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传注疏 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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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谷梁传注疏》 卷十五 范宁、杨士勋

◎襄公起元年,尽十五年

[疏]《鲁世家》:定公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周简王十四年即位。

《谥法》:"因事有功曰襄。"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继正即位,正也。

[疏]"继正即位,正也"。

○释曰:襄是定姒之子,嫌非正,胡重明之。

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宁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

系彭城于宋者,不与鱼石正也。

鱼石得罪于宋,成十五年奔楚,十八年复入于彭城。

然则彭城已属鱼石,今犹系宋者,崇君抑叛臣也。

○复扶又反

[疏]系彭至正也。

○释曰:"哀三年齐、卫围戚,传曰“不系戚于卫者,子不有父也"。

鱼石人臣而取君之邑,邑以系国为正,故言"系彭城于宋,不与鱼石正也"。

若不系宋,则似与之为父子,君意异,系不有殊。

《公羊传》曰:"曷为系之于宋?不与诸侯专封也。"

《左氏》云:"今楚取彭城以封鱼石。"

是鱼石为楚所封,则三传不异其说,彭城系宋则异也。

何者?《公羊》意彭城系宋,不与楚封;此传意彭城系宋,不与鱼石,是其异也。

《左氏》以为不成叛人,又云"谓之宋志",是又与二传意不同也。

夏,晋韩厥帅师伐郑。

仲孙蔑会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

鄫,郑地。

鄫或为合。

○鄫,似陵反。

秋,楚公子壬夫帅师侵宋。

壬,而林反。

九月,辛酉,天王崩。

邾子来朝。

朝,直遥反。

[疏]"邾子来朝"。

○释曰:《世本》及《左传》邾宣公也。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

剽,匹妙反。

晋侯使荀罃来聘。

冬者,十月初也。

王崩,赴未至,皆未闻丧,故各得行朝聘之礼。

[疏]注"冬者"至"之礼"。

○释曰:《周礼》:"诸侯之邦交,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

又《左传》云:"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

此年公新即位,故各行朝聘礼也。

知"王崩,赴未至"者,礼,诸侯为天子斩衰,若其闻丧,岂天子以九月崩,当月即邾子来朝,冬初即晋、卫来聘,鲁是有礼之国,焉得受之?明知赴未至,故各得行朝聘之礼也。

犹如襄二十九年,吴子余祭五月所弑,越未至鲁,故季札以六月致鲁,仍行聘事,亦此类也。

若然,经书九月"天王崩"者,赴虽在十月之末,告以九月崩耳。

知王崩,诸侯不得行朝聘之礼者,曾子问云:"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 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

是天子崩,不得行朝聘也。

二年,春,王正月,葬简王。

郑师伐宋。

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六月,庚辰,郑伯睔卒。

睔,古困反。

晋师、宋师、卫宁殖侵郑。

其曰卫宁殖,如是而称于前事也。

初卫侯速卒,郑人侵之,故举宁殖之报,以明称其前事。

不书晋、宋之将,以慢其伐人之丧。

○称于,尺证反。

[疏]"称于前事"。

○释曰:依例,将尊师少称将,将卑师众称师。

传知称于前而书名者,三人同有伐丧之罪,或名或师,明知称师者罪重,称名者罪轻。

又成二年郑人侵卫之丧,今宁殖独称名氏,故知称其前事也。

秋,七月,仲孙蔑会晋荀罃、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于戚。

已丑,葬我小君齐姜。

齐,谥。

○齐姜,如字。

齐,谥也,一音侧皆反,后"齐归"同。

[疏]注"齐谥"。

○释曰:葬皆举谥。

又《谥法》"执心克壮曰齐",故知是谥。

叔孙豹如宋。

冬,仲孙蔑会晋荀罃、齐崔杼、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

若言中国焉,内郑也。

虎牢,郑邑。

郑服罪,内之,故为之城。

不系虎牢于郑者,如中国之邑也。

僖二年"城楚丘",传曰:"楚丘者何?丘之邑。 国日城,此邑也。 其曰城何?封卫也。"

然则非鲁邑,皆不言城。

中国,犹国中也。

○为,于伪反。

[疏]"若言"至"郑也"。

○释曰:此言若中国焉者,非是对戎狄而生名,言中国犹国中也。

今经不系虎牢于郑者,如国中之邑也。

所以如国中之邑者,郑服罪,故内之也。

所以郑服不系虎牢者,《春秋》之例,外邑皆不言城,今虎牢若系郑,则不得书之,故不系之郑,比内邑也。

《公羊》以为虎牢不系郑者,为中国讳伐丧,说《左氏》者,以为虎牢已属晋,故不系郑,并与《谷梁》异。

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三年,春,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

公如晋。

夏,四月,壬戌,公及晋侯盟于长樗。

晋侯出其国都,与公盟于外地。

○樗,丑居反。

[疏]注"晋侯"至"外地"。

○释曰:范知出国都与公盟者,上言"如晋",下言"公至自晋",不言"长樗",故知之也。

公至自晋。

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

已未,同盟于鸡泽。

鸡泽,地也。

同者,有同也。

同外楚也。

陈侯使袁侨如会。

如会,外乎会也。

外乎会者,明本非会内也。

诸侯巳会,乃至耳。

[疏]"外乎会也"。

释曰:庄十四年"单伯会伐宋",传云"会事之成也",僖二十八年"陈侯如会",传曰:"外乎会也"。

是二文互以相通也。

会伐宋,伐事巳成,单伯乃至,则践土亦会事已成,陈侯乃至也。

陈侯言外乎会,异故重发之于会受命也。

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

及,以及与之也。

诸侯在会,而大夫又盟,是大夫执国之权,亢君之礼。

陈君不会,袁侨受使来盟。

袁侨之盟,得其义也。

通言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则无以表袁侨之得礼,故再言及,明独与袁侨,不与诸侯之大夫。

○受使,所吏反。

诸侯以为可与则与之,不可与则释之。

诸侯盟,又大夫相与私盟,是大夫张也。

故鸡泽之会,诸侯始失正矣。

大夫执国权,曰袁侨,异之也。

释不但总言及诸侯之大夫,而复别言袁侨者,是异袁侨之得礼。

○复,扶又反。

[疏]"及以"至"之也"。

○释曰:传解经所以再言及者,以及与之也,谓与袁侨,故言及以殊之。

《公羊》以为重言及者,为其与袁侨盟也。

其意言诸侯大夫所以为盟者,为与袁侨盟也,与《谷梁传》异也。

礼,君不敌臣,陈遣大夫赴会,诸侯大夫与之为盟,则是贵贱之宜。

而云大夫强者,陈侯远慕中国,使大夫诣会受盟,诸侯虽则盟罢,当须更与结好。

又尊卑不敌者,谓独会公侯,今既与诸侯众在,何以得称不敌?陈侯不在,故与袁侨得盟。

诸侯大夫,君在私盟,故谓之彊也。

案十六年"大夫不臣也",则不系诸侯。

此云诸侯之大夫,而谓之彊者,此虽对君私盟,慢君之意缓,至十六年,积习已久,不臣之情极,故不系诸侯。

此亦应为君之命,而谓之私者,对君盟,非臣事,故谓之私。

秋,公至自晋。

冬,晋荀罃帅师伐许。

四年,春,王三月,已酉,陈侯午卒。

夏,叔孙豹如晋。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

成公夫人,襄公母也。

姒,杞姓。

○杞音起。

[疏]"夫人姒氏薨"。

○释曰:《公羊》以为"戈氏",何休云"莒女"。

此与《左氏》并为"姒氏",范及杜预皆云"杞女",是与《公羊》异也。

传妾子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

今薨葬备文者,君与夫人礼成之,臣民不可以妾礼遇之,故亦得称夫人,今仍非礼也。

葬陈成公。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

定,谥。

冬,公如晋。

陈人围顿。

五年,春,公至自晋。

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

叔孙豹、缯世子巫如晋。

外不言如,而言如,为我事往也。

外相如不书,为鲁事往,故同于内。

○巫,亡符反。

为,于伪反。

[疏]"叔孙豹缯世子巫如晋"。

○释曰:《公羊》以缯世子巫是缯之前夫人莒女所生,其巫之母,即是鲁襄公同母?妹。

缯更娶后夫人于莒,而无子。

有女还于莒为夫人,生公子。

但缯子爱后之夫人,故立其外孙莒之公子,故叔孙豹与世子巫如晋讼之。

此传直云"为我事往也",不知更为何事,故徐邈注此,取《左氏》为说,云"为我事往"者,谓请缯于晋,以助已出赋也。

今范云"外相如不书,为鲁事往,故同于内也"也。

下文灭缯,此传亦同《公羊》,取外孙为嗣,则此之如晋同《公羊》,理亦无损。

但巫纵与鲁同是莒之外孙,传不得云为我事往也。

况又上四年范注云姒氏,襄公母,杞姓也,则襄公母非莒女也,若同《左氏》,则于传文为顺,未审范意如何。

或当范虽从《公羊》外孙为嗣,此明如晋非为外孙。

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

善稻,吴地。

○善稻,吴谓之伊缓,《左氏》作"善道"。

吴谓善伊谓稻缓,号从中国,名从主人。

夷狄所号地形及物类,当从中国言之,以教殊俗,故不言伊缓,而言善稻。

人名当从其本俗言。

[疏]"号从中国"。

○释曰:重发此文者,邾之与宋,俱是中国,嫌此鲁、卫会吴善稻。

善稻,吴地,嫌从夷号,故重发之。

大原,晋地,接狄之竟,名曰大卤,恐从狄名,故更发其例。

蚡泉,鲁地,莒从夷俗,但狄人谓蚡泉为矢胎,莒不得与真夷狄同,故亦须发例也。

"名从主人"者,越为于越,《左氏》云寿梦之鼎是也。

秋,大雩。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缯人于戚。

缯以外甥为子,曾夷狄之不若,故序吴下,所以不复殊外吴者,以其数会中国故。

○曾夷,才登反,又如字。

不复,扶又反。

数会音朔。

[疏]注"数会中国故"。

○释曰:缯夷狄之下若,自当序吴下,缯在吴下,即得殊吴。

所以云数会中国者,若缯夷狄不若,吴不数会中国,纵使抑缯,不可称人进班也。

今以其数行进之,故序云会进之。

故序缯于下,以表夷狄之不若;进吴于上,以显其数会中国也。

公至自会。

冬,戍陈。

内辞也。

不言诸侯,是鲁戍之。

[疏]"内辞也"。

○释曰:此戍陈,《公羊》以为诸侯虽至,不可得而序,故独言我也;杜预以为戚会,受晋命戍陈,诸侯各自遣戍,不复告鲁,故不书也。

观范注,似鲁独自戍之。

案检上下,则于理不得。

何者?定五年"归粟于蔡",传云"专辞也"。

彼专辞即与此内辞不异,彼传归粟,更云诸侯归之,则此戍陈亦是诸侯同戍。

襄三十年澶渊救灾,具列诸国,故定五年归粟,不复历序诸侯,则此亦以救陈之文,具列诸侯,故于戍之文,独言鲁戍也。

彼传云"义迩也",不足具列,则此亦以其事可知,故经文不序。

范云鲁者,解经之独立文也。

楚公子贞帅师伐陈。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救陈。

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

善救陈也。

楚人伐陈,公能救中国而攘夷狄,故善之。

善之谓以救陈致。

[疏]"善救陈也"。

○释曰:于公之至下言之者,《春秋》主善以内,故书公至下重发。

辛未,季孙行父卒。

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

夏,宋华弱来奔。

秋,葬杞桓公。

滕子来朝。

朝,直遥反。

莒人灭缯。

莒是缯甥,立以为后,非其族类,神不歆其祀,故言灭。

○莒人灭缯,似陵反;立其甥为后,异姓,故言灭也。

非灭也。

非以兵灭。

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

缯,中国也,而时,非灭也。

家有既亡,国有既灭。

灭犹亡,亡犹灭,家立异姓为后,则亡;国立异姓为嗣,则灭。

既,尽也。

灭而不自知,由别之而不别也。

缯不达灭亡之义,故国灭而不知。

○别,彼列反。

莒人灭缯,非灭也。

非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

莅音利,又音类。

[疏]"中国"至"道也"。

○释曰:重发传者,非兵灭,故重明之,由别之不别也。

言缯所以灭者,立嗣须分别同姓,而缯不别也。

旧解云"别犹识也"。

言缯君唯识知国须立后,不能分别异姓之不得。

冬,叔孙豹如邾。

季孙宿如晋。

宿,行父子。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

[疏]"齐侯灭莱"。

○释曰:《左氏》以为齐迁莱子于郳\,故不书出奔。

《公羊》以为莱子出奔,不如死也,死不书,举灭为重。

此无传,未知所从。

七年,春,郯子来朝。

郯音谈。

朝,直遥反,下同。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夏四月,不时也。

三卜,礼也。

乃者,亡乎人之辞也。

[疏]"三卜"至"辞也"。

○释曰:三卜是礼,而书之者,为三卜不从,及四月不时故也。

"乃者,亡乎人之辞也",复发传者,嫌三卜礼不当,责无人也。

小邾子来朝。

[疏]"小邾子来朝"。

○释曰:《左传》小邾穆公也。

城费。

费音秘。

秋,季孙宿如卫。

八月,螽。

冬,十月,卫侯使孙林父来聘。

壬戌,及孙林父盟。

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

鄬,郑地。

○鄬本又作《阝为》,于诡反。

郑伯?原如会,?,苦门反,本又作郡,或作頵,頵音于伦反《左氏》作"?顽"。

未见诸侯。

丙戌,卒于操。

操,郑地。

○操,七报反。

未见诸侯,其曰如会,何也?致其志也。

礼: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名也。

卒之名,则何为加之如会之上?见以如会卒也。

其见以如会卒,何也?郑伯将会中国,其臣欲从楚,不胜其臣,弑而死。

其不言弑,何也?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国之君也。

邵曰:"以其臣欲从楚,故谓夷狄之民,不欲使夷狄之臣得弑中国之君,故去弑而言卒,使若止卒然"。

○见以,贤遍反。

去,起吕反。

其地,于外也。

其日,未逾竟也。

日卒时葬,正也。

未逾竟音境。

[疏]"日卒"至"正也"。

○释曰:葬在八年,比处发之者,以郑伯被弑而同正卒。

既同正卒,宜云正葬,故连言也。

重发正卒之传者,今被弑而同正卒,嫌与佗例异,故明之也。

陈侯逃归。

以其去诸侯,故逃之也。

郑伯欲从中国而罹其凶祸,诸侯莫有讨心,于是惧而去之,背华即夷,故书逃以抑之。

○背音佩

八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疏]"正月公如晋"。

○释曰:传例:"往月,危往也"。

原空二字今书正月者,以郑伯归晋受祸,陈侯畏楚逃归,明晋之不足可恃,而公往朝,危之道,故书月也。

夏,葬郑僖公。

郑人侵蔡,获蔡公子湿。

获者,不与之辞。

侵者,所以服不义,无相获之道。

○公子湿,本又作隰,又音溪,二十年同:《左氏》作"溪"人,微者也。

浸,浅事也。

而获公子,公子病矣。

[疏]"公子病矣"。

○释曰:《公羊》以为侵而言获者,适得其意,谓值其无备,故获得之。

此云"公子病矣",谓侵是浅事,所以得公子者,由公子病弱矣。

徐邈云:"公子病,不任为将帅,故获之。"

季孙宿会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人、邾人于邢丘。

邢丘,地。

○邢音刑。

见鲁之失正也,公在而大夫会也。

见,贤遍反。

[疏]"见鲁之失正也"。

○释曰:以公在晋,未及告公,大夫为会,故云"失正也"。

公至自晋。

莒人伐我东鄙。

秋,九月,大雩。

冬,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晋侯使士丐来聘。

九年,春,宋灾。

外灾不志,此其志何也?故宋也。

故犹先也,孔子之先,宋人。

[疏]"宋灾"。

○释曰:《公羊》以为"大者曰灾",何休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小者非宗庙社稷也。

又曰"内何以不言火,甚之也"者,何休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故虽小有火,如大灾"。

又云"外灾不书,此何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也。"

此传直云"故宋也",徐邈云:"《春秋》王鲁,以周公为王后,以宋为故也。"

是亦以为王者之后记灾也。

今范独云"孔子之先宋人",故记其灾,以黜周王鲁,乃是《公羊》之说。

今徐乃取以解《谷梁》,故范不从之。

夏,季孙宿如晋。

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

成公母。

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

十有二月,已亥,同盟于戏。

戏,郑地。

○于戏,许宜反。

不异言郑,善得郑也。

不致,耻不能据郑也。

戏盟还而楚伐郑,故耻不能终有郑。

[疏]"不异"至"郑也"。

○释曰:旧解以伐郑之文在上,即同盟于戏,明郑在可知,故不异言也。

善得郑也,言郑服心同盟,故以为善,既善得郑,则是无耻。

所以不致者,耻不能据郑也,谓既盟之后,楚即伐郑,耻不能终据之,故不致也。

又一解,不异言郑,谓会伐无郑伯之文,今不序,是不异言也。

所以不异言者,善得郑也,嘉其服心受盟,比之旧同好然,故不异言也。

既善得郑,又以为耻者,当时郑虽受盟,楚即伐郑,诸侯不能终据郑,故以为耻也。

楚子伐郑。

十年,春,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

柤,楚地。

○于柤,庄加反。

会,又会,外之也。

五年会于戚,不殊会,今殊会吴者,复夷狄故。

○复夷,扶又反,下"不复"皆同。

[疏]"会又会,外之也"。

○释曰:重发传者,五年戚会不殊吴,今殊之,故复发传。

○注"复夷狄故"。

○释曰:旧解戚之会抑缯进吴,故不得殊会,今宜当复夷狄,故会以外之。

或以为戚会,以吴行进,故不殊之,今在后,更为夷狄之行,故外之。

夏,五月,甲午,遂灭傅阳。

傅阳,《左氏》作"逼阳"。

遂,直遂也。

其曰遂何?不以中国从夷狄也。

言时实吴会诸侯灭傅阳,耻以中国之君从夷狄之主,故加甲午,使若改日诸侯自灭傅阳。

灭卑国月,此日,盖为遂耳。

○为,于伪反。

[疏]"遂,直遂也"。

○释曰:传言"遂,直遂也"者,是继事之辞,不须云日。

今加甲午,始云遂灭,与凡遂异,故传言之。

○注"此日,盖为遂耳"。

○释曰:傅阳卑国,例当书月,此经言日,故范云"盖为遂耳"。

为遂者,欲见不使中国之君从夷狄之主也。

公至自会。

会夷狄不致,恶事不致,夷狄不致,耻与同。

恶事不致,耻有恶。

此其致何也?会吴,会夷狄也。

灭傅阳,恶事也。

据不应致。

存中国也。

以中国之君,从夷狄之主,而灭人之邑也,此即夷狄尔,是无中国也。

故加甲午,使若改日诸侯自灭傅阳尔,不以诸侯从夷狄也。

灭中国虽恶事,自诸侯之一眚尔。

从夷狄而灭人,则中国不复存矣。

○眚,所景反。

[疏]"夷狄"至"国也"。

○释曰:僖二十六年"公至自伐齐",传曰:"恶事不致,此其致之何也?危之也。"

彼亦是以蛮夷伐中国,传总释之。

今分别两言之者,当以直会夷狄,直为恶事,二者俱不致会。

夷狄不致者,成二年蜀之盟是也。

恶事不致者,桓二年稷之会是也。

今公从夷狄为柤之会,又灭傅阳,二事皆恶,故传两举之。

彼公以楚师伐齐唯是一事,故总释耳。

传于此见存中国之文者,鸡泽之会,诸侯失政,从此之后,日益陵迟,又会夷狄之人以灭中国,恶事之甚,故书公至以存之。

僖二十六年传云危之,此云存之者,彼向来陵迟,故直云危之。

公此时微弱之甚,故云"存中国也"。

○注"而灭人之邑"。

○释曰:此谓国邑也,故上注云"卑国月"。

《公羊》、《左氏》亦以为国也。

中国有善事,则并焉。

若中国有善事,则不复言会诸侯,改日遂灭傅阳。

如僖四年诸侯"侵蔡,蔡溃","遂伐楚",是并焉。

○则并,必性反,又如字。

无善事则异之,存之也。

诸侯会吴于柤,甲午,遂灭傅阳,是则若会与遂异人。

汲郑伯,汲犹引也。

郑伯?原为臣所弑而不书弑,此引而致于善事。

○汲音急。

逃归陈侯,鄬之会,陈侯不会,以其为楚,故言逃归。

○为,于伪反。

致柤之会,存中国也。

楚子贞、郑公孙辄帅师伐宋。

晋师伐秦。

秋,莒人伐我东鄙。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齐世子光字滕薛之上,盖骄蹇。

○蹇,纪辇反。

冬,盗杀郑公子斐、公子发、公孙辄。

称盗以杀大夫,弗以上下道,恶上也。

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恶郑伯不能脩政刑,致盗杀大夫也。

以上下道,当言郑人杀其大夫。

○斐,芳尾反,《左氏》作"騑"。

恶,路反。

[疏]"称盗"至"上也"。

释曰:哀四年传云"微杀大夫,谓之盗",而曰上下道者,以微杀大夫,即是两下相杀。

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恶郑伯不能脩政,刑以致盗杀大夫,则哀十三年"盗杀陈夏区夫",昭二十年"盗杀卫侯之兄辄",亦是恶其君以致盗也。

两下相杀,既不入于例,故云不以上下道。

其以上下道者,当云郑人杀其大夫也。

然文六年狐射姑杀阳处父,经改两下相杀之文"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是谓君国杀之之辞也,则上下之道亦称国。

而独决其不称人者,称国以杀大夫有二例,以二例不定,故不得专为上下道;称人杀,是诛有罪之文,有罪无二例,故得决之。

于此发例者,盗杀大夫,初起于此故也。

戌郑虎牢。

不称其人,则鲁戍也,犹戍陈。

其曰郑虎牢,决郑乎虎牢也。

二年,郑去楚而从中国,故城虎牢。

不言郑,使与中国无异。

自尔已来,数反覆,无从善之意,故系之于郑,决绝而弃外。

○数,所角反。

覆,芳服反。

[疏]注"二年"至"弃外"。

○释曰:注言此者,解其决郑之意。

九年郑与诸侯同盟,其年楚子伐郑,郑从楚,此年又与楚公子贞伐宋,是其数反覆也。

今诸侯则戍郑,当见其无从善之心,故不得内之,以明当决绝之。

若不决绝之,当如上二年直云"城虎牢",不系之郑也。

楚公子贞帅师救郑。

公至自伐郑。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

作,为也。

古者天子六师,诸侯一军。

作三军,非正也。

《周礼》、《司马法》曰:"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 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其将皆命卿。 二千五百人为师。"

然则此言天子六师,凡万有五千人;大国三军,则三万七千五百人。

诸侯制逾天子,非义也。

裛云诸侯一军,又非制也。

昭五年经曰"舍中军",传曰"贵复正也",然则鲁有二军,今云三军,增置中军尔。

鲁为次国,于此为明。

○将,子匠反。

舍中音舍。

[疏]注"鲁为次国"。

释曰:鲁本周公之后,地方七百里,而云次国者,据春秋时言之也。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

夏四月,不时也。

四卜,非礼也。

[疏]"四卜"非"礼也"。

○释曰:上三卜为礼,而非时。

此卜违礼,而礼亦非时,故重发传。

不言免牲者,不行免牲之礼,故但言不郊耳。

郑公孙舍之帅师侵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秋,七月,已未,同盟于京城北。

盟谋更共伐郑。

京城北,郑地。

○京城,《左氏》京作"亳"。

公至自伐郑。

不以后致,盟后复伐郑也。

传例曰:"已伐而盟。 复伐者,则以伐致。 盟不复伐者,则以会致。"

此言不以后致,谓会在伐后。

○复,扶又反。

[疏]"不以"至"郑也"。

○释曰:成十七年"夏,公会尹子"云云"伐郑",乙酉,同盟于柯陵”,与此正同。

彼云"公至自会",此云"公至自伐郑",致文不同者,案彼伐郑同盟于柯陵,为公不同于伐郑,以会事为大,故以会致;此时郑从楚,楚彊,诸侯畏之,故以伐为大事。

又盟后重更伐郑,故以伐致也。

○注"传例"至"伐后"。

○释曰:下十九年传文。

楚子、郑伯伐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会于萧鱼。

萧鱼,郑地。

公至自会。

伐而后会,不以伐郑致,得郑伯之辞也。

郑与会而服中国,喜之,故以会致。

○郑与音豫。

[疏]"伐而"至"辞也"。

○释曰:僖四年传云"二事偶,则以后事致",此云"“公至自会",正是其当。

而云"不以伐郑致"者,以郑从楚,伐之尤难,故当以伐为大事,但以喜郑与会,故以会致之。

楚人执郑行人良宵。

行人者,挈国之辞也。

行人,是传国之辞命者。

○传,直专反。

[疏]"挈国之辞也"。

○释曰:旧解挈犹传也。

行人传国使会命,故云"挈国之辞也。"

或以挈为举谓传,举国命之辞,理亦通耳,但与注乖。

行人之文有六,传之所以发者三也。

昭公八年"楚人执陈行人于征师",传曰:"称人以执大夫,执有罪也。 称行人,怨接于上也。"

襄十有八年"晋执卫行人石买",传曰:"称行人,怨接于上也。"

此云"楚人执郑行人良宵",传曰:"挈国之辞也。"

征师云称人执有罪,则此挈国之辞,而被囚执,亦是有罪也。

石买云称行人怨接于上,则良宵亦然也,是其文亦相通也。

传举三者,则定六年"晋人执宋行人乐祁",七年"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昭二十三年"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亦然也。

是称人以执有罪,石买称行人怨接于上,明君之与臣,两举失之也。

执大夫称人,又有二义。

庄十七年"齐人执郑詹",传曰"人者,众辞也。 以人执,与之辞也"。

僖四年齐人执陈袁涛涂传曰:"齐人者,齐侯也","不正其逾国而执也"。

桓十一年"宋又执郑祭仲",传曰"宋人者,宋公也。 其曰人何也?贬之也"。

是有二也。

案经例执大夫皆称人而执,未有称公侯者。

而云贬宋公齐侯何也?斯有旨矣。

然执大夫得其罪,例当称人。

经因事以明义,若彼执者有罪,则称人以见罪;若执人者有罪,亦称人以见恶。

齐侯为逾国而执,宋公命人逐君,故贬之也,称人以明不正也。

纵使例执得其罪,未有称公侯之文,其齐宋二君,亦当贬从称人之限,故经虽同常文,传则分而别之,所谓善恶不嫌同辞,不可以一概求之矣。

祭仲不称行人,旧解私罪不称行人,或当非行人故也。

冬,秦人伐晋。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莒人伐我东鄙,围邰。

盖攻守之害深,故以危录其月。

○邰,本又作台,他来反,又音台。

伐国不言围邑,举重也。

伐国重,围邑轻,举重可以包轻。

取邑不书围,安足书也。

不足书而今书,盖为下事起。

○为,于伪反。

[疏]注"盖为下事起"。

○释曰:范知之者,以伐国不言围邑,言围邑有所见,明此为下事耳。

季孙宿帅师救邰,遂入郓。

郓,莒邑。

○郓音运。

遂,继事也。

受命而救邰,不受命而入郓,恶季孙宿也。

恶,乌路反。

夏,晋侯使士鲂来聘。

秋,九月,吴子乘卒。

冬,楚公子贞帅师侵宋。

公如晋。

十有三年,春,公至自晋。

夏,取邿。

邿音诗。

[疏]"夏取邿"。

○释曰:《公羊》以邿为邾娄之邑,此传虽无说,盖从《左氏》为国也。

秋,九月,庚辰,楚子审卒。

共王。

○共音恭。

冬,城防。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季孙宿,叔老会晋士丐、齐人、宋人、卫人、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吴于向。

向,郑地。

○虿音丑迈反。

向,舒亮反。

[疏]"正月"至"于向"。

○释曰:何休云"月者,剌诸侯委任大夫,""二年之后,君若赘旒然",故月之。

范虽不注,或以二卿远会蛮夷,危之,故月。

从何说,理亦通耳。

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叔孙豹会晋荀偃、齐人、宋人、卫北宫括、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已未,卫侯出奔齐。

诸侯出奔例月,衎结怨于民,自弃于位,君弑而归,与知逆谋,故出入皆日,以着其恶。

○与音豫。

[疏]注"诸侯"至"其恶"。

○释曰:桓十五年"五月,郑伯突出奔蔡",十六年"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又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亦文承九月之下,是例月也。

若然,昭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二十一年"冬,蔡侯东出奔楚"而书时者,彼蔡侯东时,为公如晋,不当月,故时也;其北燕伯时,自为大雨雹,故亦略其月,文或当时,与月同,唯书日有异也。

然此书日以着卫侯之恶,则昭二十五年"九月,乙亥,公孙于齐",亦是明公之恶也。

或可详内,不可以外例准之。

然"卫侯朔出奔齐",传曰"朔之名,恶也。 天子召而不往",彼亦恶而书名,则北燕伯、蔡侯之徒,亦是书名以见恶也。

今卫侯以恶甚而书日,所以不名者,"郑忽出奔卫",传曰"其名,失国也",卫侯虽则恶甚,以其不失国,故不名以见得国,入书名以明恶也。

曹伯负刍无罪,故出入不名,则卫侯郑入书名者,亦恶可知也。

然卫侯朔亦得国,而出书名者,以天子绝之故也。

则蔡侯东、北燕伯款,亦为失国而名也。

郑忽,桓十五年称"世子忽复归于郑",亦是得国而书名者,以其微弱罪贱之,故传曰其名失国,以后虽入国,不能自安,故亦与失国同也。

又忽是世子,与君少异,故彼注云其名,谓去世子而但称忽是也。

公孙于齐不名者,为内讳也。

一解以卫侯不名者,出奔书曰,以见罪恶甚,故不复名也,理亦通耳。

莒人侵我东鄙。

秋,楚公子贞帅师伐吴。

冬,季孙宿会晋士丐、宋华阅、卫孙林父、郑公孙虿、莒人、邾人于戚。

阅音悦。

十有五年,春,宋公使向戌来聘。

向,舒亮反。

戌音恤。

二月,巳亥,及向戌盟于刘。

刘夏逆王后于齐。

刘,采地。

夏,名。

书名,则非卿也。

天子无外,所命则成,故不言逆女。

○刘夏,户雅反,注同。

[疏]"刘夏"至"于齐"。

○释曰:《公羊》以刘夏为天子下大夫,今范云非卿,则亦以为下大夫也。

此时王者,案《世本》、《本纪》当倾王也。

过我,故志之也。

过音戈。

夏,齐侯伐我北鄙,围成。

公救成,至遇。

至遇而齐师已退也。

遇,鲁地。

季孙宿、叔孙豹帅师城成郛。

郛,郭。

○郛音孚。

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

邾人伐我南鄙。

冬,十有一月,癸亥,晋侯周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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