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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县官厅
诸县社坛
诸县庙学
诸县仓库
诸县镇务
诸县祠庙
诸县官厅
国初,诸县惟有令、尉,间置主簿,后始置丞。
县视民最亲近,去郡远者至六、七舍。
民望得贤县官吏,束手请命,即百里蒙福。
临莅听决,可不先治其所哉?自县立官,设厅事,室宇随备。
岁久更葺,或易地迁创,往不可记已矣。
见于文籍,不可略也。
闽县厅嘉祐七年重建。
后陈知县凿池开轩,名曰鱼乐。
有曹伟、翁谷、陈渐留题长篇。
熙宁四年,知县吕百能始立《题名记》。
仍创主簿廨县东隅。
崇宁间,始置丞,即县东南故驻泊杭、越、苏营地为视事所。
时崇宁四年也。
绍兴壬申,县丞林亮功始立《题名记》。
尉,旧治城东。
今漏泽园地。
绍圣元年,既造浮桥,乃移置南台,故城外巡检厅,盖今所也。
宣和甲辰,尉丘立之重建。
侯官自唐贞元徙治郡城。
天圣初,大创厅宇。
令据西南,主簿居其东。
崇宁中又分主簿之东以为丞治所。
县所梁题:"天圣元年正月二十八日建。"
主簿及丞厅梁并是年闰九月二十八日建。
尉厅,旧出怡山门西,建寇焚烬,旋为教场,至今寓龙山寺。
今迎仙门外。
"库本作"丰乐门外"。 "
怀安以石岊为县自咸平始。
天禧改元,才二十一年,栋宇倾颓。
令与簿、尉协力毕新之,更建敕书楼其南。
吴延年为《记》。
三年,新作大门,设漏鼓警昏旦。
陈恺为《记》。
政和二年,吴与为令,易置犴狱于县西。
旧在县东,以异天下郡邑之式,乃移于西。
增创宴息之地为十六所。
旧止熙春堂及东斋而已。
至是,堂曰日休、曰难老、曰秋兴;"底本作"秋与",据库本、崇抄改。 "厅曰海棠;亭曰邃芳、曰种药、"库本作"钟乐"。 "曰正己;阁曰归云、曰碧芦;轩曰洞隐、曰竹轩;楼曰清辉;斋曰西斋、曰清虚。
禁绝陶灶,通道南浦,作新亭仙迹山之巅。
并见教谕张读《记》。
旧,县门内左簿、右尉。
熙宁中,尉方叔完迁廨于邑之东,簿始居右。
崇宁中,置丞治于其左。
建寇之难,咸爇无遗。
"底本原作"威爇",旁勘改作"咸爇",库本作"威爇",崇抄作"灭爇"。 "其明年,令黄卓、簿唐允创复其旧。
绍兴十七年,尉张夔乃能新之。
惟丞至今寓灵光寺。
连江邑廨重建于治平四年。
其西,主簿厅,熙宁辛亥再创;崇宁三年,增丞职,辍居之;而更置簿治于县西南。
今丞厅,熙宁四年十月建。
时未有丞,知是簿旧厅也。
今簿厅乃崇宁三年三月建。
尉厅,在县东南如故。
改造之日,元祐六年八月也。
长溪四履旷远。
县治广四十步,袤一百一十步,元丰改号所建,循旧址也。
县故有丞,其廨,大门内之右,庆历六年所重创。
虽元祐暂省,至崇宁复旧。
簿,在东门之内。
尉,在东门之外。
簿治久废,寓资寿院西庑。
尉治则庆历三年再葺也。
元祐增置一尉,曰西尉。
自始即以西门外西禅院为廨。
建炎二年六月,建寇叶侬攻福州。
宁德、罗源县皆遭焚荡。
时潘中为长溪宰,提兵策应,道遇贼战死,县治赖以全。
蒙恩赠五官,得朝请大夫,与二子恩泽。
长乐名县在郡名之先。
天宝始以州为长乐郡。
自上元移县今所,始建厅事,于西北隅为燕室。
皇祐中,令吴中举创惜阴轩其西。
熙宁五年,令萧竑即燕室东南作堂,曰求诲。
竑自为《记》曰:"古之君子莫不克己以求天下之善言,纳之以宽,思之以静,择之以正,然后行之以果焉。 虽其所行有小大,所造有远近;而未尝用明以忽人之是,作气以拒人之忠也。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 ’孔门之能是,计非一人;而孟子独称子路然者,爱其刚勇过人,而自克以从善矣。 "末句崇抄为“而能自克",多一"能"字。 "修身且然,况治人乎?夫治人者,心虽无愧,而事有未察;行虽无失,而人或见欺。
不能师古训以广其智,资诸人以裨其不逮;则毫毛之差,有莫大之谬焉;"底本作"毫毛之恙",据库本、崇抄改;底本句末有"焉"字,崇抄、库本所无。 "又况自贤以求胜人者乎?以予之愚,于修身未能有得,而又辱一邑之寄,恐惧修省,安敢怠遑。
凡退息是堂,庶几阅图籍以探圣贤之意,接寮友宾客之论,以益见闻。
至于匹夫、匹妇辩讼之际,其言或中于理而可申,与夫悖于理而可戒。
以退息之静,皆得以谨思而审求之,以为愚者之诲。”
"底本作"愚者之□",缺一字,据库本、崇抄补。 "元丰中,权令施闻于其北作望云轩。
元祐二年,令袁正规又于厅堂东西创憩息之所。
厅之东尽心轩,西弦歌堂。
求诲堂之东仰轩,西乐古堂,西北月台。
主簿,始置自曾孝杰。
始初建厅事县西南隅,东为亭曰清心,西为阁曰待月。
时,元丰七年也。
尉,旧治县市。
今文行坊,尉厅故基也。
旁有高隍庙,乃昔尉高氏尝事神,曰高将军;下车日,于廨宇之侧立庙,今犹存。
后迁县东南隅。
前有吟石,大中祥符中,尉陈伯孙所立。
有闲亭,熙宁中,尉陈师韩所立。
有揽翠轩,又元祐三年立。
并见元祐《县志》。
元祐初,省主簿,尉复徙其廨,后再置,遂即东南为主簿厅。
今主簿厅县东南,尉厅西南。
福清虽县号数易,厅治不改。
熙宁三年,崔宋臣为令,始大新之,且迁主簿廨于县门内之东。
"底本作"□迁",缺一字,据崇抄补。 "旧在县右鹫峰路口。
"底本作"县古",据崇抄改。 "明年,置丞;又明年,令胡景道为创厅中门内之右。
七年,重建尉厅中门外之左。
古田自唐归化,于环峰复嶂间得平陆,版垣墉三百步,立官廨。
太平兴国,徙水口。
端拱,复旧。
景德初,李堪为宰,县墙西甃义井一。
"底本作"载井一",据崇抄改。 "宣和二年,创便坐厅事之旁,曰静轩、曰舫斋、曰阳春亭、曰飞舄堂。
干道初,令杨汝南复创斋其东,曰不欺。
自为《记》云:"客曰:‘三不欺者,皆古之贤令尹。 公欲兼而有之乎?’曰:‘予所谓者,不欺于心,求在我而已。 ’"县,初有令、尉、簿。
簿廨,县之侧,淳化中废,诏以尉兼焉,后复置。
尉厅,本县东南,绍兴十年,移行衙右。
元丰二年,增置西尉,建治教场间;绍兴八年,郭昭仲辟所舍之西为堂,曰隐吏;干道六年,迁教场西门外,重架厅事居之。
崇宁,置丞,于县西为廨。
永福旧令、尉二员止尉厅,县鼓门内之西。
元丰二年,始置簿厅,即县东隅四十步创。
崇宁置丞,又拓鼓门内之东为厅。
建炎三年火,沿县以东丞、簿厅皆灾。
陈炎为宰,趣调二役,仅措立县宇。
"底本作"二役",崇抄作"工役";底本作"指立",库本、崇抄作"措立",皆据改。 "绍兴改元,王禹同继之,乃建外鼓楼门楼。
至二十一年,令叶秉彝补葺盖造,乃备。
是时,丞、簿寓重光寺二十三年矣。
吴庭表为丞,秉彝仍与创复旧治。
独簿至今犹寄重光寺西庑。
若尉治,则无所改易,崇宁三年,尉江信摄县事所重建也。
闽清以税场为县。
近起干化,草创陋狭。
大中祥符初,史温为令,上事之月,守严辟疆适至,一见而知之。
于是去宿弊,兴滞利,不一岁称治。
《县记》云:"征口之耗登,户输之损益,金谷之逋负,词牒之稽留,胥吏之侵渔,兼并之骄僭,寇攘之聚集,巫觋之淫祀,缁流之伪滥,"底本作“巫□之淫祀□流之伪滥",缺二字,据崇抄补。 "契券之欺诈,封洫之交争,称责之倍息。
"底本作"称责之□息",库本同,崇抄作"称贷而倍息",补"倍"字,仍"责"字。 "俾自陈而改张,责伍保而督察。
又列为簿领,"底本作"簿□",缺一字,据崇抄补。 "制以关防。
强则抑之,弱则举之,惩之顽恶,诲之孝悌,戒之游惰,劝之播种。
养生送死,节用知方。
未逾期月,一境咸格。”
"底本作"□格",缺一字,据崇抄补。 "既为之建学立社,设市井,置射场,表分闾巷,界定村落,陆途则布石,水渡则造舟。
置越客亭以备迎送。
又为双舟,名曰仙槎。
亭之行,有二小舟从焉。
民大悦之矣。
大姓者四十四人,乃鸠财以"愿葺公宇"为请。
首新令廨,置敕书楼。
有台曰励俗、斋曰无惑、阁曰退食、楼曰将归。
有亭二:内曰北堂,外曰星徽。
至于诸僚厘务之所,靡不修盖。
其外,则鼓门之右有南昌阁,公圃之内有波心亭。
廓开公庭,彻视通路,民有讼诉,罔有不达。
时,民有诉告,令相追究。
未尝遣一吏摄一民,面自穷理,至则遣之,以是囹圄多空。
招携疲瘵,给以旷土,宽以祖制"库本、崇抄皆作"宽以租赋"。 ",树以室庐,因其登谷,诲以储蓄。
不急之用,无或为者。
秩满去官,所有惟琴书,所得惟民谣。
皆祥符三年,温自为《记》。
时,主簿已废,坏宇犹在,后复建。
治平改元,尉廨,以州司户沈安圃摄邑,乃修复之。
熙宁元年五月,霖雨荐作,山谷百水争出。
前去数百步,大江复涨溢,民庐漂没,官舍亦遂荡然。
有僧远思等余八十人,"底本作"余八十八",库本同,复旁改"八"为"人",崇抄作"百十余人",据库本改。 "以住院遗积请任其役。
阅四月,为屋五十七楹。
规模始大于前。
故狱舍在东南隅,远不可察视,迁创于内。
时知县徐绛也。
绛自为《记》。
淳熙四年十二月,灾。
其明年正月,令朱棨视事,以二月调役,六月告成。
令、尉、簿廨,以次悉复。
宁德县本盐场。
令、簿、尉、丞,旧四厅。
建炎二年,建寇皆焚之。
绍兴改元,令,赵诜之更创;丞,县西。
尉,又在其西;簿,二十八年始移治故驿舍地,今馆驿即旧主簿厅。
今县南。
罗源自庆历八年移廨宇县北。
时,令陈偁也。
偁,延平人。
开渠以膏民田,人号永利渠。
作亭以来商征,且燕息于是,人号陈公亭。
新孔庙以劝民学,数年,学优而仕,知名者众。
人曰:陈公之门人。
既去,而人思之。
元丰中,守温陵。
士人、父老越境迎之数十人,争奉酒肴。
"底本作"争奏",库本同,据崇抄改。 "陈诗云:"壶浆压境来迎拜,犹记溪山旧主人。"
元祐中,闻其讣。
邑人相与聚哭者三日。
元符改元,为立祠堂。
余太宰深时为太学正,为《记》。
旧令、尉二厅,尉兼簿。
亦坐建寇毁。
"底本无"毁"字,据崇抄补。 "建炎三年,令吴确始建县宇。
尉犹草创,其厅事,淳熙六年,尉施炎乃克为之。
簿,自绍兴四年初置,寓水陆寺。
淳熙二年灾。
其明年,王葵为簿,始即寺建厅事。
"底本作"始印寺",据崇抄改。 "
此其诸县兴造废革之大概也。
若县故各有回车院,县官率先后秩满移此以俟代者。
怀安,天禧初改创;古田,祥符初,以废簿厅为之;长乐,元祐初,簿废,尉迁入其廨,以所居立。
斯见于碑志者。
他可知矣。
今皆无之。
诸县社坛
社稷,宰邑有之,从古然也。
风伯、雨师附社稷坛左右,雷师之祭寓雨师坛。
自唐,州、县同制。
五代,干戈蹂躏无禁;洁夷缮饰,取其临时。
"库本、崇抄皆前句作"蹂践"、末句作"取具"。 "
皇朝景德、祥符以来,申戒严饬诸县,以次修举。
至政和,颁降图式,或乃改创焉。
闽县故坛南台尉厅之西。
绍兴二年,始移于西南。
"底本作"始□□西南",缺二字,崇抄作"始移西南",据库本补。 "今法海寺北。
侯官乌石山下。
于县亦为西南。
政和元年,始建斋厅。
怀安在县东北,旧矣。
政和二年,吴与为宰,援据礼典,正位西南。
见教授张读《记》。
长乐福清皆去县西南一里,如故。
古田坛今县西南。
景德二年,李堪始立坛二于县东,《记》云:"廨垣东址曰县学,学左顾曰县社。"
正厅一,祭器房四。
自初献至终献与陪位者,斋宿有所。
祀事毕,引乡老、秀民,效"乡饮酒"、歌丰年。
时人称之。
闽清大中祥符二年,史温亦始置社稷坛县西南隅,坛左右,风伯、雨师坛各一,其南植双表,北为亭以待三献。
堪、温皆自为文记之。
宁德自有县以来,建于白鹤岩西。
政和二年,徙西南置。
惟连江、长溪、永福各分置坛近县三所,如郡之制。
连江社稷坛县西南,风伯坛县西,雷、雨师坛县东北。
长溪坛社稷县西南惠海山下,坛风伯县西明宗山下,坛雷、雨师东北龙泉山下。
"此段文中,库本、崇抄皆置"坛"字于"社稷"、"风伯"、"雷雨师"之后,与底本异。 "
永福方位如二县,皆政和后作也。
诸县庙学
"底本只以"诸县庙"三字为题,按本志目录,当是"诸县庙学",据补。 又,底本自标题以下脱简一整页,即自"唐制……"至侯官条"……治平甲辰重修侯"止,复将前一章"诸县社坛"之半页文字窜入。 今去其窜入之重复内容,并据库本、崇抄补正所缺。 "
唐制:县学立孔子庙。
释奠,以令、丞、主簿若尉为三献。
本州,唐以前诸邑故行之矣。
巢寇之后,毁废殆尽。
皇朝始渐建庙。
景德中,诏定县令、丞、主簿三献之礼。
是时,令之贤有才者,间请于郡自建学,然作者尚寡。
庆历四年,诏诸郡置学,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若民力未给,许姑就孔子庙,或系官屋宇。
于是,建学者始众,然教养规约,人自为之。
职事、生员,大率略具耳。
"崇抄作"大率略具尔至……",库本作"大率略具耳……",据改。 "崇宁初行舍法,乃诏:学置学长一人,学谕一人。
学长掌一学之事,学谕以经术训导诸生。
委州知、通、教授,选老成有行艺、为闾里所推服者,各给俸禄,县以不系省杂收钱充。
诸生在学一年,从学长、学谕考选,以报令、佐审验,升州学。
仍置小学,择可为教谕者。
十岁以上愿入学者,听之。
惟倚郭县皆不置。
时,学各增建斋宇。
逮舍法罢,重以兵火,圮坏者相继。
后率更创,犹有旧制焉。
闽、侯官,盖倚郭县。
闽县以万岁寺,补山下。
侯官以县治之东为宣圣庙。
庆历后皆尝修完。
闽县,庆历中始建,治平甲辰重修。
侯官县,先圣神座,熙宁九年正月二十八日,县令方叔完塑像并建庙;"各本皆作"熙宁九年……建庙",后文重修却作"熙宁三年",疑前为"熙宁元年"之误。 "熙宁三年,知县庄谊重修。
舍法行,二县学并寓府学西北。
后罢。
今为府学房廊。
今春秋释奠,即庙行事而已。
怀安故有亭。
北门道南为祭所。
"底本作"切门道南",崇抄同,据库本改。 "大中祥符四年,主簿陆柬乃卜县东隅为庙。
自为《记》。
嘉祐二年,知县樊纪复移于县西,择地之胜,崇建学宫,讲堂敞严,斋室閟静,中尊夫子,"崇抄作"中奠孔夫子"。 "殿配享以十哲,图七十二弟子、传经诸儒于壁,塑孟、荀、扬、韩、王五贤于堂,辟小学,祭器、庖廪咸具。
周先生希孟为之《记》。
舍法行,增至八十一区。
建炎中,建寇焚毁。
绍兴初改创县东。
斋二:资深、日新与小学为三。
连江嘉祐三年,修庙为学。
政和初广之,凡四十三区。
有善养堂;斋二:笃信、好信。
武士及小学,军兴久废。
绍兴八年,林觉为县之三月,改作于县东南,背长汀,面云居。
邑人林日华率陈元礼、林芘、林錞等缗线万有奇助之。
重门、修廊,巍殿中峙,有:繙经阁、驾说堂,更为四斋:富文、能信、移孝、怀忠。
"底本作"龙信移忠",据崇抄、库本改。 "邑人李侍郎弥逊为《记》。
淳熙八年,以学与夫子东向非宜,改为面南。
用邑人郑侍讲鉴之言也。
陈淳宗率生徒为之。
长溪学,县东南。
庆历中筑菱湖地以建。
元祐二年,移东门外,以建善寺地为之。
五年,仍旧。
大观二年,知县叶安节重创,为屋八十八间,大风拔毁。
明年复葺,凡四十六区,"底本作"凡六十四区",据库本、崇抄改。 "斋四:近智、养智、崇智、好智。
外,小学。
长乐学最古。
起唐干符四年,建于县东南。
皇朝,宰董渊、吴仲举、萧竑、施闻踵缮治,"底本作"吴外举",据崇抄改。 "莫能就。
元祐戊辰,袁正规既视事,"底本作"租事",据崇抄改。 "亟议修建。
邑人林通者作《县图经》,命鬻之,得钱二十万,县富民皆相与出力,乃仍旧殿新之。
背殿有堂,翼以两序,为斋十二。
岁种田十二斛,更盖房廊、后圃余十间,以佐给费。
时养士几一百人。
见林通《图经》及林勰《学记》。
崇宁初,增至五十三区。
后舍法罢,多省废。
今斋二:依仁、进德,与小学为三。
福清学,县东,元丰元年,广庙地作。
崇宁初,增至八十四区。
有稽古堂,"底本作"有稽古□"缺一字,据库本、崇抄补。 "邑宰方叔完市钱塘书籍以储。
斋三:亲仁、依仁、武士及小学。
古田旧学,廨垣东趾,其地也。
景德二年,李堪为宰,毁淫祠三百一十五,撤佛宫四十三,取其材植为县庙学。
位先圣,列十哲,绘六十二子、二十一贤及孔伋以下大儒至唐韩愈氏九十六人。
有亭一,曰函丈;台一,曰舞雩;又阁一,"底本作"阁十二",崇抄作"閤十二",据库本改。 "曰草玄。
校典一人,主缃牍,礼生二人,主奠谒。
蹑屩赢粮来就学者盖多。
国初时,视诸邑独盛。
堪自为《记》。
嘉祐二年,陈昌期领邑事,复修之。
昌期自为《记》。
"底本作"□期自□记",缺二字,据库本、崇抄补。 "崇宁初,增至九十一区。
有九经阁、"底本作"九理阁",据崇抄、库本改。 "会道堂。
左右序为斋八:精义、达义、遵义、思义、抱义、由义、摩义、喻义,外小学。
绍兴元年,建寇尽焚之,寓讲所于佛屋。
"底本作"寓□所",缺一字,崇抄作"斋所",据库本改。 "三年,令周彦雄始作于县西郊。
"底本作"令周君",据库本、崇抄改。 "林好古《记》。
"底本自"始作"以下四页皆残失上半,每行缺六至八字不等。 今以崇抄、库本互校,但两本文字出入甚大,或至全异其意,而崇抄多文从句顺,因取崇抄,以库本之文存注备考。 此处库本作"创于邑西郊",其下无"林好古记"注文。 "七年,诸生林好古、陈高、卓冠与其邑人鸠金钱百余万,"底本"陈高",崇抄作"陈鬲";并以崇抄"其邑人鸠金钱"六字补底本缺文。 "请还学景德旧址于令邓观。
帅张致远许之。
""于令"以下,库本作"二十四年汤选"六字。 "岁终告成。
像塑、绘事、讲堂、斋舍、庖圃之所皆备。
""讲堂"以下,库本作"斋室祭器庖廪"六字。 "李广文为《记》。
讲堂之侧有应沙轩。
林好古为之《记》。
永福旧有庙学。
""永"字以下,库本作"福学在县东崇"六字。 "崇宁元年修,凡五十二区。
有养士堂。
斋三:笃行、成行、""养士"以下,库本作"斋三敦行修行"六字。 "武士及小学。
建炎三年火。
绍兴初,复葺完。
更为四斋:""绍"字下,库本作"兴间复修建有四"六字。 "博文、敏行、履信、怀忠。
闽清景德四年,令史温上事之三日,""闽清"以下,库本作"学县东南令史温"六字。 "谒庙无所,即议建立。
得县东南隅废廪地,"库本于"即议"下作"建礼殿于县东南",无"隅"字。 "召乡之秀民谋之。
既塑像先圣先师、十哲、周其壁画六十子及大儒。
"库本于"既"字下作"建塑先圣十哲像"七字。 "乃营仁、义、礼、智、信五,"库本于"乃营"以下作"楼阁斋堂庖廪以"七字。 "聚诸生肄业。
讲堂一,以资辩论。
有谈经楼、三礼"库本于"讲堂一"以下作"谈经楼三、阁五、续创学舍三十区外,又创善养",长达十八字,比崇抄多出八字。 "堂、祭器库、严奉轩。
大中祥符二年,温自为《记》。
绍圣二年,祝圣为宰。
陈公旸初擢制科第一以归。
邑人又新其学,"库本自"科第"以下作"邑人同请于令以小学"。 "作堂以祀其兄馆阁校勘祥道。
四年,郑居仲为《记》。
崇宁二年,"库本自"阁校"以下作"勘兼太常博士至崇",中无注文。 "增为四十一区,有稽古阁。
斋曰:教祗、教中、教和、有造。
"库本自"四十一区有"之下作"养士堂又为斋三教"。 "淳熙五年火。
明年,重建经史阁。
斋十二:"库本自"淳熙五年火"之下作"令赵巩之复创为斋"。 "教中、教和、进道、经德、居仁、由义、立礼、尚志、"库本自"进道、经德"以下作"有造能信移忠敏行"。 "会文、兴能、升俊、养正。
宁德庙学,县东。
嘉祐三年,"库本于"宁德"下作"学南,嘉祐三年"。 "以省地建。
崇宁二年,增为四十七区,有敷教堂,"库本自"增为"以下作"四十二区又建创"。 "斋四:东,富文、移忠;西,敏行、笃信。
干道七年,令徐石建小学。
"库本自"敏行"以下作"能信复于学内省地"。 "
罗源庙学,县西南。
庆历八年,令陈偁建。
"库本自"庙学县西"以下作"南庆历八年令陈创"。 "延郑先生穆为师,以劝民学。
元祐六年移县东。
"库本自"以劝"之下作"民元祐六年令袁符移于县东为今所"。 "崇宁初,增至九十九区。
有议道堂。
斋九:勤礼、"库本自"九十九区"以下只作"斋五"二字,下接"笃礼"。 "笃礼、彰礼、由礼、善礼、好礼、隆礼、崇礼。
外小学。
"库本于"好礼"之下只有"及小"二字,径接句末"学"字。 以上底本每行所缺字,库本与崇抄多异文,字数出入亦甚大。 "建炎间遭爇,建,兵后重创。
诸县仓库县仓有三:一曰盐仓,"崇抄有"诸县仓库"标题及"县仓有三,一曰盐仓",底本缺,库本亦缺。 "二曰省仓,三曰常平仓。
盐仓者,国初有之,分贮漕盐于此。
"底本自"常平仓盐"以下至"漕盐"之前皆缺文,库本同,据崇抄补。 "其旁置场,听民自市焉。
元丰,运额既多,"底本自"听民"以下至"既多"之前皆缺,库本同,据崇抄补。 "随产科卖。
无产者,谓之浮盐。
民以时视价值多寡,"底本自"谓之"以下至"多寡"之前,皆缺,库本同,据崇抄补。 "于此取给。
闽、侯官、怀安、古田、闽清、永福,"底本自"怀"字以下至"此六县"之前皆缺,库本同,据崇抄补。 "此六县者,由南台仓搬请。
以往,仓场皆附县置。
"底本自"搬请以"之下至注文"闽县"之前皆缺,库本同,据崇抄补。 "闽县,旧在主簿厅东。
侯官,系天圣元年附主簿厅置场。
古田,"治平记":"卖茶盐场在县南。"
永福,曾师建"记":"盐仓,在县城东。"
怀安、闽清,并县内。
"以上注文,底本缺"田治平记卖茶盐"和"记盐仓在县城东"十四字,据崇抄补。 库本则无此整段注文。 "连江、罗源、宁德、长溪、长乐、福清,"底本缺"罗源宁德长溪"六字,库本同,据崇抄补。 "此六县者,各地产盐,岁捐,卖其民。
以其余运纳南台仓。
"底本缺"岁捐卖其民以其"七字,库本同,据崇抄补。 "虽海仓逐邑别创,许亭户输纳至县给卖,"底本缺"别创许亭户输"六字,库本同,据崇抄补。 "则又各置仓场县东、西。
连江在县西南,罗源在县西之侧,建炎二年,知县吴确重建。
宁德在县门内之西,亦兵火后重创。
长溪、福清,皆县门内之西。
长乐,县内。
天圣六年,四县罢煎漕课,犹命鬻县盐。
惟长乐岭口、福清海口二海仓如故。
岭口仓,去县东二里,旧在临水渡侧。
熙宁中,运使贾青移此。
海口仓,去县东二十五里。
岭口有监仓一员,"底本作"监仓",库本同,崇抄作"盐仓"。 "廨舍在县尉厅之西。
海口仓以监镇兼管。
政和中,盐本不给。
官吏趣办漕额,谓民产浮盐可米偿,因仍至今,仓场皆在也。
省仓者,咸平四年始置。
初,诸邑输米,悉趋都仓。
至是,大理寺丞马易从奏:"诸郡外县合销粮草,令顺便受纳。"
于是,敕各置仓。
闽、侯官、怀安以倚郭不置,余九县皆置。
连江、永福,皆县内之西。
福清,县门外之右。
长乐,去县西半里。
长溪,县之东南。
罗源、宁德,皆在县东,建寇焚毁。
其明年,罗源再创;宁德至绍兴二十八年乃更造。
古田、闽清,皆在县侧。
古田,兵火后再创;闽清,淳熙四年灾,明年更造。
其后,水口、鸡菜两镇置寨,又分两仓,凡十一所。
隆兴二年,以连江民赴都仓输米便,自后科拨,岁止十仓。
常平仓者,皇祐元年始置。
初,诏州置常平,翰林侍读学士宋祁以为,远县乡保力农之家,无由沾被。
是岁,州始以常平都数量户口多寡,分九县置仓。
连江,县西庑。
福清,县门内之左。
永福,在县东隅,去县四里,崇宁三年建。
长乐,县西。
长溪,县东。
宁德,县门内之西,绍兴元年创六廒,干道七年增创一廒。
罗源、古田、闽清,与省仓同。
康定二年,复义仓法。
元祐中,许于常平仓别项桩管。
隆兴元年,州始拨还逐县义仓合管数目。
明年,连江既并赴州仓,常平独八县受纳。
若县钱库。
有省库,国初,州县钱物悉以系省,始置有常平库,与仓同置于皇祐元年。
有免役库,熙宁五年,起催免役钱,置闽、侯官省库。
各县厅西常平、免役,移丞厅置。
余十县并县门内。
福清,县厅西街上。
长乐,县厅侧,旧建。
连江,县东,干道三年重建。
罗源,常平库在县厅西,省、役库在县厅东,建炎三年重建。
宁德,省、役库在县西,绍兴元年建,淳熙六年併归省库,以免役库为架阁库;常平库旧在县西,绍兴二十八年移在县东。
古田、怀安,皆县厅西,皆建炎兵火后建。
其后,有经制、总制、抵当、米价钱,各并就库眼。
惟长溪,运司、免役、常平、抵当库,县西,经、总制、米价库,县东,元丰元年重建;永福,省、役、常平库,县东,经、总制、抵当、杂交库县西,建炎三年重建。
钱库外,各置架阁库。
诸县镇务祖宗时,州城都务、临河务,号里、外税务。
二务之外,惟九县十务而已。
闽清、长乐、罗源、宁德、长溪、永福、连江、福清与古田,里、外二务是也。
是时,闽安镇特遣赴临河务输税尔,非别立征课也。
黄崎镇,虽自闽时为税场,实属长溪县务。
海口镇,乃福清主簿兼监,西自渔溪,地名渔溪径,有径港。
东及海口,皆入县额。
水口镇,即古田外务也。
自太平兴国至明道、景祐间,州较亏剩,只十二务,见于文籍如此。
景祐二年,水口镇始以巡辖马铺兼监。
四年,闽安镇始轮里、外务官兼监。
治平二年,海口镇始以钟门巡检兼监。
其后,或复用县官,或别差官,然税额如故。
崇宁初,乃增置怀安县务。
十县务,旧并号茶盐商税务。
后罢科卖茶,只号盐商税务。
今虽民产茶,盐不支给。
其务名及务官带衔如故。
政和八年,遂定十县务及四镇正额:闽安镇,闽县东南八十里;除州轮里、外务官监外,黄崎镇,长溪县西一百五十里;崇宁四年,就建市易务,"崇抄作"就建平市场务"。 "以镇官兼。
有《碑记》。
水口镇,古田县南八十里;海口镇,福清县东二十五里;皆自朝廷差官主之。
怀安、福清,以县官兼;古田、长溪、连江、罗源、宁德、闽清、永福、长乐尝专置监务,寻罢;唯古田、闽清、连江、罗源四县今存。
"底本"罗源"下旁添"古"字,以"四"作"田"字,则古田重出,据崇抄改作"四县今存"。 "绍兴二十六年,减併闽安镇、临河务。
明年,复闽安镇,独罢临河务。
干道元年,州置税亭河口津。
淳熙五年,并怀安、永福、宁德、福清县务皆罢。
明年,复四县务。
州仍于美化门收河头税钱。
若侯官有侯官镇,旧县治。
怀安有鸡菜镇,今五县寨。
长溪有峰火镇、今峰火寨。
莆门镇,今抵温州镇界。
连江有北交镇、三砂镇,皆今县东。
永福有永泰镇,今县郭下。
罗源有飞泉镇,今飞泉渡。
旧皆不征商。
唯长溪白沙务,绍兴二年置,十年以税额令黄崎管认,罢宁德关棣镇,号长境渡口,县故有栏脚巡税;永福辜岭务,元丰三年置;登冲务,政和三年,析辜岭税额置,旧在归义里,后移洑口埕渡。
县故许百姓买扑,""买扑",宋代称商人呈官包税为买扑。 "绍兴二十六年并罢。
诸县祠庙
县祠庙率里社自建立,岁月深远,一邑或至数百所,不可胜载也。
姑取有事迹、姓氏、封爵、庙额者记之。
闽县金崎庙,去县七十里。
晋康帝时,渔人钓于此,得金锁二尺,因诏立庙。
见《旧记》,详见《海道》。
侯官福顶庙,县西南,号古灵,其山之阳,其神居焉。
唐天复三年,始降于义兴社,后迁于吴屿,已乃迁此。
每岁孟春,土人竞祭以祈福,于是以福顶名山。
政和八年,赐额昭惠。
绍兴十九年,封普济侯。
二十九年,加威显。
干道三年,又加灵应。
连江大小亭庙,县东江口。
晋时,有黄助兄弟三人,汉黄香之孙也。
舟回,自海南至是遇风,兄弟连臂浮于江岸,夜则画沙成字,表其履历,复现梦于乡人曰:"为我南山作坟,北山立庙,吾能辟灾降福。"
如其言,里无虎豹之患;建盐亭,获其利。
人号其兄庙为大亭,弟庙为小亭。
永隆元年,大亭号浮济将军,小亭号昭远将军。
炉峰庙,县北,号东乡。
唐景福中,王氏入闽,淮民随之。
始至,有桴浮香炉及书砚,阔尺余,今犹存。
漂于岸侧。
其人异之曰:"此吾乡杜三郎故物也。"
因创为祠。
通文三年,号高义侯。
永隆元年,改稽圣侯。
保大中,升为灵瑞王。
郑签判南卿为《记》。
又灵津侯庙。
相传:始有物浮波间,达境上,睨而视之,石也。
众异之,遂立庙。
今有唐敕文,漫灭不可读。
长溪韩将军庙,县北莆门镇。
前汉横海将军韩说也。
见《旧记》。
又云:陈五官庙。
马郎庙,县东北。
晋元帝时,司马浮入闽,后为江夏太守,溺死。
乡人思之,为立庙。
长乐植柱庙,县南。
唐开元中,有神降于察山之阴,乘大木溯湍流而上。
渔者林生负而趋下还。
不旋踵复溯而至,如此者三。
心异之,取而置石室下,远近望之若植柱,遂以为名庙。
尝有洪氏女浣纱其旁,见若银卮浮水,褰裳探之,水渐深,为蛟所吞。
其家诉于神,不终日,雷雨暴作,刳蛟于水滨。
得女尸蛟腹中。
洪氏感涕,虚其居,刻所取木为像,塑其女配焉。
景祐中,县尉王侯以祷雨获应,倡里人更立庙宇。
绍兴三年,赐额显应。
庆历中潘奎为《记》。
通津庙,县东南。
永隆四年封通津侯。
有敕牒云:"惟神禀气幽玄,效祥瓯冶,享惟馨之庙食,几换星霜;回不测之阴功,动谐舒惨。 既彰通感,是切依凭。 几因舟船之去归,皆契威灵之保护。 今得申举,爰示封崇。 宜钦优异之恩,用著聪明之德。 事须承制,封通津侯。"
福清昭灵庙,县南六十里,号余坑。
其山之阳,有神降焉。
古老相传:昔张仙师乘铁舟抵浮山,海旁古舟痕犹存。
舍舟而陆,憩于磐石,有柱杖步履在。
"底本作"有柱□步履□",库本作"有住舟步履在",据崇抄改。 "陟而北,留巨迹鹿踪于苍石之上。
《记》云:"步石而成独迹,可尺有二许,今在庙中。 许难诗:“玉鹿带符来月苑,"底本作“许难诗",库本同,崇抄作"许离诗";底本"来月□",缺一字,据库本、崇抄补。 "铁船拥旆下星河。”
天禧元年,邑人高赟率众为立庙。
皇祐中,陈良为《记》。
熙宁十年,封保禧真人。
言其窒溪流,"底本作"言县灵溪流",据库本、崇抄改。 "易平岗,捍涛,致雨,护饷,弭兵,有功在民,无德不报。
绍兴八年,赐额昭灵。
三十年,加封妙应。
干道三年,又加普佑。
有酿酒风、岁六月,社民集祠其下。
时歊热,酒善酸败。
辄旬日北风以持之,号张公酿酒风。
浙商常候以为便。
卢焦石。
高数丈。
海涛漱激为龛岩玲珑之状,或采为池亭玩,必致谴怪。
昭应庙,县南四十五里。
闽王牙将卢雄也。
尝战殁于渔溪,因立庙,号通感王。
绍兴二十六年,赐今额。
永福洑口庙,县东南二里。
姓陈氏,居乌石山。
兄弟九人皆著奇节,没而为神。
初置永泰之年,溪潦暴涨,有若枯木溯而上者数四,乃洑口祠所刻像也。
邑人柯氏取之,即今庙之址,累石为室,奉焉。
民祷祠,或樵牧过者,往往石室中获铜钱。
开宝中,号洑口通灵护境庙。
嘉祐七年,黄彝为《记》。
绍兴元年,赐额威显。
九年,封灵贶侯。
古田宁境庙,县西一里。
唐开元中,大姓刘彊率其部归于州,始立县。
卒之后,邑人思之,为立庙,号宁境。
景德中,李堪为宰,毁淫祠数百,独不废侯祠。
未几,民请迁之,乃更立今所。
嘉祐中,陈琮、张彦博为《记》。
崇宁二年,赐额忠应。
"底本作"忠应",库本、崇抄皆作"惠应"。 "政和二年,封顺宁侯。
加正应。
灵渊庙,"底本作"灵湖庙",崇抄作"灵源庙",据库本改。 "县北五里。
旧号羊角龙王庙。
绍兴十四年赐额。
水口孚应庙,县南八十里。
旧号川陆庙。
绍兴二十七年,封英济侯。
闽清梅川庙,县西。
旧有之。
相传姓陈氏。
干德二年,鲍修让以水不伤庙,封为侯。
天圣四年,淫雨为沴水横流,民居、高陵皆垫溺,庙在其下,独不浸润。
五年,权县邵贺为《记》。
绍兴元年,赐额德威。
三十年,封昭显侯。
南山德怀庙,县南。
姓陈氏。
同年立。
绍兴三十年,封英惠灵显侯。
龙王庙,县三十五里,宣和三年立。
政和六年,赐额显利。
鬼神之为德不可掩也,而每为巫妪所累。
李堪《古田县记》云:"风俗秕瘁特甚。 怪节戾常,祈求于神祟,祸福出入,乘人怖疑,以求所欲,浸蔓也。 乃灰淫祠三百一十五所,化其墟,成嘉谷二百一十三亩。"
庆历中,蔡公襄为守,尤深恶疾家依巫索祟之弊。
盖非独古田然也。
二公愤惋至矣。
然不择贵贱,愚者常易惑;不问富贫,弱者常易欺。
故风俗至今未能尽革。
每一乡率巫妪十数家,奸民与为道地,遇有病者,相为表里,既取其货赀,又使其不得访医问药以死。
如是者,可痛也。
夫愚弱者,必赖聪明有气力者救助教诱之。
仁者不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