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传(百家公案) 第十七回 伸黄仁冤斩白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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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传(百家公案)》 第十七回 伸黄仁冤斩白犬 钱塘散人

断云:

人畜相染事可评,岂知包相似神明。

淫欲未识机关伏,一勘皆陈往事情。

话说广东廉州有一人姓黄名仁,家道富丽,不好攻书,只好为客。

一日,负千金往云南经商,已去一年。

其妻章氏,才艺兼全,颇韵文字。

值二月天气,心感燕子双飞,遂而欲动情胜,难为禁持。

意与人通,又恐耻笑。

自思无奈,因家有白犬一只,章氏不得已,引入卧房,将手抚弄其犬厥物,与行交感之欢。

那犬若知人道。

自此章氏与犬情如夫妇,夜宿一房。

不觉日月驹隙,韶光似箭,已经五年。

时适八月中秋日,黄仁抵家,章氏喜不自胜。

彼夜又是佳节,乃携酒于亭对饮,以叙契阔之情。

仁济美景,兼且远会,遂赋诗一首云:

恋尔妖媚器,心怀永不违。

今将重折柳,滴露透荼靡。

章氏亦和韵一首云:

数别君子器,思情今会违?

花枝含萼蕊,待雨逐开香。

吟罢,夫妇携颈入兰房,遂行云雨之会。

章氏将门闭了,与黄仁同睡,只见犬触门不止。

仁询问章氏:"此畜何为?"

章氏答道:"自君去后,妾无人作伴,呼犬入房作伴。"

仁云:

"如此放他进来何妨?"章氏复言:"你莫管他。"

黄仁不语,睡了。

至次夜,犬又是如此触门不绝。

黄仁不听妻言,自将门开了,放犬进来。

那犬不识主,径奔床上,将仁项下咬死,又与章氏交合一会。

章氏见犬咬死夫主,心生一计,故次日侵早,发声痛哭,将仁项下血洗净。

须臾,仁之堂叔黄一清来看,询问章氏:"你夫前日归,今日死,有何勾当?"章氏回言:"仁归卒病身亡。"

一清心疑章氏有通奸谋夫情弊,具告拯台下。

是时拯任廉州兵备,拯即差赵虎牌拘章氏到厅。

拯喝:"泼妇这等淫乱,违奸谋夫,罪合当绞。"

速令张千将章氏拷打、枷号、掣手。

章氏哭泣不已,哀告包拯云:"小婆娘少读书几行,略知理法廉耻。 行奸杀夫,岂敢忍为?但从夫出外,并无一人相接,何有通奸情事?如有奸夫,必然往来,邻居岂无一人见知?夫死因病,乞青天详察,豁妾蝼命。"

拯听罢,将章氏收监,以听后决。

次日拯便诚心祷告城隍云:一邦生灵,皆寄尔与我焉。

尔断阴事,予理阳纲,其责非轻。

今黄仁死于妻手,其事未判真假,乞神明示,以振纪法可也。

谨告。

至夜三更,拯梦见一人,泣跪于厅,诉曰:“客乃黄仁,为妻少年欲动,与白犬相媾。

仁适归家二日,冤死为犬,非干妻有通奸谋杀情由。

且妻作有裹犬四蹄布袋,现在床席下,大人可拘此物,则小人冤可伸矣。

诉罢,仍哭泣而去。

拯惊醒,思量黄仁事故出此。

次日令张千唤出章氏,苦打一番,究与白犬苟合之事。

章氏心惊失措,难以抵对,供招是实。

拯又着李万往黄宅去索那白犬到厅,令张千押章氏取包犬蹄布袋来看。

喝令赵虎、李万押白犬到法场凌迟示众,又将章氏姑恕死罪,杖五十,流三千里。

包拯判仁冤事去了,则廉州人民感畏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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