事不至倒用。

虽然,死一也。

有爱者焉,有畏者焉。

愿与将军决死战,此爱死也。

寇将率其众来降,此畏死也。

爱死者足以死人,畏死者足以死身。

兵势不敌,堕于重围;庙算莫施,陷于重地。

当是之时,将束手以就禽邪?将忘命以死战邪?吁!郭倬不死于符离,而死于市朝之戮;皇甫斌不死于下蔡,而死于南郡之囹圄。

是皆不死其所当死,终死于其所不当死,抑又可为将帅幸生者之戒。

是谓将帅轻死。

◎将帅好战

臣闻兵家之法,战则败,不战则胜;兵家之秘,有战则有败,不战则无败。

兵非果不事夫战也,战则胜负之事均矣。

兵,危事也,战,死道也,胜负可听于自然也。

夫斗胜负于死生之场者,谓之战。

知其必胜而后战者,谓之谋伐。

谋者,孙子谓之"上兵",而攻城、伐兵之策皆为次下。

故齐人之得舒不曰战,而曰败。

鲁人之于蔡不曰战,而曰入。

齐人之于纪不曰战,而曰如。

韩信之于安邑不曰战,而曰袭。

曹公之于江陵不曰战,而曰下。

皆不战也。

夫邀整整之旗,击堂堂之阵者,战也,士卒之事也;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者,不战也,将帅之事也。

以将帅之事而责士卒固不可,况以士卒之事而责将帅哉?今之将帅所以动辄败衄者,皆专学战而未得夫不战之妙也。

学战易,学不战难。

《司马法》论:"国虽大,好战必亡。"

梁惠王败辱于齐、楚,丧地于秦,盖专于糜烂其民之战。

故王者有征而无战。

孙子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为善之善;舍是之外,虽百战百胜,亦所不取。

不得已则斗,未有得已而斗者也。

臣愚欲望朝廷严饬诸军将帅,招致谋夫策士,讲求不战之法,则臣之后篇亦其万一。

若夫斗智角力于胜负未分之地,臣所不取。

是谓将帅好战。

◎材财相用

臣闻聚天下之材者在乎财,散天下之财者在乎材。

材之于财,其音虽同,其为物则异;而其为义,则相为盛衰,而不容两立也。

夫子论何以聚人,不归之于他,而独归之于财。

志食货者,亦以财为役天下之具。

古人间人之君臣,报人之仇怨,未尝不以此为首谋。

至于受千金之恩,而甘心于图穷之诛者,将不止于荆轲一人而已也。

何者?壮士之颜色,不在乎血气之刚衰,而在于床头之有无。

通神明、役鬼神,亦系于所积之多寡。

故古人一则曰轻利好施,二则曰尽将家资散施乡里朋旧,三则曰不事家人生产作业。

是皆轻天下之财,重天下之材。

而英雄豪杰之士感其解衣推食之恩,蒙其得利则均之惠,他日可卜其不我鄙而乐为之用,虽赴汤蹈火不恤也。

故壮勇之士则曰募,以财而募之也;岩穴之士则曰聘,以财而聘之也。

今之将帅率昧是道,不知人材之得失,系乎货财之聚散。

顾以为财不可妄用,与其奢而不足,不若俭而有余;赏不可滥予,与其散之于人,不若蓄之于官。

吁!鹿台之财,纣不散而散于周;崤函之粟,秦不散而散于汉。

三军之众,十万之师,弃性命如草芥,赴锋镝如衽席。

买间谍以破其腹心之谋,求乡导以乘藩墙之隙,非有赏赉以维其心,非有金帛以壮其气,彼安能乐为我用哉?不然,鄙吝之私一萌,于临财报功之日,其视士卒之身为秦人越人之肥瘠。

当甘苦患难相同之日,犹不能与我均有其所有,则分国而王,他日必无是理。

而兔死狗烹之喻,将见于吴人未灭之日矣。

兴师之国,务先隆恩。

欲望朝廷明诏大臣,厚赏赉、重恩予,无令将佐聚敛货殖,专欲误事。

是谓财材相用。

◎豪杰为间

臣闻《孙子·论间》之一篇有曰:"殷之兴也,伊挚在夏。 周之兴也,吕牙在殷。"

夫殷、周之王,固天命之所攸属,何伊挚、吕牙之能为兴亡也哉?盖天命之去留,系豪杰之去就。

罗其英雄,则敌国自尔穷。

秦实无人,始为可图;季梁犹在,则腹心之忧未去。

故用间之法,不以豪杰之未至为可忧,而以豪杰之已去为足虑;不以人材之未附为国家之急,而以人材之外附为国家之大患。

五就汤、五就桀者,所以为造邦之臣。

之虞而虞亡、之秦而秦伯者,所以为伯者之佐。

韩信不用于楚,而用于汉,此高祖之所以得天下。

樊若水不官于南唐,而官于我宋,此艺祖之所以得江南。

盖豪杰之士致之于朝廷,用之于幕府,则可以为忠臣、为义士;遗之于郊野,弃之于山林,则可以为乱臣、为贼子。

得之于我,则可以成帝王之功;弃之于敌,则适以资奸宄之策。

古之圣贤务揽英雄之心,如黄石之著《三略》;延揽英雄,如邓禹之告光武。

解衣推食,以固其乐为我用之心;吐哺握发,以启其无鄙我之意。

斯为善耳。

不然,则杨朱之岐多于南北,孟轲之水决于东西。

天之所以资我者,将转而为资彼之具矣。

夏虽未亡,而挚去则亡;周虽未兴,而望至则兴。

忌不畏哉!忌不畏哉!自今宜令二三大臣广行招致,幕府将帅精加延揽,使无遗于草莱,使无逸于郊野。

取之不拘于势分,用之不嫌于细故。

将见襄淮之翘楚、江湖之豪放、荆楚剑客、烟波钓徒,风闻雾集,臂奋鬣鼓,求备吾之采择矣。

是谓豪杰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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