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三山志 卷第九 公廨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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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熙三山志》 卷第九 公廨类三 陈傅良、梁克家

诸县官厅

诸县社坛

诸县庙学

诸县仓库

诸县镇务

诸县祠庙

诸县官厅

国初,诸县惟有令、尉,间置主簿,后始置丞。

县视民最亲近,去郡远者至六、七舍。

民望得贤县官吏,束手请命,即百里蒙福。

临莅听决,可不先治其所哉?自县立官,设厅事,室宇随备。

岁久更葺,或易地迁创,往不可记已矣。

见于文籍,不可略也。

闽县厅嘉祐七年重建。

后陈知县凿池开轩,名曰鱼乐。

有曹伟、翁谷、陈渐留题长篇。

熙宁四年,知县吕百能始立《题名记》。

仍创主簿廨县东隅。

崇宁间,始置丞,即县东南故驻泊杭、越、苏营地为视事所。

时崇宁四年也。

绍兴壬申,县丞林亮功始立《题名记》。

尉,旧治城东。

今漏泽园地。

绍圣元年,既造浮桥,乃移置南台,故城外巡检厅,盖今所也。

宣和甲辰,尉丘立之重建。

侯官自唐贞元徙治郡城。

天圣初,大创厅宇。

令据西南,主簿居其东。

崇宁中又分主簿之东以为丞治所。

县所梁题:"天圣元年正月二十八日建。"

主簿及丞厅梁并是年闰九月二十八日建。

尉厅,旧出怡山门西,建寇焚烬,旋为教场,至今寓龙山寺。

今迎仙门外。

"库本作"丰乐门外"。 "

怀安以石岊为县自咸平始。

天禧改元,才二十一年,栋宇倾颓。

令与簿、尉协力毕新之,更建敕书楼其南。

吴延年为《记》。

三年,新作大门,设漏鼓警昏旦。

陈恺为《记》。

政和二年,吴与为令,易置犴狱于县西。

旧在县东,以异天下郡邑之式,乃移于西。

增创宴息之地为十六所。

旧止熙春堂及东斋而已。

至是,堂曰日休、曰难老、曰秋兴;"底本作"秋与",据库本、崇抄改。 "厅曰海棠;亭曰邃芳、曰种药、"库本作"钟乐"。 "曰正己;阁曰归云、曰碧芦;轩曰洞隐、曰竹轩;楼曰清辉;斋曰西斋、曰清虚。

禁绝陶灶,通道南浦,作新亭仙迹山之巅。

并见教谕张读《记》。

旧,县门内左簿、右尉。

熙宁中,尉方叔完迁廨于邑之东,簿始居右。

崇宁中,置丞治于其左。

建寇之难,咸爇无遗。

"底本原作"威爇",旁勘改作"咸爇",库本作"威爇",崇抄作"灭爇"。 "其明年,令黄卓、簿唐允创复其旧。

绍兴十七年,尉张夔乃能新之。

惟丞至今寓灵光寺。

连江邑廨重建于治平四年。

其西,主簿厅,熙宁辛亥再创;崇宁三年,增丞职,辍居之;而更置簿治于县西南。

今丞厅,熙宁四年十月建。

时未有丞,知是簿旧厅也。

今簿厅乃崇宁三年三月建。

尉厅,在县东南如故。

改造之日,元祐六年八月也。

长溪四履旷远。

县治广四十步,袤一百一十步,元丰改号所建,循旧址也。

县故有丞,其廨,大门内之右,庆历六年所重创。

虽元祐暂省,至崇宁复旧。

簿,在东门之内。

尉,在东门之外。

簿治久废,寓资寿院西庑。

尉治则庆历三年再葺也。

元祐增置一尉,曰西尉。

自始即以西门外西禅院为廨。

建炎二年六月,建寇叶侬攻福州。

宁德、罗源县皆遭焚荡。

时潘中为长溪宰,提兵策应,道遇贼战死,县治赖以全。

蒙恩赠五官,得朝请大夫,与二子恩泽。

长乐名县在郡名之先。

天宝始以州为长乐郡。

自上元移县今所,始建厅事,于西北隅为燕室。

皇祐中,令吴中举创惜阴轩其西。

熙宁五年,令萧竑即燕室东南作堂,曰求诲。

竑自为《记》曰:"古之君子莫不克己以求天下之善言,纳之以宽,思之以静,择之以正,然后行之以果焉。 虽其所行有小大,所造有远近;而未尝用明以忽人之是,作气以拒人之忠也。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 ’孔门之能是,计非一人;而孟子独称子路然者,爱其刚勇过人,而自克以从善矣。 "末句崇抄为“而能自克",多一"能"字。 "修身且然,况治人乎?夫治人者,心虽无愧,而事有未察;行虽无失,而人或见欺。

不能师古训以广其智,资诸人以裨其不逮;则毫毛之差,有莫大之谬焉;"底本作"毫毛之恙",据库本、崇抄改;底本句末有"焉"字,崇抄、库本所无。 "又况自贤以求胜人者乎?以予之愚,于修身未能有得,而又辱一邑之寄,恐惧修省,安敢怠遑。

凡退息是堂,庶几阅图籍以探圣贤之意,接寮友宾客之论,以益见闻。

至于匹夫、匹妇辩讼之际,其言或中于理而可申,与夫悖于理而可戒。

以退息之静,皆得以谨思而审求之,以为愚者之诲。”

"底本作"愚者之□",缺一字,据库本、崇抄补。 "元丰中,权令施闻于其北作望云轩。

元祐二年,令袁正规又于厅堂东西创憩息之所。

厅之东尽心轩,西弦歌堂。

求诲堂之东仰轩,西乐古堂,西北月台。

主簿,始置自曾孝杰。

始初建厅事县西南隅,东为亭曰清心,西为阁曰待月。

时,元丰七年也。

尉,旧治县市。

今文行坊,尉厅故基也。

旁有高隍庙,乃昔尉高氏尝事神,曰高将军;下车日,于廨宇之侧立庙,今犹存。

后迁县东南隅。

前有吟石,大中祥符中,尉陈伯孙所立。

有闲亭,熙宁中,尉陈师韩所立。

有揽翠轩,又元祐三年立。

并见元祐《县志》。

元祐初,省主簿,尉复徙其廨,后再置,遂即东南为主簿厅。

今主簿厅县东南,尉厅西南。

福清虽县号数易,厅治不改。

熙宁三年,崔宋臣为令,始大新之,且迁主簿廨于县门内之东。

"底本作"□迁",缺一字,据崇抄补。 "旧在县右鹫峰路口。

"底本作"县古",据崇抄改。 "明年,置丞;又明年,令胡景道为创厅中门内之右。

七年,重建尉厅中门外之左。

古田自唐归化,于环峰复嶂间得平陆,版垣墉三百步,立官廨。

太平兴国,徙水口。

端拱,复旧。

景德初,李堪为宰,县墙西甃义井一。

"底本作"载井一",据崇抄改。 "宣和二年,创便坐厅事之旁,曰静轩、曰舫斋、曰阳春亭、曰飞舄堂。

干道初,令杨汝南复创斋其东,曰不欺。

自为《记》云:"客曰:‘三不欺者,皆古之贤令尹。 公欲兼而有之乎?’曰:‘予所谓者,不欺于心,求在我而已。 ’"县,初有令、尉、簿。

簿廨,县之侧,淳化中废,诏以尉兼焉,后复置。

尉厅,本县东南,绍兴十年,移行衙右。

元丰二年,增置西尉,建治教场间;绍兴八年,郭昭仲辟所舍之西为堂,曰隐吏;干道六年,迁教场西门外,重架厅事居之。

崇宁,置丞,于县西为廨。

永福旧令、尉二员止尉厅,县鼓门内之西。

元丰二年,始置簿厅,即县东隅四十步创。

崇宁置丞,又拓鼓门内之东为厅。

建炎三年火,沿县以东丞、簿厅皆灾。

陈炎为宰,趣调二役,仅措立县宇。

"底本作"二役",崇抄作"工役";底本作"指立",库本、崇抄作"措立",皆据改。 "绍兴改元,王禹同继之,乃建外鼓楼门楼。

至二十一年,令叶秉彝补葺盖造,乃备。

是时,丞、簿寓重光寺二十三年矣。

吴庭表为丞,秉彝仍与创复旧治。

独簿至今犹寄重光寺西庑。

若尉治,则无所改易,崇宁三年,尉江信摄县事所重建也。

闽清以税场为县。

近起干化,草创陋狭。

大中祥符初,史温为令,上事之月,守严辟疆适至,一见而知之。

于是去宿弊,兴滞利,不一岁称治。

《县记》云:"征口之耗登,户输之损益,金谷之逋负,词牒之稽留,胥吏之侵渔,兼并之骄僭,寇攘之聚集,巫觋之淫祀,缁流之伪滥,"底本作“巫□之淫祀□流之伪滥",缺二字,据崇抄补。 "契券之欺诈,封洫之交争,称责之倍息。

"底本作"称责之□息",库本同,崇抄作"称贷而倍息",补"倍"字,仍"责"字。 "俾自陈而改张,责伍保而督察。

又列为簿领,"底本作"簿□",缺一字,据崇抄补。 "制以关防。

强则抑之,弱则举之,惩之顽恶,诲之孝悌,戒之游惰,劝之播种。

养生送死,节用知方。

未逾期月,一境咸格。”

"底本作"□格",缺一字,据崇抄补。 "既为之建学立社,设市井,置射场,表分闾巷,界定村落,陆途则布石,水渡则造舟。

置越客亭以备迎送。

又为双舟,名曰仙槎。

亭之行,有二小舟从焉。

民大悦之矣。

大姓者四十四人,乃鸠财以"愿葺公宇"为请。

首新令廨,置敕书楼。

有台曰励俗、斋曰无惑、阁曰退食、楼曰将归。

有亭二:内曰北堂,外曰星徽。

至于诸僚厘务之所,靡不修盖。

其外,则鼓门之右有南昌阁,公圃之内有波心亭。

廓开公庭,彻视通路,民有讼诉,罔有不达。

时,民有诉告,令相追究。

未尝遣一吏摄一民,面自穷理,至则遣之,以是囹圄多空。

招携疲瘵,给以旷土,宽以祖制"库本、崇抄皆作"宽以租赋"。 ",树以室庐,因其登谷,诲以储蓄。

不急之用,无或为者。

秩满去官,所有惟琴书,所得惟民谣。

皆祥符三年,温自为《记》。

时,主簿已废,坏宇犹在,后复建。

治平改元,尉廨,以州司户沈安圃摄邑,乃修复之。

熙宁元年五月,霖雨荐作,山谷百水争出。

前去数百步,大江复涨溢,民庐漂没,官舍亦遂荡然。

有僧远思等余八十人,"底本作"余八十八",库本同,复旁改"八"为"人",崇抄作"百十余人",据库本改。 "以住院遗积请任其役。

阅四月,为屋五十七楹。

规模始大于前。

故狱舍在东南隅,远不可察视,迁创于内。

时知县徐绛也。

绛自为《记》。

淳熙四年十二月,灾。

其明年正月,令朱棨视事,以二月调役,六月告成。

令、尉、簿廨,以次悉复。

宁德县本盐场。

令、簿、尉、丞,旧四厅。

建炎二年,建寇皆焚之。

绍兴改元,令,赵诜之更创;丞,县西。

尉,又在其西;簿,二十八年始移治故驿舍地,今馆驿即旧主簿厅。

今县南。

罗源自庆历八年移廨宇县北。

时,令陈偁也。

偁,延平人。

开渠以膏民田,人号永利渠。

作亭以来商征,且燕息于是,人号陈公亭。

新孔庙以劝民学,数年,学优而仕,知名者众。

人曰:陈公之门人。

既去,而人思之。

元丰中,守温陵。

士人、父老越境迎之数十人,争奉酒肴。

"底本作"争奏",库本同,据崇抄改。 "陈诗云:"壶浆压境来迎拜,犹记溪山旧主人。"

元祐中,闻其讣。

邑人相与聚哭者三日。

元符改元,为立祠堂。

余太宰深时为太学正,为《记》。

旧令、尉二厅,尉兼簿。

亦坐建寇毁。

"底本无"毁"字,据崇抄补。 "建炎三年,令吴确始建县宇。

尉犹草创,其厅事,淳熙六年,尉施炎乃克为之。

簿,自绍兴四年初置,寓水陆寺。

淳熙二年灾。

其明年,王葵为簿,始即寺建厅事。

"底本作"始印寺",据崇抄改。 "

此其诸县兴造废革之大概也。

若县故各有回车院,县官率先后秩满移此以俟代者。

怀安,天禧初改创;古田,祥符初,以废簿厅为之;长乐,元祐初,簿废,尉迁入其廨,以所居立。

斯见于碑志者。

他可知矣。

今皆无之。

诸县社坛

社稷,宰邑有之,从古然也。

风伯、雨师附社稷坛左右,雷师之祭寓雨师坛。

自唐,州、县同制。

五代,干戈蹂躏无禁;洁夷缮饰,取其临时。

"库本、崇抄皆前句作"蹂践"、末句作"取具"。 "

皇朝景德、祥符以来,申戒严饬诸县,以次修举。

至政和,颁降图式,或乃改创焉。

闽县故坛南台尉厅之西。

绍兴二年,始移于西南。

"底本作"始□□西南",缺二字,崇抄作"始移西南",据库本补。 "今法海寺北。

侯官乌石山下。

于县亦为西南。

政和元年,始建斋厅。

怀安在县东北,旧矣。

政和二年,吴与为宰,援据礼典,正位西南。

见教授张读《记》。

长乐福清皆去县西南一里,如故。

古田坛今县西南。

景德二年,李堪始立坛二于县东,《记》云:"廨垣东址曰县学,学左顾曰县社。"

正厅一,祭器房四。

自初献至终献与陪位者,斋宿有所。

祀事毕,引乡老、秀民,效"乡饮酒"、歌丰年。

时人称之。

闽清大中祥符二年,史温亦始置社稷坛县西南隅,坛左右,风伯、雨师坛各一,其南植双表,北为亭以待三献。

堪、温皆自为文记之。

宁德自有县以来,建于白鹤岩西。

政和二年,徙西南置。

惟连江、长溪、永福各分置坛近县三所,如郡之制。

连江社稷坛县西南,风伯坛县西,雷、雨师坛县东北。

长溪坛社稷县西南惠海山下,坛风伯县西明宗山下,坛雷、雨师东北龙泉山下。

"此段文中,库本、崇抄皆置"坛"字于"社稷"、"风伯"、"雷雨师"之后,与底本异。 "

永福方位如二县,皆政和后作也。

诸县庙学

"底本只以"诸县庙"三字为题,按本志目录,当是"诸县庙学",据补。 又,底本自标题以下脱简一整页,即自"唐制……"至侯官条"……治平甲辰重修侯"止,复将前一章"诸县社坛"之半页文字窜入。 今去其窜入之重复内容,并据库本、崇抄补正所缺。 "

唐制:县学立孔子庙。

释奠,以令、丞、主簿若尉为三献。

本州,唐以前诸邑故行之矣。

巢寇之后,毁废殆尽。

皇朝始渐建庙。

景德中,诏定县令、丞、主簿三献之礼。

是时,令之贤有才者,间请于郡自建学,然作者尚寡。

庆历四年,诏诸郡置学,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若民力未给,许姑就孔子庙,或系官屋宇。

于是,建学者始众,然教养规约,人自为之。

职事、生员,大率略具耳。

"崇抄作"大率略具尔至……",库本作"大率略具耳……",据改。 "崇宁初行舍法,乃诏:学置学长一人,学谕一人。

学长掌一学之事,学谕以经术训导诸生。

委州知、通、教授,选老成有行艺、为闾里所推服者,各给俸禄,县以不系省杂收钱充。

诸生在学一年,从学长、学谕考选,以报令、佐审验,升州学。

仍置小学,择可为教谕者。

十岁以上愿入学者,听之。

惟倚郭县皆不置。

时,学各增建斋宇。

逮舍法罢,重以兵火,圮坏者相继。

后率更创,犹有旧制焉。

闽、侯官,盖倚郭县。

闽县以万岁寺,补山下。

侯官以县治之东为宣圣庙。

庆历后皆尝修完。

闽县,庆历中始建,治平甲辰重修。

侯官县,先圣神座,熙宁九年正月二十八日,县令方叔完塑像并建庙;"各本皆作"熙宁九年……建庙",后文重修却作"熙宁三年",疑前为"熙宁元年"之误。 "熙宁三年,知县庄谊重修。

舍法行,二县学并寓府学西北。

后罢。

今为府学房廊。

今春秋释奠,即庙行事而已。

怀安故有亭。

北门道南为祭所。

"底本作"切门道南",崇抄同,据库本改。 "大中祥符四年,主簿陆柬乃卜县东隅为庙。

自为《记》。

嘉祐二年,知县樊纪复移于县西,择地之胜,崇建学宫,讲堂敞严,斋室閟静,中尊夫子,"崇抄作"中奠孔夫子"。 "殿配享以十哲,图七十二弟子、传经诸儒于壁,塑孟、荀、扬、韩、王五贤于堂,辟小学,祭器、庖廪咸具。

周先生希孟为之《记》。

舍法行,增至八十一区。

建炎中,建寇焚毁。

绍兴初改创县东。

斋二:资深、日新与小学为三。

连江嘉祐三年,修庙为学。

政和初广之,凡四十三区。

有善养堂;斋二:笃信、好信。

武士及小学,军兴久废。

绍兴八年,林觉为县之三月,改作于县东南,背长汀,面云居。

邑人林日华率陈元礼、林芘、林錞等缗线万有奇助之。

重门、修廊,巍殿中峙,有:繙经阁、驾说堂,更为四斋:富文、能信、移孝、怀忠。

"底本作"龙信移忠",据崇抄、库本改。 "邑人李侍郎弥逊为《记》。

淳熙八年,以学与夫子东向非宜,改为面南。

用邑人郑侍讲鉴之言也。

陈淳宗率生徒为之。

长溪学,县东南。

庆历中筑菱湖地以建。

元祐二年,移东门外,以建善寺地为之。

五年,仍旧。

大观二年,知县叶安节重创,为屋八十八间,大风拔毁。

明年复葺,凡四十六区,"底本作"凡六十四区",据库本、崇抄改。 "斋四:近智、养智、崇智、好智。

外,小学。

长乐学最古。

起唐干符四年,建于县东南。

皇朝,宰董渊、吴仲举、萧竑、施闻踵缮治,"底本作"吴外举",据崇抄改。 "莫能就。

元祐戊辰,袁正规既视事,"底本作"租事",据崇抄改。 "亟议修建。

邑人林通者作《县图经》,命鬻之,得钱二十万,县富民皆相与出力,乃仍旧殿新之。

背殿有堂,翼以两序,为斋十二。

岁种田十二斛,更盖房廊、后圃余十间,以佐给费。

时养士几一百人。

见林通《图经》及林勰《学记》。

崇宁初,增至五十三区。

后舍法罢,多省废。

今斋二:依仁、进德,与小学为三。

福清学,县东,元丰元年,广庙地作。

崇宁初,增至八十四区。

有稽古堂,"底本作"有稽古□"缺一字,据库本、崇抄补。 "邑宰方叔完市钱塘书籍以储。

斋三:亲仁、依仁、武士及小学。

古田旧学,廨垣东趾,其地也。

景德二年,李堪为宰,毁淫祠三百一十五,撤佛宫四十三,取其材植为县庙学。

位先圣,列十哲,绘六十二子、二十一贤及孔伋以下大儒至唐韩愈氏九十六人。

有亭一,曰函丈;台一,曰舞雩;又阁一,"底本作"阁十二",崇抄作"閤十二",据库本改。 "曰草玄。

校典一人,主缃牍,礼生二人,主奠谒。

蹑屩赢粮来就学者盖多。

国初时,视诸邑独盛。

堪自为《记》。

嘉祐二年,陈昌期领邑事,复修之。

昌期自为《记》。

"底本作"□期自□记",缺二字,据库本、崇抄补。 "崇宁初,增至九十一区。

有九经阁、"底本作"九理阁",据崇抄、库本改。 "会道堂。

左右序为斋八:精义、达义、遵义、思义、抱义、由义、摩义、喻义,外小学。

绍兴元年,建寇尽焚之,寓讲所于佛屋。

"底本作"寓□所",缺一字,崇抄作"斋所",据库本改。 "三年,令周彦雄始作于县西郊。

"底本作"令周君",据库本、崇抄改。 "林好古《记》。

"底本自"始作"以下四页皆残失上半,每行缺六至八字不等。 今以崇抄、库本互校,但两本文字出入甚大,或至全异其意,而崇抄多文从句顺,因取崇抄,以库本之文存注备考。 此处库本作"创于邑西郊",其下无"林好古记"注文。 "七年,诸生林好古、陈高、卓冠与其邑人鸠金钱百余万,"底本"陈高",崇抄作"陈鬲";并以崇抄"其邑人鸠金钱"六字补底本缺文。 "请还学景德旧址于令邓观。

帅张致远许之。

""于令"以下,库本作"二十四年汤选"六字。 "岁终告成。

像塑、绘事、讲堂、斋舍、庖圃之所皆备。

""讲堂"以下,库本作"斋室祭器庖廪"六字。 "李广文为《记》。

讲堂之侧有应沙轩。

林好古为之《记》。

永福旧有庙学。

""永"字以下,库本作"福学在县东崇"六字。 "崇宁元年修,凡五十二区。

有养士堂。

斋三:笃行、成行、""养士"以下,库本作"斋三敦行修行"六字。 "武士及小学。

建炎三年火。

绍兴初,复葺完。

更为四斋:""绍"字下,库本作"兴间复修建有四"六字。 "博文、敏行、履信、怀忠。

闽清景德四年,令史温上事之三日,""闽清"以下,库本作"学县东南令史温"六字。 "谒庙无所,即议建立。

得县东南隅废廪地,"库本于"即议"下作"建礼殿于县东南",无"隅"字。 "召乡之秀民谋之。

既塑像先圣先师、十哲、周其壁画六十子及大儒。

"库本于"既"字下作"建塑先圣十哲像"七字。 "乃营仁、义、礼、智、信五,"库本于"乃营"以下作"楼阁斋堂庖廪以"七字。 "聚诸生肄业。

讲堂一,以资辩论。

有谈经楼、三礼"库本于"讲堂一"以下作"谈经楼三、阁五、续创学舍三十区外,又创善养",长达十八字,比崇抄多出八字。 "堂、祭器库、严奉轩。

大中祥符二年,温自为《记》。

绍圣二年,祝圣为宰。

陈公旸初擢制科第一以归。

邑人又新其学,"库本自"科第"以下作"邑人同请于令以小学"。 "作堂以祀其兄馆阁校勘祥道。

四年,郑居仲为《记》。

崇宁二年,"库本自"阁校"以下作"勘兼太常博士至崇",中无注文。 "增为四十一区,有稽古阁。

斋曰:教祗、教中、教和、有造。

"库本自"四十一区有"之下作"养士堂又为斋三教"。 "淳熙五年火。

明年,重建经史阁。

斋十二:"库本自"淳熙五年火"之下作"令赵巩之复创为斋"。 "教中、教和、进道、经德、居仁、由义、立礼、尚志、"库本自"进道、经德"以下作"有造能信移忠敏行"。 "会文、兴能、升俊、养正。

宁德庙学,县东。

嘉祐三年,"库本于"宁德"下作"学南,嘉祐三年"。 "以省地建。

崇宁二年,增为四十七区,有敷教堂,"库本自"增为"以下作"四十二区又建创"。 "斋四:东,富文、移忠;西,敏行、笃信。

干道七年,令徐石建小学。

"库本自"敏行"以下作"能信复于学内省地"。 "

罗源庙学,县西南。

庆历八年,令陈偁建。

"库本自"庙学县西"以下作"南庆历八年令陈创"。 "延郑先生穆为师,以劝民学。

元祐六年移县东。

"库本自"以劝"之下作"民元祐六年令袁符移于县东为今所"。 "崇宁初,增至九十九区。

有议道堂。

斋九:勤礼、"库本自"九十九区"以下只作"斋五"二字,下接"笃礼"。 "笃礼、彰礼、由礼、善礼、好礼、隆礼、崇礼。

外小学。

"库本于"好礼"之下只有"及小"二字,径接句末"学"字。 以上底本每行所缺字,库本与崇抄多异文,字数出入亦甚大。 "建炎间遭爇,建,兵后重创。

诸县仓库县仓有三:一曰盐仓,"崇抄有"诸县仓库"标题及"县仓有三,一曰盐仓",底本缺,库本亦缺。 "二曰省仓,三曰常平仓。

盐仓者,国初有之,分贮漕盐于此。

"底本自"常平仓盐"以下至"漕盐"之前皆缺文,库本同,据崇抄补。 "其旁置场,听民自市焉。

元丰,运额既多,"底本自"听民"以下至"既多"之前皆缺,库本同,据崇抄补。 "随产科卖。

无产者,谓之浮盐。

民以时视价值多寡,"底本自"谓之"以下至"多寡"之前,皆缺,库本同,据崇抄补。 "于此取给。

闽、侯官、怀安、古田、闽清、永福,"底本自"怀"字以下至"此六县"之前皆缺,库本同,据崇抄补。 "此六县者,由南台仓搬请。

以往,仓场皆附县置。

"底本自"搬请以"之下至注文"闽县"之前皆缺,库本同,据崇抄补。 "闽县,旧在主簿厅东。

侯官,系天圣元年附主簿厅置场。

古田,"治平记":"卖茶盐场在县南。"

永福,曾师建"记":"盐仓,在县城东。"

怀安、闽清,并县内。

"以上注文,底本缺"田治平记卖茶盐"和"记盐仓在县城东"十四字,据崇抄补。 库本则无此整段注文。 "连江、罗源、宁德、长溪、长乐、福清,"底本缺"罗源宁德长溪"六字,库本同,据崇抄补。 "此六县者,各地产盐,岁捐,卖其民。

以其余运纳南台仓。

"底本缺"岁捐卖其民以其"七字,库本同,据崇抄补。 "虽海仓逐邑别创,许亭户输纳至县给卖,"底本缺"别创许亭户输"六字,库本同,据崇抄补。 "则又各置仓场县东、西。

连江在县西南,罗源在县西之侧,建炎二年,知县吴确重建。

宁德在县门内之西,亦兵火后重创。

长溪、福清,皆县门内之西。

长乐,县内。

天圣六年,四县罢煎漕课,犹命鬻县盐。

惟长乐岭口、福清海口二海仓如故。

岭口仓,去县东二里,旧在临水渡侧。

熙宁中,运使贾青移此。

海口仓,去县东二十五里。

岭口有监仓一员,"底本作"监仓",库本同,崇抄作"盐仓"。 "廨舍在县尉厅之西。

海口仓以监镇兼管。

政和中,盐本不给。

官吏趣办漕额,谓民产浮盐可米偿,因仍至今,仓场皆在也。

省仓者,咸平四年始置。

初,诸邑输米,悉趋都仓。

至是,大理寺丞马易从奏:"诸郡外县合销粮草,令顺便受纳。"

于是,敕各置仓。

闽、侯官、怀安以倚郭不置,余九县皆置。

连江、永福,皆县内之西。

福清,县门外之右。

长乐,去县西半里。

长溪,县之东南。

罗源、宁德,皆在县东,建寇焚毁。

其明年,罗源再创;宁德至绍兴二十八年乃更造。

古田、闽清,皆在县侧。

古田,兵火后再创;闽清,淳熙四年灾,明年更造。

其后,水口、鸡菜两镇置寨,又分两仓,凡十一所。

隆兴二年,以连江民赴都仓输米便,自后科拨,岁止十仓。

常平仓者,皇祐元年始置。

初,诏州置常平,翰林侍读学士宋祁以为,远县乡保力农之家,无由沾被。

是岁,州始以常平都数量户口多寡,分九县置仓。

连江,县西庑。

福清,县门内之左。

永福,在县东隅,去县四里,崇宁三年建。

长乐,县西。

长溪,县东。

宁德,县门内之西,绍兴元年创六廒,干道七年增创一廒。

罗源、古田、闽清,与省仓同。

康定二年,复义仓法。

元祐中,许于常平仓别项桩管。

隆兴元年,州始拨还逐县义仓合管数目。

明年,连江既并赴州仓,常平独八县受纳。

若县钱库。

有省库,国初,州县钱物悉以系省,始置有常平库,与仓同置于皇祐元年。

有免役库,熙宁五年,起催免役钱,置闽、侯官省库。

各县厅西常平、免役,移丞厅置。

余十县并县门内。

福清,县厅西街上。

长乐,县厅侧,旧建。

连江,县东,干道三年重建。

罗源,常平库在县厅西,省、役库在县厅东,建炎三年重建。

宁德,省、役库在县西,绍兴元年建,淳熙六年併归省库,以免役库为架阁库;常平库旧在县西,绍兴二十八年移在县东。

古田、怀安,皆县厅西,皆建炎兵火后建。

其后,有经制、总制、抵当、米价钱,各并就库眼。

惟长溪,运司、免役、常平、抵当库,县西,经、总制、米价库,县东,元丰元年重建;永福,省、役、常平库,县东,经、总制、抵当、杂交库县西,建炎三年重建。

钱库外,各置架阁库。

诸县镇务祖宗时,州城都务、临河务,号里、外税务。

二务之外,惟九县十务而已。

闽清、长乐、罗源、宁德、长溪、永福、连江、福清与古田,里、外二务是也。

是时,闽安镇特遣赴临河务输税尔,非别立征课也。

黄崎镇,虽自闽时为税场,实属长溪县务。

海口镇,乃福清主簿兼监,西自渔溪,地名渔溪径,有径港。

东及海口,皆入县额。

水口镇,即古田外务也。

自太平兴国至明道、景祐间,州较亏剩,只十二务,见于文籍如此。

景祐二年,水口镇始以巡辖马铺兼监。

四年,闽安镇始轮里、外务官兼监。

治平二年,海口镇始以钟门巡检兼监。

其后,或复用县官,或别差官,然税额如故。

崇宁初,乃增置怀安县务。

十县务,旧并号茶盐商税务。

后罢科卖茶,只号盐商税务。

今虽民产茶,盐不支给。

其务名及务官带衔如故。

政和八年,遂定十县务及四镇正额:闽安镇,闽县东南八十里;除州轮里、外务官监外,黄崎镇,长溪县西一百五十里;崇宁四年,就建市易务,"崇抄作"就建平市场务"。 "以镇官兼。

有《碑记》。

水口镇,古田县南八十里;海口镇,福清县东二十五里;皆自朝廷差官主之。

怀安、福清,以县官兼;古田、长溪、连江、罗源、宁德、闽清、永福、长乐尝专置监务,寻罢;唯古田、闽清、连江、罗源四县今存。

"底本"罗源"下旁添"古"字,以"四"作"田"字,则古田重出,据崇抄改作"四县今存"。 "绍兴二十六年,减併闽安镇、临河务。

明年,复闽安镇,独罢临河务。

干道元年,州置税亭河口津。

淳熙五年,并怀安、永福、宁德、福清县务皆罢。

明年,复四县务。

州仍于美化门收河头税钱。

若侯官有侯官镇,旧县治。

怀安有鸡菜镇,今五县寨。

长溪有峰火镇、今峰火寨。

莆门镇,今抵温州镇界。

连江有北交镇、三砂镇,皆今县东。

永福有永泰镇,今县郭下。

罗源有飞泉镇,今飞泉渡。

旧皆不征商。

唯长溪白沙务,绍兴二年置,十年以税额令黄崎管认,罢宁德关棣镇,号长境渡口,县故有栏脚巡税;永福辜岭务,元丰三年置;登冲务,政和三年,析辜岭税额置,旧在归义里,后移洑口埕渡。

县故许百姓买扑,""买扑",宋代称商人呈官包税为买扑。 "绍兴二十六年并罢。

诸县祠庙

县祠庙率里社自建立,岁月深远,一邑或至数百所,不可胜载也。

姑取有事迹、姓氏、封爵、庙额者记之。

闽县金崎庙,去县七十里。

晋康帝时,渔人钓于此,得金锁二尺,因诏立庙。

见《旧记》,详见《海道》。

侯官福顶庙,县西南,号古灵,其山之阳,其神居焉。

唐天复三年,始降于义兴社,后迁于吴屿,已乃迁此。

每岁孟春,土人竞祭以祈福,于是以福顶名山。

政和八年,赐额昭惠。

绍兴十九年,封普济侯。

二十九年,加威显。

干道三年,又加灵应。

连江大小亭庙,县东江口。

晋时,有黄助兄弟三人,汉黄香之孙也。

舟回,自海南至是遇风,兄弟连臂浮于江岸,夜则画沙成字,表其履历,复现梦于乡人曰:"为我南山作坟,北山立庙,吾能辟灾降福。"

如其言,里无虎豹之患;建盐亭,获其利。

人号其兄庙为大亭,弟庙为小亭。

永隆元年,大亭号浮济将军,小亭号昭远将军。

炉峰庙,县北,号东乡。

唐景福中,王氏入闽,淮民随之。

始至,有桴浮香炉及书砚,阔尺余,今犹存。

漂于岸侧。

其人异之曰:"此吾乡杜三郎故物也。"

因创为祠。

通文三年,号高义侯。

永隆元年,改稽圣侯。

保大中,升为灵瑞王。

郑签判南卿为《记》。

又灵津侯庙。

相传:始有物浮波间,达境上,睨而视之,石也。

众异之,遂立庙。

今有唐敕文,漫灭不可读。

长溪韩将军庙,县北莆门镇。

前汉横海将军韩说也。

见《旧记》。

又云:陈五官庙。

马郎庙,县东北。

晋元帝时,司马浮入闽,后为江夏太守,溺死。

乡人思之,为立庙。

长乐植柱庙,县南。

唐开元中,有神降于察山之阴,乘大木溯湍流而上。

渔者林生负而趋下还。

不旋踵复溯而至,如此者三。

心异之,取而置石室下,远近望之若植柱,遂以为名庙。

尝有洪氏女浣纱其旁,见若银卮浮水,褰裳探之,水渐深,为蛟所吞。

其家诉于神,不终日,雷雨暴作,刳蛟于水滨。

得女尸蛟腹中。

洪氏感涕,虚其居,刻所取木为像,塑其女配焉。

景祐中,县尉王侯以祷雨获应,倡里人更立庙宇。

绍兴三年,赐额显应。

庆历中潘奎为《记》。

通津庙,县东南。

永隆四年封通津侯。

有敕牒云:"惟神禀气幽玄,效祥瓯冶,享惟馨之庙食,几换星霜;回不测之阴功,动谐舒惨。 既彰通感,是切依凭。 几因舟船之去归,皆契威灵之保护。 今得申举,爰示封崇。 宜钦优异之恩,用著聪明之德。 事须承制,封通津侯。"

福清昭灵庙,县南六十里,号余坑。

其山之阳,有神降焉。

古老相传:昔张仙师乘铁舟抵浮山,海旁古舟痕犹存。

舍舟而陆,憩于磐石,有柱杖步履在。

"底本作"有柱□步履□",库本作"有住舟步履在",据崇抄改。 "陟而北,留巨迹鹿踪于苍石之上。

《记》云:"步石而成独迹,可尺有二许,今在庙中。 许难诗:“玉鹿带符来月苑,"底本作“许难诗",库本同,崇抄作"许离诗";底本"来月□",缺一字,据库本、崇抄补。 "铁船拥旆下星河。”

天禧元年,邑人高赟率众为立庙。

皇祐中,陈良为《记》。

熙宁十年,封保禧真人。

言其窒溪流,"底本作"言县灵溪流",据库本、崇抄改。 "易平岗,捍涛,致雨,护饷,弭兵,有功在民,无德不报。

绍兴八年,赐额昭灵。

三十年,加封妙应。

干道三年,又加普佑。

有酿酒风、岁六月,社民集祠其下。

时歊热,酒善酸败。

辄旬日北风以持之,号张公酿酒风。

浙商常候以为便。

卢焦石。

高数丈。

海涛漱激为龛岩玲珑之状,或采为池亭玩,必致谴怪。

昭应庙,县南四十五里。

闽王牙将卢雄也。

尝战殁于渔溪,因立庙,号通感王。

绍兴二十六年,赐今额。

永福洑口庙,县东南二里。

姓陈氏,居乌石山。

兄弟九人皆著奇节,没而为神。

初置永泰之年,溪潦暴涨,有若枯木溯而上者数四,乃洑口祠所刻像也。

邑人柯氏取之,即今庙之址,累石为室,奉焉。

民祷祠,或樵牧过者,往往石室中获铜钱。

开宝中,号洑口通灵护境庙。

嘉祐七年,黄彝为《记》。

绍兴元年,赐额威显。

九年,封灵贶侯。

古田宁境庙,县西一里。

唐开元中,大姓刘彊率其部归于州,始立县。

卒之后,邑人思之,为立庙,号宁境。

景德中,李堪为宰,毁淫祠数百,独不废侯祠。

未几,民请迁之,乃更立今所。

嘉祐中,陈琮、张彦博为《记》。

崇宁二年,赐额忠应。

"底本作"忠应",库本、崇抄皆作"惠应"。 "政和二年,封顺宁侯。

加正应。

灵渊庙,"底本作"灵湖庙",崇抄作"灵源庙",据库本改。 "县北五里。

旧号羊角龙王庙。

绍兴十四年赐额。

水口孚应庙,县南八十里。

旧号川陆庙。

绍兴二十七年,封英济侯。

闽清梅川庙,县西。

旧有之。

相传姓陈氏。

干德二年,鲍修让以水不伤庙,封为侯。

天圣四年,淫雨为沴水横流,民居、高陵皆垫溺,庙在其下,独不浸润。

五年,权县邵贺为《记》。

绍兴元年,赐额德威。

三十年,封昭显侯。

南山德怀庙,县南。

姓陈氏。

同年立。

绍兴三十年,封英惠灵显侯。

龙王庙,县三十五里,宣和三年立。

政和六年,赐额显利。

鬼神之为德不可掩也,而每为巫妪所累。

李堪《古田县记》云:"风俗秕瘁特甚。 怪节戾常,祈求于神祟,祸福出入,乘人怖疑,以求所欲,浸蔓也。 乃灰淫祠三百一十五所,化其墟,成嘉谷二百一十三亩。"

庆历中,蔡公襄为守,尤深恶疾家依巫索祟之弊。

盖非独古田然也。

二公愤惋至矣。

然不择贵贱,愚者常易惑;不问富贫,弱者常易欺。

故风俗至今未能尽革。

每一乡率巫妪十数家,奸民与为道地,遇有病者,相为表里,既取其货赀,又使其不得访医问药以死。

如是者,可痛也。

夫愚弱者,必赖聪明有气力者救助教诱之。

仁者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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